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笑如,卢璇
(南京农业大学 政治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脆弱性与风险:农民工人生风险的另类分析
葛笑如,卢璇
(南京农业大学 政治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当下对风险社会的研究逐渐从整体主义转向个体主义。在个体主义方法论视角下来考察农民工人生风险问题,发现存在着“个体的风险差异”和“风险的个体差异”。究其原因,这与农民工群体的脆弱性有关。通过分析农民工脆弱性的暴露、天生弱点、结构性脆弱、防备能力不足和缺乏反应能力这五个方面的表现,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措施,以降低农民工脆弱性,提升其防御和化解人生风险的能力。
农民工;脆弱性;人生风险
(一)问题提出
关于风险的理论是人们在后工业时代对现代性进行深刻反思的思想结晶,业已形成风险研究的六种理论范式。[1]无论这些理论范式的基本假设、研究路径、治理措施存在多么大的差异,风险研究者都认同一个基本观点,即:世界风险社会的来临,每一个国家、民族和个人都无法自外于风险之外而不受其影响。在这种风险一般性描述背后,我们也发现另一类较为普遍的现象,即:为什么总是有些群体或个体比其他群体或个人更容易遭遇风险?面对相同的风险,为什么有些人总是比其他人更容易抵御与化解风险?对于这些问题的思考把风险问题的研究视角从整体主义拉向个体主义,即风险的个体差异性问题。拟在风险社会的现实背景中,从风险的个体化差异角度,在脆弱性分析框架中考察中国农民工群体人生风险及其治理问题。
(二)研究综述
学术界关于农民工风险问题的研究沿两条路径展开,一是整体主义研究路径,把农民工作为社会风险源来探讨其对风险社会的影响及治理。贝克[2]是这一观点的早期代表:“当代中国社会因巨大的变迁正步入风险社会,甚至将可能进入高风险社会……特别是以农民工为代表的国内大规模移民的出现,在给中国社会注入发展活力和动力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加剧了社会风险。”刘玉蓉[3]分析了引发农民工聚居区风险发生的影响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的复合形态和力量结构对比,探讨聚居区社会风险的生成逻辑,为确定风险源、调整相关政策、降低社会风险提供了依据。于水[4]从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出发,探讨了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发生原因和机制,在诱因分类和预警指标体系建构的基础上提出治理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应急管理制度和对策,化解社会风险。张翼、尉建文[5]研究了特大城市农民工参与群体性事件的风险特征及其影响因素,研究结论认为,农民工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比例较低,造成较大社会危机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流动人口基数大,潜在发生的风险较高。
农民工风险问题研究的另一条路径是个体主义路径。顾永红等[6]学者对农民工的社会风险进行甄别并排序,认为国家治理并缓解农民工社会风险的关键举措在于建立完整且有针对性的社会风险共担机制。王慧博[7]重点考察了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遭遇的社会制度融入风险、经济融入风险等问题,认为化解风险的重点在于抗风险机制建设。另外还有一些研究针对农民工群体某个方面的风险展开,包括风险意识和态度比较研究[8];陈君武主要探讨了城市就业风险的问题[9],此外,还有情感风险[10]、工伤风险认知[11]、就业风险[12]。在农民工风险问题的原因探析与对策研究方面,冯伟[13]以北京市农民工为调研对象,实证考察了影响农民工风险应对策略选择的诸多因素;陈晶[14]研究了农民工风险社会地位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苏飞等[15]人对杭州市农民工生计脆弱性特征及成因进行分析,认为脆弱性是农民工受到社会风险冲击的主要成因;农民工面临多种生计风险,可通过增强农民工生计风险应对能力来化解风险[16]。
国内外关于农民工风险问题的研究趋势表明:逐渐从风险研究的整体主义转向个体主义;逐渐从把农民工群体作为社会风险源转向对农民工群体遭遇的现实风险问题的关注。无论是整体主义研究路径还是个体主义研究路径,两者相得益彰,从不同角度推动农民工风险问题的研究进程。但是,在两种路径下的研究都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整体主义研究方法忽略了农民工遭遇的风险问题,而任何社会风险最后都坐实在人本身。第二,现有部分研究对“农民工引起的社会风险”与“农民工遭遇的社会风险”没有明确区分。第三,个体视角的研究往往从农民工遭遇的风险类别、风险意识、应对策略等单一方面展开,比较片面。第四,现有研究无法从逻辑上清楚阐述为什么存在“个体的风险差异性”以及“风险的个体化差异”。
基于此,在个体主义方法论指导下,从风险研究的个体化角度出发,借用生态学和灾害学中广泛使用的“脆弱性与风险”分析框架,从逻辑上阐释农民工群体人生风险的影响因素,*“农民工群体人生风险的影响因素”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第一,为什么农民工群体比其他社会群体遭遇更多而且不同种类的社会风险,即个体的风险差异性问题;第二,为什么相同的风险对农民工群体造成了不同于对其他群体的影响,即风险的个体化差异问题。并从降低脆弱性出发提出农民工人生风险治理的对策措施。
(一)灾害学中的脆弱性分析框架
脆弱性(Vulnerability)是资源、生态、环境和灾害学等学科广泛使用的概念和分析框架。在生态与环境学科中,脆弱或脆弱性一般用来表示系统经受干扰的能力;在灾害学中,脆弱性主要指人类社会经济系统在遭遇灾害危险时的抵御、应对和恢复能力,侧重于对受灾人个人能力因素的分析。总而言之,“脆弱性指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某孕灾环境区域内特定承灾体对某种自然灾害表现出的易于受到伤害或损失的性质。”[17]脆弱性作为一种分析框架,主要包括“暴露、天生的弱点和敏感性、结构性脆弱、没有防备能力以及缺乏反应能力”[17]等五个方面的要素。
暴露是脆弱性分析框架的首要因素。它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是脆弱性的表现,另一方面也是影响脆弱性的因素。一般而言,暴露的地点往往针对某一自然位置;同时,在复杂的经济社会系统中,暴露也可以指某一社会结构中的位置,这一位置是由承灾人年龄、性别、社会地位、职业、收入等因素所确定的。
天生的弱点和敏感性。这是指承灾体自身在某些方面的性质而导致的脆弱性。一般来说,诸如老人、残疾人、妇女和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由于他们自身在体力、智力、行动能力等方面所具有的弱势从而导致他们对灾害的抵御能力低于正常人,在灾害发生时,往往成为主要受害者。
结构性脆弱。结构性脆弱与承灾者所面临的社会不利条件有关。一个在各个方面都处于不利条件状态下的人一般也是在灾害中最易受到伤害的人。比如经济条件,那些拥有充足资金的人往往也更有能力抵御灾害的侵袭,而贫困的人往往很难从灾害中恢复过来,导致出现贫困与灾害的恶性循环,即“脆弱性综合症”。
没有防备能力。承灾者一般总是那些暴露于危险而没有设防的系统和人群。现有研究认为,权力可以影响社会组织对灾前防御和灾后救援的一系列决策,所以,是否拥有权力就构成是否具有防备能力的关键。
缺乏反应能力。脆弱性研究既注重外在社会结构、暴露的自然社会位置等客观因素,也注重研究人在面临灾害时的主动性,即主动应对。缺乏反应能力使受灾者不能及时有效应对灾害发生时的状况导致实际伤害的发生和加重。由于认识、科技水平、环境条件和各种资源的限制,使得有些人在灾害打击或破坏面前应对能力严重不足,成为主要的受灾者。外部强加的限制会增强脆弱性,过多的依赖也会增强脆弱性。
(二)风险管理视野中的脆弱性
风险治理研究目前已经从风险发生以后的救援逐渐前移到预防风险发生的措施研究,并逐渐呈现出风险识别、防御、化解、救援这样一个系统的风险管理研究。在风险社会背景中,我们发现有些群体总是比其他社会群体遭遇更多的风险;即使相同的风险,不同群体防御与化解的能力也不同,所受到的伤害程度亦不同。这种情况与人们在灾害面前所表现出来的脆弱性具有非常大的相似性。如果说灾害是现实发生的某种风险,那么,在灾害面前的脆弱性也必然在灾害还未发生、仅处于灾害风险阶段就已经存在;恰恰因为在灾害风险阶段的脆弱性才导致这种灾害风险成为灾害的现实并对承灾人产生了程度不等的破坏性。从灾害这种特定的风险与伤害推而广之,我们有理由认为:某个国家、某个区域、某个系统或结构,甚至是某个群体、社会个体,他们在某个方面的脆弱性会导致他们遭遇更多社会风险,在某一具体社会风险面前的应对能力及所受到的影响也各不相同。所以,灾害学中的脆弱性分析框架也适用于社会风险治理。在风险治理的学术视野中,脆弱性特指在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风险承担者对风险表现出的易于受到伤害或损失的性质。风险理论中的脆弱性分析更加着重于人们面临风险时的防范、应对能力和条件,以及他们承受、减轻并从中恢复的能力。风险理论视野中的脆弱性分析框架也包括暴露、天生的弱点、结构性脆弱、没有防备能力和应对能力不足这五个影响因素,但是具体表现有所差别。
暴露指风险承担者处在易于遭遇风险的地方。这里的“地方”既可以指某自然区位,比如居住在大型化工厂附近的居民更容易受到污染;更指向某种社会政治经济地位,比如社会地位低下的底层民众会遭遇更多风险而且应对能力有限。在后者的意义上,暴露跟“风险社会地位”紧密相关。天生的弱点主要是指风险承担者自身性质决定的脆弱性,比如妇女、儿童、老年人、穷人等社会群体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弱;残疾人更容易遭遇失业风险,或根本无法就业。结构性脆弱与社会不利条件有关,主要是社会结构或制度的产物。风险脆弱性研究中的社会不利条件主要指那些让承担者更容易遭遇风险或无法有效应对风险的一些制度安排。没有防备能力主要指风险承担者缺少权力去影响风险分配的谈判以及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去化解风险。缺乏反应能力指风险承担者风险意识不强,在风险面前束手无策,没有主动性或方法去化解风险,遭遇风险伤害后没有能力自我恢复。
所谓人生风险,是指人们在风险社会中可能遭遇的各种风险及其伤害的总称。[19]对于农民工这个群体而言,由于其高度流动性、非正规就业和身份的特殊性,使农民工群体的人生经历非常独特,其一生中可能遭遇的风险及其伤害可能无法一一列举,笔者大致把它分为职业风险、生活风险、教育与发展风险三类。[19]那么,回到文章开始提出的问题:为什么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中更容易遭遇风险?为什么相同的风险在农民工群体身上产生的影响不同于其他群体?在城市场景中,市民作为“原住民”,农民工是“外来者”,他们是两个最为基本的群体类别。所以,在农民工个体化风险研究中,我们把市民作为开展农民工人生风险比较研究的最自然、最恰当的参照群体。农民工群体脆弱性揭示了为什么在其人生风险中存在着“风险的个体化差异”以及“个体的风险差异性”。根据上文构建的脆弱性分析框架,将从暴露、天生的弱点、结构性脆弱、没有防备能力以及缺乏反应能力等五个方面来考察。
(一)农民工群体暴露于最易发生风险的地方
暴露是“个体的风险差异性”的重要影响因素,用以解释不同自然位置或社会地位所带来的个体风险差异性。处于不利环境与地位的人总是会比其他相对较好的人遭遇更多或更大人生风险。从农民工群体来看,首先,他们一般租住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或者城市高度污染的地方。在以上这些地方,治安相对不好,生活环境较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也是廉价商品、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的集散地。农民工群体生活于这样的地方,其健康将会面临更多风险。其次,从农民工从事的行业和职业来说,大多数农民工承担着城里人不愿意做的“脏、累、苦、险、差”的工作,工伤风险大,欠薪风险高。再次,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中普遍遭遇了经济贫困、权利贫困和能力贫困的困扰[21],是名符其实的城市外来“贫困阶层”。在风险社会中,风险分配与财富分配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即“风险总是以层级的或依阶级而定的方式分配。在这种意义上,阶级社会和风险社会存在着很大范围的相互重叠。风险分配的历史表明,像财富一样,风险是附着在阶级模式上的,只不过是以颠倒的方式:财富在上层聚集,而风险在下层聚集。”[22]由此可见,相较处于上层阶级的群体来说,农民工群体会遭遇更多人生风险。
(二)农民工群体天生的弱点
天生弱点主要表现为人生资本较少。人生资本指一个人拥有的社会资本和个人资本的总和。关于社会资本,学术界对其进行了多种界定。*在微观层面上,社会资本被认为是个体获取资源的人际关系网络(参见Ronald Burt. Stuctural Holes[M].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2:9.)科尔曼则从中观层次把社会资本界定为“个人拥有的社会结构资源”,“由具有两种特征的多种不同实体构成:它们全部由社会结构的某个方面组成,它们促进了处在该结构内的个体的某些行动。”(参见 Coleman. Foundations of Social Theory[M].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0:430-433.)在宏观层次上,普特南认为,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的效率。笔者综合学界现有研究认为,社会资本是个人以社会关系中的信任、规范和网络为依托,从自身与其他人或社会组织所建构的社会关系网络中获得各种有形无形的帮助与便利条件。[23]个人资本是个人拥有的先赋性或自致性因素的总和,包括身份、家庭背景、文化程度、技能、经验、资金等。[24]社会资本和个人资本之间相互影响。与其他社会阶层相比,农民工在社会资本和个人资本方面存在质与量的差异;正是这些差异造成农民工相对于其他社会群体的天生弱点,并进一步导致其防御人生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比如,人际关系网络是社会资本的一种重要形式,农民工与市民阶层具有不同的人际关系网络。农民工的社会交往范围多集中于同乡和同事,而市民群体的社会关系网络相对更加广泛和复杂。这种差异是农民工与市民社会资本的差异。当采用社交圈进行风险共担以化解风险的时候,由于农民工人际交往圈的狭隘性、高变动性和低层次性,使得其风险化解能力远逊于市民基层。
从农民工个人资本来看,家庭背景和身份决定了个人在社会层级结构中处于较低的社会地位,其所能获取的社会资源质量和数量较少,在关于风险的决策与分配中没有发言权,基本属于“沉默的大多数”,规避人生风险的能力较弱。从个人资本中的自致性因素来看,农民工所拥有的个人资本也质差量少。根据2014年国家统计局的最新调研数据看,农民工的文化程度也小初等教育为主,小学文化程度占18.1%,初中占58.9%,高中及以上占20.0%左右。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时代,农民工群体的文化资本稀薄。同样是来自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农民工有9.5%,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2.0%,高达58.5%的农民工什么培训都没有参加,接近六成。[25]人力资本匮乏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也是最直接和最基本的,其表现之一就是导致了农民工的非正规就业和高度流动性,影响农民工及其家庭的经济收入,加剧农民工职业风险和生活风险。从间接影响看,这会影响到农民工在健康、培训、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投入,导致其未来发展的风险增大。人力资本匮乏不仅成为农民工天生弱点的重要致因,而且还会导致农民工应对风险能力不足,这在后文加以论述。
(三)农民工群体的结构性脆弱
结构性脆弱主要指农民工处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夹缝中遭遇的差别性制度对待。差别性制度是指建立在二元社会结构基础上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对待的制度。差别性制度的好坏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差别性制度对社会资源、权利保障能够起到矫枉过正的作用,则这种差别性制度就具有正效应;相反,如果加剧了社会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对权利分配与保障造成损害,则这种差别性制度具有负效应。[26]本文所关注的差别性制度主要指后者,广泛存在于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
在政治领域中,参与决策的代表比例失衡是差别性制度的主要体现。据《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12年共有农民工26 261 万人,2014年为27 395万人。在2012年中共十八上,农民工代表人数是26人,占到代表总数的1.14%;在2014年两会上,农民工代表人数达到31人;在2016年两会上,上海代表团62人中有2人是农民工。在代表数量及其所代表的社会阶层人数相比,农民工参与国家层面决策的比例偏低;在地方各级政府决策活动中,大多数农民工实际都被排除在外,在关于风险分配与治理的决策中,农民工没有发言权,沦落为社会风险的被动承受者。在经济领域中,差别性制度主要体现为城市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和多元化的创业扶持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14年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0%,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0%;受雇的行业主要是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这种情况跟农民工先天的脆弱性有一定关系,同时城市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也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使得农民工大多数只能流连于次级劳动力市场,从事最脏最苦最累的工作,危险系数高,职业发展前景惨淡,福利待遇少,培训机会少。这些不利因素加剧了农民工职业风险和生活风险。同时,在农民工自主创业中,国家并给予农民工与其他社会群体创业相同的扶持政策,农民工自主创业还缺乏有力的社会扶持和兜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民工的人生风险。在社会领域中,差别性制度主要体现在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城市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缴纳制度、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扶持政策等方面。这些差别性制度导致了社会资源再分配的不公平,导致了农民工部分权利的缺失,增加了农民工教育风险、城市生活风险的发生,影响了农民工未来的生活前景。
(四)农民工风险防备能力较弱
如前文所述,没有防备能力具体指没有权力去参与风险分配的谈判以及无权调动各种资源进行风险治理。在差别性政治制度中的讨论中,我们已经看到农民工在关于风险分配与决策的事情上没有发言权,这是差别性制度赋权不足的结果,同时也是农民工实际政治参与能力不强的结果,即农民工公民意识、参政知识与技能相对不足,没有实际影响力去调动各种资源进行风险防御与治理。
(五)农民工缺乏反应能力
在灾害研究中,由于人的认识水平、环境条件和各种资源的限制,导致有些人在灾害面前缺乏足够的应对能力。这里的认识主要指风险意识,风险意识是风险反应的前提。根据笔者2015年冬所做的农民工职业风险调查数据显示:在被调查的439位农民工中,发生过各类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的农民工有67人,占比15.26%,这说明农民工职业风险非常大。在对其原因进行调查时,18.8%的人认为是“个人工作失误”,35.7%的人认为是“单位防护措施不到位”,另有高达31.3%的人认为“仅仅是一个意外”。同时,课题组的调研也发现,在被调查农民工中,只有12.7%的人了解《安全生产法》,9.3%的人了解《职业病防治法》,17.6%的人了解《工伤保险条例》。这些数据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农民工职业风险大,而农民工的风险意识较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2008年恒安标准寿险指数调研组在天津农民工代表座谈会上对农民工风险意识调查的结果:多数农民工对于涉及“身故”、“残疾”、“养老”等有关风险“几乎没有任何具体考虑”,更谈不上利用什么具体方法消减风险给家庭可能带来的灾害。[27]农民工对人生风险的反应能力还跟其所处的环境条件和可资利用的社会资源有关。根据前文的分析,农民工总体而言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遭遇三重贫困,还受到一系列差别性制度对待,这些恶化了农民工的环境条件,也使其能够实际掌控的社会资源非常少,借助环境条件和社会资源从风险伤害中恢复的能力不足。仅从社会保障制度来说,2014年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比例为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农民工参保率相对较低;同时在制度设计上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农民工流动所带来的地区间“转移接续”问题,地区间保障水平差异问题等,还没有很完善的制度设计。社会保障制度是对社会资源的再分配,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说明对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合理,农民工所拥有的社会资源较少,无法应对职业风险、生活风险以及未来发展的风险,遭遇风险伤害以后的恢复能力也较弱。
从上文对农民工脆弱性与人生风险逻辑关系的分析基础上,可知,治理农民工人生风险,可以从降低其脆弱性着手。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对策措施:
(一)减少暴露,降低脆弱性
通过减少暴露来降低脆弱性,可以从改善农民工城市生存环境和社会地位两个方面入手。如前文所述,农民工一般生活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或高度污染的区域,减少农民工的生活风险,要从对上述地区的环境治理、增加公共服务开始,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减少他们暴露在恶劣环境中的机会。其次,在工作环境上,主要是打破城市劳动力市场的身份间隔,提高农民工人力资本质量,让农民工能够进入城市主流劳动力市场,减少其滞留次级劳动力市场遭遇职业风险的可能性。最后,配合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减轻农民工遭遇的三重贫困,提升农民工社会地位,改变其风险社会地位,这是减少暴露、治理农民工人生风险的最基本要求。
(二)提升农民工人生资本,减少其先天的弱点
先天的弱点旨在考察农民工自身具有的不利条件所造成的“风险的个体化差异”。而改变先天的不利条件却需要后天的应对之策,即主要通过提升农民工人生资本来降低其脆弱性。首先,加强对农民工教育培训,提升其人力资本数量和质量,增强其参与城市经济生活的能力,降低其脆弱性以抗击劳动力市场的风险以及宏观经济波动带给家庭和个人生活的影响。其次,消除社会排斥,促进农民工城市融入,拓宽农民工社会交往域,促进农民工人际关系网络结构优化,增加农民工社会资本积累,丰厚其抗风险资源储备。再次,积极营造信任的社会氛围,建立社会信任。这里的信任就包括群体之间的信任、个人的信用和政府的公信力。良好的社会信任关系以及协调行动可以提高人生风险治理效率。贝克认为,维系社会稳定的关系包括法律关系和信任关系;信任风险是社会风险中最具有破坏力的一种形式。最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改变社会资本的非均衡分布状态,使社会资源更平均分配,通过让农民工拥有更多社会资源来减轻其脆弱性,增强抗风险能力。其中最基本的措施就是要打破贫困的代际遗传,形成社会阶层合理流动的机制,特别是让农民工子女能有更多发展机会和空间,从根本上改善农民工风险社会地位。
(三)推进制度变革,改善社会不利条件
农民工脆弱性一方面来自于自身的不利条件,另一方面来自社会不利条件,而且社会不利条件往往也是自身不利条件产生的直接而且重要的原因。我们不能否认,农民工人生资本相对较少的状况是由二元社会体制以及特殊的社会发展战略所导致的。所以,从改善社会不利条件入手降低农民工脆弱性就要在转变社会发展战略与方向的前提下积极改变二元社会体制,改革建立在二元社会体制基础上的各种二元制度。首先,彻底改变赶超型现代化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的关系,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力度,走城市包容乡村发展道路,逐步减轻中国社会的二元特征。其次,改革中国二元户籍制度,逐步推进户籍的无差别化管理,逐步减弱户籍对社会资源占有与分配的功能。再次,改革一系列不利于农民工的差别性制度,包括打破劳动力市场分割,努力实现同工同酬;进一步推进比例代表制,增加农民工代表人数,同权同票;推进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增加农民工公积金缴存,实现居有定所;进行城乡教育资源统筹安排,降低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门槛;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农民工人生风险的安全网。最后,发展经济,增加基础设施投资,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赋予农民工平等的权利,等等。通过以上措施改善农民工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与条件,降低其脆弱性,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四)培育风险意识,提升农民工风险防备能力和应对能力
防备和应对能力具有一定相关性,防备能力侧重于人生风险发生以前的防御与防范,而应对能力侧重于人生风险发生以后的恢复能力。风险意识对于及时有效地风险防备和应对具有未雨绸缪的影响,所以,提升农民工人生风险防备和应对能力首先要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风险文化,在社会整体风险文化氛围中培育农民工风险意识,加强防备,做好应对风险准备。其次,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增加农民工政治经济权力,让农民工有权参与风险分配与风险治理的一切决策活动中。再次,在赋权(POWER &RIGHTS)基础上培养农民工人生风险治理的主动性,通过公平分配社会资源提升农民工从风险灾害中的恢复能力。最后,因为过多的限制和依赖都会增加脆弱性,所以,在上述种种改革与对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在逐步减少对农民工的限制,释放农民工人生风险化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同时,也不能对农民工进行过分保护,过犹不及。
农民工的脆弱性是其人生风险发生的直接诱因,而脆弱性的不同表现和影响因素之间也具有紧密的联系,所以,降低农民工脆弱性以加强农民工人生风险治理的各种措施之间具有一定的相互重合性,而且他们之间也是相互影响的。通过这些措施的综合作用,目的在于降低农民工脆弱性,增强农民工抗风险能力。抽象的风险社会都以人生中各类具体的风险形式对人产生影响,所以,从个体化角度展开农民工人生风险问题研究对于风险社会治理来说同样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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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武云侠)
Vulnerability and risk: an innovative analysis of migrant workers' life risk
Ge Xiaoru ,Lu Xuan
(CollegeofPoliticalScience,NanjingAgriculturalUniversity,Nanjing210095,China)
The current research on the risk society has gradually shifted from holism to individualis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dividualismmethodology, there exits "risk difference of individuals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 of risks" in migrant workers' life risk, which has much to do with the vulnerability of this group. This paper analyzes migrant workers' vulnerability from five aspects such as exposure, natural weakness, structural vulnerability, protection scarcity and lack of responsive capability, and consequently proposes a series of suggestions, in order to reduce the vulnerability of migrant workers, and promote the capability of resisting and resolving life risks.
Migrant workers;Vulnerability;Life risk
1671-816X(2016)09-0609-07
2016-05-11
葛笑如(1979-),女(汉),江苏新沂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和“三农”问题方面的研究。
江苏省社科规划项目(15ZZC00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指导项目(2013SJD630091);南京农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SK2015032)
D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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