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春群 楼 霞 何恩洁 孟正乐 陈灵方
(浙江省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浙江杭州 310019)
浙江省一代杂交种家蚕微粒子病发生趋势分析
朱春群 楼 霞 何恩洁 孟正乐 陈灵方
(浙江省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浙江杭州 310019)
家蚕微粒子病是由家蚕微孢子虫(Nosema bombycis)侵染引起的一种家蚕疾病,可经胚胎传染给子代,对蚕桑生产危害很大,是蚕种生产中唯一的检疫对象。根据浙江省30多年来家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疫数据分析,浙江省家蚕一代杂交种微粒子病发生情况及其一代杂交种的淘汰率和未检出率的相关性,进而从不同生产季节、不同品种方面分析了家蚕一代杂交种微粒子病发生情况,结果表明:家蚕一代杂交种的淘汰率(因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不合格而淘汰蚕种的比例)和未检出率(母蛾微粒子病检疫时未检出微粒子孢子蚕种的比例)呈负相关,秋期生产的一代杂交种淘汰率较高,不同家蚕品种之间的淘汰率差异不大。建议根据浙江省近年来家蚕微粒子病发生的原因和趋势,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和控制方案,最大程度上降低家蚕微粒子病给蚕种生产带来的损失。
浙江省;家蚕;一代杂交种;微粒子病;制种期别;蚕品种;发生趋势
我国是蚕业生产大国,生丝和坯绸产量分别占世界总产量的70%和45%以上,居世界第1位;真丝印染绸、丝绸服装和丝针织品的产量也居世界前列[1-2]。而浙江省又是全国茧丝生产和丝绸出口大省,蚕桑产业是其农业十大主导产业之一[3-6],出口创汇和生丝产量均居全国前列;但是,近年来在浙江省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农村也不断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使得蚕桑生产规模呈下降趋势,桑园面积和养蚕规模逐年减少,蚕农养蚕积极性下降,蚕病预防不到位,家蚕微粒子病频发,蚕桑产业出现了萎缩的趋势[7]。
家蚕微粒子病是由家蚕微孢子虫 (Nosema bombycis)侵染引起的一种家蚕疾病,可经胚胎传染给子代,是家蚕的五大传染病之一,也是世界蚕病检疫的首检对象,是一种具有毁灭性的疫病[8-12],对蚕桑生产危害很大。为了改变浙江省蚕桑生产发展现状,实现“打造优质茧生产基地”的战略目标[13-14],促进蚕桑产业蓬勃发展,并保持在全国的优势地位,本文对浙江省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近30多年家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疫的资料进行分析,探讨浙江省家蚕微粒子病的流行趋势,为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治方案、控制家蚕微粒子病的发生与危害提供参考。
1.1 家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疫结果
根据1978—2014年浙江省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汇总的检疫数据,整理出浙江省家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不合格蚕种的淘汰情况(图1)。从图1可以看出,在1984年以前浙江省家蚕一代杂交种家蚕微粒子病很少发生,1981—1983年连续3年几乎没有因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不合格而淘汰蚕种的情况;1985—1995年家蚕微粒子病属于轻微的发病时期,最高淘汰率<2.0%;但是从1996年开始到1999年,浙江省家蚕一代杂交种微粒子病大规模流行,因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不合格蚕种的最高淘汰率达到15.5%,平均在9.0%以上。这一时期由于蚕桑产业迅速发展,蚕种供不应求,导致蚕种生产企业一味地追求数量而忽视了质量,家蚕微粒子病的防治措施和蚕种管理工作没有相应跟上,造成家蚕微粒子病连续4年大暴发,形成家蚕微粒子病发病的高峰时期[17-18]。从2000年开始,家蚕微粒子病的防治工作受到了农业部的高度重视,经过几年的综合治理,家蚕微粒子病的发病率不断下降,2006—2008年,家蚕微粒子病发生情况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是,2009年后因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不合格蚕种的淘汰率又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12—2014年出现了家蚕微粒子病的大规模暴发,因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不合格蚕种的最高淘汰率达到10.25%。
图1 1978—2014年浙江省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不合格蚕种的淘汰率
图2 1997—2014年浙江省家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疫蚕种的淘汰率和未检出率
1.2 家蚕一代杂交种淘汰率和未检出率的相关性
家蚕一代杂交种淘汰率(因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不合格而淘汰蚕种的比例,以下相同)和未检出率(母蛾微粒子病检疫时未检出微粒子孢子蚕种的比例,以下相同)是目前衡量微粒子病流行情况的2个主要指标。从1997—2014年浙江省家蚕一代杂交种淘汰率和未检出率(图2)可以看出,家蚕微粒子病大规模流行是 1997—1999年和 2011—2014年,大规模流行年份的家蚕一代杂交种的未检出率低于其他年份,而淘汰率高于其他年份;这说明大规模流行的特征为家蚕一代杂交种的淘汰率高、未检出率低,二者之间存在负相关。通过Excel 2003软件对1997—2014年家蚕一代杂交种的淘汰率数组(array1)和未检出率数组(array2)的相关性分析(表1),可以得到相同的结果,Correl(array1,array2)=-0.802 9,表明二者呈高度的负相关,当未检出率比较低时,淘汰率就会比较高。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近年来淘汰率的变化情况来重点分析家蚕一代杂交种微粒子病的流行趋势。
表1 1997—2014年浙江省家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疫蚕种的淘汰率数组和未检出率数组的相关性分析%
2.1 不同期别蚕种的生产与淘汰情况
2.1.1 一代杂交种生产情况 从2003—2014年浙江省一代杂交种生产情况(表2)可以看出,2003—2014年共检验毛种31 609 761张,其中春制种为24 551 414张,占全年蚕种生产量的77.67%,说明春季为浙江省蚕种生产的主要季节;秋制种为7 058 347张,占全年蚕种生产量的22.33%。从表2还可以看出,2003—2014年浙江省蚕种年生产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一代杂交种毛种的年产量最高的为2007年,达到3 995 151张;最低的为2013年,仅有1 362 649张,与最高年份的年产量(3 995 151张)相比,下降了65.89%;近年来浙江省蚕桑产业呈不断萎缩的趋势。
表2 2003—2014年浙江省一代杂交种生产情况(毛种)
图3 2003—2014年一代杂交种不同生产季节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不合格蚕种的淘汰率
2.1.2 不同生产季节生产蚕种的淘汰情况 我们对2003—2014年一代杂交种不同期别生产的蚕种,因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不合格淘汰蚕种的数据进行分析(图3),除了2005年以及家蚕微粒子病大规模发生的2012年和2013年,其余年份秋制种的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不合格蚕种的淘汰率明显高于春制种。这可能与秋蚕期气温比较高、雨水较多,更适合家蚕微粒子孢子的生长发育,以及秋季微粒子孢子虫的野外寄主昆虫比较多,容易引起交叉感染有关[15]。鲁兴萌等[16]、马露芸等[17]也报道了秋季蚕种生产中家蚕微粒子病发生率高于春季的趋势。秋季蚕茧生产中家蚕微粒子病发病率也高于春季,而且秋季家蚕微粒子病的发生,对下一年春季的蚕桑生产影响很大[15]。因此,我们应该尽量在春季完成一代杂交种的生产任务。
表3 2003—2014年浙江省不同蚕品种因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不合格蚕种的淘汰率
2.2 不同蚕品种家蚕微粒子病的发生情况
目前,浙江省繁育的蚕品种主要是菁松×皓月和秋丰×白玉,从2003—2014年浙江省不同蚕品种因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不合格蚕种的淘汰率(表3)看,2013年菁松×皓月的家蚕微粒子病的发病率最高,全省共生产菁松×皓月蚕种95 218张,淘汰蚕种24 398张,淘汰率为25.62%;而2006年秋丰×白玉的家蚕微粒子病的发病率最低,全省共生产秋丰×白玉蚕种1 220 317张,淘汰蚕种4 027张,淘汰率仅为0.33%。从菁松×皓月和秋丰×白玉的正交与反交的蚕种淘汰率看,正交与反交的淘汰率相差不大,2对品种之间的淘汰率也不具有相关性。
家蚕微粒子病的防治工作受到农业部的高度重视,1991年农业部印发《全国微粒子病防治指导小组会议纪要》,成立了部级家蚕微粒子病防治指导小组。1999年浙江省提出并建立了“三控一严”(即控制桑园虫害、控制胚胎带毒、控制环境污染、严格管理)的“防微”方针[18]。2006年《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19]将家蚕微粒子病确定为检疫对象,经过几年的综合治理,家蚕微粒子病得到了控制,2006—2011年一代杂交种的淘汰率在1.06%~3.99%;但2012—2013年一代杂交种生产又暴发家蚕微粒子病,一代杂交种的淘汰率分别为8.08%、10.25%。这是由于浙江省蚕种生产成本急剧上升、蚕种生产量逐年减少、经济效益不高、蚕桑生产大环境受到污染,使得原蚕区选点困难;蚕种企业生产规模缩小、效益低,使得投入减少;生产理念落后、质量管理意识淡薄,加上基础建设投入少,技术骨干流失等诸多因素,造成目前家蚕微粒子发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为了防止家蚕微粒子病的扩大蔓延,一是要加强蚕桑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变生产理念;二是要加强质量管理、技术培训与指导;三是严格执行家蚕微粒子病防治措施;四是加大扶持力度,提升应对疫病风险的能力;五是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全面开展成品卵检疫;六是蚕种生产企业要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尽量在春季完成全年一代杂交种的生产任务,避免秋期生产蚕种,降低因家蚕微粒子病的淘汰率和生产成本。同时,根据浙江省近年来家蚕微粒子病发生的原因和趋势,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和控制方案,最大程度上降低家蚕微粒子病给蚕种生产带来的损失。
[1] 刘吉平,徐兴耀.家蚕微粒子病流行发生的历史和现状[J].中国蚕业,2000,21(1):9-11.
[2] 沈中元.家蚕微粒子病的发生与防治近况[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03,19(3):14-16.
[3] 黄星光,农朝志,余爱群,等.广东家蚕微粒子病流行状况及原因分析[J].广东蚕业,1997,31(3):42-49.
[4] 吴洪丽,郝瑜,李祖发,等.湖北省家蚕微粒子病流行规律分析[J].北方蚕业,2013,34(4):24-26.
[5] 胡仕叶.家蚕微粒子病的发生规律与综合防治措施[J].蚕业通讯,2007,27(1):17-20.
[6] 封槐松,李建琴.新中国60年蚕桑业发展历程与特点[J].中国蚕业,2014,35(3):1-10.
[7] 张忠妹.浙江省蚕桑生产经济效益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13.
[8] 刘文全,柳恩见,杨爱萍.中国茧丝绸行业2013年运行分析与2014年展望[J].丝绸,2014,51(5):74-79.
[9] 董久鸣,潘美良,吴海平.浙江省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现状及发展对策[J].蚕桑通报,2014,45(3):1-4.
[10]周勤.浙江蚕桑生产布局现状和发展研究[J].蚕桑通报,2007,38(1):1-4.
[11]徐萍,毛小报,王美青,等.浙江省蚕桑产业发展现状、问题与前景[J].安徽农学通报,2007,13(5):91-93.
[12]周金钱.浙江蚕区的变化及其发展趋势[J].蚕桑通报,1999,30 (3):15-17.
[13]钱有清,刘文全,柳恩见.中国茧丝绸行业2014年运行分析与2015年展望[J].丝绸,2015,52(6):74-80.
[14]中国丝绸协会秘书处.“十三五”茧丝绸行业发展战略研讨会在云南陆良召开[J].丝绸,2015,52(9):16-17.
[15]王玉霞.陕西省家蚕微粒子病实用防治技术对策[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6.
[16]鲁兴萌,吴海平,李奕仁.家蚕微粒子病流行因子的分析[J].蚕业科学,2000,26(3):165-171.
[17]马露芸,吴钢,张学清,等.四川家蚕微粒子病流行规律调查[J].四川蚕业,2012,40(2):40-43.
[18]徐杰,陈灵方,楼霞,等.浙江省蚕种微粒子病防治的现状与对策[J].蚕桑通报,2015,46(3):1-3.
[19]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EB/OL].中国人大网,(2006-07-28)[2006-12-01].http://www.npc.gov.cn/ npc/xinwen/dfrd/zhejiang/2006-12/01/content_354636.htm.
S884.2+1
B
1007-0982(2016)02-0052-05
2015-11-03;接受日期:2016-03-30
第1作者信息:朱春群(1977—),女,浙江海盐,本科,农艺师。Tel:0571-86730210,E-mail:zhucq@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