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拉斯·曼的公民教育思想及其实践

2016-04-03 20:40
关键词:公民政治学校

苏 守 波

(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淄博255000)



贺拉斯·曼的公民教育思想及其实践

苏守波

(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淄博255000)

贺拉斯·曼是19世纪美国公民教育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人物。曼将社会和谐视为公民教育的首要目标,视公民教育为协调社会关系、培养社会凝聚力、维护社会秩序以实现“合众为一”共和政府的重要手段。曼主张教育权利平等,重视公共道德,提倡“中庸”的政治认同教育。曼的公民教育思想及其所倡导的公共教育运动,作为对当时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及移民浪潮的回应,体现了国家民主化和一体化进程对公民教育的内在要求,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贺拉斯·曼;社会和谐;公民教育

一、引言

贺拉斯·曼(Horace Mann,1796-1859)是19世纪美国公民教育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人物。曼认为,对于一个共和国来说,公民教育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社会的和谐秩序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教育,公民教育是其存在与发展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公民教育不仅能够解决宗教和政治冲突,还能解决阶级冲突。他认为:“就公民教育而言,它超过人类所创造的其他任何发明,乃是人的各种条件的平衡器——是社会机器的平衡轮。……它将比任何别的事情更能消除人为的社会鸿沟。”[1]107正如当代美国著名教育史学家劳伦斯A.克雷明所说,贺拉斯·曼的公民教育思想,体现了在一个共和国里公民教育是必需的原理。通过接纳所有信仰、阶级和背景的儿童入学,将激发一种和睦相处、互相尊重的精神。与他的共和主义思想风格相一致,曼视社会和谐为公民教育的首要目标[2]183-184。

二、贺拉斯·曼公民教育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就一般意义而言,历史上任何一种思想的兴起无不是针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现状所做的反应。贺拉斯·曼的公民教育思想是美国独立后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其兴起与发展同样离不开当时的社会背景。

从经济方面讲,美国建国后的几十年是其工业化革命的发轫期,也是其城市化进程的发端期。据资料记载,19世纪上半期美国的城市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从1830年到1840年期间,城市人口增长了64%;1840年到1850年期间,城市人口增长了92%;1850年到1860年期间,城市人口增长了75%。东北部地区在19世纪40年代达到了城市化的最高速率,中部大西洋各州在19世纪50年代达到了城市化的最高速率[3]64。快速发展的城市化在促进社会繁荣的同时,给社会造成的隐患也不断凸现出来:加剧了社会和经济的分化,激化了阶级矛盾,导致了社会成员之间的紧张关系。如何处理好这一问题并弥合日益扩大的社会鸿沟就成为当时必须解决的重大任务。当人们感觉还没有一种制度完全解决这一问题时,将期盼的目光转向了教育。德里克·希特(Derek Heater)这样解释道:“有两个原因使得人们觉得需要学校的帮助。这种新的产业无产者的背井离乡剥夺了他们本由乡村社会生活提供的共同体意识(Sense of Community);同时,贫穷的城市工人阶级,由于缺少社会键意识(Sense of Social Bonding),成为一股潜在的不稳定力量。”[4]101

从政治方面讲,伴随着被《独立宣言》和《权利法案》所强化的民主观念的影响,追求社会平等的信念不断被无数美国人所信奉和坚守。一方面,社会平等意味着机会平等,人们可以凭借个人能力的发展实现自己的抱负;另一方面,社会平等意味着无论社会成员的地位如何,他们个体之间的价值是平等的。尤其在政治参与方面,越来越多的美国人认为以财产条件作为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做法越来越不得人心。到19世纪早期,许多州主动取消了对选举的各种限制。民主权利的扩展使得许多美国人把参加投票当做他们生活的中心内容,当做他们维护重要的价值观和增进对共和制认识的重要途径。然而,要让人们了解投票的必要性、知道如何去投票以保护其民主权利并合理地行使权利,没有知识是不行的。那么怎么让人们变得富有知识?许多早期的建国者和政治活动家普遍认为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教育了。《独立宣言》的起草人、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这样写道:“只有让人民广泛地得到启蒙,专制及其对人的身体乃至思想的压迫才能像邪恶的灵魂一样在黎明之际消失……群众中知识的传播是取得巨大进步的途径。”[5]35

从社会方面讲,快速增长的外来移民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伴随着19世纪早期迅速发展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成为制约美国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美国政府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来移民以补充劳动力的不足。政策的调整取得了明显效果,19世纪20年代,移民到美国的人数超过了14.3万,1830年超过了59.5万,到19世纪50年代已经超过了170万,一直到1842年波士顿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移民和移民的子弟。3年后,纽约城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在外国出生的[6]221。大量移民的涌入, 缓解了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引起了许多美国人对不同文化和宗教背景的新移民的恐慌和担忧。英国伦敦大学的比较教育学教授安迪·格林这样描述道:“人们认为,过去赖以维持社会秩序的机制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最主要的是,社会中城市生活的异质性——不同民族、信仰和职业的人聚集在一起,不再受密切的社会网络制约——挑战了社会秩序这一概念,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能够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似乎就是教育。”[7]72

三、贺拉斯·曼公民教育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曼的教育权利平等思想

考虑到知识的重要性,贺拉斯·曼认为,应该使共和国的所有儿童(4-16岁)都受到免费的教育。在曼看来,既然人生而平等,那么作为自由社会中的一项基本公民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同样对每个美国儿童来说也是平等的,不管他的社会、宗教和经济背景如何都应该有获得受教育的机会,而且通过教育都能容易地达到一个共同的水平。他说:“你们之中没有一个人的能力是如此的高,而不需要一种作为保护者的教育;你们之中也没有一个人的能力是如此的低,而不能接受一种提高智力的教育。”[8]158

在平等的教育权利获得方面,曼认为,由州和地方社区向全体儿童提供免费的、非教派的公共学校是一条自由的、正确的和可靠的道路,通过教育和教学可以使他们成为从愚昧无知直接走向具有更多学问和更高德行的健全公民,以此促使社会改革,实现人类平等。在他看来,确保这种学习能够发生是国家无可推卸的重要职责,不能把这种神圣任务视为慈善性质的救济工作,而是作为必须普及于群众而不能听任少数人垄断的事业。因此,国家有义务办理公共教育来保障全体公民的受教育权。用他自己的话说:“我相信……每个政府都有义务保证向所有人提供教育……在一个共和制的政府下,似乎很清楚,最低限度的……这种教育至少要能够做到使每个公民胜任他被要求承担的公民和社会义务。”[9]104-105

(二)曼的“中庸”政治认同教育思想

对学校的政治认同教育而言,曼是非常重视的。曼认为,要成为一个有智慧、有责任感的共和国公民,接受政治认同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自曼在1837年担任马萨诸塞州教育委员会秘书以来,他就积极主张“共和国的公民必须对他们政府的实质有所了解”。而了解政府的实质,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公共学校向儿童讲授一些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的真实情况,比如共和国政府的性质、共和国的历史、宪法、选举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政治知识和政治基本观念。他对老师们强调:“美国宪法和麻省的州法,一定要在我们的公共学校中加以学习。……同时,在一个权力属民的政府中,改变法律和改变领导者的原则是要决定于选票,而不能使用暴力,这一定要教导儿童一直到他们了解为止。”[10]93也就是说,在曼看来,美利坚合众国以及他们自己州的宪法,应该成为公共学校政治认同教育的主要内容。

在开展政治认同教育的过程中,曼认为,公共学校要尽最大可能避免社会上有争议的问题,特别是不应该讲授任何可能导致党派化的争议性问题。如果教师在讲解过程中遇到有争议的条文时,教师要么不加任何注释或评论地诵读这段内容,要么最多注明这段属于争议内容,既不能在教室中裁定和判断,也不能用探讨方式来加以评论。曼既不希望公共学校完全回避政治教育,也不希望公共学校成为“政党政治场所”(Theatres of Party Politics)。他在《第十二年度报告》中写道:“最好不要在学校儿童成年之前,为了让他投这个或那个政党的票,而把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灌输给他。政治教育应该赋予他自己选择投哪个政党一票的能力。所以,儿童在学校里所接受的宗教教育,也不应该在他未达到选择年龄的时候,为了让他加入这个或哪个教派而灌输给他,而是应该赋予他根据自己的理性和信仰,自己判断何种教派,向何处去的能力。”[11]58他用一个特别的隐喻来说,有一个中庸之道(A Via Media),这个中庸之道是“所有明智和有见地的人们,所有的爱国者,以及所有真正支持共和的人,都必须赞同”的东西[9]121。而这种共同的东西,其实质是所有人都能接受、都能相信并有助于人们形成共同政治信念,有助于人们养成“美国化”的精神,从而维护国家的统一。用克雷明的话说,这种共同的东西是“一种源于《圣经》的共同虔敬,一种基于基督教共和国历史与文献的共同行为礼仪,一种通过阅读、写作、拼写、算术、英文文法、地理、声乐及某种健康教育传承的共同思想文化”[12]144。否则,如果父母发现他们的儿女,在学校中被教师教授一些带有争议的政治问题,父母会感到毫无利益可言而叫儿女退出学校,不再支持学校预算。如果那样的话,公共学校会处在非常危险的境地。

(三)曼的公共道德教育思想

如同政治教育一样,公共学校的道德教育,在曼看来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公民的公共道德水准同样是关系共和国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国家要想长治久安,则必须在人民中间广泛地培养更加正直的品行,养成一种社会正义感、一种仁爱之心和一种敬业精神。

在曼看来,美国革命实际上是一种品质上的革命,要想巩固独立革命以来的成果,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维护社会的和谐和司法的公正,承担国家发展的使命,就必须要提高人们的公共道德修养。为此,他特别强调:“为了社会和他们自身,共和国的儿童必须做好准备。由于每一个公民都将参与管理人的权力行为,因此他应当对他将管理的人们的需要和权利充满同情与理解,这对他而言是基本的且是基础性的。……在我们这样的一个政治体制中,每个人除了考虑自身家庭的幸福之外还必须为国家的福利着想,因此,应当‘幼吾幼以及人之幼’。”[12]142-145而公民公共道德的提升,在曼看来,“只有在公共学校,才能塑造出一种比人类历史上曾经有过的更有远见的智慧和更纯洁的道德。唯有如此,智慧才能主宰法律的殿堂,它的深刻内容也才能记录在法律全书的条文中”[4]105-106。公共学校对公民道德的如此重要,是因为公共学校儿童道德的早期培养对其成人后的习惯、行为和品德的养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在公民道德的教授方面,霍拉斯·曼强调作为非教派、非政治派别的大家都能够接受的,且能促进不同派别之间沟通和交流的公共学校,应该向儿童们提供一种以圣经普遍原则和共同道德要求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除了使用陶冶习惯和品行的《圣经》之外,曼还列举了包括虔敬、公正、爱国、仁慈、勤勉、节制、节约、禁欲、温和以及自制等在内的道德教义。为了保证良好的课堂效果,曼认为教师应该熟悉儿童的道德成长规律,结合儿童的自身特点,利用最有力的机会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曼主张课堂氛围应该和谐而不是紧张。教师可以通过音乐,尤其是歌唱来激发一种情景。这种情景应体现“调和、镇静的倾向”,促进“和平、希望、情感、慷慨、仁慈和忠诚”。在曼看来,正像一个专制国家的政治道德与一个共和制国家的政治道德不同一样,在一个专制的教师控制的课堂中,年轻人不可能形成共和主义的道德。“一个在他21岁之前一直是个农奴的人”,曼说,“不可能在那之后成为一个独立的公民”[4]106。此外,曼还认为,要培养儿童好的道德,教师首先应该具有好的品质,成为美德的榜样。早在《第一年度报告》中,贺拉斯·曼就列举了教师的品质,例如,教师应具备关心和热爱儿童、虔诚、公正、尊重真理、爱国、仁慈和善良、庄重、勤勉和节制等。在他看来,这些都是社会所需要的以共和制度为基础的品质。

四、贺拉斯·曼公民教育思想的实践和影响

曼的公民教育思想,无论对当时还是后来的美国社会政治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其实践中的突出表现是自19世纪30年代始在曼的倡导下美国率先开展的声势浩大的公共学校运动。

所谓公共学校运动,是指19世纪中期在美国为建立一种对所有儿童开放的、依靠公共税款支持和实行公共管理的免费的、普遍的、共有的、义务的、非宗教的公立学校制度而进行的一场美国公共教育领域内的变革。免费是指学生进入公共学校读书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普遍是指所有儿童都可以并且应该定期去上学。共有意味着来自不同阶层、文化、经济、政治背景下的孩子可以一起上学。义务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反对剥削童工,让孩子离开工厂进入学校;二是阻止那些忽视、漠视、贪婪的父母不希望送孩子去学校的行为。非宗教是指公共学校不能以宗教为基础,其教育内容与宗教虔诚的信仰和教义无关,因为公共基金不可能拨给私立的宗教学校。学校教育则意味着学校越来越被视为能够使年轻人适应社会,为他们将来在都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的社区生活做准备,并成为一名合格公民的最重要途径[9]96-97。在曼看来,努力建立一个带有潜在、永久而范围较广的学生人口的公共学校,并以此制定一个令人满意的公民教育计划,吸收穷人、外国人和工人阶级的子女进入学校,通过英文读写能力的培育、道德规则的教诲、爱国读物和历史的学习以及对宪法结构形式的记忆等,接受一种具有共同道德、共同宗教和共同政治教育内容且能够反映共和主义信条的政治信念,是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统一的重要途径。

在曼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美国民众接受这种免费的公共教育,纷纷支持各州(主要指美国北部)建立公共教育体系,接受公共资金,接受州和县教育委员会的管理,为每个儿童都提供公共性的中小学义务教育。从19世纪30年代始到内战前,北方大多数州都建立了由各州管理的公共教育体系。1852年马萨诸塞州还率先通过《义务教育法》,推行免费普及中小学教育。1865年南北战争后,伴随着美国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及国家一体化进程的内在需要,美国公共学校运动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一方面,在入学人数上有了大量的增加。到1898年,公共学校人数已占5至18岁的90%[13]3。另一方面,在法律上得到了多数州的支持。到19世纪70年代,14个州制定了义务教育法,19世纪80年代,又有10个州制定了这样的法律。到1900年,包括美国北部和西部大部分州的32个州都已像马萨诸塞州那样颁布了普及教育法令。截至19世纪末,尽管美国各州推行公共教育的进度各有不同,但公共教育制度已基本建立了起来。“从1890年起,或确切地说从1900年起,实施公共教育的理想才接近于全国范围内实现”[14]336。

这场遍及美国很多州和影响广泛的公共学校运动,无论在促进全国水平的认同形成方面,还是实现国家统一和社会融合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关于这一点,凯茨(Michael B. Katz)作了精确的概括。他在《公共教育在美国:从革命到变革》一书结尾中写道:“我相信在公共学校历史上,公共教育曾有强有力的道德作用和其背后的合法权威性,这一点是很明确的。”他继续说道:“几乎在昨天以前,公共学校还是美国公共信条当中完好无缺的一个信条。作为国家整合、解放和平衡的工具,它具有很大的道德力量。”[15]348曼所倡导的公共教育运动之所以能在美国的发展史上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伴随着新的共和政体的形成,人们已经越来越认识到像美国这样一个讲不同语言、有着不同文化背景的移民组成的国家,教育在形成其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愈来愈重要。在多数有思想、有先见的有识之士看来,教育已不再是普通的美国人作为追求学术成就、实现个体自我价值或为将来准备工作在邻里或社区的范围内自发组织的活动了,而开始被看做是与国家的发展方向息息相关的政治问题。尤其与那些为满足特定团体或家庭的特别目的的学校相比,公共学校教育已成为普及知识、培育爱国主义情操、向公民提供良好的共和主义观念并致力于实现新的具有内聚力的共和政体之公共目的——公共善(the Public Good)的最佳机构,被视为共和国的“壁垒”和“支柱”[9]65-68。正如1874年,美国教育家,时任联邦教育部第二任部长的约翰·伊顿(John Eaton)在《关于美国教育理论的声明》(Statement of the Theory of Educ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的一份文件中所说,所有的美国儿童都应该上学,正像人们经常认为的那样,主要不是为了促进国家的产业发展,而是为了政治目的,“除非公共学校‘提升并调和了’公民——尤其是穷人、无知的黑人和南部白人,还有移民——否则‘一个共和国的存在’将是一种‘不可能性’”[4]107。

第二,18世纪末19世纪初是美国独立革命胜利后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初创时期。在这一时期,尽管美国的国家体制伴随着美国宪法的颁布已经初步形成,但是由于联邦制自身的突出特点,当时的美国实际上是一个松散的、民族性尚未完全形成的、不稳定的、脆弱的共和制国家。尤其是在快速启动的美国工业化、城市化以及大量新的北欧和西欧移民浪潮的冲击下,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和多元性以及由此引起的种族和阶级对抗也变得日益突出。如何处理和解决这些新的问题和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动员各种不同的社会文化团体成为政治上紧密聚合在一起的统一体就成为当时共和国缔造者面临的主要任务。在各种途径的探讨和争议过程中,早期的政治领导人和有关学者逐渐把目光聚焦在建立免费的公共学校教育方面,试图通过建立公共学校在使大多数人受益的同时,传授国民政府正常运作所必须的一些最基本的共有核心知识与价值观念来解决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可以说,在19世纪促进社会整合的各种因素中,公共学校不管在内战前还是内战后,都被视为一种解决自身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以及培养社会凝聚力、维护共和政府的重要力量,一种因具有“公民调和效应”(Civically Harmonizing Effects)而实现“合众为一”(E Pluribus Unum)的重要手段。用美国教育家布兹(R. Freeman Butts)的解释来说,一是从当时社会发展的现实来看,公共学校对于适应一个进取意识强的资本主义,一个具有更多工作纪律、更高效率、更高标准、更多官僚机构,并以工业化和商业化为主的城市社会而言,被人们赋予了更多的要求;二是在同化和美国化移民的差异性方面,学校已被视为最重要的机构。通过公共学校可以充分发挥教育对维护共同的政治合法性基础的支撑作用,使得作为移民多样化的美国成为一个“稳定的多元”(Stable Pluralism)统一体,而不是一个“不稳定的多元”(Unstable Pluralism)统一体,进而威胁国家政体的生存[9]94。

五、结语

综上所述,曼的公民教育思想,不仅仅是对美国当时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一种回应,而且也是对移民浪潮中所涌现出的多元主义的一种回应,体现了国家民主化和一体化进程对公民教育的内在要求,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曼视社会和谐为公民教育的首要目标,视公民教育为协调社会关系、培养社会凝聚力、维护社会秩序以实现“合众为一”的共和政府的重要手段。曼主张教育权利平等,重视公共道德,提倡“中庸”的政治认同教育。曼所倡导的公共教育运动,对美国这样一个因建立不久还不稳定的新的政治实体来说,在弥合因进行国家建构而带来的意识形态冲突和政治裂缝方面,在化解因快速工业化和移民大量涌入等因素而带来的阶级矛盾和种族分化方面,在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巩固和促进国家统一方面均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甚至可以与独立战争、南北战争相媲美。正因为如此,曼被美国著名的教育家——“进步教育之父”帕克(F. W. Parker)誉为“与开国元首华盛顿和颁布《解放黑奴宣言》的林肯(A. Lincoln)齐名的美国最伟大的缔造者”[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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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逢超)

Horace Mann’s Citizenship Education Ideology and Practice

Su Shoubo

(SchoolofMarxism,ShandongUniversityofTechnology,Zibo255000,China)

Horace Mann, the most influential figure in the history of American citizenship educa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takes social harmony as the primary aim of citizenship education and considers citizenship education as an important means to coordinate social relations, build social cohesion, maintain social order and establish the united republic government. Mann advocates the equality of educational rights, values public morality and promotes political identity education based on golden mean thought. In response to the rapidly development industrialization, urbanization and immigrant tide, Mann’s citizenship education ideology and public citizenship education campaigns reflect the inherent requirements of citizenship education in the process of national democratization and integration and have epoch-making significance.

Horace Mann; social harmony; citizenship education

2016-01-06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国家建构视域下的我国青少年公民教育实践模式研究”(11CJYJ05)。

苏守波,男,山东淄博人,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教育学博士。

G40

A

1672-0040(2016)03-00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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