■ 山阴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 聪
山阴县:自查自纠涉农资金问题
■ 山阴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 聪
山阴县不久前召开了乡村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涉农资金问题自查自纠“零承诺”活动集体约谈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句爱云通报了2015年各乡镇在乡村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涉农资金问题自查自纠的申报情况,并对近期“零承诺”活动申报情况进行了动员、部署。按照朔州市纪委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巩固深化乡村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和分类处理工作成果,实现农村两委干部全部做出“零报告” 承诺,积极推进由惩到治。会议要求,要引深乡村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和分类处理工作,以“减存量、卸包袱、零承诺、敢担当”为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村干部“零承诺”活动,不断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实现“乡村治、百姓安”。
对此,山阴县提出要按照全市确立的“三个原则”(坚持把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处理意见。)、“三种方法”(一是充分尊重群众意见;二是区别对待、分类处理;三是逐一审查、定案建档。)并行实施的处理办法。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主动退缴干部坚持宽严相济,作出合理处理;对主动退缴人员要逐一进行审查,确保主动退缴行为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做出书面结论;在自查自纠和分类处理工作结束时,建立廉洁档案。
会议最后强调各乡镇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主动担责、积极履责,党委书记要把自查自纠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协调,要与历届农村“两委”干部一对一见面谈心,耐心细致地把党的政策解释明白,把上级精神传达到位。教育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交代问题,卸掉包袱、轻装上阵。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狠抓落实,确保自查自纠和分类处理工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县纪委分片领导要认真做好乡镇的督促指导工作,对在工作中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的,要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活动结束后,仍被群众举报存在虚报冒领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对当事人进行从严从重处分外,还要追究所在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相关责任。
(责编:许树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