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宝栋 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借助于人口红利、政策红利以及全球化红利,中国林业产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成为世界林业产业大国。2001-2014年间,中国林业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2%,远高于同期GDP增长率,2014年再创新高,达到5.4万亿元。然而,产业大国并非产业强国,中国林业产业在发展进程中存在着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从产业结构来看,表现为“第一产业基础不牢、第二产业素质不高、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的发展特征。从产能来看,在投资驱动战略下,中国林业产业产能快速扩张,而面对国际市场持续低迷,造纸、家具、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木地板等部分林产品已经出现产能过剩。从产业发展驱动要素来看,随着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的跃升,劳动力、土地、环境等传统要素成本快速上涨。从产业发展外部竞争环境考察,发达国家借助其在技术、管理、渠道等方面的优势,继续占据林业产业高端位置;而发展中国家则利用其在劳动力、土地、环境等方面的要素比较优势,形成了对中国林业产业的低端挤压。
林业产业是绿色、低碳、循环型产业。世界经济发展实践表明,凡是国民经济体系相对完整的国家,林业产业均在其国民经济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中国是典型的发展中大国,林业产业符合国民经济结构的变动方向和趋势,具有朝阳产业的特征。当前,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两个基本特征:一是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二是从规模速度型的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的集约增长。在此宏观经济背景下,结合中国林业产业发展的内在条件与外部环境,要进一步扩大并巩固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位置,无疑面临着较大的转型升级压力。正如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2015年8月在江苏调研林业产业发展时强调的,要“加大产业支持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产业转型升级是指产业结构高级化,主要内涵包括: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由传统低技术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升级;高附加值产业不断替代低附加值产业的过程。一般来讲,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主要有两种路径:一是产业自身的技术变迁,二是推动产业外移。当前,“一带一路”战略已经成为中国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要战略,重点在于“五通”建设。其中,扩大沿线国家贸易与相互投资,实现贸易畅通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点内容。“一带一路”战略将扩大中国与沿线国家在不同行业以及特定行业上下游之间投资范围,推进投资便利化进程,从而为中国与沿线国家产能合作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广阔平台。毋庸置疑,“一带一路”战略为中国林业产业外移即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进而通过产业外移最终助推国内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已有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也可以对“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林业产业对外投资给予有效的解释。日本一桥大学小岛清教授提出的边际产业扩张理论认为,一国对外直接投资应该从本国已经处于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即边际产业开始,并依次进行。通过对外投资,不仅可以使国内的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促进本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而且还有利于东道国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东道国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发展,对双方都将产生有利的影响。当然,在小岛清投资模式下,东道国的经济发展阶段(或技术差距)应该接近于投资输出国的经济发展阶段。从中国林业产业来看,劳动力密集型林业产业或资本密集型林业产业的劳动力密集区段符合边际产业的特征,应该成为产业对外投资的先行产业。通过这种产业外移,可以促进国内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流向高附加值、高技术的林业产业部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产业技术变迁,从而助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同时,这种产业外移可以产生“出口带动效应”,可以有效扩大资本密集型林业产业(如林业机械设备)以及林业服务业(如林业勘察设计、林业咨询等)的出口。“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大多数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接近或落后于中国,中国劳动力密集型林业产业可以在这些国家重新焕发产业发展的“第二春”,为当地森林资源高附加值利用、就业及税收带动产生积极的影响。这也符合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互利共赢思想。通过借助中国林业产业适宜的管理、技术特征,在“一带一路”沿线特定的小规模市场中,中国劳动力密集型林业产业甚至可以创造出有别于发达国家的市场竞争优势。而且,由于拥有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遗韵,“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会对中国投资者有更大的文化认同,这很可能会降低中国投资项目在具体运行中的交易成本。
综上所述,在“一带一路”战略下要实现中国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关键在于劳动密集型林业产业“走出去”。要顺利实现林业产业“走出去”,需要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自身的“多重合力”。从政府层面来看,需要在“一带一路”沿线选择森林资源丰富、木材加工利用基础良好、市场相对规范和投资环境较好的国家,通过签署林业合作备忘录,进行林业产业园区规划,制定优惠的金融、保险、财政政策,为中国林业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在行业协会层面,应积极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林业产业投资信息,降低中国林业企业对外投资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通过在投资东道国承办中国林产品产销会,提高中国林业企业对外投资的市场形象;通过倡导行业自律、鼓励合作竞争,提高中国林业企业对外投资的协同效应。从企业层面来看,需要在海外经营过程中平衡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与社会习俗,争取东道国当地社会的认可。同时,由于“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仍然存在着较强的政治、经济、社会风险,企业在投资初期可以考虑与第三国或当地企业合资经营的方式,以降低相应的投资风险。
当然,在此重点讨论“一带一路”战略下的中国林业产业对外投资,并非意味着中国林业产业未来“走出去”就只能局限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事实上,世界上森林资源丰裕的南美、非洲等区域并未在“一带一路”战略范围之内。然而考虑到天然林全面商业性禁伐后国内日趋紧张的木材供给形势,积极开展针对这些区域的资源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也应得到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同时,通过产业外移带动国内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可以比作“腾笼换鸟”,“腾笼”之后不能“空笼”,还需要尽快引进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外溢效应强的“俊鸟”,方能实现国内林业产业的“凤凰涅槃”。而要引进这些“俊鸟”,则需要中国林业产业针对并非在“一带一路”战略范围的欧美国家开展战略资产导向型对外投资。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经济低迷,资产价值低估,大量优质资产待价而沽,这也为具有资金优势而研发和创新能力相对不足的中国林业产业对外投资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