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为提高行政效能和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公布了27项广播影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
最新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中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单、服务指南和工作细则等材料;内容包含国产电视剧片审查,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审批,举办中外电影展、国际电影节审批,电影剧本(不含一般题材)备案核准和电影片审查,引用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审批,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审批,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进口证明核发,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境外人员及机构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审批等总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