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新峰
作协不应该成为“腐败洼地”
文/张新峰
背景:中国作家协会日前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鉴于张景山(辽宁省)、方竟成(浙江省)、李永新(河南省)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被定罪判刑,根据《中国作家协会章程》第26条规定,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决定,取消上述3人中国作家协会会籍。”(11月9日《北京青年报》)
古人说得好,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些腐败分子之所以热衷于加入作协,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利”字在作怪。他们绝不仅仅是为了“露脸”,更大意义上是为了“搂钱”。近些年来,腐败已经侵入了社会的很多方面,原本应该成为一片净土的作协也难以幸免地成为了众多腐败分子眼中的“敛财金矿”。在他们眼中,加入作协是一件“无本万利”的事情。有的腐败分子自己不写、假人以手;有的粗制滥造、七拼八凑;有的不讲廉耻、抄袭成风等,将这样的文字汇编成册、结集出版,往基层或分管单位强行摊派获取了大量的利益,看起来是正常的有买有卖,其实都是靠权力聚敛起来的不义之财。作协会员的帽子和光环其实已经成为了某些人利益输送的“标的物”,获取利益的“聚宝盆”。
“为了露脸而舞文弄墨的人就像为了现眼才去市场上溜达的傻瓜”,有个作家曾经如此嘲讽那些“伪作家”。本次被清除出作协队伍的贪官李某某就是一个典型。据统计,他在主政某集团时,5年内出书8部,安排集团为其报销出书费用64.2万元,还曾让下属煤矿出资出版他的个人诗词集,用来向各下属单位免费发放,其中“火车轰隆运煤忙,运到江边发电厂”之类诗句在职工中传为笑谈。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人为什么如此容易加入作协?是谁介绍的?是谁拍板通过的?审核机制在哪里?监管去哪里了?
值得警惕的是,一些作协的工作人员为了“攀龙附凤”,为了接近权力,对于领导干部特别是那些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加入作协大开绿灯,个别人早已蜕变成了“权力掮客”,个别作协也已经成为某些官员藏污纳后的“基地”。种种乱象,也将一些作协搞得乌烟瘴气,不仅污染了文坛清风,也玷污了社会风气。
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罗有句话说的非常好,“真理和美德是艺术的两个密友。你要当作家,当批评家吗?请首先做一个有德行的人。”实事求是地讲,党员干部在工作之中或闲暇之余写点东西,不仅是良好生活情趣的体现,对于促进工作也大有裨益。老话讲的好,文当如其人。且不说苏东坡、欧阳修这些古人,革命前辈中毛泽东等人都是诗文大家。但是在他们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十分注重人格修养,他们实现了文品和人品的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中国作协《组织章程》中明确规定,中国作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各民族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因此,中国作协有责任也有义务自觉担负起引领社会风气的责任。令人欣慰的是,这已是中国作协继2009年7月、2010年11月、2013年7月、2015年1月后第五批清除作协中的腐败分子。作协本次清理不合格会员,不仅是持续净化自身肌体的需要,也是贯彻党的文艺工作方针的必然举措。作协绝对不会也不应该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聚集地,应为中国作协此举点赞。
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最大限度地压缩乃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不给腐败分子留下任何“洼地”“暗地”“余地”,让腐败分子失去任何权利交易的机会,才能从根本上将从严治党、正风反腐一系列举措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