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新引擎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互联网+”代表着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方向、新趋势,也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了新路径、新方法。“互联网+农业”是一种生产方式、产业模式与经营手段的创新,通过便利化、实时化、物联化、智能化等手段,对农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农业产业链环节产生了深远影响,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新动力。以“互联网+农业”为驱动,有助于发展智慧农业、精细农业、高效农业、绿色农业,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
农业部、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未来3年的总体目标,提出到2018年,农业在线化、数据化取得明显进展,管理高效化和服务便捷化基本实现,生产智能化和经营网络化迈上新台阶,城乡“数字鸿沟”进一步缩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有力支撑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随着网络、智能终端、支付工具的普及和农业农村领域物流、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完善,我国涉农电商也在过去的几年间得到了飞速发展,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不断丰富,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涉农电商已然成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结构的重要抓手,成为增加农民收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当前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意义重大。面对这种发展态势,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促进涉农电商的发展。
2012年被称为“生鲜电商元年”,这一年是涉农电商领域非常关键的一年,这一年的5月,“顺丰优选”正式上线;6月,亚马逊中国在食品类目中分出海鲜品种,淘宝生态农业频道上线;7月,京东推出生鲜食品频道。也是在这一年,一个叫做本来生活网的电商平台上线,它在当年10月制造了“褚橙进京”的经典营销案例,上演了一场神奇的“诺曼底登陆”,让“励志橙”成为当年互联网领域当之无愧的网红,并由此引发了后来“柳桃”、“潘苹果”......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可以说,诸多企业发力生鲜电商领域的情况,让2012年奠定了“生鲜电商元年”的地位。
实际上,生鲜电商元年的社会背景在于,中国在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之后,社会经济明显跃上了一个新台阶,数以千万计的中产阶级开始形成,其规模体量持续快速增大。这些中产阶级对食物的需求开始从过去的注重吃得饱、吃得好开始转向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健康,他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越来越愿意为高品质农产品支付溢价,这就给生鲜电商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社会经济基础。
也是从这一年开始,中央政府看到了生鲜电商发展的巨大价值,开始在重要文件材料中关心涉农电商问题。其中,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这是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具有里程碑意义。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信息咨询、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呼应了一号文件的内容。中央至此开始有意识的构建涉农电商的政策支持体系。
2013-2014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传统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京东、阿里巴巴在美国相继上市,“双十一”销售额不断刷新记录、制造网络销售神话,中国跃居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还带动了中国快递业跃居世界首位......互联网经济展现出了巨大的发展活力,带动了包括农业农村经济领域在内的社会创新发展。这就使中央下定决心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积极推行“互联网+”行动,力图通过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
涉农电商领域作为互联网经济、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改革创新手段,自然也更加引起中央重视。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其后,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19个部门积极贯彻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出台了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围绕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利环境等进行了系统的任务部署。
国务院办公厅紧跟着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围绕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加快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等方面鼓励和支持农村电商工作的开拓创新,强化政策扶持力度。
此外,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等系列国务院文件,对涉农电商工作进行了相应工作部署,力图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而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中央有关部门也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在2015年推出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电商扶贫工程和“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等配套政策措施。支持涉农电商发展的政策体系由此基本形成。
在涉农电商政策利好不断的情况下,以阿里巴巴、京东和苏宁为代表的互联网电商企业在2015年全面发力农村电商领域。阿里巴巴开始全面推进农村淘宝计划,到2015年底,在200个县建设了1万个农村淘宝服务站。该年底,全国涌现了780个淘宝村,涵盖活跃网店超过20万家,其中中西部地区共出现了17个淘宝村,国家级贫困县的淘宝村数量也达到了10个。2015年,这一年被称为“农村电商元年”
京东在2015年提出了包括工业品进农村,农村金融和生鲜电商在内的农村电商“3F战略”,在2015年12月成立了生鲜事业部。截至2016年4月中旬,京东已经在全国建设近1400家县级服务中心和1400多家京东帮服务店,建设了700多家地方特产馆。
苏宁在2015年也提出了旨在打造一村一款特色产品,一县一个优势产业,立足当地,建立特色化、精准化、社会化、产业化的农村电商模式,其到2015年末形成了1000多家直营店、88家中华特色馆、10亿元农特产品销售额和30000多名就业人员的发展业绩。2015年由此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农村电商元年,农村电商成为农村领域深化改革、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和农民收入水平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载体和手段。
伴随着互联网大佬纷纷进军农业、农业自媒体营销持续爆发、复合产业形态引领农业新方向……毫无疑问,“互联网+”是实现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市场流通、资源环境等融合。农村网络逐渐普及,农产品开始在网上销售,一切都开始触网。联网浪潮不仅席卷全国,也流向乡村小巷和广袤田野,催生着一波波巨变。
然而,要想赶上这波节奏,却绝非易事。日前,在全国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第2期培训班上,不少来自农业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县的农业局长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值得重视。
问题一,如何把更多“互联网+”的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从普普通通的农民家庭,到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再到地方区域产业协会,在“触网”的过程中,并没有太多的议价能力。四川一局长反映当地田头价1.5元的柑橘转手之后在网上卖8元。陕西某局长反映在与大型互联网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当地政府不仅要提供800~1000平方米的实体展示馆,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运营费用。此外,在该互联网企业举办的年货节上,大幅压低精品苹果的价格,网络销售价比地头价要便宜很多,导致当地一家企业亏损200多万而退出。一方面,地方政府被要求加大与互联网企业的对接,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与企业对接的过程中缺乏谈判和议价能力。由于很多地方政府自身应用互联网发展农业的能力较差,不得不倚靠外来大型互联网企业。地方政府在与企业合作的过程中不得不让渡产业、农民甚至地方整体利益给互联网企业。是把整体的产业做大了,但是桃子却让互联网企业摘走了大部分,这种模式既影响农民利益,也影响地方触网积极性。
问题二,信息进村入户如何实现公益性和商业性的双重可持续。正如某县局长所说,信息进村入户是件大好事,通过政府“搭台”,服务商提供“原材料”,运营商“做菜”给农民,让农民不花钱或少花钱就能得到实惠。然而,在该县运营的20余家“益农信息社”中一部分信息社已停止营业,没有停业的信息社也缺乏赢利点。“信息进村入户,想说爱你不容易”,该县局长直言。信息进村入户不应是政府或企业任何一方的独角戏。在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的过程中,既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在人员、硬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也需要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力量,让“益农信息社”有钱可挣。尽管,各地“益农信息社”合作企业各不相同,但是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和消费趋势让“益农信息社”实现经济上的可持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信息进村入户的最后一公里。
问题三,“互联网+三农”资金和力量的条块分割亟待统筹整合。县域内与“互联网+三农”相关的部门包括工信、商务、农业、供销社、金融、电信等多个系统的政府部门和企业。这些都是发展“互联网+三农”的重要力量,但是很多地方的这些部门却在各自为战。有的地方“益农信息社”缺少资金支持,而有的地方发展电子商务的千万资金因为多种原因却不能使用。不同系统各有各的方案,各有各的扶持标准,各有各的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各自为战,不仅容易造成资源浪费,而且降低地方与企业的谈判和博弈能力。建议从中央到地方加强对相关资金力量的整合,成立相关部际联席会议或更高层面的议事协调机构,试点给地方整合利用相关资金更大的自主权,提高“互联网+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
首先是利益的分配和共享机制,其次是可持续问题,再次是政府资源的统筹利用问题。这三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会影响“互联网+”的效率,而且可能会偏离正轨,甚至使一些地方一哄而上的“互联网+”浪潮一拍而散。“互联网+”应该是给三农松绑助力,而不是加套增重。开放和共享是“互联网+”最突出的特征,但是在推进“互联网+三农”的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实则反映出不够开放、不够共享。
除此之外,大型互联网零售企业更注重“消费品下乡”,而“农产品进城”则相对滞后,大型平台高额的年费和网店宣传费,物流成本较高,品牌无序竞争,赔钱赚吆喝等问题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现在很多企业热衷于跑马圈地,抢占农村的市场,一些地方政府忙着赶上“互联网+”的快车,却不知道怎么赶,很少沉下心来真正思考布局农村战略,因而,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要区别对待,有的问题是要从宏观上做好顶层设计;有些问题则需要地方政府以互联网思维做好规划实践;有些问题要求从供给侧加强对农业生产标准化的改革;还有些问题,是需要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的引导。“互联网+”是农业农村加速追赶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机遇,只有对利用“互联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分析,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才能让更多乡村搭上“互联网+”的快车。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更多地依赖人力投入,谁来种田、如何种田的问题日益突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借助科技的力量,朝着智慧农业的方向发展。智慧农业体现了当代科学信息技术在农业上的综合应用,已经成为打破传统农业弊端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模式,包括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字化和服务精准化等方面。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以及智能设备价格的大幅下降,特别是智能设备在农业上的应用,使传统的农业也插上了智慧的翅膀,进入了以科技、信息等新技术为主要特点的智慧农业发展阶段。利用云计算、数据挖掘等技术对农业信息数据进行多层次分析,并将分析指令与各种控制设备进行联动完成农业生产、管理,不仅可以解决农业劳动力日益紧缺的问题,而且可以实现农业生产的智能化、精准化、数字化、可控化。“互联网+”可以渗透到耕地、播种、施肥、杀虫、收割、存储、育种、销售等各环节,集成智能农业技术体系与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生产全过程的信息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控制和精准管理,助力智慧农业的进程。比如,通过各种无线传感器,互联网技术可以对农业生产现场的光照、温度等信息进行自动记录,并将整合后的信息反馈到互联网核心系统,该核心系统就会根据农作物的生长情况,开启或者关闭农业生产设备。
另外,我国农业生产方式较为粗放,需要向精细农业转型。精细农业包含精细种植、精细养殖和精细加工等方面,相对于传统农业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借助科技手段进行精耕细作,获取资源的最大节约和农业产出的最佳效益。其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能够为农业生产提供精确、动态、科学的全方位信息服务,实现农业的科学化与标准化,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将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工程装备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的“精细农业”,已成为发达国家面向21世纪的现代知识农业的重要生产方式。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指导农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方式进行农业生产,借助天气、土壤、水资源、市场环境、市场需求等数据信息,在育种、栽培、施肥、灌溉等多个环节按照严格的标准进行,既实现了传统农业的精耕细作,也促成了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有助于提高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投入产出率。比如,基于传感器形成系统的生态体系,将农田、畜牧养殖场、水产养殖基地等生产单位连接在一起,可对其间不同主体、用途的物质交换和能量循环关系进行系统、精密运算,实现生产管理环节的精准灌溉、施肥、施药等。
目前,我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不高的问题日益突出,比较效益持续下降,需要向高效农业要效益。农业生产抵御风险能力较弱、新型农业组织发展不平衡、土地流转不规范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等农业发展中的难题,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而得到相应的解决或缓解。互联网与农业的跨界融合,可以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储运、销售、服务等环节的互联网化,实现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渗透、融合发展,打造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六次产业”新业态;可以加速推动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多功能开发、农业门类范围拓展,实现对整个农业产业链的再造;可以使农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更加合理、农业从业者的服务更有针对性、农业生产经营的管理更加科学。借助互联网,可以将更多现代生产要素、经营方式、发展理念引入农业,引导和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从而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可以打破长期以来农村信息闭塞、城乡信息不对称的局面,打破城乡资源配置单向流动的困局,有效避免因市场供需失衡带来经济损失。比如,农业大数据让农民便捷灵活地掌握天气变化数据、市场供需数据、农作物生长数据等等,准确判断农作物是否该施肥、浇水或打药,避免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产量下降,提高了农业生产对自然环境风险的应对能力,使农民不再“靠天吃饭”。
与此同时,我国农业资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长期过量施肥所形成的土壤污染及与之相伴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使农业生态环境亮起了“红灯”,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是必须破解的现实难题,这就倒逼向绿色农业转变。绿色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所在。“互联网+农业”可以形成集保护生态、发展生产为一体的农业生产模式,有效解决我国农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痛点。运用互联网思维和系统改造传统农业生产,可以对农业发展进行专业化、科学化管理,实现要素资源优化配置、投入产出精准管理、生产高效节能减排、产品绿色安全优质。比如,借助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精准科学施用、农业节水灌溉,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仅能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而且对促进农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发展绿色农业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借助互联网,还可以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过程监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绿色与安全”。
素有“塞上江南”美誉的陇南在这方面做得有声有色,2015年1月,陇南被国务院扶贫办列为2015年全国首个电商扶贫试点市。6月,陇南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被商务部确定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截至目前,陇南市已经开办了8674家网店,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26.54亿元,农民人均增收306元,帮助3.7万人就业。
自“互联网+”一词诞生以来,各行业都在酝酿与互联网的跨界融合,即便是最为传统的农业也不例外。如今,“互联网+”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和思维,“互联网+农业”模式正挑战着农产品传统的生产和营销方式,这给农业的发展带来历史性的机遇和挑战,正成为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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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作为“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在中央明确提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情况下,涉农电商产业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政策思路愈发清晰、政策内容更加成体系。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鼓励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开展农村电商服务,支持地方和行业健全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商发展的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体系。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大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力度”。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完善农村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鼓励发展农村电商,实施特色农产品产区预冷工程和‘快递下乡’工程”,“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增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涉农电子商务”。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要“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
2016年1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京东集团签署了《电商精准扶贫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在832个贫困县中选择200个县作为电商扶贫示范县。2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阿里巴巴达成结合返乡创业试点发展农村电商战略合作的协议,未来三年,双方将共同支持300余试点县(市、区)结合返乡创业试点发展农村电商。
因此,可以想见,在2016年乃至整个“十三五”时期,随着农村各种配套基础设施的改善,互联网和电商领域的企业加速成长、技术不断革新,以及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层次的持续提升,整个涉农电商产业的发展前景将会越来越诱人,农村电商的星星之火终将呈现燎原之势,其必将会为创新性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做出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