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性与乡土之间
——抗战中后期减租减息运动中的山东农村基层党员

2016-04-05 16:08杨发源
关键词:党员基层运动

杨发源



§中共党史研究§

党性与乡土之间
——抗战中后期减租减息运动中的山东农村基层党员

杨发源

抗战中后期,面对中共在抗日根据地开展的减租减息运动,农村不同阶级和个体根据时局变化和自身处境采取了相应的应对举措。具有中共党员与乡村社区居民双重身份的农村基层党员,既要履行党员义务和服从组织决议,又需考量身家利益并处理与亲友街坊间的关系。在运动中,他们一般扮演着三种角色:政党意志的执行者、乡村社区利益的维护者和身家利益的追逐者(捍卫者)。其中部分党员具有明确的角色定位和清晰的行为导向,部分党员则是各种角色兼而有之,部分党员所扮演的角色甚至变动不居。重塑农村社会秩序的减租减息运动引发了基层党员应具有的党性原则和农民固有的乡土原则之间的张力,纠结于党性和乡土之间的基层党员以不同的行为抉择来应对党组织在农村开展的减租减息运动。

减租减息运动;农村基层党员;党性;乡土;道义;理性

抗战中后期,中共在敌后抗日根据地开展了重塑乡村社会秩序的减租减息运动。*抗战中后期,中共在农村根据地实行的减轻农民所受地租和借贷剥削的运动通常被称为减租减息运动,广义上包含减租、减息、增资、借粮等内容。文中对这一运动统称为减租减息运动,涉及具体运动时则指明具体内容。农村不同的阶级和个体选择了不同的行为方式来应对变化中的社会秩序。以往的研究较多集中在农村社会普通群体对政治运动的应对,而较少关注党员群体对政治运动的反应。李里峰《不对等的博弈:土改中的基层政治精英》一文从理性人、社会人的维度探讨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华北(冀、鲁)基层干部在土改中的行为表现,归纳出基层干部扮演着“国家意志的抗衡者”和“个人利益的追逐者”的角色。*探讨农村社会群体对政治运动尤其是土改运动反应的成果较多,代表性论文为李金铮:《土地改革中的农民心态:以1937—1949年的华北乡村为中心》,《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4期;李里峰:《“运动”中的理性人:华北土改期间各阶层的形势判断和行为选择》,《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1期。但关注政治运动基层执行者的成果较少,黄道炫的《洗脸:1946年至1948年农村土改中的干部整改》(《历史研究》2007年第4期)和李里峰的《不对等的博弈:土改中的基层政治精英》(《江苏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系研究土改中的基层政治精英群体的代表性论文。这给笔者较大启发。本文以减租减息运动为切入点,考察山东抗日根据地基层党员在政治运动中的行为抉择,发现基层党员对党组织具有一定的向心力,除了“对抗”之外,还存在执行党组织决议的可能性。本文既关注利害关系和乡土道义,也充分考虑了党员的身份因素,通过探究党员在运动中的纠结心理,凸显革命文化与乡土文化之间的张力。

学界对农民问题的研究可归结为三种观点:马克思主义派别的“阶级”小农;以斯科特为代表的“道义”小农;以波普金为代表的“理性”小农。“阶级”派认为农村社会存在不同阶级,地主和小农之间存在剥削关系;“道义”派尊重共同体内成员维持生计的基本权利的道德观念以及“主客”间的“互惠关系”;“理性”派认为小农具有“理性人”特质,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出发点。*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4页。有学者对“道义”小农和“理性”小农进行了更为详尽的评价,参见李丹:《理解农民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的案例研究》,张天虹、张洪云、张胜波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0-73页。简言之,“道义”小农通常遵循乡村社会固有的道德习俗并与原有乡村社会居民和谐相处,“理性”小农则信奉避害趋利的处事原则。需要指出的是,乡土小农是不同农民的集合体,很难用固定的文化属性来界定小农的乡土性。在不同的语境下,他们可能表现出遵循社区规范的“道义”小农的一面,也可能表现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小农的一面。中共组织规模在抗战时迅速壮大,大量农民被吸纳入党,这不可避免地影响着基层党员的意识形态,中共鲁中区党委就此论述道:“党内不但完全是农民成分的党员,而且有大半未具备了入党条件,甚至有投机、异己分子混入党内,所以农村和农民的分散、落后、散漫、保守、狭隘、自私自利的封建的意识形态在党内是相当厉害,有的地区完全统治了党。”*鲁中区党委:《五年组织工作总结》(1943年3月),G027—01—0020—001,山东省档案馆藏。下文档案材料均藏于山东省档案馆,不再一一注明。本文使用的档案主要包括中共山东地方组织报告和减租减息工作总结报告两类,作为一个善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政党,中共内部总结报告指出了基层党员在政治运动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具有较高的可信度。这表明,中共抗日根据地的基层党员或多或少残留乡土意识。来自乡村社区的基层党员在党性修养、道德理念和利益诉求方面呈现出较大的个体差异性,有的党员具有较高的阶级觉悟并在政治运动中切实执行党的决议;有的党员在政治运动中顾及村民之间的“道义”;有的党员在政治运动中“理性”地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其中,“阶级”原则体现了党性要求,而“道义”准则和“理性”抉择则体现了乡土属性。

中共在抗战中后期发动的减租减息运动依赖于基层党员的实施运作,作为纪律严明的中共组织的成员,基层党员应该无条件服从党组织的决议并严格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具体政策。但来自乡村社会的广大基层党员深受农民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的影响,因此,中共在农村开展的减租减息运动造成了基层党员的党性和乡土性之间的张力。纠结于党性与乡土之间,基层党员以不同的行为方式来应对党组织在农村进行的政治运动。概括言之,基层党员在减租减息运动中扮演着三种角色:政党意志的执行者、乡村社区利益的维护者和身家利益的追逐者(捍卫者)。部分基层党员具有明确的角色定位和清晰的行为导向,但更多的基层党员则是在三者之间纠结难决。

一、政党意志的执行者

无条件地执行党组织的决议是对中共党员的基本要求。在减租减息运动中,不少基层党员积极履行党员职责、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忘我地投入到减租减息工作中。中共组织报告对这类党员的事迹屡有提及:文登某村支书耐心向群众解释减租减息政策,废寝忘食地工作;*东海地委组织部:《1942年下半年东海党组织工作总结》(1943年1月),G024—01—0200—003。牟平某地数村党员干部在减租工作中认真宣传政策,带动了周围数村的减租运动;*东海地委:《六年来组织工作总结》(1944年7月),G024—01—0203—002。南掖某村支部党员通过算账启发佃农对减租减息政策的认识,顺利地完成了查减工作;*西海地委:《党务工作总结》(1944年),G024—01—0207—004。领导减租减息运动的北海某党员洞察斗争对象负隅顽抗并具有隐瞒地亩的行为后,连夜张贴言辞犀利的战斗性标语,成功激起了群众的义愤,从而取得运动的胜利。*北海地委组织部:《北海1944年关于生产查减中整支工作的初步总结》(1945年2月19日),G024—01—0205—007。

减租减息政策下达后,一些基层党员全身心投入到减租减息运动中,不惜牺牲个人农忙时间,甚至还与亲友发生激烈冲突。据党务报告记载:在增资工作中,荣成崖头镇的党员整天忙于宣传党的政策和教育发动群众,全然不顾农事;*东海地委组织部:《1942年下半年东海党组织工作总结》(1943年1月),G024—01—0200—003。北海某党员在农忙时仍全力进行减租工作,以至于耽搁了收割自家谷子;*北海地委组织部:《北海1944年关于生产查减中整支工作的初步总结》(1945年2月19日),G024—01—0205—007。某雇工党员在增资运动中断然拒绝了雇主亲戚提出的秋后增资的请求,并以“咱虽是亲戚,不如先小人后君子,亲戚是一回事,增资又是一回事,一个是抗日大事,一个是私人关系”相回应。*鲁中区党委:《五年组织工作总结》(1943年3月),G027—01—0020—001。更有甚者,一些党员为执行减租减息政策而舍弃部分个人利益。据档案记载:牟平一富农党员在减租减息运动中不但自动地给佃户减租,还自愿拿出20亩地给贫农种植;荣成一王姓中农党员在首次增资时自动给工人增资59元,在二次增资时又自动增加了160斤粮食,以至于自家食用不足;牟平一党员村长响应增资号召,在减租减息大会上当场宣布给雇工增加工资,推动了增资运动在该地的开展;文东一家境并不宽裕的支书在增资时给雇工增加500斤粮食,全村雇主遂纷纷效仿,该村两天内便完成了增资工作。*东海地委组织部:《1942年下半年东海党组织工作总结》(1943年1月),G024—01—0200—003。上述党员的共同行为特征是让渡个人的部分利益而执行党组织下达的减租减息政策。对有些不够富裕的党员而言,这种行为代价较高,如荣成王姓党员经过两次增资后,因土地收益减少而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中共对党员的要求格外严格,特别强调党员对党组织的忠诚和奉献精神。*抗战时期长期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的陈云曾撰文讨论中共党员的标准问题:作为党员,必须坚持“革命的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当党员个人的利益与党的利益不一致时,“每个党员必须依靠他对革命对党的无限忠诚,坚决牺牲个人利益,服从革命的和党的整个利益”。参见陈云:《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1939年5月30日),《陈云文选(1926-1949)》,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73页。而有些党员确实也能坚持党性至上的原则,把党的利益放在首位,亲历过解放战争时期土改运动的韩丁对“置原则于个人利益之上”的党员干部钦佩不已:“(他们)并没有得到什么物质刺激。他们选择这条道路也不是为了名利。全心全意献身于翻身事业,这就是他们的动机。”*韩丁:《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韩倞等译,北京:北京出版社,1980年,第462页。上述档案材料中的党员与韩丁笔下的党员干部颇为相近,他们坚持革命信念,将党的利益置于个人私利和亲情之上,忠实执行减租减息政策。这些党员属于“政党意志的执行者”,堪称政党代理人。

减租减息运动意在改善乡村社会下层民众的地位和境遇,作为运动主要获利者的贫雇农通常较其他阶层表现得更为积极,同样受益的贫雇农党员多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减租减息政策。例如,长山某雇农支书动员群众300余人向雇主请愿,最终取得增资斗争的胜利;莱东8个支部的贫雇农在借粮中也表现出斗争坚决的精神。*鲁中区党委:《五年组织工作总结》(1943年3月),G027—01—0020—001。贫雇农党员不仅身先士卒地领导或参与减租减息运动,而且还能带动周边党员参加减租减息运动。以贫雇农为主的党支部普遍能够推动减租减息运动,例如,南海区贫农、下中农占优势的支部能够推动查减工作;*西海地委:《党务工作总结》(1944年),G024—01—0207—004。又如,泰宁一支部贫雇农占支部干部总数的80%,占党员总数的85%,支部全体党员均积极参加减租减息斗争。*鲁中区党委:《五年组织工作总结》(1943年3月),G027—01—0020—001。贫雇农党员衷心拥护并坚决执行党的减租减息政策,既有作为党员服从组织决议的党性要求,也有作为贫雇农自身受益于减租减息运动的理性思考。在这场冲击农村既有社会秩序的运动中,党的意志和自身的利益在贫雇农身上紧密结合,故而相当部分贫雇农党员在减租减息中积极踊跃,发挥着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除了贫雇农党员外,刚被吸纳入党的积极分子也普遍能执行党组织的减租减息政策。积极分子因党组织的认可而心存感激之情,他们往往积极参与中共发动的各种政治运动,忠实执行减租减息政策。例如,招北一新纳女党员因忙于查减工作而甚少回家做饭,招致丈夫的埋怨,她继续投身工作并严厉批评丈夫的自私行为,“象你这样的农救会员,不执行政府的减租法令,还想阻止别人执行,我去告诉农救会斗争你,不要你这样的会员”。对此,北海地委组织报告总结指出:新纳党员在查减工作中“大都显示着积极,在工作忙时能把个人一切的事情都抛弃,为党、为基本群众服务”,经过群众斗争考验的积极分子“一般在积极觉悟方面是比较高的,立场是比较稳固的,这不仅仅限于他本身的积极作用,而且对原有工作消极的党员也会起推动作用的”。*以上参见北海地委组织部:《北海1944年关于生产查减中整支工作的初步总结》(1945年2月19日),G024—01—0205—007。

交换理论指出:“任何人向他人提供有酬服务,都会使受惠者因感激而产生责任感,这种责任感促使受惠者为前者做些事情以为回报。”*彼特·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张非、张黎勤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年,第89页。而信奉互惠互利乡土“道义”准则的乡村居民普遍具有一种感恩情怀。贫雇农党员和新纳党员往往会因实际利益的获取和政治地位的提升而对中共感恩戴德,*减租减息运动改善了居于传统乡村社会底层的贫雇农的物质生活,并赋予其先进阶级的政治地位,故而很多贫雇农因生活的改善而对中共感恩戴德,并坚定地拥护中共政策。有老革命观察到,“雇、佃、贫农,社会地位低下,很容易接受强迫命令。当他们被组织起来,……便一心依靠八路军、共产党”。见李新:《流逝的岁月:李新回忆录》,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04页。他们在减租减息运动中积极执行党组织的政策以报答提携之恩。

综上所见,拥护减租减息政策的党员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党性坚强、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而表现出公而忘私精神者;二是因地位上升而对中共感恩戴德者,以贫雇农党员和新纳党员为代表。他们或基于阶级信仰,或基于报恩目的而选择执行减租减息政策。*需要指出的是,贫雇农党员在减租减息运动中的行为抉择是多元的,他们可能基于报恩目的而选择拥护减租减息政策,也可能基于利害关系考量藉减租减息运动而假公济私,下文将探讨这个问题。

二、乡村社区利益的维护者

基层党员出自乡村社会,“生活在已经社会化的农村习俗中”,*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陶鹤山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391页。深受固有乡村社会道德的影响。因此,部分党员对乡村社会的认同感强于对党组织的认同感,他们在减租减息运动中违反组织纪律,以各种方式抵制减租减息政策,保护地主、富农等原乡村社会共同体的精英免受减租减息运动的打击,最大限度地降低减租减息运动对乡村社会秩序的冲击力度。

持有地方“特殊论”观点的部分基层党员以家乡情形特殊为由推脱执行减租减息政策。譬如,威海有党员认为:作为商业区的威海租借关系罕见、土地分散、地主稀少,否认减租减息政策在威海实行的必要性。*威海市政府:《1944年9月至1945年4月威海减租减息总结》(该档无成文时间),G031—01—0236—006。再如,南招有党员声称该地土地分散,没有大地主,租佃息借关系很少,毋须进行减租减息运动。*招远县政府:《招远县1944年下半年减租减息工作总结》(1945年3月6日),G031—01—0247—001。又如,寿光也有党员认可当地土地分散、甚少租借关系的结论。*渤海行署:《五分区群众运动讨论记录》(1945年),G034—01—0012—005。这反映出基层党员对减租减息政策普适性的疑惑,他们希望上级党组织考虑“特殊性”,使自己家乡免于减租减息政策的冲击。

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运动通常分为“双减”和“查减”两个阶段。在“查减”阶段,一些地区面临再次开展减租减息运动的命运。部分党员基于维护乡村社会秩序的目的,充分肯定此前运动的彻底性,否定重复进行减租减息运动的必要性。东海有党员便认为封建势力在上次减租减息中已全然倒台,不必再行斗争;*胶东区党委:《三个月减租减息发动群众工作总结》(1945年1月30日),G024—01—0520—001。文登万家庄村党员也认为该村已于1942年实行过减租减息政策,没有必要进行“查减”工作。*文东县委:《高村区万家庄典型村查减工作总结》(1945年6月25日),G024—01—0527—003。

作为乡村社会精英阶层的地主、富农在乡村社会兼有剥削和保护功能,部分基层党员更为认可地主、富农对乡村社会的贡献并希望维护其在乡村社会的精英地位,因而反对打击地主、富农的减租减息运动。其中,部分党员基于人道主义立场反对减租减息运动。减租减息政策实施之后,不少地主、富农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下降,而在政策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左”的偏差,部分地主、富农遭受人身攻击和人身迫害,*陈国庆:《胶东抗日根据地减租减息研究》,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77-178页。对此,一些党员心生怜悯,对打击地主、富农的减租减息政策产生不满。例如,威海一丛姓党员干部同情遭到斗争的地主,还有一些基层党员干部颇为可怜被斗后生活水准下降的地主;*威海市政府:《1944年9月至1945年4月威海减租减息总结》,G031—01—0236—006。招远县也有某些党员怜悯减租减息运动中地主的遭遇;*招远县政府:《招远县1944年下半年减租减息工作总结》(1945年3月6日),G031—01—0247—001。胶东部分基层党员念及某些地主的开明行为,夸大减租减息运动中的过激行为并同情地主。*胶东区党委:《三个月减租减息发动群众工作总结》(1945年1月30日),G024—01—0520—001。

数学结构的发现便于我们高效解决一些数学问题,对于化简繁杂数学知识,内化数学方法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通过观察、归纳、总结,发现数学结构的特点,进而发现数学中的知识间的韵律及统一,是一种美的享受。

乡村居民具有朴素的契约意识,部分党员亦受此影响而充分肯定地主在反“扫荡”中的贡献,他们自然对打击地主的减租减息政策持有异议:“上层是反蚕食的功臣,怎么再反人家?”还有党员顾忌舆论,怕招致乡人“推完了磨杀驴吃”的非议而反对减租政策。*《论群众路线与山东群众运动:黎玉在一九四五年九月分局群众工作第二次代表会议上的报告》,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5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56页。在国共合作抗日的大背景下,作为农村社会精英的地主、富农还是抗战事业的经济支持者和抗战前期中共在农村的重要统战对象,把斗争的矛头指向地主、富农的减租减息政策无疑会破坏党的农村统战工作并将对抗战事业产生负面影响。因而,部分基层党员对减租减息政策心生疑虑:“不是团结上层抗战吗?”他们担心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将“妨碍上层路线,不利对敌斗争”。*威海市政府:《1944年9月至1945年4月威海减租减息总结》,G031—01—0236—006。胶东地区亦有党员在减租减息运动中生怕群众打击地主,损害其与党组织和八路军的感情并妨碍统一战线。*胶东区党委:《三个月减租减息发动群众工作总结》(1945年1月30日),G024—01—0520—001。另有党员认为“地主是抗战经济上的支持者”,*《论群众路线与山东群众运动:黎玉在一九四五年九月分局群众工作第二次代表会议上的报告》,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5辑,第356页。不愿斗争地主,威海某党员公开抵制减租减息政策,“我不去伤天害理,我不制造矛盾,我是抗战的,我不是作减租减息的”。*威海市政府:《1944年9月至1945年4月威海减租减息总结》,G031—01—0236—006。由是观之,部分基层党员肯定地主、富农对乡村社会和抗战的贡献,从抗战大局和统战维度为身兼抗战功臣和统战对象身份的地主、富农辩解,对旨在削弱地主、富农地位的减租减息运动持有异议。

上述党员堪称“乡村社区利益的维护者”,他们的行为可从乡土文化的视角加以释读。由于缺乏对自然和社会的科学认知,农民普遍具有一种宿命观。正如有学者所观察,农民“最听信因果轮回之论。地主呢,是祖先积厚德,前生修积好,应该享福;劳农呢,是祖宗德薄,自己前身作了恶,这世应该遭报,还须耐烦苦作,免来生更受苦”。*黄主一:《川北农民现状之一斑》,《东方杂志》第24卷第16号,1927年,第38页。李聚奎回忆,少时他愤然于乡人的贫富悬殊,村里饱经沧桑的老人则较为释然,“大家都一样,坐轿子的谁来抬?发财的人那是命好”。*李聚奎:《李聚奎回忆录》,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第4页。多数农民认可自己“受苦人”的命运,如滨海区大店佃农“常有理”将自己的贫苦归结为“命苦”,他认为,“从古至今是穷靠富,富靠天”,“地是人家的”,“咱没有不受穷的命”。*袁成隆:《向封建堡垒进攻》,《山东党史资料》1983年第3期。减租减息运动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村民此种“宿命论”的阻力,一些干部因此感慨道:“宿命论是发动群众的主要障碍。”*张霖之:《一年来的党与群众工作(节选)》(1943年12月12日),谢忠厚主编:《冀鲁豫边区群众运动资料选编》上,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09页。同样来自乡村社会的基层党员也不可避免地濡染“宿命论”,部分党员认同农村既有社会秩序,并据此反对重塑乡村社会秩序的减租减息运动。

除了“宿命论”外,乡村社会的“道义”准则也是部分党员选择维护乡村利益的文化因素。传统中国社会重视人情,熟人社会中的乡民们“在长时间中形成了紧密的血缘网络和强烈的社群认同感”。*李怀印:《华北村治:晚清和民国时期的国家与乡村》,岁有生、王士皓译,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4页。多数村民认可这种“田园诗”般的人际关系,不愿撕破笼罩在小共同体外围温情脉脉的面纱,故而村民之间多表现出一团和气而少有争端。一般而言,地主会将土地租与熟人或亲戚耕种,而农民通常并不将佃主看作“剥削者”,有的农民与地主关系融洽,甚至视租佃地主为衣食父母。大店佃农“不吃亏”认为“头顶庄家的天,脚踏庄家的地,靠种庄家的地吃饭,减租没良心”,觉得“东家还怪好,给过一碗两碗粮食”,并“和东家认了个拐弯抹角的表亲”。*袁成隆:《向封建堡垒进攻》,《山东党史资料》1983年第3期。聊城有农民也认为“借贷粮食时找关系、托人情,亲戚托朋友,是主动找人家门上,两厢情愿的,按照政府的政策坏债,张不开口呀,打不破情面,怕伤了感情、怕得罪人”。*许世平等:《发动群众开展借粮减租减息斗争的情况》,《聊城市党史资料》第5期(1989年),第207页。受此文化熏陶的农民显然难以斗争佃主,不少来自基层社会的党员亦将和谐相处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如普通村民一般遵循乡土固有“道义”而不愿与地主、富农撕破脸面,这使得不少基层党员在减租减息运动中倾向于维护既有乡村社会的秩序并保护乡村社会精英。

出身于乡村社会共同体的基层党员在组织上加入了中共这一新的政治共同体,但在思想上由旧共同体的乡土伦理过渡到中共的革命文化可能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有学者指出,“农村的居民是按照群落和亲族关系(如宗族成员、邻居和村落),而不是按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来看待他们自己的”。*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第124页。作为乡村社会政治精英的基层党员深受社区居民身份和乡土文化的约束,在一定时限内乡土“道义”准则仍会影响其行为选择。此外,身处全民抗战大背景下,不少党员还以抗战大局为重,希望善待作为农村抗战事业支持者和重要统战对象的地主和富农。因而,部分基层党员在减租减息运动中试图维护乡村社会秩序,偏离了政党代理人的身份而扮演着“乡村社区利益的维护者”的角色。

三、身家利益的追逐者(捍卫者)

除了维护乡村社会秩序外,还有一些基层党员基于保护自身或家庭利益的目的而抵制减租减息政策。因阶级出身、阶级身份的差异,不同党员对重塑乡村社会秩序的减租减息政策的感受不尽相同。部分受到减租减息运动冲击的地主、富农党员或出自地主、富农家庭的党员因自家利益而反对减租减息政策,一些党员对损害自身利益的减租减息政策牢骚满腹。据档案记载,招远一富农村支书对增资运动颇有怨言,“增资光为工人打算,也应该给雇主打算打算”;*招远县委组织部:《抗战六年来招远党的组织建设总结报告》(1944年7月13日),G024—01—0204—004。荣成一王姓富农党员到集市哭诉减租减息后的窘境,“粮都被人家抢去了,租也都减没有了,得卖牲口、房子、地来过日子”。*东海地委:《六年来组织工作总结》(1944年7月),G024—01—0203—002。个别党员甚至利用手中职权来捍卫身家利益。例如,部分出身地主、富农家庭的党员为避免自己家挨斗而训斥参加斗争的群众。*《论群众路线与山东群众运动:黎玉在一九四五年九月分局群众工作第二次代表会议上的报告》,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5辑,第356页。又如,牟平一出身富农家庭的分区书记将减租减息运动的方向导向防“左”以捍卫家庭利益。*胶东区党委调查研究室:《胶东减租减息运动总结》(1945年),G024—01—0010—004。少数受到运动冲击的党员甚至不惜采取极端行动以维护个人利益,鲁中区某支部组织委员以自杀方式恐吓群众,希望藉此来挽回在减租减息运动中的损失。个别基层党员竟援引外力以抵制减租减息运动,泰宁某富农党员有一兄系八路军连长,他坚决反对群众提出的增资请求,并威胁群众到八路军军营去讨要增资;*鲁中区党委:《五年组织总结》(1943年7月),G027—01—0020—001。胶东东海有富农党员甚至联合反减租减息政策者攻击运动中的积极分子。*东海地委:《六年来组织工作总结》(1944年7月),G024—01—0010—004。

上述地主、富农党员多从避害角度规避减租减息运动对自身或者家庭利益的危害,为维护身家利益而不惜抵制党组织制定的减租减息政策,堪称“身家利益的捍卫者”。小农以低下的生产力水平来应对国家政权的压迫和地主的剥削,严峻的生存压力使得多数小农只能维持一种糊口的生活状态,因而他们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财富。部分基层党员也如小农般爱惜身家利益,基于捍卫身家利益的目的而反对减租减息政策。

部分基层党员基于保卫身家利益的目的而抵制减租减息政策,而部分基层党员则假借减租减息运动以牟取个人私利。其中,有些党员假借运动以整肃仇敌。传统社会中,村民之间的关系并非全然亲密无间,事实上,有些村民尤其是不同宗族村民间的关系相当紧张。一些党员挟公济私,借拥护减租减息政策的名义打击身为地主的仇家。*朱瑞:《滨海区农民一个月减租减息增资运动的检讨》(1942年6月),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8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98页。村民之间的龃龉有时会被带入党支部中,*据档案记载,威海某村支部成员间的宗派矛盾基本与该村宗族矛盾一致。见《威海县委一九四三年十至十二月组织工作总结报告》,威海市档案馆编:《威海抗战史料汇编》,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第22页。减租减息运动在某种程度上为部分党员攻讦党内宗派对手提供了契机。据档案记载,鲁南区一些党员在减租减息斗争中拉帮结派,报复仇敌;*中共鲁南区党委:《鲁南区八个月群众运动总结与今后工作》(1945年5月),G028—01—0041—001。文登某支部书记与村长、支部组织委员有隙,支书借查减运动暗地怂恿群众游行示威,制造舆论抹黑对手形象并破坏其威信,企图罢免村长并打倒支部组织委员。*东海文东组织科:《一年来组织工作总结》(1944年),G024—01—0201—003。

此外,部分党员被地主、富农收买而放弃对地主、富农的斗争。作为政策执行者的基层党员在减租减息运动中掌握较大权力,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斗争对象的命运。一些地主、富农收买基层党员干部以规避或减轻运动的冲击,部分党员因抵挡不住诱惑而被收买。*《论群众路线与山东群众运动:黎玉在一九四五年九月分局群众工作第二次代表会议上的报告》,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5辑,第395页。北海不少党员干部便被地主所收买,如某地村干、党员被遭受批斗的地主宴请后,同意了地主提出的留用部分被分出的土地的请求。*北海地委组织部:《北海1944年关于生产查减中整支工作的初步总结》(1945年2月19日),G024—01—0205—007。南海地区也有党员干部接受斗争对象的宴请,并随后叫停了群众的斗争行为。*南海专署:《1945年1月至6月份减租减息工作简单总结》(1945年),G031—01—0250—002。

基层党员在减租减息运动中能够牟取私利,所依恃的是党组织赋予的政治身份,这是他们毋庸置疑的权力来源。此外,阶级身份和消息资讯也是他们牟取私利的工具。在减租减息运动中,表现活跃的贫雇农党员因敢于斗争、成分纯洁而得到中共器重并被委以重任,即使有些贫雇农党员趁机中饱私囊,由“政党意志的执行者”异化为“个人私利的追逐者”,他们也可能因为出身纯洁被从轻甚至豁免处罚。*鲁南区一份文件指出,应根据成分来具体处理牟取私利的“新官僚”,对成分纯洁的应“加强教育,……动员他向群众反省悔过”,并特别指出“这是群众团体内部的问题,不应采取公开的斗争方式”;对成分好“但为收买变质,而不能转变的,可罢免或改选时不选他”;对个别本质很坏的“才可以进行斗争”。参见中共鲁南区党委:《鲁南区八个月群众运动总结与今后工作》(1945年5月),G028—01—0041—001。显然,中共在减租减息运动中对“新官僚”的处置因阶级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别。消息灵通也有助于基层党员牟取私利,基层党员居于上级党组织与普通民众之间,相较高高在上的党组织,他们更了解乡村社会的人情世故;相较普通群众,他们又享有近水楼台之便,能提前获知减租减息政策,并据此开展有针对性的行动。譬如,一些出身地主、富农家庭的党员以书信方式提前告知家人减租减息的具体政策并要求他们出卖土地,*《论群众路线与山东群众运动:黎玉在一九四五年九月分局群众工作第二次代表会议上的报告》,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5辑,第356页。以便减轻对其家庭的冲击。基层党员在党组织的授权下执行减租减息政策,但本应属于政党代理人的他们未必忠实执行中共意志,部分党员利用中共赋予的权力谋求私利,他们表现出“理性”农民的行为特质而扮演着“个人私利的追逐者”的角色。

基层党员的逐利行为反映了乡土小民的功利主义特征。小农经济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村不时罹受天灾人祸,恶劣的生存环境和饱受苦难的经历使得小农逐渐养成了逐利的习性,正如潘光旦所言,“中国人有一种特殊的贪小利行为”。*沙莲香主编:《中国民族性》(一),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12页。基层党员多来自农村社会,他们不可避免地受到乡土“理性”文化的熏陶,部分基层党员在政治运动中中饱私囊,进而异化成“个人私利的追逐者”。

重塑乡村社会秩序的减租减息运动引发了乡村社会的诸多矛盾。在减租减息政策推行过程中,党的利益与乡村社区利益、党员的身家利益之间不免抵牾,出身乡间的基层党员呈现出多元化的行为面相,部分党员为维护(追逐)身家利益而违背党的意志。其中,部分党员奉行避害原则,基于捍卫身家利益的目的而抵制减租减息政策;部分党员奉行趋利原则,基于追逐个人私利的目的而在减租减息过程中假公济私、中饱私囊。他们在减租减息过程中扮演着“身家利益的追逐者(捍卫者)”的角色。

四、党性和乡土之间的纠结与平衡

前文已提及,基层党员在减租减息运动中扮演着三种角色:政党意志的执行者、乡村社区利益的维护者和身家利益的追逐者(捍卫者)。有些党员在减租减息运动中具有明确的角色定位,但更多的基层党员在运动中却纠结难抉。例如,胶东牟平一分区书记在减租减息中对贫穷大众和地主“两下怜悯,听到基本群众的疾苦同情,听到地主诉苦也心痛”。*胶东区党委调查研究室:《胶东减租减息运动总结》(1945年),G024—01—0010—004。另有基层党员能够执行减租减息政策,但不愿批斗熟人,在自己家乡和熟人面前怯于宣传与斗争,牟平某分区书记在宣传动员减租政策时为躲避熟人竟然夺窗而走。*胶东区党委组织部:《1941年组织工作总结报告》(1941年),G024—01—0187—001。显然,这些党员内心颇为矛盾,身为中共党员的他们希望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但减租减息运动要求斗争地主、富农等原有乡村社会的精英,他们念及街坊情谊,不愿批斗“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对斗争之后境遇悲惨的地主深表同情,这使得他们在“党性”和“道义”之间难以抉择。党组织曾严厉批评过基层党员的这种思想,“既想维持封建势力,丝毫不削弱他,而另一方面又想改善基本群众生活”,*渤海区党委:《渤海区一年来群众运动总结》(1945年8月),G034—01—0010—002。这从侧面印证了基层党员在“党性”和“道义”之间的纠结。

此外,部分党员变相执行减租减息政策以求在党性与乡土之间寻求平衡。莱东一刘姓支书在减租减息运动中低调行事,在拿出部分粮食分给穷人的同时,他拒不参加对地主、富农的斗争,且因害怕报复而和地主、富农暗通款曲。*鲁中区党委:《五年组织工作总结》(1943年3月),G027—01—0020—001。该党员弹性执行减租减息政策,既不会给党组织留下反对组织决议的恶感,也不会被地主、富农当作运动积极分子而视作仇敌。他在“党性”和“理性”之间左右逢源,巧妙维系着党员身份。胶东一来自不出租土地的富农家庭的党员干部在减租减息运动中只布置减租工作而不领导增资工作。*胶东区党委:《三个月减租减息发动群众工作总结》(1945年1月30日),G024—01—0520—001。作为一名党员,他希望执行党的减租减息政策,但全面执行减租减息政策会损害其家庭利益。该党员回避了冲击其家庭利益的增资运动而选择领导对其家庭利益没有损害的减租运动。在“党性”和“理性”的巧妙平衡中他一举两得,既执行了党组织的减租减息政策,又避免了运动对其家庭利益的损害。

东海党委对政治运动中基层党员的行为概括为:“一般规律是利己者为之,损己者弃之。”*东海地委:《六年来组织工作总结》(1944年7月),G024—01—0203—002。利益是基层党员行为抉择的重要考量因子,而身处乡土社会的他们又不免受到传统乡土文化的影响,因此基层党员在党员身份认同层面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一般而言,强烈认同党员身份的多为信仰坚定的党员,他们在减租减息运动中通常会忠诚地执行组织决议。信仰不坚定的党员也可能会执行减租减息政策,毕竟,中共党员的身份可使他们跻身乡村政治精英之林,甚至可能获取某些私利。但在抗战大背景下,中共党员这一政治身份不仅仅意味着荣誉和权力,有些党员入党后因没有获取私利而牢骚满腹并谋求退党。胶东某党员便抱怨道,“我自己参加组织一点捐也没省,参加一点也不好,鬼子势力这样大,不工作吧!反正于我们没有什么好处”。他对入党介绍人也有微词,“我才叫你害了,现在不干也不行了”,甚至央求入党介绍人,“跟你商议一下,你好不好把我的名字挖下来”。*胶东区党委组织部:《1941年组织工作总结报告》(1941年),G024—01—0187—001。该党员堪称典型的“个人私利的追逐者”。他基于能够减免租税的主观判断而入党,入党后发现无法减免租税而后悔不已以至于消极工作,当他研判出敌强我弱的时局后毅然提出退党以免遭受日寇的迫害,形势判断基础上的利害关系权衡主导了该党员的行为。抗战时期,中共党员身份所带来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它既可能带来收益,也可能招致义务乃至危险。当时敌后农村根据地处于敌人军事压力之下,一些党员对中共能否在农村立足深表怀疑。招远七区某党员对革命前景较为悲观,“觉得将来不定谁战胜谁”;*招远县委组织部:《抗战六年来招远党的组织建设总结报告》(1944年7月13日),G024—01—0204—004。牙前县迎驾山支部党员普遍存在对“变天”的顾虑,时刻担心国民党势力卷土重来。*牙前县政府:《1945年上半年查减工作总结》(1945年),G024—01—0527—005。这些党员朴素地意识到党员身份的危险。部分党员在中共处于弱势时可能会放弃党员身份,更妄谈执行党的减租减息政策,北海部分党员便因惧怕中央军而不敢从事查减工作。*北海地委组织部:《北海1944年关于生产查减中整支工作的初步总结》(1945年2月19日),G024—01—0205—007。因此,信仰不坚定的党员即使能够从减租减息运动中受益,也未必会切实执行党的减租减息政策,利害权衡更可能成为支配其行为的主导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在减租减息运动中,部分基层党员所扮演的角色常常变动不居,他们在运动的不同环节表现迥异。据档案记载,滨海区减租减息运动中产生了权贵党员,“这些分子,在斗争中曾出风头,但斗争中的果实,他们往往偷吞。并且乘斗争中把旧势力的打击,把自己变成了‘新贵’”。*《景晓村日记》,李克进、李维民编校,1943年6月27日,2012年(内部版),第129页。景晓村抗战时长期担任清河区(渤海区)党委书记,于1943年4月下旬至7月下旬参加山东分局区党委书记联席扩大会议,并以日记形式对会议进程和内容作了较为详尽的记载。引文是其在会议期间根据滨海区相关领导人谈论该区减租减息运动中“新贵”问题而作的记录。这些党员在减租减息的前一阶段表现积极,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减租减息政策,且因表现出色而为上级党组织所器重并得到提拔,但随后又滥用手中权力,中饱私囊,追求个人私利,异化为乡村社会的统治者。运动的前一阶段,这些党员干部堪称“政党意志的执行者”;运动的后一阶段,他们蜕化成“个人私利的追逐者”。这说明,基层党员在减租减息运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并非一成不变。

余 论

清末以还,科举废止、政权下移、劣绅当道,原有乡村社会共同体逐渐解体。抗战时期,随着大量农民被吸纳入党,农民在长期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的的功利性、好脸面、家(庭)族本位等乡土意识也被随之带进党内。抗战中后期,随着减租减息运动在抗日根据地的开展,身兼中共党员与村社居民双重身份的中共基层党员显现出尴尬的角色定位问题。作为中共组织的一员,政党代理人的身份要求他们必须在这场撕裂传统乡村社会秩序的运动中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而作为乡村社会的一员,他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不免受到乡土文化和身家利益的影响。基层党员的党性要求与自身的乡土意识之间不断博弈,“党性”“道义”“理性”三者既纠缠其间又共同作用,影响着基层党员在政治运动中的行为选择。其中部分党员具有明确的角色定位,而另一部分党员则是各种角色兼而有之,有些党员的角色甚至变动不居。遗憾的是,囿于材料和篇幅所限,笔者未能定量分析不同角色的党员比例,亦未能比较山东各根据地基层党员反应的差异。在减租减息运动中,纠结于党性和乡土之间的基层党员表现出角色认同上的矛盾性和行为选择上的多元性、变动性,这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乡村共产主义革命的复杂性。

杜赞奇认为,随着20世纪“国家政权建设”的进行,乡村社会出现了“盈利型经纪”和“保护型经纪”两种税收经纪人。*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8-39页。比附而言,“保护型经纪”类似党员中“乡村社区利益的维护者”,“盈利型经纪”类似党员中“个人私利的追逐者”。而中共在政治运动中吸引了一批忠诚于党组织的党员,这批“政党意志的执行者”有效地贯彻着中共的意志,在中共向基层社会渗透并进一步改造乡村社会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不过,党员中的“乡村社区利益的维护者”和“身家利益的追逐者(捍卫者)”部分地消解了中共在乡村社会的努力。

部分基层党员存在一些与中共意志相悖的行为,但他们是中共在乡村发动革命斗争和政治运动的执行者,中共的组织决议和具体政策有赖于他们的贯彻执行。对于基层党员身上存在的部分缺点和拒不执行党组织委派的政治任务的做法,中共一方面积极应对,如加强对基层党员的教育和培训,对违法乱纪的党员予以各种纪律处分;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也被迫向基层党员作部分妥协。中共在坚持共产主义革命理念的前提之下,也兼顾了基层党员存在一些乡土意识的客观现实,降低了对他们的严格要求。当然,中共对某些基层党员在政治运动中的作为并不满意,在发动新的政治运动后,党组织会淘汰一些乡土意识显著的问题党员,重新任用一批能更彻底地贯彻政党意志的新党员来填充基层组织空缺。此后,在解放战争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改运动中,中共对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洗牌”。旧有问题党员的不断清洗和新党员的纳入提高了党组织对党员的控制力度,随着中共力量的壮大和掌握资源的增多,基层党员逐渐丧失捍卫乡土和个人利益的能力,变成了贯彻中共意志以控制乡村社会的工具。

(责任编辑:史云鹏)

Between the Party Spirit and Provincialism——Shandong Rural Grass-root CPC Members in the Reduction of Rent and Interest Movement during the Middle and Late Period of the Anti-Japanese War

Yang Fayuan

Facing the Reduction of Rent and Interest Movement carried out by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n the anti-Japanese base areas, different classes and individuals took corresponding measures according to changes of the political situation during the middle and late period of the Anti-Japanese War. The rural grass-roots Party members with dual identities of CPC membership and rural community residents should both fulfill the obligations of Party members and organization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elf interest, relatives and neighbors. During the Movement, they usually played 3 roles, executors of the Party, maintainers of rural community interest and chasers or protectors of self-interest. Among them, some had defined clear role and behavior orientation, some had various roles and others were always changing. The Reduction of Rent and Interest Movement, which remodeled the rural social order, led to the tension between the Party spirit and farmer's intrinsic rural principles of the grass-root Party members, a tension between Party spirit and Provincialism. They coped with the Reduction of Rent and Interest Movement in rural areas with different behavior choices.

the Reduction of Rent and Interest Movement, rural grass-roots Party members, the Party spirit, provincialism, morality, rationality

杨发源,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山东大学(威海)哲学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讲师(威海264209)

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阶级视域下的中共组织:以抗战时期中共山东党组织为中心的探讨(13CDSJ06)

K265

A

1006-0766(2016)05-0076-10

猜你喜欢
党员基层运动
我是党员向我看
基层为何总是栽同样的跟头?
“我是党员,就要冲在最前面!”
基层在线
基层治理如何避免“空转”
不正经运动范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对慰问贫困党员的反思
走基层
古代都做什么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