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拓锦 陈自龙 程宇
家庭农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主体
——对南阳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方拓锦陈自龙程宇
2013年以来,我国各地相继成立了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家庭农场,它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效载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一个新生事物。为了解南阳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我们先后对南阳市100家家庭农场开展了调研。
(一)发展势头强劲。2013年4月9日,南阳市第一家家庭农场——马瑞峰家庭农场在内乡县灌涨工商所正式登记注册。据南阳市工商部门统计,当年注册730家,2014年、2015年分别注册1668家和1418家,全市累计注册3822家,注册资本共计376604.9万元。
(二)行业分布广泛。100家家庭农场中,粮油类42家,蔬菜类15家,食用菌种植类3家,林果花卉类31家,畜牧养殖类6家,其他3家。平原地区大多以粮食、蔬菜等粮经作物生产为主,山区、半山区大多以林果花卉、食用菌、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为主。
(三)经营实力强。94家种植类家庭农场平均流转土地1064亩,平均流转期限10年,62家家庭农场拥有大型农用机具,部分家庭农场常年聘请省市专家为技术顾问,定期指导生产经营。
(四)社会资本投入大。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的现象非常普遍,在城市或外地创业成功的企业家、致富能手等,利用国家良好的政策机遇,积极把资本投向农业。
(一)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100家家庭农场中,流转土地最多的4000亩,最少的106亩。通过土地集中,扩大了经营规模,统一布局和生产经营,提高了技术和装备水平,有利于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
(二)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家庭农场流转土地期限都在5年以上,最长的达到30年,经营者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三)加快了科技投入步伐。与传统小农户相比,家庭农场的经营者更容易接受和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对现代生产要素需求更为强烈,成为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实现高科技投入、高技术生产的重要载体和新生力量。
(四)提升了农业经济效益。家庭农场经营者克服了分散经营、小农经济的弊端,推进了标准化生产,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
(五)促进了人才回归。家庭农场发展政策的出台,成为一些有实力的企业家、经商人士、致富能手投入农业、返乡创业的有效途径。在开发农业的同时,吸纳了一定数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外出务工人员在家门口就业,使传统农民转变为农业工人。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由于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造成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夫妻长期分居等社会问题。
(一)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的一种新形式,发展家庭农场意义重大。家庭经营始终是农业生产最基本、最基础的组织形式,也是在农业生产环节最有竞争优势的经营方式。体现在组织方式上,家庭经营的劳动力以家庭成员为主,生产经营目标高度一致,成员之间高度协调,不存在因管理不善而消极怠工等现象,真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二)适度控制家庭农场规模,坚持以发展中小型家庭农场为主。我们认为,确定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必须综合考虑三点:一是耕地资源紧缺,二是提高资源利用率,三是兼顾公平。家庭农场规模要以一个家庭所能顾及的范围为限,如果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超过自身经营能力,则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都可能下降,如果规模过大,就会出现二次转包。
(三)解决土地流转难问题,这是家庭农场发展的重点。土地集中连片是家庭农场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经营的基础和前提。从调研情况看,虽然多数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面积在几百亩以上,但是连片流转难、长期流转难、流转租金高是现实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此,要按照“三权分置、稳定放活”的原则,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土地有序流转。
(四)加强社会化服务,为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目前,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全面构建,一些实力不强的家庭农场,自身无力改善农田基本条件和购置配套的农机具,抗御自然灾害条件差,耕作水平不高,经济效益偏低。所以,家庭农场规模化生产经营,必须配套相应的机械化作业、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科技服务、农业保险、农产品购销等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
(五)强化政策扶持,创造宽松环境。家庭农场在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土地流转、稳定承包期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各级政府要出台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从注册登记、土地流转、人才培养、农业科技、农业营销等方面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服务,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主导力量。加快发展家庭农场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要顺应农业快速发展和“三农”体制机制创新的形势和要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推动家庭农场快速健康发展。
(一)要有序推进。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家庭农场纳入“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把家庭农场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要把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经营主体,扶持鼓励土地向种田能手、职业农民适度集中,扶持鼓励以家庭农场为成员组建或改造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鼓励家庭农场与农业企业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各自适合领域发挥优势作用,各施所长、融合发展。
(二)要促进转型升级。一是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对家庭农场碎片化的土地进行综合整治,完善水源、排灌渠系、路系,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土地产出率,引导扶持家庭农场运用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和手段。二是提高产出质量。开展精细耕作管理,精准施肥、施药和“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创建。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形成循环发展模式,开发农业节约型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排放,达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四是建立家庭农场示范体系。开展市、县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按产业扶持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前瞻性的家庭农场,带动家庭农场快速发展。
(三)要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各地要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各类补贴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倾斜的要求,完善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区要把各类农业项目,向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家庭农场倾斜。二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市县两级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通过贷款贴息、实物、货币补助等形式,对家庭农场在提高生产经营能力方面给予补助和奖励。三是优化金融服务,金融部门要积极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增加保险险种,搞好农业保险服务,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四)要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要建立农机合作社、植保合作社、农业科研机构以及农技人员与家庭农场之间的有效联结服务机制;要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引导家庭农场挂靠科研机构,与有关专家紧密联系,指导家庭农场应用先进适用新技术,引进优质高产新品种、种养新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要加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在产业链上的密切程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实现家庭农场与市场的无缝对接。
(五)要注重人才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技术短缺是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各地要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养作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市场意识和“互联网+”等方面的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互联网思维、善于经营管理、掌握先进技术的新型家庭农场管理人才。
(作者单位:南阳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