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力
(宝鸡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宝鸡 722409)
发包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索赔管理分析
杨 力
(宝鸡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宝鸡 722409)
针对发包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索赔管理问题进行分析,先对工程项目索赔的定义进行介绍,结合其特点分析了如何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索赔管理。此外,阐述了当承包商向发包单位提出索赔时,发包商应如何实施反索赔措施,其主要内容有通过质量问题、工期问题或者责任归属等方面着手,进而维护发包商的经济利益。并且总结了当发生索赔情况时,发包商应当如何应对,其内容主要包括:在规定期限内对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认真审核,提出合理质疑,向对方提出合理的反索赔,以期为发包方对工程项目的索赔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帮助。
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方;索赔管理
建设工程一直是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项目之一,然而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和工程工期难以保障。这些问题的存在和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均存在着一定的联系。通常情况下,人们均会想到投资方和承包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众多事务中,最为复杂的便是索赔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索赔指的是,针对发包商而言,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如果承包方在工程质量、工程工期或者工程预算等相关问题上存在着和之前相关规定不符合的地方,发包方就可以向承包方提出索赔。例如,在对某工程进行建设的过程中,发包方不仅要支付给承包商本项目的使用资金,同时还要对这一工程项目提出相应的质量要求以及工期的长度等。如果承包方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的这一过程中出现了相应的质量问题时,亦或者出现拖延工期的等情况。发包单位基于可以向承包单体提出索赔。反之,如果发包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进行变更,从而导致工期延误或者导致成本增加,承包单位则可以向发包单位提出索赔。
发包方进行项目工程索赔管理过程中,采用的最佳方式就是根据承包合同。双方签订相应的合同主要就是保障双方利益,对双方进行一定的约束。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必须要在相对公正的情况下才能成立,不然对双方均是不够合理的。针对建筑工程项目而言,要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之下,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会存在着诸多的细节问题,需要相关人员做出详细的说明。
例如工期问题,当工程项目合作的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对工期的长短进行适当的预估,在对工程队进行合理安排的基础上,计算工程施工期限,对于这一问题,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此后,如果没有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就需要进行索赔,针对投资方来说,如果项目工程没有按时交付,便会影响其经济利益,所以针对这一问题需要严格管理。再如,当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或者在工程竣工时,发现有质量问题发生。对投资双方的利用带来影响,这时的投资方同样需要向对方提出索赔。
(1)工程质量问题反索赔,因为分包的施工质量与合同内容不相适应,或者在保修期内没有完成相应的修复工程时,承包方应当向其提出相应的索赔。(2)拖延工期反索赔当工期索赔费被确定,承包方应进行全面考虑,主要从盈利和损失两方面进行测算。因为期的延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管理费的增等。(3)保修金方面的反索赔[1]。(4)经济担保方面的反索赔。(5)承包方以及其他损失方面的反索赔。在防止分包索赔事件发生的基础上,要对反索赔的相关内容进行科学利用,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使承包方的经济损失得到有效降低,从而对工程成本进行科学控制。(6)对索赔资料进行科学管理,这行工作属于工程资料管理过程中的重点内容,因此要认真对待,并且严格的建立和技巧男工程索赔相关档案。根据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当索赔结束后,索赔所申请的工期以及金额,或者工程师审批结果进行分析和研究。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同索赔事件,必须进行准确的登记并归档,为接下来的竣奠定一定的基础。
如果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要求,发包方需要结合其要求制定接下来的应对措施:
4.1 在规定期限内对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认真审核,提出合理质疑
(1)索赔意向或者报告的时限性。应当对对方在干扰事件发生之后的局限性进行审查,检查其是否在28天之内向分包单位提出哦了索赔申请。(2)对干扰事件是否真实或者导致这些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如果确实存在着这些干扰事件,那么就应当调查这些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和这些事件发生的责任方。当调查结果显示责任是分包单位,才能对承包单位进行索赔。如果责任不在分包单位,当干扰事件发生时,承包单位并没有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那么索赔并不成立。(3)对索赔的理由和证据进行检查和分析,发包方应当对承包方索赔要求和合同条款相关法规一致,查看对方提出的证据是否存在着一定的真实性,从而确定索赔是否成立。(4)对索赔进行适当的审核,如果承包单位的索赔申请均通过了上述三个审核,还需要对工期索赔值进行严格审核,同时还需要对费用索赔值进行审核。针对一些关键内容,如果不在关键部位,就不会导致工程工期受到影响,那么工程索赔值应当是0[2]。这时对索赔工期值是否出现重复计算情况,如果存在重复计算情况,应当将叠加的部分剔除。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存在着共同延期或者交叉工期情况,并且在合同上并没有相应的处理办法时,可以和承包商之间进行交流,彼此之间进行相应的协商,从而确定责任归属,然后再对相应的工期值进行计算和补偿,在决策过程中,不能完全拒绝,但也不能完全接承包商提出的工程索赔要求。
对费用索赔值进行审核的过程中,应当先对取费项目的合理性进行检查,然后对承包方所选用的计算方式和费用分摊方式的合理性进行检查,分析去费率的正确性以及计算的准确性等。对这一内容进行审核的过程中,发包方应当将合同的报价作为索赔计算的基础性内容,也可以在合同报价的前提之下结合合同的相关规定做出相应的调整,并且保障索赔值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对利润损失有所包含,其中一方面的原因是发包方存在违约现象,这种原因造成的合同延期或者解除合同情况。第二种是合同变更问题的发生。
4.2 向对方提出合理的反索赔
当分包单位接收到承包方对其提出的索赔申请时,应当提出反索赔意见,通过这样的方式捍卫自身得利益。发包商可以针对承包商施工质量没有满足合同需求的部分,或者在保修期没满的情况下还没有完成修补等方面进行责任的追究[3]。因为承包方原因,导致工期被延期,从而对发包商对这一工程的使用带来影响,并且为发包商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等情况,发包商也可以向承包方提出索赔。如果工程变更,多出较多的工作量,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 15%。在这种情况下,当承包方并没有因为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固定的成本,可以看出承包方预期的收入增多,针对这种情况发包方有权利将多出的利润收回。
工程索赔问题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其涉及的方面也十分广泛。发包商在和承包商进行合作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签署承包合同,对相关事项进行明确。一方面,保障双方利益。另一方面,对双方做出适当的约束,并且为今后的索赔问题提供了相应的依据,降低纠纷的发生率。
[1]孙婷.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索赔与反索赔管理[J].财经界(学术版),2014, 20:287 -288.
[2]韦延成.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的分析[J].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13, 04:99-111.
[3]张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索赔研究[J].企业技术开发,2014,14: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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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6344(2016)07-017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