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晓帆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吉林 吉林 132021)
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评价标准研究
樊晓帆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吉林 吉林 132021)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5月6日印发的《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中,对全国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做出了整体的工作部署和细致明确的任务要求,将强化学校体育课程教学视为实施素质教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途径。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改革是高职院校内涵发展的核心工作,而课程评价标准又是衡量课程改革成效的载体与工具。传统的课程评价体系,已经不合适当前的高职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实际情况。本文结合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改革,从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评价体制构建、指标体系构建以及指标权重的3个角度进行了相关分析研究。
高职;体育;职业化;教改;评价体系
高职,是一种职业性特征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层次的教育。教高[2000]2号文《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我国各高职院校办学的办学指导思想和纲领性文件。在《意见》中,明确提出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除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的要求外,还要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体育课程,是高职教育中紧紧围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而设置的一门公共基础必修课程。
目前,高职院校的办学重点和学生的学习兴趣通常都放在专业课程方面,特别是专业核心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进而从教育主体到教育客体都存在体育课程教育忽视现象,体育课程在整个高职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中的地位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此外,现如今的高职学生习惯了使用电脑、手机来进行课外娱乐,体育锻炼明显缺乏,从各个院校反馈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结果来看从大一到大三整体身体健康水平呈现下降的趋势。全社会对大学生的身体健康素质差的问题普遍有认同感,一线体育教育工作者可能更有共鸣,笔者在高职院校一线教学工作中发现,当代高职大学生引体向上完不成几个,1 000m跑(男)和800m跑(女)坚持不到终点,军训时站军姿晕倒等现象在各班级基本都有发生。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5月6日印发的《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中,对全国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做出了整体的工作部署和细致明确的任务要求,将强化学校体育课程教学视为实施素质教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途径。只有清醒地反思和面对体育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结合《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中的目标和要求,大胆创新改革与实践,才能够改进学校体育教育成效,更好地实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中的素质教育目标。
既然《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的核心与关键词是“职业性、应用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以就业为导向,从职业岗位知识、能力、素质需求出发,构建出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其中,体育课程是素质教育的范畴,因此高职院校体育课程的定位就是素质教育,而且是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具有鲜明职业性特征的应用型人才素质教育。体育课程的学习,打造健康的身体素质,又与知识、技能的学习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健康的身体是学生进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学习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学生将来参加工作从事企业一线岗位劳动性技术工人工作的保障。
高职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改革方向,应该立足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以体育教学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为教学改革目标,构建出具有鲜明职教特色的体育课程教学体系。学生的身体素质先天占有决定性影响因素,但是依靠后期的体育锻炼能够改善,这个体育锻炼是一个长期坚持的过程、科学有方法的过程。高职体育课程,要传递这个体育锻炼的方法技巧,同时要注重学生体育锻炼的兴趣和习惯的养成。通过体育锻炼改善学生的身体素质,能够对学生学习和将来从事的劳动工作具有促进的作用,不同岗位的劳动者需要具备一定的力量及肢体灵活性、协调性、柔韧性。此外,通过体育锻炼,还能够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精神、意志力以及团队精神,这也对将来高职学生从事行业企业一线工作的职业人需求相吻合。因此,高职院校的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应该与职业技能相结合。
归纳来看,高职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应该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继承,是指继承传统体育课程在长期以来建设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特色,如体育选修、体育俱乐部活动、体育竞赛训练等。发展,即改革要结合高职教育的职业性特色,赋予体育教学的职业性灵魂,不断地根据职业技能岗位能力需要,开发一些与专业培养规格适应的体育教育项目,如对医学类高职专业学生开设太极拳课程,培养学生的耐心;对营销类专业开设健美操课程,培养学生的良好肢体形象;对机械类专业开设田径类、球类课程,培养学生的力量和灵敏度;对管理办公类专业开设游泳课,避免长期静坐带来的职业病等。同时,根据职业岗位群特点,选择一些有利于全面发展学生身体素质和培养学生团结协作、遵守规则精神的球类运动、拔河比赛等项目。
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改革是高职院校内涵发展的核心工作,而课程评价标准又是衡量课程改革成效的载体与工具。传统的课程评价体系,已经不合适当前的高职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当前高职院校并没有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评价标准,这给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带来了盲目性和随意性,更难以起到示范与推广的导向作用。鉴于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改革特点,一级评价指标应该由教师、学生、职业性3个重要元素来组织。
3.1 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评价体制
制度化是管理成熟的标志,也是管理的依据和基础。对于课程建设来说,科学化、系统化的课程评价管理制度是落实体育课程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监控的保障和必要条件。当前,高职院校采用较多的是二级管理制度,校一级有以教务处为代表的校级课程监督机构,体育教学部设置有二级督导管理组织,并设置有两级督导听课评价、同行听课评价、学生评价的三方课程评价制度。
笔者认为,传统的二级督导管理制度,是体育教学部的督导在教育处的领导管理之下。而二级督导的行为仅仅是体育教学部自己的自查行为,并不计算在课程评价中。以教务处督导组的评价为主体的二级管理制度,必然会导致外行评价内行,缺乏评价的权威性、公正性。要保证督导评价行为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要么在教务处督导组专门成立有体育背景的老师构成专门的体育课程督导小组,要么则在社会和其他学校招聘体育专业或体育特长的专业化人员来成立兼职的第三方督导机构。至于三方课程评价,学生作为享受课程服务的客体,其必然占据较为重要的评价身份和权重,同行评价个人认为没有建立在有效的同行听评课制度,在没有事实的基础上缺乏实际意义、可有可无。
笔者认为,第三方督导机构在实施中可以采用以下3种组建方式。第一,在学校所在地的高校中,以体育教学改革联盟的形式每个学校选取具有体育专业学科背景与一定体育教学经验与职称的体育老师组建成第三方督导工作小组,每学期或学年对联盟内的高校体育课程教学改革质量与成绩进行评估检查,并为学校出具教学改革、整改建议。为了体现公平性,被督导检查院校采取回避制(不担任本校的评估检查)。第二,由市教育局、省教育厅等主管单位成立第三方督导机构,专门对辖区内的高校体育教学改革进行专项检查,这个第三方督导机构具有相当的行政职能,督导组成员由市教育局、省教育厅等主管单位聘任组建。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督导机构,对辖区内高校实施等级评估和年度报告制度。第三,由学校自己聘任督导组,从其他院校聘任高职称的体育教师作为兼职督导人员、还可以从市体育局聘任体育运动与管理的专家作为兼职督导人员,也可以从社会体育运动协会、俱乐部等组织聘请体育运动健将、教练作为兼职督导人员。
表1 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评价指标体系
表2 体育课程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权重分配%
表3 体育课程评价指标体系二级指标权重分配%
3.2 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
在科学、健全的课程评价体制基础上,执行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评价工作必须有一个细致的、较为系统的评价标准体系,这个评价标准体系主要的内容是评价指标以及权重分配。笔者在调研其他课程相关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调研兄弟院校相关体育课程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作为研究理论基础,结合本校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改革实践经验,初步构建了一个基于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22个。(表1)
3.3 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评价指标体系权重分配
对于初步建立的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在权重分配方面没有相关的成型的参考。故此,对于指标体系内的权重分配,笔者采用了问卷调研以及取平均值的方式进行数学统计计算。在实际调研中,笔者设计了调查问卷,在调查问卷上写有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评价指标体系。为了增加本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评价指标体系的开放性与适用性,笔者对所在单位抽取了4名体育老师和4名教务处督导作为调研对象,对省内其他兄弟高职院校选取了6名体育老师和6名教务处督导作为调研对象。通过电子邮件发放调查问卷3轮,每轮20份,调研问卷回收率100%。第1轮调研问卷是调研一级指标权重,针对20份专家的调研结果,笔者进行了取平均值的数学计算方法,并进行了取整数处理,确定了一级指标的权重分配,见表2。同理,第2轮调研问卷二级指标权重分配见表3。同理,第3轮调研问卷三级指标权重分配见表4。
表4 体育课程评价指标体系三级指标权重分配%
对于笔者所设计的高职院校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课程评价指标体系,还处于探索当中,指标评价体系还不够系统和科学,需要在实践践行中和理论研究中不断的补充、修订以完善。
[ 1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
[ 2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
[ 3 ]俞克新.创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需要颠覆性改革[M].哈尔滨: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07.
G807.4
A
1674-151X(2016)12-133-03
10.3969/j.issn.1674-151x.2016.23.068
投稿日期:2016-10-28
樊晓帆,体育教师。研究方向:体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