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勇
“逆城镇化”背后的安全感缺失
文/何勇
“逆城镇化”(或“逆城市化”)由美国地理学家波恩在1976年提出,本意是指西方国家的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人口增多、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城市病”越来越严重,大量城市人口开始往郊区或者农村流动,城市功能也逐渐向村镇分解,这符合城市化的发展轨迹。而且,根据世界各国城镇化的经验,城镇化一般要经历人口向城镇集中、郊区城镇化、逆城镇化、再城镇化等不同发展阶段。
但是,目前我国各地出现的所谓“逆城镇化”现象,明显与这不相符,不能算是真正的“逆城镇化”,背后的实质是进城农民安全感的缺失,也是现行土地制度存在弊端所造成的结果。据报道,安徽、四川、湖北等地,多数试点中小城市已经全面放开农民进城落户,但在“零门槛”前农民落户意愿普遍不高,有县城2015年农转非仅200多人。随着农村户口“含金量”逐渐提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愿意在城市买房、工作、生活,但选择把户口留在农村。
不管是很多年前花钱购买“农转非”指标,还是眼下的一些通过各种关系的“非转农”,直接原因都是人们对现实经济利益和前途的追逐,关键就看哪一个户口的含金量更高一些。过去,城市户口有着诸多农村户口享受不到的福利,“农转非”可以直接吃上商品粮。现在,“非转农”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宅基地承包权,以及获得丰厚的土地征用补偿款,特别是在即将变成城镇的近郊地区,拆迁补偿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况且土地在不断升值,完全可以坐地生财致富。从这个角度讲,所谓的中国“逆城镇化”现象,其实是“非转农”人们受经济利益驱动的结果。
再者,根据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能够在农村拥有宅基地、耕地承包权的只能是户籍在当地的农民,城市人口不能继承土地承包权,不能在农村继承、购买宅基地以及盖房子,就连买房都不合法。农民进城,如果户口跟着迁进城市,彻底转化为市民,意味着放弃了祖祖辈辈的宅基地,再也回不去农村。在城市买房、工作、生活,但不迁移户口,户口仍留在农村老家,保住田地承包权和宅基地,无疑就给自己保留了一个退路和避风港。一旦在城市生活不如意,就可以回到农村老家,让土地发挥基本的保障功能,千百年来,土地一直是农民的根本保障,这是很多农民最朴实的想法。从这个角度说,农民进城意愿普遍不高的原因是缺乏安全感。
要破解当下的所谓“逆城镇化”现象,除了消弭不同户口之间的福利差距,关键是要改革农村土地制度,让农民真正从土地上退出来,自愿彻底转为市民。再者,要通过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让进城农民看到未来,对未来有信心,缓和他们心中的不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