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红波+康敏
摘 要:以甘孜藏区资源开发为研究载体,基于和谐发展的视角,剖析甘孜藏区资源开发与社会和谐的关系,并针对甘孜藏区目前的资源开发现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甘孜藏区的和谐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甘孜藏区资源开发;和谐发展系统;三方利益相关者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7-0038-04
自然资源是甘孜藏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特别是涉及甘孜藏区特大型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它既可以为资源开采所在藏区带来经济发展与繁荣,也可能因漠视藏区人民大众对资源红利分配的正当诉求,导致少数民族群众无缘参与大资源的开发,更难分享开发的成果,或多或少地出现了“无声的开发、无就业增加的开发、无群众收益增加的开发”等一些背离和谐发展的事实或趋势。因此坚持甘孜藏区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高度重视资源开发与甘孜藏区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并制定出相应对策十分重要。
一、研究现状述评
当前,学者们要么单纯从甘孜藏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探讨资源开发过程中所要注意的问题,比如和春雨(2001)、马志荣(2005);要么单纯从资源的所有权角度来探讨由于不同所有制产生的资源开发效率问题,比如白平则(2003)、孟继民(2002)。
但学者们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甘孜藏区民众的生计与发展问题。由于国有资源垄断性开发企业大都采用“独占性”“排挤式”资源开发模式,而导致当地少数民族群众无缘参与资源的开发,更难分享开发的成果,或多或少地出现了“无声的开发、无就业增加的开发、无群众收益增加的开发”等一些背离和谐发展的事实或趋势,这可是关系到资源所在地区民族群众生计与发展的大问题。
现阶段,甘孜藏区资源开发与和谐发展的矛盾,已经成为甘孜藏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绕不开的重大问题。因此,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探讨目前还比较贫穷的甘孜藏区资源开发影响社会和谐的机理,并就此探索相应的对策和制度创新,就具有了理论与实践的现实意义。
二、甘孜藏区的资源与“三无”开发模式
(一)甘孜藏区的资源
本文将“资源”界定为:包括矿产资源、水资源、能源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草场资源、气候资源等。尤其以矿产资源、水资源、能源资源、土地资源与森林资源为典型代表。甘孜藏区由于地质构造的原因,能源资源丰富;山高坡陡,落差大,水力资源十分丰富,全国约有10%的水力资源,集中在甘孜藏区。甘孜藏区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品种齐全,储量丰富,在全国已发现的160多种矿产资源中,甘孜藏区均有发现,已探明一定储量的矿产有130多种,其中钒款、铜汞、铅辟、钻、镍、车白等近30种矿产储量居全国前列。按45种主要矿产探明保有储量的潜在价值计算,甘孜藏区矿产资源拥有量占全国的11.57%[1]。
(二)甘孜藏区的“三无”资源开发模式
所谓“三无”资源开发模式,即是由于国有资源垄断性大资本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大都具有“独占性”“排挤性”,而导致甘孜藏区出现“无声的开发、无就业增加的开发、无群众收益增加的开发”等一些背离和谐发展的资源开发模式。
1.无声的开发。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只听见强势群体(资源垄断型大资本)的声音——“由于土地出让、地方税收、居民拆迁与补偿导致开发成本高等”;弱化或根本听不见弱势群体(资源所在地民众)“关注民生、共享资源开发红利”的呼声。甘孜藏区主要矿产资源品种多,储量大,分布集中且与水资源(西北部分地区除外)配套条件好,便于大规模开采,易形成大型的能源、原材料工业基地。甘孜藏区相当多的重要矿产或者水力资源,在“资源国有的”刚性产权制度下,由国家投资或者委托国有资源垄断性开发企业,进行“资源独占性开发”。而单一的所有制又有着较高的体制成本,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太多而产生的管理成本、摩擦成本、效率低的代价成本、企业办社会和办政府成本,还有企业与政府、中央与地力之间的协调成本等等。由于开发成本高昂,自然资源的优势被抵消,企业普遍缺乏竞争能力,而且民众无从享有对资源开发红利的分配。
2.无就业增加的开发。由于资源垄断型大资本自带资金、技术、人才,以及对人才需求水准过高,对于因资源开发而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之民众来说,大型的资源性国有企业由于自成体系,自带人员、资金、技术,实行的是独占性开发,以受国家委托开发为依据,几乎把甘孜藏区的民众排除在资源开发之外,没有增加什么新的就业机会;相反,还有可能剥夺了他们原有的就业机会。
3.无群众收益增加的开发。甘孜藏区的民众在资源开发过程中没有享受到资源开发所带来的红利,反而愈益贫困,这就是所谓的“甘孜藏区资源诅咒论”。
在经济学界,一直流传着一个名为“资源的诅咒”理论。根据这个理论,那些拥有丰富自然资源的国家或地区,因其政治经济体制容易失去变革、创新的动力,被锁定在某种不自由、不发达的状态。关于自然资源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除了中、短期资源项目所带来的“新兴都市”效应外,更多地引发了与自然资源相关的经济社会问题,人们简单地把它叫作“资源诅咒”(Resource Curse)[2]。
甘孜藏区资源的富饶与经济的贫困形成反向差异,重新认识这个问题对甘孜藏区的资源开发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3]。当前,相当多的人将甘孜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对滞后,归咎于甘孜藏区丰富的资源,认为是甘孜藏区背负着富集资源这个包袱,而处于“捧着个金饭碗讨饭吃”的尴尬境地;更有人用“资源诅咒论”来解释甘孜藏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试图将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对落后归咎于资源的“原罪”。其实,富集的资源本没有罪过,根源还在于经济体自身诸多制约因素与发展的体制。撇开甘孜藏区自身经济发展落后的历史原因,则当地民众或政府未能分享到资源开发红利的现实状况,使“资源富集区”变成“经济贫困区”成为现实的必然。
人们习惯上把这种开发模式称为“无声的开发、无就业增加的开发、无群众收益增加的开发”,富集的资源实际上对甘孜藏区经济发展没有起到多少带动作用。因此,甘孜藏区要突破“资源诅咒”,需要在资源开发与和谐发展上下功夫。
三、甘孜藏区资源开发的三方利益相关者
近年来,随着甘孜藏区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进一步加大,资源开发决策中表现出偏重国有大中型企业“独占性”开发,民营大资本“买断排挤式”开发,却往往轻视“民众利益”,忽视“地方利益”,因而制约着资源的“和谐”发展,出现“穷了当地百姓与政府,富了国家和国有公司”的尴尬局面,致使甘孜藏区资源开发潜在的隐忧也已初现端倪。
这种排挤式开发方式,形成了利益相关者——开发商、地方政府、当地老百姓三方的不同利益关系。当前,甘孜藏区资源开发应该关注以上三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的各自利益,从而实现和谐发展。
四、构建甘孜藏区资源开发与和谐发展系统
资源所有制是资源归社会成员全体、部分及个人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中表现出来的产权关系。社会成员通常是指一个国家里的不分种族、信仰、年龄、性别、肤色、受教育程度等的全体公民。广义的社会成员还包括拟人化的社会法人,例如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资源公有制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形式,由国家代表全体社会成员行使资源的所有权。资源私有制采用社会成员个人和家庭所有的形式,由社会成员个人、家庭及其投资的企业行使所有权。在中国实行资源所有制就是要坚持资源公有制为主、资源私有制为辅。资源所有制体现了资源的产权关系,提供了配置资源的基础。涉及国计民生的主要资源归全体社会成员所有,由国家代表所有者行使所有权,在宏观上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维持个人生活和生产的资源归社会成员个人所有,在微观上有利于资源的保护和开发[4]。
在甘孜藏区资源开发过程中,如何实现该地区社会真正的和谐发展?显然,努力协调资源开发三方相关者的利益,积极实现参与资源开发主体系统、资源开发红利分配系统、环境保护系统三方联动,在利益分配的博弈过程中,建立起资源开发红利的共享机制,不失为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建立系统的缘由
甘孜藏区资源开发,必须实现参与资源开发主体系统、资源开发红利分配系统、环境保护系统三方联动,真正做到资源开发与甘孜藏区社会和谐发展。为此,可以设计出资源开发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关联系统(见下图)。
(二)甘孜藏区资源开发与和谐发展系统运作机理
基于现行《矿产资源法》“资源国有”的法制刚性,甘孜藏区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与脆弱性,本文设计出甘孜藏区资源开发与和谐发展系统的运作机理。
1.优先考虑资源所在地民众的民生问题。建立起资源开发红利的共享机制。在不挑战现行《矿产资源法》“资源国有”的法制刚性的前提下,如何来实现参与资源开发主体系统、资源开发红利分配系统的有效联动?先决条件是改变现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独占性”开发、民营大资本“买断排挤式”开发模式,优先考虑资源所在地民众的民生问题。在现行的资源开发过程中,资源所在地民众赖以生存的土地或环境无疑应该作为一定的股份参与到资源开发过程中来,优先解决因资源开发而失地的群众的就业问题,并通过平等协商让失地群众分享一定的资源开发红利,民生问题是甘孜藏区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要素。
2.要考虑资源所在地政府机构的社会经济后续发展问题。由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上注册地不在资源开发地区,导致甘孜藏区在本地区开发过程中无法从中获取税收,由此带来诸如资源开发后环境的治理等社会经济后续发展问题的净支出,引起甘孜藏区的“另类贫困——地方政府财政贫困问题”的出现[5]。贫困的地方财政与贫困的地方老百姓,构成了贫困的民族地区。而且,“政府穷”比“百姓穷”对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后续发展的消极影响更大。
3.要考虑环境保护问题。甘孜藏区生态环境的恶化严重制约了其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是甘孜藏区开发建设必须首先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只有大力改善生态环境,甘孜藏区的丰富资源才能得到很好的开发和利用,才能改善投资环境,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加快甘孜藏区的发展步伐[6]。
甘孜藏区在开发资源的过程中,如何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已成为甘孜藏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加强环境伦理、环境文化宣传,增强整个甘孜藏区人民的环境意识。第二,在本地区进行资源开发的企业自身要加大对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主动改造其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第三,强化甘孜藏区政府保护环境的公共手段,如加大执法与监管力度、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发挥财政、价格调节手段、完善动员人民群众的参与环保机制等。第四,要求资源开发企业走循环经济道路,鼓励企业对自然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并给予相应的政策、财政、金融支持。
4.理顺自然资源的产权关系。尽管《法国民法典》是以消灭产权模糊的集体所有或社区共同体所有,使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所有为宗旨的。但法国也于1956年颁布了《法国矿产法》将重要的矿产收归国有。可以说,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收归国有,并由国家组织直接或特许开发成为普遍趋势。因此,“甘孜藏区资源国有”在现阶段存在具有普适性,没有必要去挑战法制的刚性。
公有产权制度可以有多种形式,比如地方政府所有等,不一定局限于国家所有一种形式。实行国家所有资源产权制度的国家必须为国家这个资源的抽象意义上的所有人找到一个法定的代理人,由抽象所有人的代理人具体代理这种所有权,否则所有人的利益必然落空。国家所有权如果没有一套所有权人利益的实现机制,必然使得资源产权落入掌握资源命运的官员和具体使用资源的使用人手中,国家利益大量流失,必然带来低效、浪费[7]。
矿产资源主要是经济资源,作为环境要素成分较少,除了一部分对国家安全和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矿(下转124页)(上接40页)产资源外,其他可以让私人拥有所有权。水力资源主要涉及大型水力发电站的建设,水库蓄水淹没区少数民族群众的生计问题,当然还有环境生态问题。
还有,在强调甘孜藏区自然资源的公有产权制度同时,可以让资源的实际占有人(甘孜藏区的群众、地方政府)允许他们自由转让资源占有权,通过转让资源占有权给国有大型资源垄断性开发企业,从而参与到资源开发与资源红利分配过程中来,不失为一种多赢的选择。
参考文献:
[1] 和春雨.西部甘孜藏区自然资源开发问题的思考[J].经济问题探索,2001,(12):17.
[2] 林伯强.“荷兰病”与“资源诅咒”的警示[N].南方周末,2007-03-08.
[3] 和春雨.西部甘孜藏区自然资源开发问题的思考[J].经济问题探索,2001,(12):18.
[4] 孟继民.资源所有制及其现实意义[J].经济学家,2002,(4):45.
[5] 庄万禄.论甘孜藏区的另类贫困——地方政府财政贫困问题[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7,(1):1.
[6] 马志荣.西部甘孜藏区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路径选择[J].开发研究,2005,(3):75.
[7] 白平则.试论自然资源产权结构[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3,(2):52.
From Barmony Development Perspective to Exploit the Resource of Ganzi Tibet Region
XIAO Hong-bo,KANG Min
(Sichuan Radio and TV University vocational college,West town of Longquanyi District,Chengdu 610107,China)
Abstract:This text takes the Harmonious and Satisfying Level of Ganzi Tibet region as study object,joining together the Factor Analysis with the Cluster Analysis to explain Ganzi Tibet region Harmonious and Satisfying Level.On the base of the analysis,this text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increasing the Harmonious and Satisfying Level of Sichuan province,offers the reference basis for futur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Ganzi Tibet region harmonious development.
Key words:harmonious and satisfying level of Ganzi tibet region;factor analysis method;cluster analysis method
[责任编辑 刘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