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思考
——基于山东省东平县的典型调研

2016-04-03 12:14史建民
关键词:工商农场山东省

□骆 乐 史建民 周 莹



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思考
——基于山东省东平县的典型调研

□骆 乐 史建民 周 莹

本文针对当前学术界讨论的农业生产规模、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经营与销售模式等热点问题,通过对山东省东平县当地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四家农业经营主体的典型调研;研究分析了现行的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的控制范围,工商资本进入农村投资的运行要点,合作社+农户合作的生产经营模式,电子商务与传统方法相结合的销售方式等方面问题;并根据山东省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建立农业人力资源交流市场、健全农民技术短期培训制度、创建农民参与经营激励机制及建立工商资本投资配套基金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规模、工商资本、经营模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提出了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现在已经过去2年多,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研究也层出不穷。为了进一步推进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创建,笔者在2015年5月12日至13日,经山东省东平县农业局产业经济办公室的推荐,对东平县当地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四家典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实地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山东省农业经营主体的运行情况、发展的趋势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为此,达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的目的,为建设山东省现代化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建议。

一、家庭农场运营规模的控制

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一定的规模与质量,农业经营规模从理论上讲应由自然条件、劳动力质量、农业生产装备及技术应用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本文就此问题调研了家庭农场。调研对象沙河站大唐家庭农场位于东平县沙河站董唐村(董唐村,全村约380户人家,共有1587人,现全村共有农业用地1831亩),经营者姓名是唐先雷,50岁,董唐村村长。2013年

4月7日注册的大唐家庭农场,经营负责人原本就是当地的专业大户。现农场共有农业耕地320亩,其中小麦与玉米地共计300亩,蔬菜大棚有20亩目前都在种植土豆。农场现有农用机械小麦收割机2台价值约为20万元,玉米收割机1台价值约为13万元,大棚拖拉机2台价值40万元,共计约为73万元。搭建20亩大棚花费共计4万元,加上之前的机械费共计约投入资金80万元左右。据农场负责人唐先雷讲,这80万元都是之前经营所得存款,农场目前并没有贷款。根据农场的经营者唐先雷介绍,大唐家庭农场的320亩农业耕地基本是以土地流转的形式,以每亩800元/年的价格,从全村60几户人家转租赁过来,租赁期为20年。创建大唐家庭农场之初2013年由省里获得一批农业补贴,是以每亩100元给农场的农业补贴共计3.2万元。

在向农场的经营者唐先雷农场主进行了三项问卷调查:①目前农场面临的最大困难的事是什么的时候?回答是:“主要是用工难,用工贵,按目前当地的情况,雇佣劳工干农活的话,女工要40元/天,男工50元/天,而且都是40-50岁之间的人,年轻有体力的劳动力(20岁以上40岁之间)村子里几乎没有,难得遇见的用工价钱也要120-150元/天,是前者的3倍之多,而且还不一定会来”。②还是否愿意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回答是:“不太想扩大规模,主要原因是,适度规模问题与管理问题,按目前沙河站大唐家庭农场的劳动力(农场主唐先雷现50岁,其妻子45岁,再加上两个儿子都已满20岁)状况来看,对原有的设备基础(80万元投资),再投入高额的机械化装备资金,很难在扩大的土地规模上提高单位生产效益”。③最后在问唐先雷多大的规模对家庭农场来说是最好的?回答:“如果家里资金再充足一点或是能够融到资金,最多可以把规模扩大到500亩,这已经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农场经营模式的极限了”。

综合分析,家庭农场运营规模小形成不了效益,但是,家庭农场经营的规模也不宜过大,这是由当前家庭农场现有的现有人力、技术水平、管理质量及经营投资所限制。如果勉强扩大规模,对沙河站大唐家庭农场自身来说会出现管理不善,以及在农业耕种上会难以达到精耕细作,使这种家庭为单位的高效率耕作模式达不到最好的效率,对社会来说也会使土地资源浪费,降低社会资源的利用。同时在遇到有自然灾害的时候,更大规模的经营可能会使家庭农场很难规避风险。那么,家庭农场到底多大规模才是最适合呢?实践证明,是家庭农场本身所持有的人财物等生产资料承受能力所决定的数量。

二、工商资本进入农村投资的尝试

理论分析,对于工商资本的引入,主要是输入大量的资金、技术、管理及信息等资源,其中:资金与技术促进了“硬件”的改善,管理与信息提高了“软件”的质量,尤其是将企业的成功模式与发展经验带到农村,大力助推了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目前,山东省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有直接投入与间接投入两种形式。那么,山东省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经营的效果到底如何,为此,本文选择了两家农业龙头企业,对采用两种不同工商资本投资形式的农业企业的发展状况、运行机制、已取成效及存在问题等,进行了实地调研。

(一)工商业资本直接进入农村投资

调研对象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东平渔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城佛山街19号,是典型的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村投资的企业。公司的资本概况是,在河南省从事房地产、基础教育等事业的海亮集团占公司67%股份,当地政府以税务部门为代表占33%股份,于2015年1月8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渔业养殖、加工、销售及农业观光为一体的农业经营。

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东平渔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承包经营东平湖2万多亩的水域,专门培育东平虾和东平蟹,目前虾的产量为30万斤/年、蟹的产量为60万斤/年。水面的承包是通过东平县政府,以每亩60元/年的价格承包期为50年租赁过来的,承包价格已高过当地农户的每亩30元/年。东平县计划引入海亮集团的资本,主要是考虑到东平湖养殖水域面积巨大,达到20多万亩,通过引入工商资本,实施规模化经营。如果这一模式的经营可行,当地政府与企业协议,将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承包所有东平湖20多万亩水域,施行东平湖养殖水面全域的规模化生产经营,快速提高养殖效益,企业发展前景非常好的。

但是,未来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东平渔业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要达到预期目标,承包所有东平湖水域,并将面临与当地考东平湖水产养殖为生计的农户之间的矛盾。因为龙头企业所施行的公司制的治理模式,必将把原有的农民排挤出东平湖养殖生产市场,比如规模化的经营必将带来成本缩减,价格上挤压农户;企业资源的投入带来养殖技术的提高,产品质量也能高于农户;以及规模化所带来的优势。所以,对于以东平湖养殖为生计的农户,必将为了生存,与政府及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东平渔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各种形式的抗争。如何来解决龙头企业规模化与当地农户为了生计而产生的冲突,是目前要解决的一个新的问题。

(二)工商业资本间接进入农村投资

调研对象山东泰禾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食用菌研究及种植、畜牧养殖与深加工为主的大型农业生产经营企业。该公司于2011年5月在戴庄镇实地考察后,当年7月份就启动项目,公司主要通过土地流转规划获得4000多亩用地,预计项目总投资将达到5.8亿元。公司董事长宋广东,原戴庙镇分管农业的干部,退休后为帮助当地经济的发展,引入政府扶持金2000多万元,实施以公司为龙头,合作社为基地,农户生产为依托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现公司目前经营地有500多亩,产品以猴头菇、黄金菇、杏鲍菇等食用菌和澳大利亚杜泊种羊的养殖为主。在食用菌生产上以统一进料、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带动周边1300户农户,年产食用菌7000多吨,现公司自有资产达1个亿。

综合以上调研,可以看到,山东省工商资本直接或间接投入农业经营,扩大了农业企业规模,提高了年产量,增加了经济收入,都有力促进了当地的农业生产与经营的发展。特别是,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东平渔业有限责任公司,地方政府配套出资占股33%,激励了工商资本直接投入农业经营,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山东泰禾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引入政府扶持金,工商资本间接进入农业投资,并带动周边农户生产经营,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取得了相当成效。当然,对于工商资本投入农业经营初期,会存在对农村实际情况了解不够,生搬硬套工业经营模式与管理经验,盲目操作农业生产经营的情况;还会存在少数农民对工商资本投入农业经营有疑虑,以及企业规模扩大影响农民生计问题,需要政府正确的引导与政策扶持,既保障工商资本的投入,又维护农民的基本利益。

三、农业经营与销售模式的探索

如何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彻底改变雇工的地位,动员其直接参与企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农民潜在的能量。山东省东平讯发农民合作社采取了合作社+农户合作的生产经营模式,并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提出了电子商务与传统方法相结合的销售方式,使笔者对创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与销售方式有了新的启发。调研对象东平讯发农民合作社位于东平县州城街道办事处东部,是东平县南水北调生产项目为基础,投入622.26万元建立的东平县州城思泉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合作社园区总规划面积300亩,预计建成8座温室大棚,形成集生产、观光、科普及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农业园区。合作社紧邻250省道,交通比较方便。

据合作社经营者介绍,建成后的园区,将运行合作社+农户合作的生产经营模式,主要是因为大棚式的生产投入成本高,原有的雇佣工的模式对生产者的效率很难进行监督和管理,只有让农民参与到生产和经营的全部过程中来,才能让农民把合作社的生产当做自己家里的事业来做,才能有效地提高生产效率,从而解决雇工模式中效率低下的问题。具体的做法是在合作社建成初期,对农户施行免费租用大棚,让周边的农户自己来生产,当农户把农产品生产出来由合作社销售后,合作社再从利润中提取一部分的管理费。并且,当农民从这种经营方式中获得好处之后,也可以适当向农户收取一定的入社费用,主要是用于管理及增加农户对合作社的向心力。这种模式能够吸引农户加入进来主要:①是大棚式生产投入成本高,对很多贫困并想致富的农户来说,自家很难有这么多钱的投入进去从事生产。②大棚式生产的农产品以蔬菜和水果这种高附加值的反季节经济作物为主,这对很多农户来说,具有相当大的诱惑力。

在合作社经营中,经营者积极探索电子商务与传统方法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合作社选择以西红柿和黄瓜生产为主,主要是合作社的经营负责人已经联系好销售渠道,通过当地的一个中间商进行销售,合作社的经营负责人原来就是当地的一个从事大棚生产经营的大户,在农业经营上就有一定的经验。在此基础之上,由于经营者还具有一定的销售能力,想通过目前网上的电子商务平台,采取网上直销的形式进行农业经营,拓展农产品的网上销售渠道,但因电子商务知识的缺乏,农产品网上销售未形成规模,还需要传统销售方法的支撑。

四、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还需思考的问题

通过山东省东平县典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研分析,笔者认为山东省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还需要思考研究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的控制范围

依据农业经济发展规律,在相应生产要素的支撑下,农业经济效益随其规模的扩大而增长,并且,生产要素的支撑程度决定了农业生产的规模。笔者针对山东省家庭农场经营现状,尤其是对劳动者素质、技术水平、经营管理等生产要素及配套服务体系的实际状况,提出山东省不同地区家庭农场大田作物的适宜规模应控制在300-400 亩范围,其中,400 亩种植规模已经是家庭农场规模的上限了。否则,农业生产经营将会出现亏损或抗拒不了自然灾害的风险。

(二)工商资本进入农村投资的运行要点

在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经营的具体运行中需注意两点,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工商资本投资配套基金。通过与工商资本的融合,为农户引入相应的生产资料与技术服务,并采取低收购价与利润返还等措施,形成农业经营的良性循环;二是加大政府引导作用,让广大农民了解与支持工商资本进入农村投资。同时,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结盟体的稳定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

(三)合作社+农户合作的生产经营模式

合作社+农户合作的生产经营模式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的缩小,很贴近山东省现有农业生产经营的实体及农业大户的运作,实践中容易操作。而且,符合山东省当地农村共同致富的发展方向。为此,政府应加以扶持,需创建农民参与经营的激励机制,加大推进该经营模式的发展。

(四)电子商务与传统方法相结合的销售方式

电子商务引入农产品的销售,对于农村来讲,是新生事物。该模式正处在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运行的诸多方面还不完善。所以在现阶段农产品的营销,适宜采用电子商务与传统方法相结合的销售方式。为此,政府要加以引导,需加强对农民电子商务销售的普及教育与技术培训,逐步提高农民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并增强农民网上销售的意识,有力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的运作。

五、政策建议

根据山东省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针对调研中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反映的农业生产用工难与用工贵,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融资难以及农业企业规模化经营易与当地农民的利益冲突等问题,现提出以下四点政策建议:

1、从调研可以看到制约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的主要因素之一是人力资源问题。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加快,如何留住农村劳动力,并通过市场作用,充分用好用足农村现有劳动力,已成为当前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我省农业人力资源交流市场还没有建全,民间有些劳务市场,还不够规范,覆盖面也不大。同时,对农村人力资源的保护与使用的政策也欠缺。所以,需要建设好我省农业人力资源交流市场,以便利农业经营主体的招工与用工。并且,建立以地方政府出资为主,民间募捐为辅的农民工补贴基金,依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给予农民工相应的用工报酬的补贴,以此保证农业经营主体用工的需求。

2、农业经营者能力及劳动者素质决定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趋势。调研中发现农业经营主体的成功经营者主要是三种人:村干部、原农业大户或者曾从事工商企业者,皆具有一定的农业经营能力。而且,现代农业的发展,尤其是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广泛应用,例如,电子商务对农业销售的推动,都需要农业经营者与劳动者尽快掌握相应的新知识和新技术。但是,目前我省农业经营者及农民总体水平偏低,农村也缺乏培训提高条件。要加强职业农民的培养,首先应健全农民技术短期培训制度,并依托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及培训机构,定期组织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及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方法及电子商务知识的培训,逐步提升广大农民的实际生产经营水平,特别是,具备扩大农业生产规模与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3、相比世界先进国家,我国劳动力价格还是比较便宜的,龙头企业及合作社利用农户完成农产品的前期生产,既降低了成本,又发展了经营规模。同时,缺少资金的农户借助龙头企业及合作社的设备资源,开展农业生产,获取相应的报酬。这种利益驱动,也促使了农业资源优化的组合,本次调研的农业经营主体的实例就证明了这点。当然,农业经营联盟的形成需要良好的滋生环境,也需要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助推力度。对此,山东省应谋划创建农民参与经营激励机制,鼓励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接纳当地农民入股或参与经营生产。并且,政府应出台相应的减免税收、农业贴补及无息贷款等优惠政策,以促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或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的快速发展。

4、吸引工商资本投资是农业发展的战略需要,我省刚开始启动,已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政府的配套政策还不完善,扶持的力度也需要加强。而且,调研还发现,由于工商资本的投资,促进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规模,增强了农产品销售市场的竞争力。但同时,也引起了经营同类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反响。如何协调好农业经营实体与当地农民的关系,注意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共同致富,这是当前山东省积极吸引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地方政府还需解决的相关问题。当然,关键的是建立工商资本投资配套基金,政府既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主动吸收工商资本投资,也要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生产经营,为此,政府应视工商资本投资额大小、农业生产经营不同性质以及吸收当地生产农户的多少,给予相应比例的配套资金。既解决了扩大规模融资难,又推动了当地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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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7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泰安,271018

骆 乐(1981- ),男,江苏镇江人,博士,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究;史建民(1958- ),男,山东泰安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业保险。

F324

A

1008-8091(2016)03-00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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