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设计规划 分步推进实施 记录惩戒联动 上海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是体现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和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上海,正朝着建设国际特大型城市方向发展,在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以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促进企业依法守信管理为目标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也不断深入推进。
上海社会诚信建设始于20世纪末,安全生产信用建设也早在2005年展开研究。到2012年,上海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将安全生产列入全市信用体系建设12个重点领域,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用管理作为13个重点专项之一,上海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在上海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设计中,重点突出了“三大导向”。一是在定位上,坚持大格局导向。借助2014年4月“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成运行,市安监局积极融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大格局,为该平台中的“上海市法人和自然人信用查询系统”提供重要基础数据。二是在理念上,坚持抓住目标导向。上海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政务诚信”为导向,发挥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并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理念激励约束企业自知自律,大力推进在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进步中的“企业诚信”建设。三是在做法上,坚持突出社会导向。体系的设计和实施立足以人为本、和谐共治,同时依靠信息化、大数据支撑,把企业内在需求与市场法则、社会关注、政府服务转化融合推进。
据上海市安监局介绍,上海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制度设计、操作规范、记录完整。市安监局先后制定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建设实施意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和应用试行办法》等8项制度规范;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标准》《安全评价机构不良行为记录标准》等4项可操作、可控制、可拓展的体系量化依据;同时将企业基本信息、安全生产许可信息、良好记录信息和不良记录信息等安全生产信用信息通过相关部门和业务系统完成信息主动采集,并归集于市安全生产信用体系。
三年来,上海市安监局依托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试点,分步推进实施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由属地实践到面上集成,形成了金山区的安全生产“黑名单”,杨浦区、青浦区的小企业标准化,奉贤区、闵行区、金山区、青浦区的危险化学品集中经营平台等多载体的安全信用采集体系,使依法行政、政府服务、内部管理、工作纪实与实践中形成的“六位一体”(目录管理、业务手册、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信息化、数据共享、监督检查)管理模式的有效契合。
2013年5月,金山区率先出台了《金山区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生产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在全市探索实施危险化学品行业“黑名单”制度,以此作为推进危险化学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凡该区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一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整改、一年内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以上”等10种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都被纳入“黑名单”管理范畴,企业的相关资料、违法事由、行政处罚情况等信息均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同时,企业的违法行为信息在区规划土地局、经委等政府部门,上海化工区,上海石化,金融机构等21个行业、部门和单位之间进行共享。
到目前为止,金山区已累计公布9批58家“黑名单”企业,对252家违法企业发放“警示单”,对235家企业的法人代表进行诫勉谈话。多数企业在加大安全、环保投入实施整改后,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有9家企业被迫关停。在对企业失信行为进行惩戒的同时,该区对守信行为进行正面激励,目前已有800余家重点企业承诺创建诚信企业,26家企业获得“金山区安全生产诚信企业”称号。区政府对获得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除在政府网站公布外,还同时抄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金融部门等,作为企业享受各类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依托互联网技术、E-Gov服务、OA系统,“上海市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信用系统”已形成“信息-数据-信用”共享并联应用体系,将执法检查、项目审批、隐患治理、应对处置、事故调查、善后服务等信息适时归集,自动生成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形成“分类-权重-分层”的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系统。目前,该系统已汇集12 000余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实现了上海危化企业全覆盖。已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法人资质类和监管类数据24类30 000余条;自然人资质类数据2类5万余条。与公安、人口、环保、交通、银监、保监、海关、检验检疫、中国上海自贸区等建立了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市安监局也根据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对安全生产“不诚信”和“黑名单”企业,上海的做法是失信惩戒。如金融部门运用授信准入和用信管理、加强贷后管理、贷款提前追回或逐步缩减、纳入差异化信贷资源配置名单管理等手段,通过资金“断奶”,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通过上游企业断料、断供,迫使“上榜”企业无法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进而停产停业整顿等,从而促进企业与社会、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间的诚实守信效应的形成。
(张秀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