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梦辰 / 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集贸市场计量器具“五统一”管理中的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
沈梦辰 / 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为确保集贸市场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促进集贸市场的法制化计量管理建设进程,江苏省质监系统积极探索,努力实现了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的“五统一”管理,即“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统一维修”,市场经营户因此不必再为自己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准确而烦恼,也在最大程度上消除了计量器具购买、使用、维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诸多问题。消费者在集贸市场可尽情享受购物乐趣,不用再为计量结算提心吊胆。市场管理方也借此大幅提升了对集贸市场计量工作的管理效率,降低了在处理计量纠纷上的管理成本。可以说,江苏省集贸市场“五统一”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不仅使得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秤的受检率和检定合格率明显提升,因计量准确性问题产生的投诉案件也迅速减少,集贸市场计量环境由此焕然一新,市场的计量管理工作也由此持续保持着一种合理、规范、法制化的良性运作状态,为消费者放心消费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随着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集贸市场“五统一”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的诸多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
1.1 年度强制检定申请不及时、不申报
根据《江苏省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规范》的要求,集贸市场管理方应填写《江苏省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申请表》,如有新增或停用计量器具情况,需在《申请表》“申请原因”栏中标注,并定期、按时报送当地计量行政部门和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定机构据此建立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台账。但实际上,能够按时申报、并且按照实际情况正确填写《江苏省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申请表》的市场管理方寥寥无几。有些市场管理方不催促就不申报;有些市场管理方申报的计量器具信息还是几年前记录的信息,申报时未作更新,与市场的实际情况完全不符;个别市场管理方甚至连申报工作都没有做,影响了“统一检定”工作的开展。
1.2 市场管理方现场管理不到位
除少数管理较好的集贸市场外,大部分市场管理方对“五统一”管理要求执行力不够,对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实时把控能力较弱,对计量器具日常使用出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例如,个别市场经营户在配备了“五统一”电子秤的情况下,违反集贸市场“五统一”管理要求,携自带秤进入市场直接使用或作为备用秤使用,而市场管理方未能及时阻止;经营户配备的“五统一”电子秤因故障无法使用时,市场管理方未能及时提供备用秤,导致经营户只能使用自带秤进行过渡;个别市场管理方新采购的“五统一”电子秤在未经当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粘贴合格证的情况下,直接投入市场使用等。
1.3 “统一轮换”制度使经营户不重视计量器具
集贸市场“五统一”管理制度要求,市场方定期对经营户在用的“五统一”电子秤进行定期轮换,即经营户甲使用的电子秤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将随机轮换给经营户乙,而经营户甲再随机地从经营户丙处轮换到一台电子秤。“统一轮换”制度使得任意一台“五统一”电子秤不再固定属于某一个经营户,这让部分经营户认为,自己在使用电子秤时无论将电子秤损坏到何种程度,一段时间之后自己又将轮换到另一台电子秤,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对电子秤不加爱惜、肆意乱用,使原本性能良好的电子秤缩短了使用寿命,这也给市场管理方带来了大量修秤、换秤的工作,同时加快了“五统一”电子秤的损耗,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集贸市场的管理成本和管理难度。
1.4 计量器具配置不合理
目前集贸市场配置的“五统一”计量器具比较常见的是最大称量30 kg、检定分度值10 g的电子计价秤,因大部分集贸市场内都有经销零售茶叶的经营户,市场管理方在给他们配置计量器具时,用的也是此类电子秤,不符合《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2.1 加强计量法制宣传,普及计量法规知识
对集贸市场管理方及经营户加强计量法律、法规宣传,深化市场管理方计量主体责任意识,提升集贸市场工作人员计量专业水平和市场管理水平,明确集贸市场“五统一”管理制度各项要求、细则,组织集贸市场管理人员参加“五统一”计量管理专项培训。定期在公园、社区等公共场所开展普法讲座,发放计量法律、法规宣传资料,通过“有奖问答”等现场互动节目让市民零距离学习、了解计量知识,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2.2 充分发挥计量行政部门职能,积极引导市场良性发展
加强计量行政部门与市场管理方的沟通交流。市场管理方在实施“五统一”计量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项标准扎实推进、保质保量,遇到问题要善于统筹规划、分步解决,确实存在困难的要及时向计量行政部门反映。计量行政部门应定期了解集贸市场“五统一”管理工作运行情况,并对市场“五统一”管理工作成果进行逐项考核、反馈,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对市场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必要时给予适当的行政支持,促使市场能够将“五统一”计量管理工作列为市场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
计量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定期组织开展“诚信计量市场建设评比”活动,奖优罚劣,积极引导,对“五统一”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诚信计量环境建设良好的集贸市场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将常年计量管理出色的集贸市场设立为区域“样板市场”,组织、鼓励管理水平落后的集贸市场来学习、借鉴,努力实现“以好带差,互相竞争”的计量管理氛围。
2.3 优化“五统一”管理方案,合理配置计量器具
组建专项工作小组,挑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集贸市场,对其“五统一”计量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跟踪调研,对不符合“五统一”管理要求的项目及因客观因素导致无法落实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剖析和探讨,积极听取集贸市场管理方及广大市民对“五统一”管理制度的意见和看法,用科学的眼光把握目前集贸市场法制化计量管理建设进程的实际情形,优化“五统一”管理体系中脱离实际、不符民生及阻碍集贸市场法制化建设的条款,提高“五统一”计量管理实施效率。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对集贸市场“五统一”计量器具开展现场检定时,除了要确定计量器具是否合格外,还要主动了解集贸市场“五统一”管理落实情况,对计量器具的配置是否符合《计量法》和《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技术要求、计量器具在用于贸易结算前是否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粘贴合格证、计量器具的维修是否由经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统一维修等情况,并准确、完整地采集、记录下来,同时提醒集贸市场管理方规范、合理地实施“五统一”管理制度,并将信息及时上报至计量行政部门,助力计量行政部门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在江苏省集贸市场“五统一”管理工作开展数年后的今天,仍需进一步完善“五统一”管理体系,落实“五统一”管理的各项要求。科学合理地提升集贸市场管理效率,还需要广大民众献计献策,各管理部门加强沟通、联动,共同普及计量法律法规,以使“五统一”管理工作不断创新、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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