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原因分析及相关对策

2016-04-06 09:00朱俊辛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6期
关键词:财务农业企业

朱俊辛

摘要:一直以来我国政府对于农业的发展都给予了持续的关注与大力的支持,一批优质的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纷纷上市,但在借助资本市场不断壮大的过程中,农业企业却频频出现财务造假事件,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动摇了投资者的信心。本文基于刚刚发生的辽宁振隆特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案,通过探寻农业类上市公司造假的深层次原因,给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建议。

关键词:农业上市公司 辽宁振隆财务舞弊

一、概述

农业上市公司,是指包括农林牧渔业以及其他涉及农业相关产业在内的上市公司。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国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中仅有2.35%的为农业类上市公司,而在这些公司中,总股本在 5 亿以上的更是只占到总数的23.33%。除此之外,257亿的总股本数,也远低于其他行业水平。而在2015年上市的两百多家企业中,也仅仅只有11家农业类公司。从统计数据来看,农业类企业在我国资本市场上所占的份额微不足道,但鉴于农业是我国一直以来的基础产业,特殊的地位使农业产业的发展一直备受关注。

由于较低的收益率和相对于其他行业更长的经营周期,农业企业往往难以获得注资,其更需要好的财务业绩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再加上生物资产的审计控制较困难等多种因素,对农业企业的监管往往难以到位,这些都使农业上市公司容易进行财务造假。近年来农业企业不断出现的财务丑闻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辽宁振隆财务造假案件

辽宁振隆特产股份有限公司,主营籽仁、干果类产品加工和销售销售,是我国此类产品生产的龙头企业。另一方面,振隆特产公司也是一家大型出口企业,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籽仁类产品的出口量中,该公司占到很大的比重。在今年1月,证监会对组织的抽查却查出了其财务舞弊的事实,该事件再次将农业企业财务造假这一话题推上风口浪尖。

振隆公司的造假手段是农业类公司造假案例中常见的通过存货造假,即对于毁损的存货不按照相应会计准则进行核销处理,而是选择隐瞒,不呈报财产清查中已得知损毁的存货及原材料。由于存货资产占到农业类企业资产的很大比重,这一造假可以很好的粉饰公司业绩,营造出公司“美好的”发展前景。

这么一家优质企业却突然出现这样财务造假行为,加上近年来农业企业问题频发,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人对于农业企业造假事件的思考。

三、农业上市公司造假原因分析

(一)低利润

尽管我国政府一直大力支持农业的发展,制定了多项有利政策,但利润率偏低仍然是农业类企业的普遍情况。统计数据显示,2011—2013 年期间,农业企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891,市场平均值为 13.27;平均主营业务利润率为 4.223,市场平均值为 11.12;三年的平均每股收益为 0.231,市场平均值为 0.413,这三项指标均远低于市场的平均标准,显示农业企业羸弱的盈利能力。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行业壁垒较低,大多企业规模较小、很难在短时间内改造成配套齐全的产业链。另一方面,农业企业受到环境、气候等因素的影响比较大,这些因素的波动会使得农业企业面临很大的风险,对利润稳定的提高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加上其生产过程有着明显的周期性,很容易就会出现供求失衡的情况,由于农产品保存不易,在出现供大于求时,农产品在存储期间内就会造成企业的损失。这些因素都不利于农业企业维持自身良好的业绩。如辽宁振隆,其主要产品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利润低而且不稳定,为了维持公司“良好的”业绩,在资本市场上吸引投资者,财务造假便成为了其粉饰公司业绩的手段。

(二)税收优惠

国家政府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对于农业产品施行较低的税率,其中更有一些领域实行免税制度,这也使得农业企业虚增收入和利润时只需要承担很少的税务成本。比如一家普通公司,如果其虚构了一亿的收入,可能意味着要缴纳几千万的税款,此时企业所有者可能因为作假成本过大望而却步,但作为农业行业而言,如果假设该企业受到政策扶持不需要缴纳税金,那么不论该公司虚增多少的利润和收入,对其税收都不会造成影响,企业的费用成本也不会变化,甚至还有可能因为虚增了利润和收入满足了其他更多的政府补助条件。本案中辽宁振隆,其多项产品享受免税的优惠,造假成本相当低,也就更容易通过财务舞弊来粉饰报表。

(三)农业企业的生物资产不易核查

由于农业企业的特殊性,对生物资产进行审计核查时,往往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一方面是因为农业资产难以盘点,虽然在我国准则中有相关规定,但在实务中却困难重重,如一个水塘中的鱼苗总量成千上万,难以准确计;另一方面,对资产价值的评估也十分不易,比如与工用土地不同,农用土地的价值与其土壤结构,土质情况等都密切相关,有关的监察或审计人员难以具备相应知识,难以较为准确评估其价值。

四、相关对策

(一)企业应完善自身内部控制

抛开客观以及外部原因,要解决企业造假问题,根本解决之道还是在企业内部,其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就组织架构来说,根据以往造假案例,很多情况都是大股东滥用职权进行操纵,因此优化股权制度,由股东共同控制企业,则可以避免企业的集权现象,也避免了大股东利用权力进行利润操纵。另一方面,公司内部也应当在所有业务环节均建立起相关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制度,同时加深企业员工的法律与诚信意识。通过相关的宣讲、培训,使得企业员工明确自身责任,树立诚信的经营理念,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提高企业利润的方法。

(二)加强监管、完善审计等相关制度

不同于金融、能源等行业,由于其极高的利润率和特殊的社会地位,其监管相对比较到位,也有相关的行业规范进行约束。而对于农业类企业的监管,一直以来都存在很大的漏洞。监管部门应当充分履行责任,提高企业的财务信息质量,就具体措施来说,多进行实地走访可能是最直接有效的措施。

另一方面,对农业企业审计制度的优化也必不可少。最重要的是进一步强化风险导向型审计理念,并在实际操作中加以运用,要充分了解农业类企业的内部控制,要对各项风险防范控制进行逐一测试,针对风险较高的审计领域应给予重点关注。另外相关审计人员应当学习必要的农业行业相关知识,使自己具备必要的胜任能力,而鉴于农业的特殊性,审计时可依赖相关专家,但在人员的选择上一定要注意其是否具备相当水平的独立性。除此之外,执行相应的审计替代程序,如当存货难以盘点时执行问询程序,或查询存货购买相应的凭证,还可向上游企业发函证查询等,力争搜集充分适当的证据,为最终的财务数据提供合理的保证。

(三)中介机构风险防范

对于如保荐机构等的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对其执业情况也应当提出更高要求,保证其在执业过程中的客观和中立,立足于公共利益,为上市公司出具公正的报告。同时,监管机构要对相关执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提出要求并落实行动,对中介机构的重大过失乃至与上市公司合谋进行造假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打击。

五、结束语

农业一直是财务造假事件的高发领域,无论是投资者还是相关中介机构,随着此类事件不断发生,对农业企业的信心也不断动摇,这对于正处于困境中的农业企业,无疑是发展的最大阻碍之一。因此,加大对农业类企业的监管,完善审计等相关制度刻已经不容缓。要逐步减少乃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需要企业自身、中介机构以及监管部门等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使得农业企业回归正轨,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心灵.生物资产会计计量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06)

[2]刘静中.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揭秘与鉴别[J].财会月刊,2005(11)

[3]肖时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防范体系研究[J].会计研究,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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