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权益维护:现状、困境与对策

2016-04-05 17:23张克泽汪金峰
时代农机 2016年3期
关键词:维权权益心态

张克泽,汪金峰

农民权益维护:现状、困境与对策

张克泽,汪金峰

(西华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四川 南充637009)

目前,我国农民在人口总数中依旧占有很大的比重,农民问题同样还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民的维权问题。造成农民维权困境的因素是有多个方面,即农民个人、社会以及政府。解决新时期我国农民的维权困境的切入点也是从农民个人、社会、政府入手,并以政府为主导建立起“三位一体”的农民权益维护机制,确保农民的合法利益。

农民;维权;对策

中国历来都是农业社会占据主流,这也就决定了关于农民的问题在中国都是大问题这一基本国情。在封建社会时代,农民在国家中的重要作用不必赘述。在国民革命时期毛泽东在《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一文中指出:“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正是对农民问题的正确认识,才取得了中国革命的成功。时至今日,农民问题依然是突出的问题,根据最新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万人,占总人口的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5万人,占50.32%”。通过数据可以看出,农民依旧在全国总人口中占有过半的比重,所以解决好这一庞大群体的问题,也就有利于解决好其他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受教育程度逐步扩大和权利意识逐步增强以及社会利益结构的重新分化和组合,这就更加地凸显了在新时期对农民权益如何维护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 我国农民权益维护现状

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信息交换变得容易致使新时期农民在面对自己的权益受损时,所作出的反应与以往中国农民的保守以及对自身权益维护的麻木有了很大改观。同时,又基于农民个体之间受教育程度不同、个人的秉性的差异以及所处社会环境的制约,使得新时期我国农民在维护个人权益时所采取的途径又表现出很大的差异,甚至是呈现出两个极端的表现形式。一种是采取理性的符合社会规范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平常的社会交往中,当农民个体面对自身的权益受损时,会采取法律的手段,利用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或者通过向相关的政府机构通过检举上访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在通过政府维权和利用法律手段维权这两种途径中,大多数的农民侧重于通过政府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很少通过法律形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学者就通过某杂志设立的“村治咨询”栏目收集的农民来信为样本进行抽样调查统计后发现农民在维权时首先会选择通过政府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过统计数字可以看出,农民首次求助的机构中政府机关(乡镇、县级、市级、省级、中央)占了59.7%,其中,在农民维权中选择的途径最多的是通过媒体的手段。占整个求助途径的28.1%。此外农民在维权过程中求助于司法系统占整个求助途径的12.2%。新时期我国农民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采取的手段除了这些制度化得途径之外,另一种就是采取非理性的不符合社会规范的手段。诸如农民工通过跳楼、自焚等极端手段以此来维护自身权益报道仍能够见诸于报端。

2 我国农民权益维护困境

从以上的分析中不难看出,新时期我国农民在维护自身的权益时所采取的手段主要依靠政府以及媒体等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维权的手段比较单一,这主要与新时期我国农民所处的社会环境以及农民的自身素质所造成的。为何新时期我国农民在选择维权手段时呈现出目前的这种状况,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农民自身素质的缺陷。新时期造成我国农民维权困境的内因是由于农民自身素质的缺陷。农民自身素质缺陷主要是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其一是受传统因素的影响,其二是受教育程度的影响。在传统因素方面,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这里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所以在乡土社会中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更多地依靠的是“合式”的传统经验,也就是以文本形式上表现出来的乡规民约,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纠纷中更多的是依靠有威望的人调解,所以在乡土社会中是耻于诉诸于法律。在这种“无讼”的乡土社会中“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所以正是受这种传统的社会思想的影响,使得新时期我国农民在维护自身的权益时很少通过法律的途径的去解决。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而农民的文化素质低直接导致的一个后果就是农民不知道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根据一份调查显示,新时期我国农民在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权益时,其中“有20.7%的农民明确引用某法律条款;有33.3%的农民只引用法律名称;有46.0%的农民则是无引用”。所以现阶段我国农民的法律知识还只是处在一个“‘知道’或者‘听说过’的层面上”,所以,利用法律手段维权更是无从谈起。此外,除了传统因素和受教育程度的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农民对自己公开维权的顾虑,害怕因为自己维权而遭到报复。正是农民的这个心理顾虑,使得有一部分农民在面对自己权益受损时而是选择沉默,并以一种消极的不配合的方式同损害自己权益的个人或集体展开抗争,以通过这种最低风险的维权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2)维权机制的不完善。造成我国农民维权困境的另一个突出的因素就是维权机制的不完善,农民的维权过程是一个双向的互动过程,而维权机制的不健全直接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农民的维权诉求得不到有效地回应。维权机制的不完善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农民在权益受损时无法通过制度化的途径来解决。正是这种维权机制的缺失,才导致新时期我国农民在维权途径的选择上主要通过上访来解决,农民在权利受损时的第一反应是找政府来为自己主持公道。这样就容易增加政府的日常工作量以及影响政府的工作效率。除此之外,由于维权机制的缺失,农民在权益受损时更有甚者会采取伤害生命等极端的方式来进行维权。

(3)政府公信力的缺失。造成我国农民维权困境的因素,除了农民自身的素质以及维权机制的不健全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政府公信力的下降。政府公信力的缺失导致政府无法取信于民。所以当政府公信力缺失的情况下,农民就不会相信政府能够保护他们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会借助于其他的途径来维权,比如通过媒体的力量用传播造势的方式来引起公众的关注以此来达到自己的维权目的。随着近几年来新闻传播力量的壮大,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权的人越来越多。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弱势群体以及弱势群体的权益的关注越来越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

3 我国农民权益维护对策

在我国社会的急剧变化以及社会利益的分化重组的背景下,随着农民的维权意识的增长以及农民利益的多样化,又加之一些农民自身的因素以及社会、制度等各方面的因素,造成新时期我国农民在维权时遇到了一系列的困境。面对新时期我国农民在维权时的困境,应该主要从农民的心态引导、维权意识的培养以及维权机制的完善两个方向入手,以解决目前我国农民的维权困境。

3.1从政治社会心态的形成方面探讨农民权益维护的策略

新时期我国农民的政治社会心态由于既受到传统的小农思想的影响有其保守封闭的一面,又由于受到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的影响而具有开放的一面,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面对新时期我国农民的这种政治社会心态,针对农民保守的社会心态,应该通过教育的手段来提高农民对于自己权益的认识以及敢于利用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针对农民的开放的政治社会心态,应该加以正确的引导,使其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趋于理性。

(1)建立农民政治社会心态的引导机制。对于新时期我国农民的这种既保守又开放的复杂心态,在进行维权时,要进行适时的引导,以确保农民在制度范围内能够有效地进行维权。同时对农民政治社会心态的引导也有助于社会和谐的建设。所以,在新时期对农民的政治社会心态的引导就显得至关重要。由于当前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日益增加,这就造成农民与土地的联系越来越弱,农民呈分散状态且流动性强,在这种情况下对农民的政治社会心态的引导只能借助于新媒体的力量,通过便捷的网络对农民的政治心态进行引导。除了借助于网络之外,利用农闲时间以及农民工返乡过春节的时间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农民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明确的认识,并使其知道运用各种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对农民的政治社会心态的引导,使农民在维权的时候不走极端,以一种理性的符合社会规范的途径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2)提高农民的合理维权意识。除了对农民的的政治社会心态进行引导之外,还应该提高农民合理维权的意识。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首先要有维权意识,其次就是在维权时选择的途径要合理,不走极端。所以从这两个方面出发在提高农民的合理维权意识的过程中,就需要从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和农民在维权手段的选择上入手。对于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主要通过法律的宣传,是农民明确知道什么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该如何保护;对于农民的维权手段的选择上,通过对农民在法律宣传的过程中,使农民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还要学会用法,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通过诉诸于法律途径来维权。

3.2建立“三位一体”政府主导的农民权益维护机制

解决新时期我国农民的维权的困境,除了从政治社会心态方面解决之外,还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建立起“三位一体”的农民权益维护机制,以达到对农民权益的全方位的维护。

(1)个人方面。针对前文分析的新时期我国农民由于受传统思维以及受教育程度的影响在对自己的权益认识以及维权有诸多不到位的地方。所以在新时期为了解决我国农民的维权困境的首要着力点就是解决当前束缚我国农民利用法律手段维权的传统思想和提高农民的受教育水平。从受传统思维的束缚方面来看,通过宣传的手段使农民不再为感到打官司是一件丢人的事并勇敢的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受教育水平方面来看,通过提高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使农民对什么是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明确的认知。

(2)社会方面。在构筑农民权益维护机制的过程中,社会的力量是不容忽视的。在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民权益维护机制中社会方面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首先,通过社会力量向农民提供法律援助以及通过志愿者的方式向在城市中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并向他们提供法律方面的宣传;其次,成立民间组织以改变过去农民个体维权的状况,通过组织的力量来实现组织成员的维权,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以及降低维权的成本;最后,通过媒体的力量宣传并借助媒体的力量达到维权的目的。

(3)政府方面。在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三位一体”的农民权益维护机制中,政府方面需要做的就是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尤其是基层政府需要获得农民的信任,使农民相信政府能够维护他们的利益。在政府提高公信力的同时,政府还应该通过政府机构的调整,简化农民维权的程序,使农民维权变的不再复杂。最后,通过政府职能的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为农民的维权提供便捷的维权途径。

面对新时期我国农民的维权困境,造成这种困境的因素有农民个人、社会、政府等各方面的因素,而解决这些困境的出路只能从这几个方面出发。以政府为主导建立起“三位一体”的农民权益维护机制,从个人、社会以及政府三个维度出发解决农民维权难的问题,而对农民维权困境的解决不仅有益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还有助于中国梦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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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mers'Rights and Interests Safeguarding:Current Situation,Difficulties and Countermeasures

ZHANG Ke-ze,WANG Jin-feng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Nanchong,Sichuan 637009,China)

At present,farmers sti11 account for a 1arge proportion in the tota1 popu1ation.The farmer's prob1em is a1so sti11 an important socia1 issue,especia11y farmers'rights issue under the market economy environment.There are many aspects such as farmers themse1ves,society and government.In order to so1ve the prob1em,we shou1d start from farmers,society,and government,and a“trinity”of farmers'rights safeguard mechanism 1ed by the government shou1d be estab1ished to ensure the 1egitimate interests of farmers.

farmers;rights protection;countermeasures

X321

A

2095-980X(2016)03-0093-03

2016-03-07

国家创新创业计划项目(201410638015)“新时期我国农民政治社会心态下的权益维护研究”阶段性成果。

张克泽(1988-),男,甘肃景泰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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