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敏 金跃文 白娟/文
北京市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人员编制少、监管任务重,曾给北京市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带来很多挑战。但是通过短短2年时间的调整,北京市石景山区食药监管队伍的素质得到了大幅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也得到了大幅提高。
北京市石景山区9 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现有人员60 名,其中正式工作人员33 名、监察员27 名。其中,男33 人,占基层所总人数的55%;女27 人,占基层所总人数的45%。基层所人员平均年龄为36 岁,其中35 岁以下28 人,占基层所总人数的47%;36 ~45 岁21人,占基层所总人数的35%;46 ~49 岁6 人,占基层所总人数的10%;50 岁以上5 人,占基层所总人数的8%。基层所现拥有大专学历19 人,占基层所总人数的32%;大学本科学历35 人,占基层所总人数的58%;研究生学历6 人,占基层所总人数的10%。具有药学、医疗器械、法律专业学历共12 人,占基层所总人数的20%。
基层所内务管理人员15 名,占基层所总人数的25%;服务平台人员10 名,约占基层所总人数的17%;监管办案人员15 名,占基层所总人数的25%,专职市场检查人员7 名,约占基层所总人数的12%;熟练掌握快速检测人员13 名,约占基层所总人数的22%。
从人员结构看,基层食药监管队伍正在不断壮大,专业人员比重有所提高,但队伍整体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存在。在文化结构上,相关专业高学历人才相对短缺,基层执法队伍人员学历层次不高,业务骨干理论功底不厚;在专业结构上,药品、医疗器械、法律等专业人才相对短缺,缺少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在年龄结构上,基层所的人员年龄分布不均,经验丰富者年龄偏大,且所占比例小,新招录的人员又缺少一定的监管经验,造成基层所人员内部岗位设置难度加大,无法根据监管任务因事定岗。
石景山区食药监管局认为,建设基层食药监管队伍要注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沟通协调和公共服务能力。
依法行政能力要求基层食药监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石景山区食药监管局定期组织基层食药监管人员学习各食药监管局(所、站)处理食药案件的优秀做法,鼓励他们学以致用,创新思维。为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等问题的能力,石景山区食药监管局建立了标准化的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并定期培训基层食药监管队伍。石景山区食药监督管理局还组织了“基层监管标兵”“基层服务之星”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在激发基层人员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奉献力量的同时,也提高了基层食药队伍的公共服务和沟通协调能力。
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着“工作重心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制定了《石景山区街道食药所工作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工作体系。面对基层监管队伍人员相对不足的问题,石景山区食药监管局切实改变单纯依靠增加人员配置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的惯性思维,分析和挖掘每个人的专长和优势,尽最大可能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石景山区食药监管局在任务分工明确的基础上,围绕监管重点,实行业务整合和统一部署,强化协作配合,使各部门形成协调一致的联动机制。
为加强干部交流学习制度,推广好的监管经验,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石景山区食药监管局组织了共计22 次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在线学习等各类培训,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多样化需求。
为强化监管和廉政风险点,加大效能监察力度,石景山区食药监管局努力实现考评机制的常态化,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等问题,同时,注重对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仅如此,石景山区食药监管局为大力宣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工作人员“十二条禁令”各项要求,针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特点,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纳入业务培训,做到逢会必讲、警钟长鸣,筑牢广大基层监管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塑造廉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