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郄勇志
“诈骗门”背后的虚商困局
本刊记者│郄勇志
虚拟运营商经过两年多的试点期发展,目前总体用户数已经突破2400万,发展形势整体向好。但是,需要客观指出的是:虚拟运营商在试点期发展中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例如实名制落实不力、垃圾短信泛滥等。这些问题促使虚拟运营商必须重新认真思考未来该如何规范健康发展。
不过,开展试点的目的就是为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正式商用积累经验。所以,虚拟运营商在试点期发展中存在问题并不可怕,问题被及时指出对移动转售行业健康发展也具备积极推动价值。同时,虚拟运营商存在的负面问题也无需被社会大众无限放大,“诈骗帮凶”的评价标签之于虚拟运营商明显不够理性与客观。
毕竟,虚拟运营商在两年多的试点期发挥体制机制灵活优势,努力推进业务服务创新,对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其资费方案灵活,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并率先推出无套餐、多用户共享、语音流量互转、流量不清零、流量银行等方案,间接推动了基础电信企业提供类似服务,为普通老百姓提供了更加丰富的选择与更加多元化的资费产品方案。因此,虚拟运营商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众多业内人士与普通消费者的广泛认可。
于是,针对虚拟运营商近来诸多的负面报道,甚至被贴上“诈骗帮凶”的标签,社会大众便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种态度认为虚拟运营商的170、171号段已经沦为不法分子的诈骗工具,遇到170、171号段拨来的电话一律拒接;而另一种则认为虚拟运营商提供的资费方案确实有很大竞争力,老百姓的确得到了实惠。因此,对于以上两种褒贬不一的态度,社会大众应当理性看待虚拟运营商。
当然,转售企业大多没有电信运营经验,是否能够完全落实向政府申报试点批文时的承诺,建立合格的长期客户服务能力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也是一个挑战。为了保障用户合法权益,转售企业应该在营销宣传、用户入网、计费收费、售后服务等环节严格遵守政府关于用户服务质量的相关规定。转售企业为了拓展市场,在媒体上做些宣传是必要的,但不能夸大其词或者误导消费者,否则必然会引起用户投诉。
因此,我们不应因为部分企业出现问题而否定整个移动转售产业,同样,我们更加不应因为虚拟运营商提供的创新资费备受好评而选择将问题回避。虚拟运营商能否规范健康发展不仅需要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之责,还需要合作基础运营商在日常业务对接上给予大力支持。只有各方长期不断地监督与支持,虚拟运营商才会有一个更好的明天。
编辑|舒文琼 shuwenqiong@bjxinto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