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巾
(江西科技学院,江西南昌330200)
新会计准则对茶叶销售所得税的处理
宋巾
(江西科技学院,江西南昌330200)
在茶叶销售企业当中,主要涉及到的税收有增值税和所得税两种,在新的会计准则之下,需要对茶叶销售企业所得税进行分析,划分茶叶销售所得税税率的,以此来完善茶叶销售企业的交税方法,为茶叶销售企业提供一些借鉴。
新会计准则;茶叶;销售所得税
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发布,茶叶销售企业在税法的更新之后受到了一定的冲击,迎来了更大的挑战,但是同时茶叶销售企业征收的所得税也进行了规范。所以在新会计准则的基础之下,需要把握好所得税的税率,并且要不断的调整所得税应该缴纳的税额,通过不断的熟悉所得税的缴税规则,来促进茶叶销售企业的缴税和合法避税。
在《企业所得税法》颁布以来,其中的农林牧渔产业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农林牧渔产业的发展十分迅速。但是茶叶销售企业与农林牧渔产业不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核定税率主要是针对茶叶销售企业,所以在《企业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之中,为了促进茶叶销售企业的总体发展,在税法条例之中列举了免征税和减半征税的范围,将农产品初加工的所得税免征优惠政策明确,所以茶叶销售企业要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就必须是茶叶种植所得,也就是直接进行茶叶销售所得,所以当茶叶销售企业直接的销售种植茶叶,就可以获得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但若是茶叶销售企业所销售的茶叶是初加工的,那么就可以享受到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以上分析的是茶叶销售企业在减免所得税税率的部分,而在茶叶种植销售和初加工销售之外,其他的茶叶销售产品类型不能够享受到减免销售所得税的优惠,主要针对销售精加工的茶叶以及其他与茶相关种类等的销售,针对这类型的茶叶销售企业而言,大部分都要征收百分之二十五的所得税率。在相关的税收减免优惠法规之中,发现国家在颁布这些政策的时候是为了照顾农产品的初加工,以满足国家的发展需求,促进农产品的发展,但是大部分的茶叶销售企业在销售的时候具有混合性,种植、初加工和精加工都有涉及,所以很难对优惠政策进行区分,无法针对某项销售业务来确定是无优惠政策还是减半征收优惠,或者是免税政策。针对以上的情况,根据新的《所得税法》来对税收优惠进行了解释:对于享受多种所得税优惠的企业,需要对税收优惠项目的收入和成本进行分别核算,在此基础之上合理的进行费用分摊,有利于科学的计算减免项目的减免额度,而对于不能分别进行核算的项目,则不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所得税率要从高计算。当企业无法自主开展核算工作的时候,可以将相关的材料提交到税务机关,由国家税务机关来核定计算。
新的会计准则对营业收入的界定与税法中不同,主要区别在税法之中对应税收入的界定是企业的各种来源以货币形式或者非货币形式,都可称为收入总额。但是在茶叶销售企业当中,其经营的范围收入主要是销售货物的收入,而这也纳入到应税收入之中,例如茶青和茶成品等等。而在茶叶销售企业当中,其他应税收入不太常见,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茶叶销售企业的收入总额,在收入总额之中包含有财政拨款和茶叶企业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这些都不属于应纳税收范围之内。
2.1应税收入的形式
第一即为货币形式。企业的应税收入主要以货币形式为主,通常是包括企业现金、存款和票据,也包括有企业的应收账款和持有的到期债券投资等,企业获得的收入大部分以货币形式为主,都是可以通过直接计量得到的,并且只要是符合相关的规定,其应税收入都应该计入到茶叶销售企业的应税收入总额之中。
第二为非货币形式。企业的应税收入中还有一种非货币形式的收入,通常指包括货币的存货以及企业固定资产,还包括有其他的权益收入或者资产类的收入。对于非货币形式的收入是没有直接可供计量的面值的,要按照确定符合收入条件的形式部分,按照公允价值计入到企业的应税收入总额当中。茶叶销售企业中的销售货物收入主要有销售的商品、产品和原材料、包装物等等。
2.2如何确定应税收入
基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与税法的收入界定不同,在企业的财务中确认收入一定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在企业会计之中最为重视的是企业是否真正的收到钱,而在税法之中,也十分重视企业的实收钱数,所以新的会计准则中更加重视实质性的事物。但是在税法当中,收入的社会价值更加重要,从企业的财务角度分析,企业的经济效益还没有确定流入,那么就存在有一定的风险。从整个市场的宏观角度分析,市场的流通之中有商品价值的参与,那么税法就不会将企业的经营风险考虑到其中,从而展开征税活动,针对已经流通的价值。税法同时也重视企业的收入和成本计量问题,为了保证税法的公正公允,就需要保证计量的可靠性。
3.1税基式减免的税收筹划
茶叶销售企业在投入免税收入项目的时候,需要利用闲置的资金,并且对权益性投资和国债优先进行选择,将投资收入计入到企业的免税收入之中,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税收的额度。茶叶销售企业中的精加工销售企业属于税收优惠支出的一种,茶叶销售企业可以加强对自身新技术的开发,国家现如今正在加大对新技术和新产品的重视,所以有相关的优惠抵扣政策,通过研究支出,能够对企业所耗费的费用按照百分之五十加计扣除,对企业耗费的资产化研究能够抵扣无形资产的百分之一百五。而在新税法当中,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帮助企业加速固定资产的折旧,尤其是针对茶叶销售企业,在精加工的茶叶销售企业当中,通过有效的避税方法实现合法避税。虽然受到企业的固定资产使用周期的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无法从根本上将应纳税总额进行改变,但是能够从货币的时间价值出发,利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影响企业的现金流,特别是利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等,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使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速度加快,从而降低了应纳税收入,有利于实现合法避税。
3.2税率式减免的税收筹划
为了促进小型微利企业的快速发展,新税法之中也颁布了降低百分之二十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规定,在茶叶销售企业之中,茶叶精加工和初茶销售企业大部分都属于中小型企业,所以在茶叶销售企业当中,更应该注意相应的优惠条款的应用。若是茶叶销售企业的资产总额没有达到一千万,企业就业人数没有达到八十人,那么就可以考虑当年度应纳所得税低于三十万元的时候进行强税收管理,将茶叶销售企业的规模和盈利进行微妙的平衡,控制其盈利就可以适时的降低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税税率。而针对一般的大型企业,若是为了避税而不断的增加支出是不明智的,导致企业的财务报表受到影响,引起税务局的注意导致企业财务受审。而针对未上市的中小企业则可以罗列增加合理合法的支出,以此来达到避税的目的,尤其是企业盈利在三十万元之内,就可以由于低额税率享受到减免。
3.3税额式减免的税收筹划
国家对于茶叶销售企业都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所以一般都有相关的税收政策照顾茶叶生产初加工,因此茶叶销售企业应该针对这一个方面来建立相关的会计核算制度,通过制度的高效性可以分别计算和申报税率优惠项目,对于不同的项目计算可以有效的降低税收成本。而在税法之中茶叶销售企业可以利用一般企业的优惠政策来增加专用设备的投资额,通过类似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的专用设备的引用,就可以有效保障企业的生产,还可以抵免应纳税额中百分之十的投资额,若是当年无法抵免,那么就可以延期到五年后进行抵免,所以茶叶销售企业可以通过采购国家支持的专用设备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而在新会计准则之中,茶叶销售企业要想有效处理企业的所得税,最主要的方法就是采用应付税款法,而企业的所得税的主要来源是应税收益,要想产生所得税,主要是通过经济事项的所得和该期应税收益的确定相结合。而在企业的会计核算之中,应该将核算工作的重点放在应税收益发生的时候,确定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之后,不需要将企业的会计收益与所得税相联系,主要是由于企业法会被采用纳税所影响,从而掩盖了真实的企业经营收入,得到虚假的企业利润。
在新的会计准则之下,茶叶销售企业的所得税处理方法主要是利用应付税款法,而所得税主要是应税收益中产生的。而随着茶叶销售企业在所得税的缴纳方面变得越来越复杂,加之其生产销售模式具有多样性,导致其在新会计准则的基础之上会计核算和税收筹划需要进行提高,而本文罗列了具体的税收筹划方法,能够帮助茶叶销售企业详细的分析所得税。因此,通过对新会计准则对茶叶销售所得税的处理以及对茶叶销售企业所得税率和应税收入进行分析,来展开茶叶销售企业的所得税税收筹划,以此来帮助企业合理避税,将所得税的缴纳更加明确化,避免出现利润虚设的情况。
[1]崔玉红.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影响[J].时代经贸(中旬刊),2008(S9):121+124.
[2]周静文,朱新法.茶叶合作社的苦恼:增值税该不该交[J].农村财务会计,2014(12):40-41.
[3]刘孙芸.谈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J].财会月刊,2015(7):26-29.
[4]徐宏.新会计准则下茶叶销售企业的所得税处理[J].财经界,2010(2):88.
[5]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课题组,胡新新.完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J].税务研究,2010(2):66-68.
[6]冷祖爱,周自军.加强茶叶产业税收管理的思考[J].中国农业会计,2015(12):44-46.
[7]晖洪.茶叶生产企业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J].税收征纳,2012(3):33-34.
会计专业《财务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编号:JXJG-14-24-4
宋巾(1973-),女,江西南昌人,管理学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