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好民警故事 传播中国声音

2016-04-04 12:31张友文
文学教育 2016年13期
关键词:人民警察公安文学

张友文

讲好民警故事 传播中国声音

张友文

本文就纯文学作品中的警察形象进行分类与归纳,并试图分析警察形象不怎么好的原因,希冀对文学从业者们有所触动,期待他们讲好中国故事,特别是讲好中国警察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意识形态 警察形象 民警故事 中国声音

本人长期从事公安题材文学(以下简称“公安文学”)研究,对涉警题材文学作品也有所涉猎。在我所细读过的纯文学作品(包括一些单行本),即大型纯文学期刊,如《人民文学》《当代》《收获》《钟山》等所刊发的作品中,发现50%以上系涉警题材。换言之,多多少少有人民警察在其间活动,而且这些警察形象大都不怎么好,让人看了心寒、心酸、心颤,从而让读者对公平正义失望,甚至会对“中国梦”产生怀疑。

2013年12月,中宣部与中国作协等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文学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宣传好中国形象,已成为作家、评论家和文学工作者达成的共识。但是,笔者发现目前相当多的涉警题材文学作品没有讲好中国故事,没有传播好中国声音,作品中的警察故事与现实严重不符,与“中国梦”相距甚远,所有这些负面警察形象并不能带给读者信心、力量和鼓舞,不能提振国民精气神,不能让读者对人民警察产生尊敬之感、同情之心、理解之意。作家们笔下警察形象为何与现实中的警察形象反差如此大,原因何在?窃以为,作家们没有放下身段(放下架子)、深入警营了解警察生活,才会导致不了解人民警察、不懂公安工作、不知悉办案程序,最终才将人民警察写得不真实,将办案程序描绘得漏洞百出。如此写作,并不利于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不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

以东方学为研究对象的萨义德认为东方学作为一种话语,是欧洲文化霸权的产物。东方并不是实在的东方,它是被西方话语创造出来的“他者”,它是被西方话语想象性地虚构出来的谎言。东方学隐含的前提是:因为你是东方人,所以你有罪,所以你是低人一等的。在西方人心目中,东方形象是和神秘、愚昧、腐朽、纵欲、罪恶等本性联系在一起的。我看了如此多的涉警题材作品,摸出一个大致的规律:大多数非公安系统的作家们心目中的人民警察形象就是一个“他者”,犹如西方人心目中“东方形象”一样,非常不真实。如果这些涉警题材被译到国外,正好迎合了西方人想象中的“东方形象”,正好被西方敌对势力所利用。尤其是在大力倡导意识形态安全的当下,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加紧对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实施多层面的文化侵略,以实现其“和平演变”的战略图谋。因此,有民族责任感的文艺工作者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形象及中国警察形象的重要性,必须提防文化殖民主义,用心用情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宣传好中国警察形象。

著名诗人艾青认为:“任何艺术,从它最根本的意义上说,都是宣传,也只有不叛离‘宣传’,艺术才得到了它的社会价值。”且看一些名家名篇是如何宣传中国警察形象,如何讲中国警察故事的:如中篇小说《第四十圈》中的原文:“那个人(人民警察)慢慢地逼近她(牛光荣),从他嘴里冒出的混合着酒精、烟草和其他说不出来的怪味道喷在她脸上,‘现在摆着你面前的只有两条出路,要想保住你自己,就必须承认是齐光禄强奸了你,而不是你自觉自愿的与他发生性关系;要想保住齐光禄,你就得承认自己是卖淫,包括与齐光禄和其他男人发生性关系,都是你自己主动勾引他们的。’”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种种迹象表明此作在彰显公平正义这一主题内涵方面是大大的失败。《第四十圈》中的场景、细节等严重地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严重地伤害了那些信念坚定、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人民警察和英烈家属的情感。

《第四十圈》发表在《人民文学》2014年第2期头条,紧接着被《小说月报》2014年第4期和《小说选刊》2014年第4期等大刊名刊转载,足见此作的影响力,人民警察的负面形象也会大大地被传播。

实际上,不仅仅是《第四十圈》中的人民警察形象被歪曲、被解构,现在全国相当多的名家笔下和名篇中的人民警察形象都走了样、变了味,与现实大相径庭。这些警察要么对群众态度粗暴,恶语相向;要么胡乱执法,“不作为”或“乱作为”。在大力推行阳光执法的今天,在人人都是录音机、人人都是照像机、人人都是麦克风的当下,特别是刑事诉讼法于2011年进行第二次大修之后,新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肯定会珍惜自己的“饭碗”和前途。且看牛光荣“被锁在铁笼子里。这是一间囚室。”“齐光禄被塞进一辆黑色囚车。”如此叙述,说明作者不懂公安工作,不了解办案程序,不知道刑事讼诉法已经修改了。派出所里从来就没有设过囚室(以前叫“留置室”),后来改为“讯问室”,更没有“囚车”这一说法。

我以为上述文本隐性地宣传人民警察的负面形象。也许有的作家说:我的作品并不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只是现实生活的隐喻。但是,借人民警察来说事,或把人民警察当作噱头,也是不妥的。毕竟,人民警察是国家形象的代表。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指出:“精心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创新对外宣传方式,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事实上,也有一些作家讲好了中国警察故事。如非公安系统作家张笑天的《山地车》(2008年7月5日《光明日报》第6版)讲警察如何人性化执法。小说中的“我”这名父亲生活艰辛。女儿考上了重点中学,必须买一辆自行车。“我”便到废品收购站买了一辆旧车,却被人“借”走了。有人“点拨”我也去“借”。正当我下手时被警察逮现行,我当即给警察跪下,请求他们别告诉我女儿说我当小偷被拘留,不为给我留脸面,只求给孩子留个做人的尊严。警察还真的答应了我的请求,不仅将我偷车的事情隐瞒,还集资为我女儿买了一辆车。我以为像这样的作品就能温暖心灵。

再看邓宏顺的《归案》(《小说选刊》第12期)中的陈副大队长坚决主张帮杀人嫌疑犯李泽洲讨回工钱。其理由是:“嫌疑犯犯了法,该当的罪他必须当,但他的正当权益也应当受到保护!我总觉得我们有责任帮他讨回这笔工钱!”在警察的帮助下,李泽洲讨回了工钱,服服贴贴地跟着警察走。小说突转,遭遇了泥石流,李妻怂恿只伤皮相的他趁机逃跑,他却说:“如果换两个我不很佩服的公安人员,现在我肯定会逃跑……但他俩却冒着那么大风险为我讨要工钱……我要等到毛队和陈副来找我。”由此可见,李已经被警察的行为感化了。用李自己的话来说:是警察帮他讨回了人格和尊严。

……

鲁迅在《呐喊自序》中说:为“别人设想”,“删削些黑暗,装点些欢容,使作品比较的显出若干亮色”“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

上述公安文学作品中的亮色不正好艺术地构建了人民警察形象,彰显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么?

本人研究公安文学近20年,倒是发现相当多的出自公安系统作家笔下的人民警察形象是正面的,与现实生活相符合。据我分析,毕竟公安作家自身就是人民警察,当他们潜心沉浸到自己作品中之后,潜意识地会对人民警察产生一种归属感、认同感、亲近感。

如张策中篇小说《无悔追踪》(线装书局,2013年7月版)用倒叙手法讲故事:“我”父亲(老肖)退休了,且腿残疾了,却执意要我当警察。“我”父亲还说:“我只要求你把那冯静波的真面目查清楚,哪怕是证明他清白无辜而我错了也没关系。”原来老肖是从冯静波的一个地道的立正动作,凭直觉断定这个家伙是一个潜藏的特务,便执著地追查。在调查过程中,老肖死妻、丧子、断腿,但他不放弃、不舍弃,40年来不忘苦苦追踪……此警察人物与瑞士迪伦马特的《诺言》中的马泰依酷似,皆是警察中的“硬汉”,凸显的是忠诚意识,震撼人心!

……

如果这些照亮人心、为时代进步提供正能量的公安文学作品被译到国外,那才是真正地宣传了中国文化的价值观和精神文明,真正地宣传了中国形象和中国警察形象,真正地提升了我国文化软实力。

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国内社会转型又处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环境大变动的背景下,经济全球化助长了西方文化霸权主义,致使我国意识形态面临空前的危机。为了争取国际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权,理性、平和、恰到好处地讲好中国故事,宣传中国形象,宣传中国警察形象刻不容缓。

新华网北京2015年5月21日消息,习近平同志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创刊30周年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此报以创刊30年为起点,总结经验、发挥优势、锐意创新,用海外读者乐于接受的方式、易于理解的语言,讲述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努力成为增信释疑、凝心聚力的桥梁纽带。公安部郭声琨部长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指出:要充分发挥公安文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加强警营文化建设……要创作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公安文化作品,发好公安声音,讲好民警故事,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2014年4月9日,中国作协创作研究部、人民日报社文艺部、光明日报社文艺部、文艺报社、鲁迅文学院共同主办了“中国梦”与文学创作研讨会。此举表明高层领导已经充分意识到了“中国形象”、“中国故事”与“中国梦”之间关系甚密,可喜,可贺!

但是,如何让文学作品中的警察形象在实现“中国梦”中扮演应有的角色,传播好中国声音才是本文探究的主旨。20多年前,著名公安作家王仲刚等有志之士向公安部建言说荧屏(电影、电视)上的公安题材影视剧泄露了侦破手段、宣扬了暴力和血腥等,有关部门闻讯即改,立马采取措施。

如今,本人作为一名公安文学推介者和言说者,基于倡导意识形态安全、维护人民警察形象的良知和责任感,仅就纸媒(电子媒介也有类似的问题),如大型纯文学期刊所刊的涉警题材作品中的警察形象发表一点感言,但愿在下的阅读感受能对文学从业者们有所触动,希望他们能真正地讲好民警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注:2014年度湖北警官学院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项目“讲好民警故事 传播中国声音——倡导意识形态安全 维护人民警察形象”(项目编号:2014-18)。

(作者介绍:张友文,湖北警官学院青年教师,曾就读于鲁迅文学院,现就读于苏州大学文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全国公安文化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全国公安文联侦探小说学会理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文化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全国首部公安文学评论专著作者、全国地方公安院校首次开设“公安文学”选修课主讲者、全国首家“公安文学网”创办者。接受过多家媒体的专访,2015年第54、55、56期《大家文摘报》连续辟3期专栏推介。二十多年来,在教学的同时,专注于公安文学评论,成绩斐然。曾出版公安文学评论专著四部:《点击公安文学》、《聚焦公安文学》、《盘点公安文学》和《回望公安文学》。曾受邀到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等重点高等院校及公安实战部门讲授“公安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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