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 轲 沈 莹 裴 燕
“粮改饲”试点县局长建议构建多元化补贴机制
■ 文/李轲沈莹裴燕
为探索种养结合、产业融合新模式,2015年农业部在辽宁、陕西、吉林、宁夏等10省区30个县开展“粮改饲”试点。在2016年全国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畜牧大县畜牧局长培训班上,辽宁义县、陕西泾阳县、吉林通榆县等试点县的局长们建议:应改进补贴资金使用办法,构建“粮改饲”多元化补贴机制。
局长们反映,给予资金补贴是推进“粮改饲”的有效手段,对推动试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补贴资金在使用上存在补贴品种少、受益面窄、时段滞后和方式单一等问题,不利于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主要表现为:一是现在的补贴基本只补青贮玉米,品种太少。辽宁义县邹博局长说,当地有改种青贮燕麦、青贮苜蓿等作物,可能比青贮玉米的收益还要好,但没有纳入补贴范围,不利于增收增效。二是补贴只能补给收购青贮玉米的养殖企业,很多有种植加工意向的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没有纳入对象范围,不利于扩大政策红利的受益面,更好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三是补贴资金要在收购完成后发放,企业需要先行全额支付收购资金,很多企业担负不起。吉林通榆县张玉明局长算了一笔账:一头奶牛一天吃40公斤饲料,一年就是14吨,按照250元/吨就是3500元,一家养殖企业3000头奶牛一年就吃掉1050万元的饲料,这还不加运储成本。青贮饲料要在20天内收储清账完毕,企业垫付困难。四是现在补贴以现金直补为主,方式和渠道单一,扶持效能有限。现在购买一台进口青贮玉米收割机要200多万元,国产的也要几十万元,建青贮窖的投入也不小,收购企业和种植户在贷款、保险等方面缺乏保障和支持。
针对上述问题,局长们建议:一是增加补贴品种。改种青贮燕麦、青贮苜蓿同样能优化结构,能提升品质,能增加收益,只要是符合试点初衷,能实现提质增效的优质品种,都可以纳入补贴范围。二是拓宽补贴对象。补贴对象还应该包括种养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受益对象及作业范围扩大,聚集更多普通种植户参与其中,释放最多的溢出效应,实现结构调整与增收增效同频共振。当然,补贴不能一刀切,也不能撒胡椒面,要允许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补贴上限标准。甘肃贺兰县张叔萍站长说到,去年有家企业收贮达10万吨,按照每吨40元补贴就是400万,拿走项目资金近一半,所以他们给每家企业补助额设定上限,提高效率,保证公平。三是优化补贴时段。针对垫资困难、影响周转的企业,可以通过抵押等担保方式签订合同,提前发放一部分补贴资金。农机合作社,包括一些种植大户在支付大额土地租金,购买大型农机器具时,只要能提供相关部门认定的正规票据、合同等材料,财政资金都可以考虑预先发放。四是丰富补贴方式。探索项目补贴,养殖企业修建青贮窖、储藏棚等基础设施,购置大型农机具,购买农业保险,甚至是为发展“粮改饲”贷款贴息都可以考虑补贴。包括对按时按标完成试点任务的企业和个人评优奖优都是可以探索的补贴方式。
(摘自“2016年全国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情况反映”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