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艳
(河南省安阳县铜冶镇卫生院 河南安阳 455141)
血液检验标本误差的原因研究
马艳
(河南省安阳县铜冶镇卫生院 河南安阳 455141)
目的 深入分析血液检验标本误差的原因。方法 选取我院2011年10月~2014年9月期间在血液检验中出现误差的30例标本为研究对象,采用回顾性分析的方式对误差发生的原因进行总结。结果 经资料整合,血液检验标本误差的原因主要可以概括为患者自身因素及标本采集、送检和检验的原因。结论 血液检验标本出现误差的原因来自各个环节,在实践过程中应针对每个环节,规范操作,才能有效降低误差的发生率。
血液检验标本 误差 原因
从已有的研究资料来看,血液检验是临床诊断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患者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但是,从临床实践来看,在血液检验环节有一定的误差率,而错误的结果则意味着会对诊断治疗带来错误的判断;基于此,我院就将采取实例分析的方式为切入点,就血液检验标本误差的原因进行综合性的概述和分析,现报道如下:
1.1 临床资料
选取我院2011年10月~2014年9月期间在血液检验中出现误差的30例标本为研究对象,采用回顾性分析的方式对误差发生的原因进行总结。
1.2 方法
首先对30例出现误差的血液标本进行归类处理,然后对误差的原因进行系统性分类和总结,并结合临床实践经验和已有的研究资料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进而提高血液检测标本的质量。
经过资料整合,我们发现研究所选取的30例误差血液标本,其产生的原因大致有四个方面:(1)患者自身的因素,研究所选取的30例标本中,共有5例标本是由于患者自身因素所导致的,占总标本数的16.67%;(2)血液采集原因,研究所选取的30例标本中,共有12例标本为是由于血液采集操作不规范所导致的,占总标本数的40.00%;(3)标本送检失误,研究所选取的30例标本中,共有5例标本是由于送检环节失误所导致的,占总标本数的16.67%;(4)检验过程的误差,研究所选取的30例标本中,共有8例是由于检验环节操作失误所引起的,占总标本数的26.67%。
经过对过往工作实践经验及本次研究所选取的误差标本资料的分析,我们认为误差产生的原因大致上可以归结为四个原因:(1)患者自身的原因,从临床实践来看,由于医护人员没有同受检者进行及时的沟通和交流,再加上受检者缺乏相应的病理基本知识,因此无法完全了解注意事项;其次,受检者在血液采集前后的具体活动和药物使用状况都会对最终的检测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再者,从研究来看,少部分受检者还存在上报资料不全、不对的情况,这也会对标本造成误差;(2)标本采集的原因,从临床实践来看,在标本采集过程中,由于医护人员的不重视、不细心,无法准确的了解血液检验的准确性对最终临床分析报告的价值;其次,对相关的检验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术没有完全掌握,在采集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范采集。比如使用抗凝管的方法不科学,抽血部位了解不具体,对检验项目的血液标本用量的认识不足,具有相对的随意性;(3)标本送检环节的操作不当,由于在标本送检过程中,如果出现剧烈的震动,很容易会出现溶血的情况;其次,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及时送检而造成标本长时间的放置,则有可能会造成凝血的现象[1];(4)标本检验环节操作不当,如果血液没有凝固就进行检验或者标本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过长没有及时检验,血液中的浓度很容易会发生变化,这样最终的检验结果势必会出现一定的误差。
针对上述原因,我们认为在操作中应该遵循下列原则;首先,有意识的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主要包括工作重视程度、责任感、使命感;其次,由于检验科的项目很多,相关医务人员无法全方位的掌握知识,这就需要我们要通过知识讲座、在岗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告知医务人员在血液检验过程中的具体注意事项。再者,严格执行相关查对制度,就一般情况而言,申请单、检验项目及患者资料很容易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2],这样才能避免血液检验标本误差的发生率。第四,采血的部位,必须要进行干燥处理,而且采集的速度应进行有效的控制不宜过快或过慢,以避免血细胞损坏的情况发生。在血液采集完成之后,还需要将血液沿试管壁缓缓注入管内;而在运输过程中,也尽可能的避免对标本造成过大的震动,以避免发生血细胞破裂影响检验结果。
总而言之,在血液检验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按照各个程序的规范操作流程来进行,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预防血液检验中的误差,进而保证血液检验的临床意义,本次研究所概括的误差原因及应对措施均源自临床实践经验总结和已有研究资料的整合,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值得在临床实践中予以借鉴。
[1]蒋作富,等. 血液检验标本误差的原因分析及预防策略探究[J].当代医学,2015,09:114-115.
[2]刘天成,彭杨琳. 血液检验标本出现误差的原因及控制对策[J].中外医学研究,2015,2(5):167-168.
R446
A
1674-2060(2016)02-03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