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碧华
2015年10月1日,一批新法新规正式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就在此列。
新法以建立科学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为目标,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等各环节实施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同时,加重了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正因为此,新法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而一部好的法律,最终成效体现在执法层面。
新法实施第四天,有人以“一名市级食品监管人员”的身份在网上发帖称,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的第二天,他和妻子去县区走亲戚,在县区的一家店里发现了很多无中文标签的食品。妻子开玩笑问他:“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有用么?”作为食品监管人员的他十分确定地说:当然!
于是,妻子花钱买了一瓶无中文标签的饮料,出门便拨打了12331食品药品举报热线,但接线人员却说食品是否应该有中文标签尚未有定论。在明确告知该接线人员《食品安全法》中相关条款后,该接线员表示手头没有《食品安全法》全文,无法核实。一再催促下,该接线员才极不情愿地安排所里监管人员到现场。然而,当地监管人员赶到前一分钟,该店关门了……
两天过去了,监管人员仍未和举报人取得联系。
随后举报人又拨打了市长热线,市长热线随即将电话转给了该政府办值班人员,又一番解释,几经周折,最后又转给区食药监局。
也就是说,转了一圈又回来了,而投诉的结果自然仍未得到处理。
这个故事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引发热议。
故事的真实性仍有待考证,但现实生活中类似举报未引起重视的情况并不少见。
不同的是,上述投诉者是食品监管人员,熟知法律法规。但最终的结局尚且如此,如果换成普通的消费者,可能在电话投诉之时就被“终止”。
七年前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同样有诸多严苛的法律条文,然而面对一些具体的投诉时,仍然遭遇不了了之的尴尬。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环保法》,同样被称为“史上最严”,但在执法层面,一些基层环保所的工作人员却仍然是走过场,明明存在污染却说没有。而一线执法人员决定事件的定性,如果经常这样走过场,重典治污自然也会变成空谈。
这些问题的出现,充分暴露了法律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部法律的出台,往往是几经周折,凝结了无数人的心血。但如果执行不到位,纵然有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仍然难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笔者认为,要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首先应加大新法的培训力度,避免出现上述工作人员对新法不了解的情况,要让一线执法人员对法律了然于胸;其次,要加大对执法人员的问责机制,解决基层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问题。
尤其是后者,只有通过倒逼才能让基层执法人员对法律产生敬畏,最终将法律实施到位。
(摘自《民生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