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
自1995年开展老区烈士后裔助学工作,特别是2003年以来,在省、市老促会的大力支持下,化州全市共筹集发放烈士后裔助学金328万元,共资助烈士后裔1118人。受资助的烈士后裔完成学业,实现就业的占95.8 %,实现家庭脱贫的占91.1%。
为了做好烈士后裔助学工作,化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助学工作由市政府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市老促会亲抓,实施“服务方式常态化,助学对象标准化”。市委、市政府分工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副市长分管老区扶贫和烈士后裔助困助学工作;市老促会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严格把关;化州市财政、民政、教育、宣传、报社、电视台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助学“热”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