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安 齐东梅/文
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接7月上)
进货渠道与经营主体类型对应性强从化妆品进货渠道分布情况来看,房山区市场在售化妆品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化妆品进货渠道集中,美容美发店更愿意选择“品牌代理商”的进货渠道,超市则更愿意选择“批发市场”的进货渠道。二是进货渠道监管难度大,各类化妆品批发市场鱼龙混杂、商户集中、产品多样,是化妆品监管的难点和盲区。即使监管部门短时间加大对该类渠道的监管力度,违法违规化妆品仍会在监管期过后“死灰复燃”,重新流入流通环节。
批发市场是京郊化妆品市场的主要风险来源 2015年以来,房山区针对化妆品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7起,被罚企业中,3家为淘宝商户,2家为专营店,商超和便利店各1家。对7家企业的进货渠道进行调查,1家商超的化妆品来源为总部配送,1家专营店的化妆品来源为品牌代理商,1家淘宝商户的化妆品来源为海外购进,其余4家均为批发市场供货。可以看出,2015年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型主要体现在经营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过期化妆品。此外,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主体类型集中在淘宝商户和专营店。问题产品的来源以批发市场为主。从主体类型来看,互联网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化妆品经营环节的主要薄弱点,监管部门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来加强对该类主体的监管。从产品来源看,批发市场是该区化妆品市场的主要风险来源,化妆品经营者的进货验收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仍然有待加强。
针对化妆品行业现状,业内各环节及监管部门可从整合进货渠道、差异监管、分类监管、全程监管、推动行业自律,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入手,控制化妆品风险,营造化妆品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大环境。
整合进货渠道优质资源,实行进货渠道链式管理 作为化妆品行业“生产”与“消费”环节的中间纽带,安全可靠的进货渠道有利于提升整个化妆品行业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监管部门应整合优质的进货渠道资源,注重进货渠道质量,帮助经营主体考察各类型进货渠道的实力、服务、管理等方面,保障经营主体建立强大的营销链。同时,针对化妆品市场进货渠道的多样性,且区域跨度较大的特点,监管部门应设立跨区域联合检查机制,集中力量对“批发市场”“品牌代理商”等进货渠道进行“链”式全面排查,排除风险和安全隐患。
合理部署监管资源,实施差异化监管 面对庞大的市场和有限的监管力量,有必要依据风险情况,对经营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针对化妆品立案查处情况、企业类型分布特点,以及进货渠道分布特点,将互联网经营主体、从批发市场购进产品的企业,以及从事“品牌代理商”“批发市场”等业务的供应商和其供应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落实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化妆品科学分类监管 完善化妆品相关的法规标准,落实各项规定,积极执行提升化妆品质量安全的措施,完善购进化妆品索证、索票制度,要整顿特殊用途化妆品市场秩序,加大对制假、售假、违法销售海外化妆品等不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有序、自律的化妆品市场。同时,实现化妆品科学的分类监管,监管部门应从法律规章和技术规范的层面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化妆品审评审批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审批与检测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化妆品审批、注册、生产许可管理,提高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规范生产流通行为。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生产流通环节全程监管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FRID技术等,建立和完善化妆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对化妆品入市的各个环节实施全程可追溯监管,确保当任何环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时,供应链上参与者都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完善企业信用制度,推动化妆品行业自律 未来将建立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信用档案,记录并公开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监督抽验结果等情况。监管者可以根据化妆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约谈和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发挥政府服务职能,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力度 化妆品监管部门应与企业加强沟通,充分履行服务职能,针对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解,提高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引导企业加强自律;针对化妆品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法规知识的现状,监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化妆品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辨识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北京市保健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中心《首都食品与医药》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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