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瑛碑》相关问题研究

2016-04-07 07:32

苑 苑

(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乙瑛碑》相关问题研究

苑苑

(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摘要:《乙瑛碑》是东汉所立记事石碑,其书法价值一直为后人称道。以碑文内容为研究对象,对碑文中出现的人名与地名进行考证,并从历史学的角度分析当时上书的程序、孔庙祭祀所需财物和碑文的作者是否为钟繇等问题,以期更完整地呈现其历史价值。

关键词:乙瑛碑;东汉;上书;孔庙祭祀

《乙瑛碑》,全名《鲁相乙瑛奏置孔庙百石卒史碑》(以下简称《乙瑛碑》),东汉桓帝永兴元年(153年)立。碑额早亡,此名为清人王昶《金石萃编》所用之名。碑高约2.6 m、广1.28 m、厚0.24 m。碑文以汉代所流行之隶书所撰,阴刻,纵列18行,满行40字。文终刻有楷书跋文“宋嘉祐七年张稚圭按图题记后汉钟太尉书”。碑原置于兖州仙源县,为记事碑,载孔子十九世孙孔麟向朝廷请置百石卒史1人,掌领孔庙礼器。鲁相乙瑛上书于朝廷,司徒吴雄等奏于皇帝,时帝诏鲁相选40岁以上通一经者为之。后来的鲁相平又将所办此事之情况上书于朝。此碑后置于孔庙同文门内,现存于山东曲阜孔庙碑林,与《礼器》和《史晨》并称“孔庙三碑”。

一、《乙瑛碑》碑文

《乙瑛碑》刻石录文如下:

此石文可在“元嘉三年三月丙子朔”处划分,将全文分为两部分。之前为阐述上书的具体细节,之后为对奉召所办之事情况的反馈。

二、《乙瑛碑》人名及地名考证

从文中所用年号可知,司徒臣雄与司空臣戒上书的时间为元嘉三年(公元153年)三月廿七日,两人下书鲁相的时间亦为元嘉三年三月廿七日。鲁相回复的时间为永兴元年(公元153年)六月。此处的元嘉为东汉桓帝刘志的年号。桓帝使用这个年号的时间共记3年。元嘉三年(公元153年)五月改元永兴元年。

司徒臣雄与司空臣戒为向桓帝上书的大臣。司徒和司空之官古便有之。《汉书·百官公卿表》云:“《书》载唐、虞之际……禹作司空,平水土;弃作后稷,播百谷;卨作司徒,敷五教”[1]721;汉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改丞相为大司徒,御史大夫为大司空。西汉末至东汉初,以大司马、大司徒和大司空为三公。至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马,又置太尉,与司徒和司空为三公。

此处的司徒臣雄与司空臣戒应分别为吴雄与赵戒。根据碑文可知,吴雄,字季高,河南原武人。与《后汉书·郭躬传》所言“顺帝时,廷尉河南吴雄季高,以明法律,断狱平,起自孤宦,致位司徒”[2]1 546相合。《孝桓帝纪》记载:元嘉元年四月“司徒张歆罢,光禄勋吴雄为司徒”[2]297。可知吴雄历任廷尉和光禄勋。吴雄与其子吴、孙吴恭三世皆为廷尉,为法之名家。

据碑文,赵戒,字意伯,蜀郡人。赵戒博学明经讲授,举孝廉,累迁荆州刺史。后迁任南阳太守,纠豪杰,恤吏人,奏免中官贵戚子弟担任县令与县长贪污渎职者。征拜为尚书令,出为河南尹,转拜太常,后转太仆。汉顺帝永和六年(公元141年)三月,司空郭虔被免职,赵戒特拜司空,名望益重,自汉顺帝永和六年(公元141年)至汉质帝本初元年(公元146年)担任司空。本初元年(公元146年),赵戒由司空转任司徒。汉桓帝建和元年(公元147年)九月,京师地震,太尉杜乔免职。十月,赵戒转任太尉,以定策迎立桓帝功,封厨亭侯。建和三年(公元149年)十月,赵戒因灾异被免职,司徒袁汤继任太尉。元嘉二年(公元152年)十一月,司空黄琼因灾异免。十二月,特进赵戒为司空。永兴元年(公元153年)七月,因灾异,“司徒吴雄罢,司空赵戒免”[2]298。赵戒告归于蜀,薨于家。赵戒历仕安、顺、冲、质及桓五帝,于汉顺帝、冲帝、质帝和桓帝之世历位三公。

襃成侯是汉时对孔子及其后代所封的爵号。《汉书·平帝纪》:“(元始元年)封周公后公孙相如为襃鲁侯,孔子后孔均为襃成侯,奉其祀。追谥孔子曰襃成宣尼公。”[1]351《说文解字注》曰:“襃为凡大之称,为褒美之意。”

乙瑛,字少卿,平原高唐(今高唐)人,东汉末年任鲁相。孔麟为孔子第十九世孙,襃成侯。其他有关两人的记载并未见于史书。

《后汉书·郡国志》记载:“鲁国秦薛郡,高后改。本属徐州,光武改属豫州。六城,户七万八千四百四十七,口四十一万一千五百九十。”[2]3 429汉之鲁国为吕后时所立,鲁元公主薨后,吕后赐公主子偃为鲁王,一直延续至东汉末。

三、碑文所见东汉上书程序问题

碑文所记,鲁相乙瑛上书请置百石卒史一人,掌领孔庙礼器。上书是直接送达司徒和司空处的,而后司徒和司空询问太常祠曹掾冯牟与史郭玄,得到回复后,再上报给皇帝。皇帝许可之后,再直接下书给鲁相,让其按照指示办理。指示应是司徒和司空府所拟。事情办完之后,鲁相需要再次上书司空府汇报情况。这是一个较完整的程序。

如上文所言,司徒为西汉末丞相所改,司空为御史大夫所改。据《后汉书·百官志》:“司徒,公一人。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逊顺、谦俭,养生送死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视濯,大丧则掌奉安梓宫。凡国有大疑大事,与太尉同。”[2]3 560可见,司徒确实与丞相职责相同,既总管民事又管理官员,既掌管祭祀牺牲器皿又负责皇室丧葬,非常之时还可统兵。因此,文书上报司徒是应有之情形。

《后汉书·百官志》:“司空,公一人。本注曰: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大丧则掌将校复土。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2]3 561-3 562司空虽主管水土工程,但也掌管郊祀与大丧之事。因此,此封向皇帝的上书为司徒与司空一起署名。

“太常,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礼仪祭祀。每祭祀,先奏其礼仪;及行事,常赞天子。每选试博士,奏其能否。大射、养老、大丧,皆奏其礼仪。每月前晦,察行陵庙。丞一人,比千石。六百石。本注曰:掌凡行礼及祭祀小事,总署曹事。其署曹掾史,随事为员,诸卿皆然。”[2]3 571《百官志》清楚地说明,太常是三公之下的诸卿之一,主管礼仪祭祀。碑文所说的祠曹应为《百官志》所说太常下属机构之一,主管祭祀事务。冯牟和郭玄分别为曹掾与曹史。曹掾与曹史为祠曹之中的吏员。因上书内容为宗庙事务,应是司徒府去书询问太常,太常命祠曹曹掾和曹史拟书回复公府。因此,曹掾和曹史得以留名。

鲁相为鲁国相。汉初郡、国并行,中央为王国置太傅与丞相。七国之乱后,诸侯王不得治民,改丞相为相,主管一国之民事。除丞相之外的官吏比照郡,并无专管礼仪祭祀的官吏。因此,向朝廷上书之人为鲁相。虽然汉末王国属于郡,但是此封上书不是由郡上传而是由王国直接上达。由此可见,汉末王国上书权的独立性。

四、孔庙祭祀所需财物问题

“请置百石卒史一人,典主守庙。春秋飨礼,财出王家钱,给犬酒直,须报。”可知,置百石卒史的目的是为了主持、管理和守护孔庙的事宜。但是对于后半句的句读有不同的说法。一种如上文所言,另一种认为断句应为:“春秋飧礼,财出王家,钱给犬酒,直,须报。”即春秋两季大型的祭祀活动中的祭品等费用出自王家,但钱却直接付给马牛羊类动物和酒类的供应商,费用价值多少需要上报。但无论哪一种解释,其意思大体相同。可以看出,孔庙的主要祭祀仪式是一年中春秋两季的大型祭祀活动。而祭祀所用的花费主要是购买犬酒,这笔钱出自王家,也就是鲁王之国库。

犬在商代便是重要的牺牲。汉语中“献”字的右半部便是“犬”。《说文》曰:“献,宗庙犬,名羹献。”可知,“献”字最初的含义就是宗庙之犬,也可以说宗庙祭祀确实是需要犬来献祭的。《礼记·曲礼下》云:“凡宗庙之礼,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刚鬣,豚曰腯肥,羊曰柔毛,鸡曰翰音,犬曰羹献……”[4]50孔颖达疏曰:“‘犬曰羹献’者,人将所食羹馀以与犬,犬得食之肥,肥可以献祭於鬼神,故曰羹献也。”可知羹献为古代祭祀宗庙所用之犬。孔庙春秋两季祭祀的主要物品为犬与酒。

王家所出之财即是所谓的王家钱。《汉书·武五子传》记山阳太守张敞上书:“以王家钱取卒,迾宫清中备盗贼。”[1]2 767即用前昌邑王家的钱雇用士卒,防护宫垣清静院庭,防备盗贼。汉代诸侯国之主的权力虽然在景帝之后被大大削弱,但是始终享有自己封地的赋税,即王家之钱。孔庙祭祀在当时并非中央的官方行为,只是地方性祭祀。因此,钱出王家。

五、“后汉钟太尉书”的问题

乙瑛碑文终刻有楷书跋文“宋嘉祐七年张稚圭按图题记后汉钟太尉书”。宋仁宗时张稚圭题记说此碑文是后汉钟太尉所写。钟太尉指的是汉末著名的书法家钟繇。魏文帝黄初三年(公元223年),钟繇代贾诩为太尉,转封平阳乡侯。因此,有钟太尉之称。

但是如上文所说,此碑为桓帝永兴元年(公元153年)立,钟繇的生年在《三国志》里没有记载,唐代书法家张怀瓘的书法著作《书断》里说:“太和四年薨,迨八十矣。”因此,有人推断钟繇生于元嘉三年(公元151年)。依据《三国志》记载,钟繇幼子钟会在景元五年(公元264年)死时“会时年四十,将士死者数百人”[3]793,则钟会的出生年应为文帝黄初六年(公元225年),此时钟繇已经74岁,年龄似乎过大。而且,如果钟繇是在桓帝元嘉元年(公元151年)出生,立碑时钟繇才3岁,根本不可能撰写碑文。因此,张稚圭所说当是谬误。

张稚圭是宋代诗人,在宋代,楷书已相当成熟,并被广泛应用。张稚圭所题的跋便是用楷书所写。跋文之所以有此谬误,可能是书法“隶法实佳”,“骨肉匀适,情文流畅”,颇有钟繇书法之韵味。且钟繇是楷书的开创者,后代文人学楷书必临摹钟繇之字,对钟氏之爱颇重。因此,才会误认为《乙瑛碑》为钟繇所书。

参考文献:

[1]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3]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59.

[4]杨天宇.礼记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薛志清)

On Topics ConcerningYiYingStele

YUAN Yuan

(School of Hisory and Culture,Hebei Normal University,Shijiazhuang,Hebei 050024,China)

Abstract:Yi Ying Stele is a stone tablet for making a memorandum in the Eastern Han Dynasty,and the value of its calligraphy has been approvingly spoken of by the later generations.Taking the tablet inscription as the research subject,the paper verifies the names of people and places in i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istory,the paper analyzes some related problems,such as the procedure of submitting a written statement to a higher authority at that time,the belongings needed in the sacrifice in Confucian Temple and whether Zhong Yao was the writer of this inscription.

Key words:Yi Ying Stele;Eastern Han Dynasty;submitting a written statement to a higher authority;sacrifice in Confucian Temple

中图分类号:K 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62X(2016)01-0035-03

作者简介:苑苑(1989-),男,河北石家庄人,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古代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秦汉史。

收稿日期:20150520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13.1415.C.20151130.1123.060.html

网络出版时间:2015-11-30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