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欣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作用
文/陈欣新
新的《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安全问题在本质上是实践提出的问题,而不是单纯的理论问题,并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长期性。就新疆地区而言,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在文化安全领域必须同时面对来自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势力以及恐怖主义的外来威胁。兵团文化是在克服自然界恶劣条件和应对各种复杂形势的环境中,在与外国强权威胁和三种势力破坏进行长期艰巨的斗争中,逐步积累形成的,是我国历史上“屯垦戍边、保家卫国”文化的新发展,是中华文化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的《国家安全法》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将国家文化安全列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安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安全工作以文化安全为保障”。文化安全在本质上是实践提出的问题,而不是单纯的理论问题。文化安全问题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长期性,从确保国家文化安全,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提供可靠的文化环境的角度,加强对文化安全战略问题的研究,应该成为必须强调的一个长期而又紧迫、艰巨的任务。
新的《国家安全法》着力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而文化安全领域突出体现了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观。首先,中国特色的国家文化安全要求意识形态安全,即“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其次,国家文化安全要求文化产业安全,即文化产业具有强大的竞争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再次,国家文化安全要求文化事业得到大发展大繁荣,即中华文化具有强大的创造力和生命力。第四,国家文化安全要求中华文化富有包容性,能够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在文化领域的先进成果,能够勇于丢弃旧有糟粕,实现自我完善和进步。总结人类历史经验,文化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尤其是文化创造活力,从根本上决定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程度,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从根本上决定了文化安全的水平。当然,文化安全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秩序保障,并具有反作用。
1.文化帝国主义的文化殖民威胁
世界范围内不同文化类型之间长期的相互交流、碰撞及融合,形成了充满活力的国际多元文化发展图景,为中国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但是,在不同文化的相互碰撞、交流的过程中,也有一些奉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国家为了维护其在经济和政治上的利益,不断利用其国力优势,推行“文化殖民”政策,形成了日益严重的“文化帝国主义”倾向。这些文化殖民者以损害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本土文化为手段,强力传播本国的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图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新的方式延续和强化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对全世界的操控。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由于在文化、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国家利益等诸多方面与某些发达国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分歧,自然而然地成为某些推行文化霸权主义国家进行文化渗透和文化颠覆的主要目标之一。这就决定了中国未来相当长时间内必然面临来自外部的严峻的文化安全挑战。
2.境外敌对势力利用一切手段进行全方位的文化渗透
当一个国家的文化在全球范围内成为主流文化,其价值观支配了国际政治秩序,它就必然在国际社会中居于领导地位。因此,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另类意识形态的发展中国家进行文化渗透就成为发达国家最有力的进攻方式。目前,西方部分发达国家利用一切手段大力宣扬西方推行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近乎强制的方式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文化渗透和文化输出。
在理论层面,反华势力推行以“西方中心主义”为基础的各种人文、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宣扬西方的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例如,将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称之为“狭隘的民族主义”;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称之为“极权主义”;用西方的价值观念和多重判断标准,否定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根据中国国情现实地推进中国的人权、自由、民主、平等的努力。搞乱民众的思想,破坏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消解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在具体方法上,反华势力除了继续进行意识形态攻击,以及通过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杂志等文化产品的输出,公开或隐蔽地推销其社会政治理论、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外,还利用其网络优势,通过网络这只无形的手,实施信息垄断,以网络所特有的穿透力突破传统的国家概念和框架,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传统的语言交流规则和行为方式。而中国作为相对被动地接受信息的国家,在对抗西方文化的渗透、防范信息霸权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在一些领域甚至出现了严重的“集体失语”现象。
一方面,文化涉及到一个民族全面的生活方式,它包括“价值、规则、体制和在一个既定社会中历代人形成的思维模式”。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消解民族文化,必将化解中华民族的内在凝聚力,造成中国深层次的“文化弱势”,削弱中国的综合国力。
另一方面,西方生活方式的渗透和理论上的话语霸权,将使中国主流文化价值体系失去在社会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如果一个国家失去了这种共同的、稳定的基本价值观念,或者是分裂为许多不同的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或者是遭到外来文化的入侵在短时间内失去了自己的主导地位,那么社会中具有不同基本价值需要、运用完全不同的话语体系的各利益集团就必然沿着不同价值观念的边界进一步发生深刻的、乃至不可弥合的分裂,进而引发整个社会的大分裂、大动荡。与此相关,诸多社会组织,包括国家和执政党的价值基础也一并遭到怀疑,由于失去文化价值的支撑而必然产生的“合法性危机”将导致国家意志、价值观念、国民心理上的全面崩溃。在组织内部,组织的规则失去应有的约束力,组织内部出现一种离心现象,整个社会将陷入一种严重的无序化状态。与此同时,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价值基础也会被动摇,引发诸多社会、心理问题。
就新疆地区而言,除了来自西方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因素的文化渗透外,还有宗教极端势力假借被歪曲的伊斯兰教义和被扭曲了的阿拉伯文化而进行的文化渗透,这一文化渗透主要针对受教育程度低的少数民族人群,在南疆地区的威胁尤甚,并且具有通过新疆地区向内地发展的潜在威胁,更有极端势力利用恐怖主义手段推行其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主张,是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我国文化安全领域必须面对的同时涉及宗教和民族事务的主要威胁之一。为此,《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加强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依法开展情报、调查、防范、处置以及资金监管等工作,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和严厉惩治暴力恐怖活动”。
兵团文化是几代兵团人秉承井冈山精神、南泥湾精神,在近60年的岁月里,在克服自然界恶劣条件和应对各种复杂形势的环境中,在与外国强权威胁和三种势力破坏进行长期艰巨的斗争中,逐步积累形成的,是我国历史上“屯垦戍边、保家卫国”文化的新发展,是中华文化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兵团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更好地发挥“建设大军、中流砥柱、铜墙铁壁”作用,需要不断加强对兵团文化的提炼、传播和推广,以引领新疆地方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为兵团继续创造辉煌提供意识形态领域的精神支持。
1.成为探索、支撑和发展新疆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擎天柱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中国历史上边疆治理的经验教训并扬弃参考苏联治理少数民族区域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建国初期的中国国情所创建的治理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制度。经过60多年的实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经成为国家治理少数民族聚居的边疆地方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宪法制度。有鉴于此,《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思想是:“生活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各民族和睦相处、均衡参与自治事务”,尽管某些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名称上冠以“某某族自治”的字样,法律也规定由各该少数民族的成员担任地方行政首长,容易使人望文生义地认为,该地方就是某个或某几个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进行治理,但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本质是“多民族共和自治”而不是“个别民族垄断自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我国多层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典型,也很好地体现了“多民族分级共治”的特点。兵团自创建以来,对新疆的发展和稳定起到了重要的支柱作用,未来应在探索、支撑和发展新疆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制度创新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从制度设计上看,兵团在地域建制上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但是,在组织建制上接受中央和自治区的双重领导。这正是新疆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区别于其他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一大重要特点。从制度功能上看,不论兵团的创建还是复建,都兼具“边疆治理”和“地方发展”的双重目的,但是,这两种功能的地位和性质不同。就国家对兵团的功能要求而言,边疆治理是全局性、基础性功能,地方发展是局部性、附属性功能,因此,任何时候,兵团都必须坚持“地方发展服从、服务于边疆治理”这个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目标,这与某些特定时空条件下,中央要求兵团将具体工作重点放在地方发展的战术性安排上不存在矛盾冲突,而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因此,从功能上讲,在边疆治理方面,兵团承担中央管治权延伸的职责;在民族区域自治方面,兵团是参与新疆民族区域自治的主体之一;在地方治理方面,兵团是新疆内部部分次级地方的治理主体。全面准确地认识兵团在国家边疆治理、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及地方治理三个层次上的不同功能至为重要。
2.在新疆发展、弘扬中华各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价值
费孝通先生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观点。这一观点在文化安全领域也具有极高的理论价值。中华文化是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各组成部分原有文化经过几千年的相互碰撞、吸收、融合,逐渐发展形成的“多元一体”的有机体。而兵团文化正是新疆地区最典型地体现上述特点的代表。在兵团管辖的地区,就文化的地域性而言,中国东西南北中的地方文化均在兵团有所体现。并经过近60年的融合形成了聚五湖四海文化于一身的独特性格。就文化的民族性而言,兵团文化以汉族文化为主体,兼具维吾尔、哈萨克、蒙古等几十个边疆少数民族文化的组分。就文化的职业性而言,兵团文化以军旅文化为基础,兼有城市市民文化和农村村民文化的形态。特别是在兵团近60年的发展历程中,各种形态、不同起源的区域和民族文化在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中不断交流、磨合,形成了以汉文化为主体,兼具多民族、多地域色彩的一种特殊文化形态。兵团组建之初就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极端艰苦创业的条件下出色完成了新疆许多骨干工程的建设任务,为新疆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兵团还在努力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60年来,兵团人和新疆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其无私奉献的境界也集结为兵团精神并传承下来,边塞文化与中原文化交汇,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民族文化融合,军旅文化和地方文化共存,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兵团军垦文化。
历史地看,兵团所处的地域属于古代西域,是一个多种宗教文化集聚的地方。从那些作为文物的洞窟以及文化成果中可以看到,新疆既有佛教,又有伊斯兰教,甚至包括天主教和基督教,多种宗教和文化长期并存。所以,新疆兵团不仅多民族的人生活在一起,各个宗教也都融合在一起,如果没有高度的包容性,是不可想象的。新疆的文化,也是历史的沉淀,其丰富性无与伦比。居民构成的多样性、地域色彩的丰富性、各种宗教的包容性、各族文化的兼容性,造就了新疆兵团成为难得的文化富矿,也是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充分体现。
3.引领新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
中国历史上的“屯垦戍边文化”,一直是同时期少数民族聚居边疆地区“地方先进文化”的代表,屯垦戍边的将士往往是隐形文化融合和文化同化的重要主体。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少数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无论在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水平还是文化发展水平上,与内地都存在巨大的差距。汉族执政的中央王朝对少数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往往采取羁縻模式进行治理,不采取强制性汉化措施,而是通过实施“屯垦戍边”、鼓励民间交往等方式,隐形带动边疆地区的文化融合和社会进步。相比之下,由少数民族执政的中央王朝或对峙割据型政权,为了提升自身发展,往往采取更为主动的“胡汉分治”及“推进汉化”的战略措施。
《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以“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为主要内涵的兵团精神是兵团文化的核心。这种精神与党的十八大提出并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符合,既有其特殊的含义,又传承了中华文化的精髓。兵团文化体现并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为屯垦戍边事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增进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功能。兵团军垦文化继承了中国历史上“屯垦戍边”文化的优秀传统,不仅肩负着传承中华文化、传播主流文化、发展民族文化、创建特色文化、服务屯垦戍边、造福职工群众的职责,更肩负着文化戍边的历史使命。中央对兵团的定位是“既要当好生产队、战斗队,又要当好工作队、宣传队”,这就要求兵团必须更好地发挥推动改革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建设大军作用;增进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作用;巩固西北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铜墙铁壁作用。“三大作用”的实现,需要通过对兵团军垦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使兵团上下形成统一的思想文化基础。
先进性是兵团文化的本质特征。首先,兵团文化的发展是军旅文化。人民军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武装力量。兵团屯垦戍边事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其次,科技教育是推动社会进步也是推动文化进步的重要力量。兵团探索创建新疆的现代农业、现代工商建设企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为新疆各族人民起到了示范作用。新技术和发明创造提高了兵团和新疆的生产力水平,影响并改变着新疆各族人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以及风俗习惯。兵团在新疆较早地建立完整的教育体系,确保兵团有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兵团人来自全国各地,在绿洲内部无时不发生着文化的交流与碰撞,实现着文化的扬弃与创新。
4.树立民族团结、和睦相处、开放包容的文化范例
兵团军垦文化是在继承中国两千多年的屯垦戍边思想并在不断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新的文化形态,不仅是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也融合了当地的民族文化和外来文化,具有强大的包容性。融合性是兵团文化的形态特征。首先,兵团文化是历史文化与时代精神的融合,它既继承发扬了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又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时代特征。其次,兵团文化是全国各地域文化的大融合。兵团人来自五湖四海,他们带着满腔的热情、操着不同的方音来到兵团这块热土,在国家、民族精神的感召下自愿扎根边疆,承担起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与责任,带来了内地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经验,带来了内地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风俗文化背景下的生活方式,带来了具有内地文化特色的精神文化产品,更好地满足了边疆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推动边疆形成了开放和融合的文化。促进了东西部文化的交流。
再次,兵团文化是多民族文化的融合。某一文化的先进程度取决于其对外交往和善于辩证地吸收其他文化的优秀成果的程度。文化来源的多元化造就了兵团文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兵团人是一个以汉民族为主体,包括维吾尔、哈萨克、蒙古、回等少数民族在内的多民族的社会群体。兵团文化包含着各民族的优秀文化元素,使兵团文化能借助于地缘优势,融西北游牧文化、中原农耕文化、现代城市文化、军旅文化于一体,形成以军垦文化为核心,聚合不同地域和民族文化的优点于一体的交融型文化,具有极强开放性、包容性、创造性的特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一批又一批各地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加入兵团,投身边疆建设,兵团文化的多元化、交融化特色日益凸显。
5.探索和实施新时期中华文化“和平西进”战略
在长达几千年的历史上,以汉文化为主体的中华文化因其具有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相对先进性,而具有极强的文化扩张力和同化力,但是,这种文化扩张和同化是以强大内功自然延伸以及继受者自愿接受为前提的,不是凭借武力和强权实现的,这与当前文化帝国主义的文化殖民存在根本性区别。中华文化“西进”在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文化战略和国防战略意义,许多朝代尤其是汉族王朝中央政权的领导者也十分重视通过中华文化西进实现维护国防、民族和睦融合、多元文化的一体化、以文化认同和文化同化促进国家认同和巩固统一。清中期以后,中华文化的西进因落后的专制制度造成国力的衰弱而受到严重阻滞。相反,帝国主义和分裂势力(后来是三股势力)却借机在近200年的时间内,实施“文化东进”,通过文化殖民和文化异化,企图破坏中华文化的一体性,撕裂、切断中华民族不同民族组分之间的文化纽带。为了遏制当前三股势力假借极端伊斯兰宗教教义和故意扭曲的外来文化,推行文化渗透,进而分裂国家和中华民族的图谋,《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提示我们,单靠防卫性文化安全战略难以改变在文化领域被动挨打的局面,必须采取积极主动的文化安全战略,这就是总结历史上中华文化西进的经验教训,结合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国情和国际形势尤其是周边区情,形成新时期中华文化“和平西进”的战略部署并切实实施。
6.探索在新疆实现伊斯兰教本地化
在新疆实现伊斯兰宗教及相关文化本地化,应成为确保新疆长治久安的重要战略措施。实际上,就历史经验而言,佛教实现汉化和回族实现伊斯兰教本地化就是成功的先例,伊斯兰教本地化在世界上也是有先例的。就世界范围而言,最大的伊斯兰教国家是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90%以上的人口信奉伊斯兰教。但是,在印度尼西亚信奉伊斯兰教的公民与信奉其他宗教或不信教的公民在风俗习惯上形成了相互尊重、相互影响的局面。这一事实表明,即使在伊斯兰教处于国教地位的国家,伊斯兰教教义也可以容忍非伊斯兰教民众的文化、生活方式和宗教习俗存在。目前,三种势力采取歪曲伊斯兰教教义和扭曲中东文化主要是阿拉伯文化的方式向新疆等地信奉伊斯兰教的民众实行文化渗透和文化异化,企图利用极端宗教原教旨主义和外来文化达到割裂中华民族、割裂中华文化的目的,进而破坏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破解这一难题的办法就是逐步实现伊斯兰教本地化,伊斯兰教本地化不仅可以确保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新疆信奉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民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落实,也可以使新疆长期形成的本地文化与外来伊斯兰教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还有利于多种文化的融合以及伊斯兰教自身的发展与完善。对于国家安全而言,伊斯兰教本地化可以从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领域实现中国的国家主流意识形态与少数民族文化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生活方式之间的协调,从根本上避免不可调和的冲突。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