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上海国资》记者 王铮
员工持股是员工对公司的投资
——访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勇
文‖《上海国资》记者 王铮
总体来说,国企开展员工持股仍较为谨慎
上海国资旗下的上港集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有控股公司员工持股的“第一个吃螃蟹者”。截至目前,上海国资旗下已有另两家整体上市企业正实行员工持股。
在业内专家看来,这3家企业均采取较为安全的做法。以上港集团为例,其认股价是按当时平均股价的90%计算,对价是3年锁定期;股票来源是非公开定向增发,不涉及现有股东权益的让渡,符合国资委增量改革的精神;增发部分仅占总股本的2%,远低于证监会10%的规定;资金来源必须是员工自筹,而非企业资金或资产抵押融资,避免国资流失嫌疑;72%的认购率是两轮征询后的自愿认购结果,符合证监会不搞强制摊派的规定;委托市场化保险机构长江养老作为4.2亿股员工股票的管理机构和运营主体,职工股“同进同出”,避免了内幕交易的嫌疑。
国企员工持股计划在停滞10年之后的重启,依然是步步小心。
“随着政策的进一步明朗,就国企在实施员工持股过程遇到的许多问题进行规范和指导,未来,国企实施员工持股也将更趋于活跃。”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勇对《上海国资》表示。
长江养老被三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企业委托成为第三方管理人,通过其平台管理其员工持股计划。
《上海国资》:市场较为关注国企员工持股计划,请您介绍员工持股的市场情况?
徐勇: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员工持股”第一次出现在中共中央文件中。《决定》一方面肯定了员工持股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也指明了国企该如何更好地解决企业与员工的关系问题。
从wind的统计数据来看,截至目前,共有400多家上市公司公告员工持股计划,其中有部分企业已经推出了2期、3期员工持股计划,大多数企业均为部分核心骨干员工持股。
但其中公告员工持股的上市公司中,国有企业仅有50多家,在所有公告员工持股的上市公司中占比为12.6%。因此,总体来说,国企开展员工持股较为谨慎,在逐步稳妥推进。
《上海国资》:上海国企实施员工持股的三家企业都是整体上市企业,您认为员工持股是否在整体上市企业更容易推行?整体上市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有什么优势?
徐勇:从实践中来看,上海国企已实施员工持股都是整体上市公司,主要在于试点的这几家企业股权结构较为合理,公司治理结构比较健全,是完全市场化的企业。总的来看,政策导向层面是规范有序的开展试点,防止“一哄而上”,成熟一家实施一家,所以,并不排除未来有其他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
另外,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赋予地方更多国有企业改革自主权”,这样,对于地方来说具备了更大的操作空间和灵活度。
《上海国资》:您认为,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方案中,什么样的情况适合实施全员持股?什么样的情况适合实施骨干员工持股?
徐勇:从实践层面来看,员工持股可以分为核心骨干持股和全员持股两种不同的方式,在具体案例中这两种情况都有实践。需要强调的是,所谓“员工持股”,并不等于就是“全员持股”。
从政策层面来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均要求“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因此,持股人员主要聚焦于国有企业的核心人员。
具体来说,对于初创企业,为了在这一时期吸引更多的外部优秀人才,以及最大限度留住企业创业人员,有效增加团队凝聚力、激励员工工作,同时在某种程度上扩充公司现金流,这样的企业适合采用全员持股,激发企业活力,推动企业发展。
对于已经经历过初创期的企业则应该不一样,企业的资源配置、发展战略、经营运营,与企业的核心骨干相关性更大,因此,核心骨干相比普通员工对于企业发展的影响力更大,需要重点进行利益捆绑,实现骨干员工在员工身份和股东身份上的利益一致性。
《上海国资》:您认为理想的员工持股方案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需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徐勇:员工持股计划起源最初为了解决现代企业两权分离中的委托-代理问题。理想的员工持股方案应该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员工持股方案要在持股对象、持股比例、持股期限、资金来源、股权来源、认购价格、持股方式、股权流转八方面进行规划,并满足国资国企改革中“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的需求;另一方面,从投资角度看,还需要关注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时机,企业股票在资本市场的表现及未来企业发展的前景预期,并满足国资国企改革“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需求。
有学者认为,企业的成功必须确立在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上,监督和考核无法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因此需要员工参与分享所有权,员工持股计划将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绑定在一起,加强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国企的经营管理效率,有助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以真正实现员工与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责任共当、事业共创。
《上海国资》:实施员工持股方案的企业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为什么?
徐勇:首先,企业应该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其次,企业制定了方向清晰、目标明确、长期稳定的发展战略,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在此基础上,才能最大限度体现员工持股作为一种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另外,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应当资产清晰,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收入分配和薪酬管理、财务处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员工持有该企业的股份才能真正分享企业发展带来的收益。
《上海国资》:根据您的经验,国企在实施员工持股中会碰到什么样的难题?如何解决?
徐勇:从外部来看,资本市场的不尽完善可能影响实施员工持股的效果。我国在市场经济及资本市场建设方面尚处于逐步完善阶段,市场表现非常脆弱,同时,公司股价波动的不确定性,影响未来通过员工持股获得激励收益的空间。因此,员工持股效果的体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从内部来看,如何保证员工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一致性,员工持股是员工对公司的投资行为,是公司雇员对公司价值的一项投资,而不是“投机”,既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按规定持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12个月,那就应安下心来分享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成果。
员工要从员工持股计划中受益,其最大根本保障在于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提升,如此带动上市公司股价上涨,这就只有依靠每个员工自身改进工作、提升效率,推动上市公司业绩提升。上市公司每一位参与持股的员工都需要明白上述道理。如此,推行员工持股的正面效应方能真正体现。
另外,从审批和规范上看,不少企业在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时亟待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完善,健全审核程序,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随着政策的进一步明朗,就国企在实施员工持股过程遇到的许多问题进行规范和指导,未来,国企实施员工持股也将更趋于活跃。
《上海国资》:上海国资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通常采取第三方管理的方式,这是什么原因?有什么好处?
徐勇:根据证监会发布的政策,上市公司可以自行管理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也可以将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管理,而长江养老是具备资质的管理机构。从第三方机构的角度来看,相比上市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专业的管理机构有若干好处:
一是专业机构将为上市公司提供在实施过程中专业化的服务,包括对于员工持股方案的设计、监管报批咨询等,管理机构将以管理经验为企业提供服务。
二是专业机构一般对于在实施员工持股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规范、财务税收、信息披露等各方面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支持。
三是专业机构一般都有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在建仓、解锁等环节将由专业投资经理进行,避免上市公司自行管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内幕操作嫌疑。
另外,作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长江养老不仅创新开发了一款员工持股专项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还将为企业提供包括前端方案的设计、股票投资管理、个人账户管理、权益支付服务等在内的全流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