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信箱

2016-04-11 20:54
当代工人 2016年3期
关键词:工伤保险工伤传染病

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治致病

可以享受抚恤或工伤待遇吗

问:辽宁大连市刘文清

我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听说国家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中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的人员,可以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抚恤或工伤保险等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保障。是真的吗?

答:

是真的。

文件规定:“将诊断标准明确、因果关系明晰的职业行为导致的传染病,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重大传染病防治一线人员,纳入高危职业人群管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中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抚恤或工伤保险等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保障。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逐步扩大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加快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衔接,切实减轻重大传染病患者就医负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国发〔2015〕1号)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已申请

但未出结论

应当按照哪个标准进行

问:黑龙江哈尔滨市陈阳

我家亲戚打工遭遇工伤,已经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未出结论。请问应该按照哪个标准进行?

答:

应该按照新标准进行。

文件规定:“新标准实施前,已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但尚未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新标准进行鉴定。若因标准发生变化导致鉴定级别低于原标准的,按照就高原则作出鉴定结论。”

人社部《关于实施修订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1号)

职工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

单位能终止合同吗

问:浙江金华市尚代军

我单位一职工生病,在治疗期间他的劳动合同到期,请问单位能和他终止劳动合同吗?

答:

视具体情况而定。

文件规定:“职工临近劳动合同期满才发病,累计医疗期未满而劳动合同期已满,且需停工休息治疗的,根据劳部发[1995]309号文第34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期满为止;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的,医疗终结之日即可终止劳动合同;对其中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不需停工休息治疗者,只要合同期满,便可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等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函〔1996〕40号)

公共就业服务单位提供服务

要收费吗

问:辽宁沈阳市孙涛

我是应届大学生,准备出去找工作,请问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单位介绍工作收费吗?

答:

服务免费。

文件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社部令第23号)

山西晋城市李永刚注意:

对于用人单位资产转让的情况,劳动监察大队没有权力制止,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辽宁沈阳市王伟华注意:

你可自行上网查询组织机构代码,如查询不到可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询。

山东济宁市刘德勇注意:

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你可要求企业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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