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慧 (山东省平度市马戈庄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 266722)霍 伟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畜牧兽医局) 王 强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畜牧兽医站)
谈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措施
王晓慧(山东省平度市马戈庄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266722)
霍 伟(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畜牧兽医局)王 强(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畜牧兽医站)
病死动物的处理,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2013年初发生的的禽流感,,3月上海市“黄浦江漂浮死猪”事件;5月江苏省北部地市及山东省枣庄市的“海狸鼠肉假冒羊肉烤串”事件的发生。使得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再次引起政府和人民的关注。病死畜禽的处理与畜牧业疫情、社会公共卫生、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目前,畜禽养殖生产中大多数养殖厂、养殖户和养殖小区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足,能力有限;部分养殖户对动物尸体危害意识不强,受经济利益驱使。致使部分畜禽尸体被卖给不法商贩,或随意丢弃,给疫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2]。因此,加强病死畜禽危害的宣传、加大对买卖加工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养殖环节中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对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者结合工作实际,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措施做一下简明介绍,供从业人员参考。
掩埋法是处理畜禽病害肉尸的一种常用、可靠、简便易的方法。
1.1选择地点
应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草原及交通要道,避开岩石地区,位于主导风向的下方,不影响农业生产,避开公共视野。
1.2挖坑
1.2.1挖掘及填埋设备挖掘机、装卸机、推土机、平路机和反铲挖土机等,挖掘大型掩埋坑的适宜设备应是挖掘机。
1.2.2修建掩埋坑(1)大小掩埋坑的大小取决于机械、场地和所须掩埋物品的多少。(2)深度坑应尽可能的深(2~7m)、坑壁应垂直。(3)宽度坑的宽度应能让机械平稳地水平填埋处理物品。(4)长度坑的长度则应由填埋物品的多少来决定。
1.3掩埋
1.3.1坑底处理在坑底洒漂白粉或生石灰,量可根据掩埋尸体的量确定(0.5~2.0kg/m2)掩埋尸体量大的应多加,反之可少加或不加。
1.3.2尸体处理动物尸体先用10%漂白粉上清液喷雾(200ml/m2),作用2h。
1.3.3入坑将处理过的动物尸体投入坑内,使之侧卧,并将污染的土层和运尸体时的有关污染物如垫草、绳索、饲料、少量的奶和其他物品等一并入坑。
1.3.4掩埋先用40cm厚的土层覆盖尸体,然后再放入未分层的熟石灰或干漂白粉20~40g/m2(2~5cm厚),然后覆土掩埋,平整地面,覆盖土层厚度不应少于1.5m。
1.3.5设置标识掩埋场应标志清楚,并得到合理保护。
1.3.6场地检查应对掩埋场地进行必要的检查,以便在发现渗漏或其它问题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在场地可被重新开放载畜之前,应对无害化处理场地再次复查,以确保对牲畜的生物和生理安全。复查应在掩埋坑封闭后3个月进行。
焚烧法,多用于病死禽的处理及不适合用掩埋法处理动物尸体时用。焚化可采用的方法有:焚化炉和焚烧坑,此处主要讲解焚烧坑焚化法。
2.1选择地点
应远离居民区、建筑物、易燃物品,上面不能有电线、电话线,地下不能有自来水、燃气管道,周围有足够的防火带,位于主导风向的下方,避开公共视野。
2.2准备火坑
挖一条长、宽、深分别为2.5、1.5、0.7m的坑,将取出的土堆堵在坑沿的两侧。坑内用木柴架满,坑沿横架数条粗湿木棍,将尸体放在架上,然后在木柴上倒些柴油,并压以砖瓦或铁皮。
2.3焚烧
2.3.1摆放动物尸体把尸体横放在火床上,较大的动物在在底部,较小的动物放在上部,最好把尸体的背部向下、而且头尾交叉,尸体放置在火床上后,可切断动物四肢的伸肌腱,以防止在燃烧过程中,肢体的伸展。
2.3.2浇燃料(1)燃料需求燃料的种类和数量应根据当地资源而定。(2)浇燃料,设立点火点当动物尸体堆放完毕、且气候条件适宜时,用柴油浇透木柴和尸体(不能使用汽油),然后再距火床10m处设置点火点。
2.3.3焚烧用柴油浸泡的破布作引火物点火,保持火焰的持续燃烧,在必要时要及时添加燃料。
2.3.4焚烧后处理(1)焚烧结束后,掩埋燃烧后的灰烬,表面撒布消毒剂。(2)填土高于地面,场地及周围消毒,设立警示牌,查看。
2.4注意事项
(1)应注意焚烧产生的烟气对环境的污染。(2)点火前所有车辆、人员和其它设备都必须远离火床,点火时应顺着风向进入点火点。(3)进行自然焚烧时应注意安全,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引起火灾和人员伤害。(4)运输器具应当消毒。(5)焚烧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6)焚烧工作应在现场督察人员的指挥、控制下,严格按程序进行,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开始前必须接受培训。
这种方法是将尸体抛入专门的动物尸体发酵池内,利用生物热的方法将尸体发酵分解,以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3.1选择地点
选择远离住宅、动物饲养场、草原、水源及交通要道的地方。
3.2建发酵池
池为圆井形,深9~10m,直径3m,池壁及池底用不透水材料制作成(可用砖砌成后涂层水泥)。池口高出地面约30cm,池口做一个盖,盖平时落锁,池内有通气管。如有条件,可在池上修一小屋。尸体堆积于池内,当堆至距池口1.5m处时,再用另一个池。此池封闭发酵,夏季不少于2个月,冬季不少于3个月,待尸体完全腐败分解后,可以挖出作肥料,两池轮换使用。
近两年,由台湾等合资企业生产的将病死畜禽转化成有机肥的设备已经投放市场。随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我国病死畜禽的处理设施会更加完善,畜牧业生产会更加稳健。
S8文献标识码:C
1007-1733(2016)08-0060-02
2016-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