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义
冤案为何频发?
□高明义
佘祥林是幸运的,因为被他“杀死”的妻子活着回来了;呼格吉勒图是幸运的,因为真凶终于被抓到了。还有河南的赵作海,河北的李久明,云南的杜培武、孙万钢,安徽的陈家扬,浙江的张氏叔侄,四川的陈满,湖南的欧阳佳,福建的念斌、许玉森、许金龙……尽管有的蹲了多年大牢,有的已被执行死刑,但冤情终于大白于天下,他们都是幸运的。
据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透露,2014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0 881件,赔偿金额为11 338.9万元。
这是悲中之喜,尽管姗姗来迟,含泪也要庆贺!
近些年来,司法机关肯于公开纠正冤假错案,肯于在媒体镜头面前向受害人及家属赔礼道歉,蒙冤者或家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这是司法制度的进步、社会的进步!
庆贺之后,人们不禁要问:如果不是“亡者”归来,不是真凶浮现,这些冤案还能得到平反昭雪吗?牢狱之中还有多少个“赵作海”、九泉之下还有多少个“呼格吉勒图”在苦苦祈盼幸运降临呢?“冤假错案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那么,还有多少没被“发现”,或已经“发现”却被“私了”了呢?那些有污迹的“神探”是否还在正襟危坐、制造冤假错案呢?如今,我们已经走出“非常年代”,步入法治社会,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冤假错案频频发生呢?今后能从源头入手减少冤假错案吗?
最近,笔者详细查阅了上述蒙冤者的新闻报道,从中发现一个共同点——“突审”时都曾“招供”,之后有机会就马上翻供。他们为什么一度宁肯接受错判,甚至宁愿痛痛快快地去死也不愿再据理力争呢?出狱之后,他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说,在里面遭受了无法忍受的刑讯逼供!一些较真儿的记者千方百计找到当时的知情者核实情况,但知情者们或含糊其辞或挂断电话,没有一人肯于正面答复。真相,可想而知!
民心所向 徐骏
古往今来,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制造了多少冤假错案无人能数得清楚,这也许是“哪个庙都有屈死鬼”的主要原因!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早就明确规定,严禁以刑讯逼供等方法收集证据,但为什么刑讯逼供久禁不绝呢?对这种违法行为是不是缺乏防范手段和有效监督呢?对实施者、纵容者是否缺乏严厉追责呢?自查自纠,违者“罚酒一杯”能杜绝刑讯逼供吗?办案人员结案心切,除了个人对荣誉、奖励、晋级的追求之外,上级确定的破案率、批捕率、不诉率、起诉率、定罪率等业绩考核指标,以及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等等,是否对办案人员构成压力了呢?催办之下,办案人员会不会把犯罪嫌疑人当成释放这些压力的对象呢?办案效率与办案公平谁应放在首位呢?“命案必破”的硬性要求是否科学合理呢?面对共同的业绩考核,公、检、法之间会不会配合有余而制约不足呢……追忆往昔,需要自省自纠的只有司法部门吗?
冤案为何频发,用一篇千八百字的短文很难说清楚。因此,本文只是提出一些可能的诱因,旨在引起更多人对这个话题的密切关注和深度思考,进而从体制机制改革入手,减少并防止冤案发生。
[编辑:高明义电子信箱:ddsh1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