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洪涛,侯延爽
(济南大学音乐学院,山东 济南 250022)
地域音乐文化传承与保护的若干思考
范洪涛,侯延爽
(济南大学音乐学院,山东济南250022)
当前地域音乐文化传承与保护面临易忽视的诸多问题。从政府扶植资金的能效转化,传统音乐博物馆式收藏的价值,原生态音乐文化的过度包装与现代化转型,地域音乐文化发展的“左”、“右”道路及传统音乐进课堂的价值审判等五个命题入手,结合相关文献与实践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以期指导传承与保护的再实践。
山东省;地域音乐文化;传承与保护
地域音乐文化传承与保护的思考已经在纵、横向以及各种级别课题层面做了诸多努力,但这些指导性质的理论口号即便充满着鼓动与诱惑的因子,也难以得到传统音乐文化操持者的行为认同。
这种基于某种原因的不认同就需要理论研究者反思之前的努力——是否存在“一厢情愿”与“想当然”的感性冲动而忽略了现实境况的窘迫。这些现实的窘迫表现在操持者与研究者站在同向愿望诉求层面,且前者赞同后者的努力的确是在正面意义上帮助地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但由于身处错综复杂的传承与保护第一线,明确了理论的牵强性、成效式微性甚至难以操作性,而放弃或者不愿全力以赴实现理论的实践化。笔者立足新近地域音乐文化传承与保护研究的相关资料提出一些能够在某种层面引起大众思考的五个命题:命题的择选主要来源于日常关注地域音乐文化传承与保护的文献资料以及个人的科研考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也就是根据本法案条目六的规定,山东省财政厅和文化厅于2008年联合制定了《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下达于二○○八年七月七日,相关信息参见山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sdcz.gov.cn/Article/ShowInfo.jsp?aid=9863 发布时间:2015-09-25。( 鲁财教〔2008〕29号)一开始便属文说明印发的目的:“各市财政局、文化局:为促进我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根据《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一)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的具体开支内容是:普查、搜集、抢救整理和展示资料,建立档案,数据库建设,编辑出版图书、画册,录制音配像,组织开展理论研讨,进行专家咨询等。(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由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实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与传承人签订《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目标责任书》,支付开展传习活动的费用。具体开支内容是:购置传承工具、设备、材料,整理资料及带徒授艺的补助等。(三)其他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的开支。”
虽然政府职能部门也已经看到了经费使用中可能会遇到的使用效益低下问题,但仅凭一纸合同似乎依然难以成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前文所述(一)中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的具体开支内容之于保存现有文化财富而言具有较好的纪录作用,科学而富有成效的努力的确能够实现资金的效能转化;但(二)中仅靠支付“购置传承工具、设备、材料,整理资料及带徒授艺的补助”又能在多大层面上实现效能转化呢?这也给大众带来一种误读——传承人的主要工作就是引号中的内容,实则不然。传承工具很多都是需要手工制作,无处购置,比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青州挫琴,新中国第一把挫琴是由传承人赵兴堂先生与青州老木匠刘砚田师傅共同制作的,而且也没有批量生产,演习人数的限制,也没有大宗生产的必要,其成本也常因地制宜。临清八角鼓也是同样的道理,传承设备的价格并不是影响传承得以实现的值得重点关注的命题。在传承工具与设备上需要持续更新且花费较大的应该是山东吕剧、莱芜梆子之类的戏曲种类,某种层面上资金补助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华美服饰、精装舞台并不是刺激传承的原点,只是旁枝,这也是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此外,兼及“带徒授艺的补助”,试问存活于乡土间的传承人能授艺的对象又有几何呢?年轻人为了生计疲于奔走,留下的“老弱残障”能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传承人吗?*根据陈再彬、毕瑨2014年8月22日发表于《中国劳动保障报》第005版(农民工专版)上的《山东二季度末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突破千万人》 “据山东省农民工监测调查推算,2014年二季度末,山东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总量达1012万人,首次突破千万人,比上年增加26万人,增长2.6 % ……新生代劳动力近6成,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二季度,山东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主要以男性青壮年为主,占74.2%。从年龄构成看,16岁一29岁占46.3%, 30岁一50岁占43.2% , 51岁及以上占10.5%,其中新生代人员占57.4%”。由此可见,更多有可能成为传承人的青壮年人为了生计离开了家乡。除非解决修习者的“善后”工作,但这又回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本身,正是因为自身发展受限才促使政府以部分资金为依托倡导带徒授艺,似乎走进了一处望梅止渴甚至饮鸩止渴的尴尬境遇。传承人而言呢,了了的补助之于他们又有多少吸引力呢,业务的放弃很多时候是迫于无奈。
笔者在本命题中提出一系列质疑的出发点是“好钢用在刀刃上”。资金下放到传承人与非遗项目确实能够起到延缓“衰竭”的功效,但还需要斥资成立专门的营销策划组织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实现与社会效益同等重要的经济效益的收获。周洪雷《音乐市场营销及案例分析》曾引入一份案例——《新版越剧<红楼梦>巨额投资收回》[1](P28)。段首写道:“距本月13日首演还有11天,新版越剧《红楼梦》的9场戏票已售出12,000多张,300万的投资全部收回。这标志着该剧产业化运作策划成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要从把握市场开始,新版越剧《红楼梦》营销的成功应该得到我们的重视,并尝试借鉴以资用之。近些年来,学界过分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现状,濒临灭绝的危险,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呼吁,对大众“漠视”的痛心疾首,却忘记了存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艺术门类的“他律性”。借助于市场经济的羽翼,由获得经济效益转向获得社会效益,提升非遗项目的大众认知度、认可度,进而实现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尝试。
乔晓光《活态文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初探》[2]序言部分写道:“我们通过古史典籍认识中国,通过文人精英认识中国,通过那些伟大人物、伟大事迹、伟大事件去认识中国。但世界很少从民间去认识中国,很少通过一个农民、一个村庄、一个地域普通的习俗生活去认识中国。我们的认识似乎缺少了什么?缺少的正是通过土地认识土地,通过人来认识人。我们的遗产中缺少的是对人民口头文化传统价值的认识,我们缺少了对活着的时间的理解,对活着的文化空间的认知,我们并没有真正拥有由我们自身构筑起来的一个活态文化史,村庄里的智慧仍然像没有开发的土地一样在荒野里沉睡着。”在此,也传达出另一层信息,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原生态文化土壤的栽植——凸显在时间与空间的特定阀域内。我们不禁发问,缺失了文化土壤的栽植,传统音乐的博物馆式收藏还有价值吗,如果有,又有多少呢?
和笔者一样,对这一命题倾注学术之思的文献还有很多,如罗新民的《当代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生态、动态”保护与发展——以贵州省为例》[3]、汪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生态论》[4]、杨静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的思考——兼谈对原生态的看法》[5]、宋俊华的《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生态与衍生态》[6]、刘晓春的《谁的原生态?为何本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的原生态现象分析》[7]、陈华文的《原生态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8]等。这些文章的论述层面、阐述方式虽然有所不同但都在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离不开原生的文化土壤,它们的立足点可以用罗新民文中的一句话来概括:“…非遗的生态性特征与‘活态’性特征是紧密相联的。任何一种非遗,其创生与传承都与特定的生存环境休戚相关:因环境而生,因环境而传,因环境而变,因环境而衰。”对于非遗文化的境遇,这些学者在痛心疾首之余,理性地或者说有前瞻性与建设性地引进了其它欧洲国家关于传统文化保护的理念与方法。
但这些论述都有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如博物馆式的收藏让我们看到了历史的陈迹,但只能局限在形而上学的片面意义上,且只能与经验相结合才有可能还原非遗本初艺术价值的局部。脱离了文化土壤的传统音乐也是一样,它就像无根之木,能带来的绝不是自身的“本真性”体验,符号化的人文遐想徒增的只有看客走马观花式的“把玩”。
而“把玩”在某种意义上似乎又意味着亵渎!杨静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的思考——兼谈对原生态的看法》有这样一段描述:“贵州省榕江县三宝侗寨的村民为迎接黔东南的‘原生态旅游文化节’不得不过了他们今年的第四次‘萨玛节’。许多人没有了以往在这一节日里的虔诚神情,只是随着队伍最前而的一位古稀老人,机械地走完数公里的路程。”
如果传统音乐也以“拿来主义”观点做如此传承的努力,相信大众是不会答应的,更何况传承人呢,所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说的便是这个道理。这也就是陈宗花在《民间音乐生存现状及保护》[9]中谈到中央电视台青歌赛,之于原生态歌手时持谨慎批评态度的原因。陈宗花认为,青歌赛让原生态歌手剥离开生活环境,以舞台效果为目的,以学院派声乐美学为追求的做法是不利于民间音乐发展的,并以阿幼朵、李怀秀兄妹的先后变化为例进一步说明。
在“缺失了文化土壤的栽植,传统音乐的博物馆式收藏的价值究竟几何?”这一命题的论述中,由于缺少进一步调研与艺术实践,笔者并没有找到一个足以自圆其说某种论调的答案,似乎“博物馆式的收藏”是所有保存与传承方法中最常规的。但是就像画在“蒙娜丽莎”嘴角的小胡子一样,我们要注意的是,离开了语境谈论,其便不能称之为艺术,只能沦陷为恶搞乐。
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传统音乐文化在不同的时域应有不同的显现状态,也只有在自身的净化与升华中才能实现螺旋性的上升与传承。但这种显现究竟是怎样一种状态才能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呢,人们似乎没有倾注太多的思考。市场经济条件下,也许有人认为能够实现经济价值的传统音乐才能实现社会价值,才能实现自身的传承与保护。文章一开始,笔者也曾谈到:“借助于市场经济的羽翼,由获得经济效益转向获得社会效益,提升非遗项目的大众认知度、大众认可度,进而实现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尝试。”但需要注意,实现经济价值的前提是以不扭曲自身艺术价值为宗旨的。但个别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急功近利似乎忘记了这一宗旨,以杨静《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的思考——兼谈对原生态的看法》一文所记述的“原生态旅游文化节”为例,“萨玛节”的神圣与虔诚已泯灭在“机械地走完数公里的路程”上,也就难怪作者写道:“为了迎接‘原生态旅游文化节’,‘萨玛节’这一侗族人的神圣节日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举行,这对所谓‘原生态旅游文化节’不能不说是一个讽刺。”也正是基于此,杨静才有了如下的言论:“有的地方的执政人员急功近利、惟利是图,不顾民间文化本身的艺术规律或者说不去了解民间文化的内涵及其发展规律,不从长远利益着手,而是对民间文化进行恶性开发,致使其在发展中丧失了它本身的文化内涵,同时也加速了它的消亡。”可见,过度包装是无法保有原来的人文实质,相反还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导致可怕的后果。
与笔者一样对过度包装持谨慎态度的研究人士还有很多,再来看陈宗花在《民间音乐生存现状及保护》中谈及媒体对中国某一类民间音乐在维也纳金色大厅精彩演出时提出的关于“过度包装”命题的观点,论者认为:“所有这些论断的得出,只是看到了某些表面现象,却忽略了在喧嚣繁荣的现象背后,某些民间音乐样式正可能面临着被舞台化改造、商业化开发,从而被‘异化’的危险,它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化,传承发展将会受到更严重危害。鉴于此,在民间音乐被商业开发、包装、炒作风行的风潮下,我们应运用现代理性来思考、检验这些活动对民间音乐所产生的影响,做出实事求是的评判,否则很可能就在我们为它赢得更多重视的欢呼声中,民间音乐正加速走向灭亡。”[10](P121)字如珠玑,发人深省,所谓捧杀不过于此。
对传统音乐形式进行包装一定要遵循其固有的艺术规律,不能因为追求眼前利益迎合一些不适宜的观众需求,否则也将间接挫伤民间音乐的发展,常晶晶《文化旅游与西南少数民族民间音乐传承》中关于侗族大歌表演的论述不失一记轰鸣的警钟,“侗族大歌原本用侗语演唱,游客听的当是原汁原味的腔调。现在他们多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演唱,游客能听懂了,但却失去了原有的韵味,他们在传承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同时,间接对民间音乐文化造成严重破坏。”[11](P115)保护与传承的愿望诉求是值得肯定与提倡的,但绝不能以牺牲艺术自身价值为代价。
“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倾左之路在本文语境中的概念是指:传统音乐在音乐产品竞争者群中脱颖而出,唯我独秀,实现其自身的发展。“抱团取火”的倾右之道是指:传统音乐门类内部相互组合,或者传统音乐与其他艺术门类甚至非艺术门类(如与旅游业等)相结合,进而实现发展。
大型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便是倾左之路的经典案例。其舞蹈元素直接摄自民间,演员的70%都是来自山间地头,演出服装全部是少数民族生活着装的原型,在第四届中国舞蹈“荷花奖”决赛中,该作品以高达百分之九十七点五的观众满意率,一举荣获剧目金奖、最佳编导奖、最佳女主角奖、最佳服装设计奖和优秀表演奖,并被专家评价为“民族舞蹈的再启蒙”。2008年22日,大型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圆满结束了在日本东京的11场商演,每场出票率高达100%,创收近2000万元人民币。*参见腾讯新闻,《云南映象》日本商演 票房总收入近2000万元,2008年03月24日13:33,http://news.qq.com/a/20080326/007385.htm《云南映象》的成功运作为传统音乐的发展带来了希望,同时也意味着“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倾左之路有其值得借鉴的一面。其实,在中国南宋时期已经有了关于音乐品种间相融合进而实现自身与新艺术门类发展的尝试。
“抱团取火”的倾右之道最主要的体现形式就是嫁接旅游,“旅游搭台,文化唱戏”。实际上二者在某种程度上呈现互长关系,旅游需要文化的色彩带动,文化需要旅游的“市场”搭建。《云南映象》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在与当地旅游业紧密结合,甚至其本身已经转化为一种文化旅游产业。
此外,枣庄台儿庄景区与内部长相表演的“运河大鼓”也是极富“抱团取火”的意味,只不过对于外地人而言,人们关注更多的是台儿庄战役,“运河大鼓”则主要扮演点缀的作用与依附的角色。尽管如此,还是能够看到山东民间音乐发展也已经考虑到了“借鸡下蛋”的策略,并付诸了实践。
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究竟走哪一条道路取决于传承人的选择与地方政府的引导、扶植,而无好坏优劣之分,但更多的时候应该提倡将二者相结合,既要考虑自身发展的问题,也要积极开拓思路强强联合,“借鸡下蛋”实现利好发展。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怎样选择,一定要避免上文中提到的“过度包装”问题。
传统音乐进课堂的理念与实践记述几乎充斥在所有谈及民间艺术传承与保护的语境中。此外媒体关于传统音乐进课堂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如《南阳日报》——《大鼓民歌进课堂 非遗文化音绕梁》;《中老年时报》——《京东大鼓进课堂》;《中新网》——《“吕剧进课堂”使山东百年地方传统剧种重焕新生》等等。但徒于记录的文章在为传统音乐焕发活力欣喜的同时,少了一些对进课堂形式与后续关注的思考。冯国蕊在《对“本土音乐进课堂”的思考》一文中的看法值得进一步探究。文中谈到“‘本土音乐进课堂’并不是把‘原生态’的田野声像搬进课堂,更不是学生穿上少数民族服饰的简单复制,而应该呼唤从本土文化中诞生出来的真正意义上的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它不仅涉及到教育改革的问题,而且己经具备了一种文化上的战略意义。”[12](P177)
这是目前笔者所见对“传统音乐进课堂”命题最深刻的反省与认知,令人拍案叫绝。它也从另一个角度反问了目前“传统音乐进课堂的理念究竟能在多大意义上促进地域音乐文化的传承”,反问之余换来的应该是冷峻的思索。简单地学唱(奏)一两首作品就能实现促进地域音乐文化传承的功效吗?显然不能,那究竟应该采用怎样的形式,从哪些内容入手用以完善呢?范桢的硕士毕业论文《地方音乐资源在中学音乐课堂中的开发与利用——以山东滨州渔鼓戏为例》[13]为我们提供了进一步思考的空间,在“第三章——渔鼓戏进课堂的课程设计”中“一、渔鼓戏课堂教学内容的设计、课程的安排”里面将授课学生设置在7~9年级,在教学内容上,7年级学生“初步了解,欣赏为主”; 8年级学生“全面体会,深入了解”; 9年级学生“深入感悟,社会实践”。“ 二、渔鼓戏的教学手段”中,则凝练了“欣赏法”、“讲授法”、“作品分析法”、“教唱”、“组织演唱比赛”等五类授课方法。但在授课内容环节如果能够加入与渔鼓戏相关的民俗知识介绍,民间文化对渔鼓戏发展的滋养,渔鼓戏与家乡人民生活的密接关系将能在一个完整的文化生态圈内实现渔鼓戏的传播与发展;教学手段中的教唱不应该只由学校里的音乐教师执鞭,民间艺人的加入能够让学生领略到最原汁原味的地域文化。
研究人员在积极倡导传统音乐进课堂的同时,一定要认真思考,哪些内容以怎样的方式呈现在讲台上是为恰当,为了增效传统音乐进课堂,政府部门还需要在哪些方面规划顶层设计,教师应该在哪些方面拓展授课水平。此外,传统音乐进课堂应该是一项文化系统工程,不能单纯着眼于课堂,还应该立足课堂开拓艺术实践,认真思索课堂与社会无缝接轨的方法,让传统音乐辐射开来,扩大受众影响面,为其可持续发展积攒人文空间。
政府补助能否实现全部资金能效的转化的关键不单纯取决于资金的多寡,还要考虑资金使用的方法,以市场经济为依托,引入市场营销学的相关理念与方法是值得尝试的,且有成功案例以为参照;缺失了文化土壤的栽植,传统音乐的博物馆式收藏的价值会大打折扣,瞻仰“遗容”的时效性也在慢慢流逝,将传统音乐植根在文化生态系统之中,才能尽可能还原艺术的本真面貌;原生态音乐文化的包装与现代化转型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但过犹不及,过度包装的后果是加速传统音乐的衰亡;地域音乐文化究竟要在当代音乐品种中走出一条“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倾左之路还是“抱团取火”的倾右之道都是无可厚非的,关键是不要迷失艺术本身的人文诉求;传统音乐进课堂是对传统音乐进行传承与保护的重要方法,但要明晰进课堂的内容与形式,不能采取单纯复制,盲目开课的方式,要有顶层设计理念,系统化地授课配伍模式,还要做好学校与社会的衔接,尽可能扩大传统音乐的受众群体。
以上几点仅是笔者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地方音乐传承保护命题时的粗浅看法,不对之处恐贻笑大方,还望不吝斧正,若个别语句激发了相关学人的进一步研究,且对传承保护起到了星火作用,也当是本文之幸。
[1]周洪雷.音乐市场营销及案例分析[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
[2]乔晓光. 活态文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初探[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
[3]罗新民.当代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生态、动态”保护与发展——以贵州省为例[J]. 艺术百家,2012,(2).
[4]汪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生态论[C]. 2011年中国艺术人类学论坛暨国际学术会议——艺术活态传承与文化共享论文集,2011.
[5]杨静.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的思考——兼谈对原生态的看法[J]. 美与时代(下),2011,(12).
[6]宋俊华.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生态与衍生态[J]. 民俗研究,2008,(4).
[7]刘晓春.谁的原生态?为何本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的原生态现象分析[J]. 学术研究,2008,(2).
[8]陈华文.原生态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 山东社会科学,2010,(9).
[9][10]陈宗花.民间音乐生存现状及保护[J].文艺争鸣,2010,(3).
[11]常晶晶.文化旅游与西南少数民族民间音乐传承[J]. 黑龙江民族丛刊,2013,(6).
[12]冯国蕊. 对“本土音乐进课堂”的思考[J].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
[13]范桢. 地方音乐资源在中学音乐课堂中的开发与利用——以山东滨州渔鼓戏为例[D].河南大学,2014.
(责任编辑:杜娟)
10.3969/j.issn.1002-2236.2016.03.001
2016-03-25
范洪涛,男,济南大学音乐学院讲师。
G122
A
1002-2236(2016)03-0004-05
侯延爽,女,济南大学音乐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项目来源:济南大学科研基金(社会科学)项目“临朐周姑戏生存现状与可持续发展策略研究”(14YB27)阶段性成果;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山东王皮戏表演特色及其植入教学实践的研究”(150609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