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娟(泰安市公安消防支队,山东 泰安 271000)
泰山古建筑群火灾防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曹娟
(泰安市公安消防支队,山东泰安271000)
摘要:对泰山古建筑群消防安全现状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工作实际,从消防水源、香火管理、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泰山古建筑群的防火及灭火对策,可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对古建筑造成的危害。
关键词:古建筑,火灾,消防安全
文物古建筑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不仅是城市的历史符号和文明印记,也是城市的形象和特色。泰山素有中国文化的历史缩影,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泰山古建筑是成就泰山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泰山荣誉及历史信息。我国的《宪法》《文物保护法》《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里明确规定了相关保护古建筑的条文。由于泰山古建筑群多为木结构或砖木结构,一旦发生火灾,更是极易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我们要深入分析古建筑自身的特性,全面掌握古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置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火灾对古建筑所造成的危险和损害。
1)木质材料为主,耐火等级低。泰山古建筑多以木材为主要材料,且在构造上多为高翅的飞檐和高深的屋顶,其支承结构与内外装饰采用了大量木材,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木材绝大部分集中于屋顶,且空间大,通风条件好,具有良好的燃烧条件。泰山古建筑群多数建筑物更是建在高山之巅,发生火灾后火势蔓延快,燃烧猛烈。因而火灾是泰山古建筑的最大“杀手”。
2)防火间距不足,林建合一。泰山古建筑多依山势而建,由于地势所限,古建筑群布局比较紧凑,建筑物多彼此相连,单体建筑之间没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失火时极易蔓延扩大,往往大面积被烧毁,甚至整组建筑荡然无存。且泰山古建筑大多处于泰山林场范围内,山林与古建筑群融于一体,考虑到自然景观的因素,之间没有必要的防火分隔,山林与古建筑防火要齐抓共管,为古建筑的消防安全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困难。
3)火灾隐患多。殿内香案神台帷幔等多为可燃物,极易着火并引火上梁酿成大火;香客焚香烧纸趋盛,火源控制难度增大;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汽用油频繁,存在着潜在着火隐患;游客游览人数日增,失火不确定因素增多;与古建筑毗邻,建筑多为生活经营用房,多属于“九小场所”或“三合一”场所,极易起火并蔓延至古建筑;古建筑大多处于山上,极易遭受雷击起火。
4)救援困难重重。泰山古建筑绝大部分处于崇山峻岭,因山就势而建,通道多为台阶或游览路,市政消火栓管道无法敷设,专用消防车无法上山施救,城市消防力量鞭长莫及。失火建筑周围如无消防水池和必要设施,驻山消防队伍也望尘莫及。
5)消防设施不配套。有的古建筑没有消防水池或水池储量少,不能满足一次消防用水需求;有的古建筑有水池、机动泵和水带,但均老化,且未进行有机整合和进行配套建设,机动泵与水池不在一处,发现火情需3人~4人将水泵抬至水池旁后再拉水带至古建筑处灭火,应急准备时间长、反应速度慢(约25 min),如遇火灾很难达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
6)电气线路陈旧老化,用电不规范。用电主要是电器及照明之用,大部分古建筑电气线路敷设的年代很早,有的是建庙以来从未更换过,线路陈旧老化现象比较严重,还有虽然主要线路都进行了穿管保护,但是仍然存在电线私拉乱接的现象,特别是冬天,部分单位还使用电暖器、电褥子等大功率电器,大大加大了用电负荷,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泰山古建筑,是泰山历史文化的重要见证,也是成就泰山成为“国山”的主要支撑。为此,保护、传承泰山古建筑是历史赋予泰山人的重要责任。消除泰山古建筑隐患,加强古建筑使用管理,搞好古建筑火灾预防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成为泰山管理者不断思索的问题。
1)消防水源问题。增建消防水池。无消防水池或水池容量较小的古建筑周围要建设消防水池(三官庙、无极庙等)。根据景区地形实际,在有条件的地方尽量建设高位水池,铺设消防栓供水系统。其中普照寺院外虽有一个较大的水池,但因是露天敞开式,雨季存满水后易蒸发,旱季仅靠水井补充水源,基本得不到保障,建议在院内原将军梅南侧空地建设大型地下水池。保障补水源。景区内大部分消防水源补充靠河道,建议万仙坝等重要补水源要维修好,尽量多存水,以保障旱季补水。
2)香火管理问题。严格香炉、火池设置标准。经营业户私自搭建的临时火池一律取缔。每个单体建筑前只允许摆放一个香炉,多余香炉一律封存停用。香炉应设置在古建筑檐下5 m以外的空旷场地,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安放大型香炉(香的规格限定在40 cm以下)。香炉应设置防护网,达到不发生香灰外飞的要求。
严格香火管理。一是遵循“逢四停用”的硬性规定,不得在超过四级风以上天气烧纸焚香。二是香必须在香炉内焚烧,严禁露天焚烧。三是香炉旁的明火盆、柴油桶必须取缔。四是晚上下班后香灰必须浇水灭透,温度降至常温。五是严格监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监督经营人员做好香火处理工作,履行换班签字认定手续,杜绝管理上的薄弱环节。
3)用电用火问题。
a.加强用电管理。古建场所用电必须履行审批手续。要按照高于国家普通建筑防火规范的标准敷设用电线路,严禁私拉乱扯电线,严禁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b.加强用火管理。在古建场所的主体建筑及毗邻建筑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火设施,不得作为住宿场所使用。宗教场所的长明灯必须严格专人管理,灯具周围及底部必须采取阻燃材料保护。神龛、袍布必须做好阻燃处理。生活区的用火也必须严格控制,仓储、住宿、厨房严格区分,杜绝“二合一”“多合一”现象。古建场所的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严禁私自动火。
4)消防器材管理问题。因受地形、地势制约和古建筑本身结构因素影响,一旦发生火灾,扑救极为困难。所以在扑救初起火灾上必须加大力度,才能力保安全。一是干粉灭火器必须按照增量配置基准核定数量。二是按照国家规范合理确定存放地点。三是按照每两年换粉加压要求定期维修保养。
对消防器材严格使用管理。一是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器材管理档案,绘制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布置平面图,严禁私自挪用。二是要加强使用保养。干粉灭火器严禁露天放置和在阳光下暴晒,切实做好防潮、防锈蚀等工作。消防水泵要专人管理,定期保养,提高使用寿命。潜水电泵要使用专用线路供电,确保供电安全。
5)技防装备问题。由文物宗教局统筹规划,编制文物古建场所技防设施建设规划,经充分论证后并入“数字泰山”项目统一实施。建议重点解决烟感报警、漏电火灾报警、远程红外监控报警等现代技防设施,提高整体防范水平。
6)管理问题。
a.消防安全教育。一是实行消防安保上岗制度,实现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及消防管理人员经省级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二是建立全员培训制度。各岗位工作人员及临时用工人员必须掌握“四个能力”的要求。新上岗和调整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确保一线员工素质。
b.火灾隐患整改。严格各级工作人员责任,切实做到隐患的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彻底消除。要严格执法管理,实现隐患的法制化治理,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和整改后有反弹的,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直至停业整顿,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切实提高治理效果。
c.加强实战演练。景区各级的预案体系非常完善,但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还是会出现一定的混乱局面,贻误战机,影响处置效果。建议文物宗教局牵头,从实战角度加大预案演练工作,提高处置水平。
历史不能倒退,文物不能再生,古建筑的安全关系到我国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因此,做好古建筑防火灭火工作刻不容缓,需要我们投入大量的工作,深入研究古建筑群的火灾现状、火灾特点以及处置对策,逐步探索出一套古建筑火灾扑救的战术和方法,为今后有效扑救古建筑火灾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夏强华.古建筑火灾原因分析与防治探讨[J].中国西部科技,2007(4):19-20.
[2]王艳.古建筑火灾危险性分析及预防对策[J].武警学院学报,2014(6):36-37.
[3]王德民.浅谈文物古建筑火灾特点与消防安全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0(1):42-43.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aishan ancient architectural group of fir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Cao Juan
(Tai’an Public Security Fire Control Team,Tai’an 271000,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d the fire safety status of Taishan ancient architectural group,and combining with the working practice,from the fire water supply,family management,fire and electricity use,fire equipment management and other aspects,proposed the fire prevention and extinguishing measures according to Taishan ancient architectural group,could minimize the dangers of fire damage to buildings.
Key words:ancient architectural group,fire,fire control safety
中图分类号:TU8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6825(2016)06-0247-02
收稿日期:2015-12-18
作者简介:曹娟(1986-),女,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