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霞(内蒙古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内蒙古乌兰察布 012000)
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
高文霞*
(内蒙古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内蒙古乌兰察布012000)
从农产品安全的角度出发,具体阐述了我国在农产品领域开展风险分析的发展,通过参考一些发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的相关经验,对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提出一些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
近年来,频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仅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了重大损害而且使消费者在意识上形成恐慌,还给消费者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农产品作为“从农田到餐桌”食品产业链的源头,始终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仅对农产品贸易造成影响,还对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形成威胁。因此,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引入风险分析理念,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有利于更好地对农产品安全进行科学化管理,为农产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1.1风险分析在发达国家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
1.1.1风险分析在美国的应用
美国依据风险分析来制定食品安全方针政策,风险分析由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他们更注重对农产品的初级产品、加工、配送、消费等一系列过程中的农产品危害变化进行风险分析。建立了从农场到餐桌的食物微生物风险评价的模型,还建立了在线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服务资料库系统(FoodRisk.org),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可通过查询相关数据获得目前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和防范措施。
1.1.2风险分析在日本的应用
日本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建有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工作由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风险管理工作主要由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共同负责,各有分工。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农产品中的各种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并通过国际会议、网络、热线等形式与外界进行风险交流,明确风险评估方向。农林水产省侧重与农林、水产品相关的风险管理工作,主要是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产品的安全性,并在农产品加工过程中大力推广HACCP体系。而厚生劳动省侧重与食品卫生相关的食品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工作,主要对农产品进口和流通环节中农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由这2个部门共同制定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1.1.3风险分析在欧盟的应用
欧盟主要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机构有欧盟委员会健康和消费者保护总署、欧盟食品与兽药办公室、欧盟食品安全局组成。其中欧盟食品安全局承担了食品中所有的风险评估任务,并以开放、透明的方式授权其他机构进行必要的科学研究,提供科学与技术支持,共享风险评估数据。利用各种信息媒介进行公共信息的交流,使所有利益方和公众能够获得及时、可靠、客观、正确的科学信息。
1.1.4风险分析在德国的应用
德国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将风险管理同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相分离,并由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 和联邦消费者保护与食品安全局(BVL)组成风险分析机构。BFR负责风险交流工作并独立于政府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并将完成的风险评估报告提交给相关的联邦机构,为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提供基础。BVL负责本领域内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其首要任务就是发现风险,并在BFR或其他联邦机构评估风险对人和动物健康或环境影响的基础上制定风险管理措施。
1.2各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
根据WTO/SPS协定的要求,各国以立法的形式,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法律框架,并规定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各项法律职责和义务,其风险评估机构和风险管理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的有效性和强制性,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法规体系。
我国于2001年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引入了风险分析,主要由“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三部分组成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框架。其中风险评估是基础,风险交流是目的,风险管理是手段。我国农产品风险评估制度是在200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的基础上确立的,2007年5月成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相继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总则》、《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农产品中化学污染物剂量-反应评估指南》、《农产品中化学污染物暴露评估指南》、《农产品中化学污染物风险评估模型建立指南》等技术规范,主要用于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近几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获得了突破性进展,农业部已认定88个专业性和区域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145个试验站和10个依托单位,相继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和专项风险评估为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应急处置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科学依据和技术保障。
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2014年我国农业部在前2年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评估项目的实施,为便于全面掌握农产品生产过程和产地收贮运等环节中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探测识别,对各种危害因子的消涨变化进行跟踪评估,对独特的农产品营养功能成分进行甄别鉴定,从而确保农产品生产规范、产品安全。
3.1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平台
成立专门的风险交流机构并制定风险交流机制,将风险交流活动贯穿于风险分析的全过程,开展互动式的风险交流,让监管者、经营者、生产者、媒体、社会组织都参与进来,各利益相关方就农产品安全风险、风险所涉及的因素和风险认知,相互交换信息和意见,而不再是以某一方为主体的简单传达、灌输和宣布等单向行为,在已经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实现信息共享,推进风险管理措施在所有各方之间达到更高程度的和谐一致,提高预警防范能力。
3.2建立在线农产品安全风险分析资料库
可以参考美国FoodR isk.Org,在已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在线农产品安全风险分析资料库,除了监测数据之外,收集和整理来自公共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状况、农业投入品安全状况和生产使用情况、动植物本身的抗药性等)进行的风险分析研究获得的相关数据和方法,为从事农产品安全分析的研究人员提供相关资源、数据、向导、研究工具及大量的相关信息,同时收集、发布消费人群的健康状况、膳食结构、日消费量等信息,为普通消费者提供膳食补充品、健康、营养素、体重控制等消费者关注的信息,以及健康教育材料等。
3.3实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结果是公众消费和选择农产食品的重要依据,也是政府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重要方面。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跟踪检测和执法监督检验等结果,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准确的安全信息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提请公众关注和警觉,采取相应的防范手段和措施,及时指导生产者生产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增强消费者信心,促进国产农产品销售。
3.4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必须独立于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构,将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工作分离,以减少管理者对风险评估结果的干扰,确保其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逐步摆脱行政部门的综合决策的模式。首先通过制定科学、透明、公开、明确的专家委员产生程序,建立保障专家委员会独立性的机制,弱化行政部门对专家产生的决定权。其次应增强专家委员会的自主性和权威性,以专家委员会为主体,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方向和计划,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客观性,使风险管理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的各项决策都基于科学基础之上,从而真正确保消费者安全。
3.5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法律体系
以行政法规的形式从机构设置、独立性保障、人员配备、人员卓越性和独立性保证、工作开展、风险交流、内外部监督机制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风险分析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从而提高其对其他部门的约束力,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顺利开展。
[1] 宋永津,樊永祥.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用指南[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
[2] 徐蕾蕊,刘弘,周志俊.美国的在线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资料库介绍[J].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11,23(1):45-47.
[3] 唐城,漆雁斌,张娟.四川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防控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9,20(9):10-12.
[4] 陈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1):63-65.
[5] 金发忠.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共性问题研究[J].农业质量标准,2006(1):7-10.
Perfection ofagriculturalproduct quality safety risk analysis system
GAO Wenxia*
(Wulanchabu vocational college,Neimonggol Wulanchabu 012000,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safety,the progress in the field of agricultural risk analysis werespecifically addressed.By reference to some relevant experience of developed countries the food safety risk analysis,makingsome suggestionstoimprove our qualityand safetyofagricultural products risk analysis system.
agricultural products;qualityand safety;risk analysis
TS201.6
A
1673-6044(2016)02-0059-03
10.3969/j.issn.1673-6044.2016.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