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静/荣县农业科教站
荣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的实施与思考
□杨 静/荣县农业科教站
十二·五”期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在荣县实施。2015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荣县农牧业局管理的农技推广机构共有69个,全部都定性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县级事业单位中除农机监理、农广校尚未定类外,其他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均被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均为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县级推广机构均有独立办公场地、基础办公设施等;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均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村级配备有动物防疫员,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办公设备能基本满足农业推广工作的开展,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效果显著。
1.1 机构设置合理,性质明确
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共有15个,包括粮油、蔬菜、水果、蚕桑、茶叶、科教、畜牧、水产、农机、沼气等,所有单位都是独立法人单位,都有单独的办公场所和技术推广设备设施,其职能包括了《农业技术推广法》所有内容。中共荣县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27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实行县级管人事权,乡镇管财物的双重管理体制;27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实行三权归县管理体制。
1.2 基层队伍稳定,素质提升
荣县2015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69个,其中,县级15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7个和畜牧兽医站27个,全部都确定为公益性一类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总编制人员628人,在岗人员548人。全县有专业技术人员394人,工勤人员51人,其中,推广研究员4人,高级职称38人,中级职称159人,初级职称及以下193人,中高级职称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50%;全县有研究生5人,本科生185人,专科生145人,中专生90人,专科及以上学历占专业技术人员的85%。
1.3 人员工资待遇,明显落实
荣县69个农技推广机构均被确定为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工资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人。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运行经费1.3万元/人·年,其他全额预算单位均为0.5万元/人·年,村级动物防疫员根据服务村域大小进行每月400~800元不等的补助。
1.4 完善条件建设,功能提升
2010年以来,荣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资金9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750万元,省级财政投入20万元,县级配套130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全部用于基本投资建设,涉及27个乡镇,主要新建和修缮业务用房5 400m2,其中,办公用房1 890m2、农技服务大厅810m2、农民培训室1 890m2、检测与设备室810m2,投资421万元;政府采购配置到乡镇的科技入户直通车10辆及仪器设备共计2 655台套,投资349万元。项目实施加快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步伐,做到了“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条件”的“五有”要求,较好地改善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条件,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
1.5 制度建设创新,职责落实
1.5.1 创新推广责任制
一是包村到户制。把技术指导任务落实到人,每名技术指导员每年联系2~3个村,指导科技示范户10户以上,入户率和满意率达到100%。
1.5.2 创新绩效考评制
建立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服务对象4∶3∶3的比例作为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技术服务补助、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发放、岗位等级晋升、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1.5.3 创新准入和聘用制
农技推广岗位实行准入制,具有农业专业技术条件的乡镇农技人员,才能竞聘农业公共服务职责岗位,并在全县农技推广岗位实行全员聘用制。
1.5.4 创新农技人员培训制
制定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年度培训计划,分期分批选送到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等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培训时间5~7 d。
2.1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5年来,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 990人,其中,新型职业农民285人;19所农民田间学校培训农民950人;培育了科技示范户5 800户,建立示范基地260余个,引进新品种30个,推广新技术28项,集成科技成果18项。
2.2 促农增收效果显著
一是2015年实现粮食总产42.32万t,年均增长0.69%,蔬菜产量59.5万t,年均增长4.1%;水果产量14.2万t,年均增长1.7%;茶叶产量10 574 t,年均增长12.5%;生猪出栏74.2万头,年均增长2.1%;肉牛出栏7 520头,年均增长5.7%;肉羊出栏32.51万头,年均增长7.7%;禽兔出栏2 107万只,年均增长9.6%;肉类总产量88 918 t,年均增长2.4%。2015年,农业总产值达到59.4亿元,年均增长3.4%;农民人均纯收入从8 650元增加到11 912元,年均增长达到6.8%,促农增收效果十分明显。
荣县出台了《家庭农场认证登记管理办法》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启动了财政项目资金形成资产转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等系列扶持政策,已培育了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户,省级10户,市级45户;培育了农民专业合作社365户,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户、省级示范社7户;培育了家庭农场486户,其中,省级示范农场5户。同时,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是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他们为荣县农业技术推广做出了重要贡献。
4.1 机构设置不科学,运行不规范
一是村级没有所有推广机构,乡镇没有设立水务、林业推广机构,县级推广机构中存在职能重复、岗位多职能少或职能少岗位多现象。二是主管局将部分管理职能下到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和推广并存,存在政事不分现象。
4.2 保障体系不健全,人才资源缺乏
一是经费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荣县农技推广单位人员待遇处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最底层,除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外,没有其他待遇。公共运行经费低,特别是乡镇畜牧兽医站每年人均5 000元,下基层指导交通费都难以支撑。年终绩效考核只针对公务员系统,而大多数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不能享受到年终目标奖,极大地影响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积极性。二是人才晋升渠道有待进一步加强。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紧缺,仅农业系统就有27人获得资格而未被聘用。三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员老龄化严重,平均年龄近45岁,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缺编现象严重,全县现空编136人,每年上报招考人员存在招不到位的现象,且有增加趋势;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稳定难,外流现象呈上升趋势,特殊专业人才紧缺,如农产品加工、中草药生产、软件技术、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人才没有。外出培训的机会少,且省市培训针对性不强,现有人员技术推广能力有待提高。
4.3 社会服务不发达,推广发展缓慢
一是缺乏激励机制。按照纪律要求,推广机构人员不能在编不在岗,不能从事其他经营行为,不能到其他单位兼职兼薪,不能领办经济实体等,干多干少一个样,工作积极性不高。普遍存在有钱养人、无钱做事的现象。二是经营性技术推广发展较慢。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政策支持力度不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普遍实力不足,难以实现市场调节、有效配置技术资源,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尚处于探索阶段。
5.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建议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用于农技推广的工作经费。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待遇,使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招得进、留得住”。
5.2 加强事业单位改革
增加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化力度。加大不合理岗位及职责设置调整力度,对基层农业推广机构“特设岗位”。
5.3 加快农技人员技术培训步伐
以提高现有农技推广人员的农技推广技能为基础,努力加大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力度,理论学习和基层实践相结合,多举办有实用价值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