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凉州区土地流转现状及下一步发展对策

2016-03-29 11:45:39董兴永刘桂花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甘肃武威733000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经营管理站甘肃武威733000
甘肃农业 2016年10期
关键词:凉州区经营权农村土地

董兴永,刘 婧,兰 云,刘桂花(.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甘肃 武威 733000;.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经营管理站,甘肃 武威 733000)

论凉州区土地流转现状及下一步发展对策

董兴永1,刘婧1,兰云2,刘桂花2
(1.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甘肃武威733000;
2.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经营管理站,甘肃武威733000)

凉州区土地流转迅速加快,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逐年扩张,已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通过分析凉州区土地流转的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提出了今后凉州区加快土地流转的对策。

土地流转;现状;发展对策;凉州区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地处河西走廊东端,祁连山北麓,石羊河流域中上游,全区辖37个乡镇、2个建制指挥部、7个街道办事处、449个行政村、3 677个村民小组,总土地面积5 081km2,其中耕地面积971 km2,人口103.5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4.12万人,17.47万户,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0.131hm2,农业人口户均耕地面积0.556hm2。近年来,凉州区积极营造土地流转环境,通过宣传发动、政府引导、健全机构、项目拉动、试点示范、政策扶持等办法,多措并举促流转,推动了全区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了特色化种植、区域化布局、产业化发展和集约化经营,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现状及特点

(一)凉州区土地流转现状

截至2015年,凉州区累计流转土地29 053.3hm2,涉及农户6.62万户,占土地承包面积的31.9%。其中:新增流转土地9 466.7hm2,涉及农户2.8万户。2015年当年全区3.333 hm2以上规模经营的面积6 286.7hm2,其中:承包户合作经营面积200hm2,承包集体经济耕地面积806.7hm2,租赁农户耕地经营面积5 280hm2。建立3.333 hm2以上乡(镇)级土地流转示范点109个,面积3 733.3hm2,涉及农户0.64万户;签订合同面积3 733.3hm2。

(二)凉州区土地流转特点

1.经营主体由少到多。近年来,凉州区通过政策扶持,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开展适度规模化集中经营,一批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致富能人、农民经纪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成为当地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力量。据统计,凉州区经营主体由2007年的33个增加到2015年的258个。

2.经营能力由弱到强。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土地集中规模流转要求越来越高,土地由过去的农户间互换、委托代管等个体流转逐渐转变为向有经营实力的种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组织流转,土地流转规模加大、组织化程度提高、经营能力增强。如:皇台酒业在清源镇新西村、新东村集中连片流转土地4 845亩建立酿酒葡萄基地;凉州区万海兴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吴家井乡吴家井村四组流转土地100hm2种植玉米制种。

3.经营规模由小到大。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有效推动了当地农村土地适度集中规模化经营,实现了土地资源的规模化种植、区域化布局、产业化发展和集约化经营,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村产业的规模化发展。据统计,2007年土地集中规模经营的面积为1 620hm2,2015年土地集中规模经营的面积达6 286.7hm2,其中:规模经营面积3.333~6.667hm2的示范点76个,6.733~33.333hm2的示范点153个,33.4~66.667hm2的示范点20个,66.667hm2以上的点示范9个。

4.流转形式由无偿到有偿。随着全区农业经营主体从过去的简单、低效的个体生产经营者向多元化、复杂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土地流转机制向市场化转变,土地流转形式由过去的互换、代耕等无偿流转形式,逐步转变为出租、转包、股份入股合作等有偿流转形式,流转期限也由1~2年增加到现在的3~15年。

5.流转程序由无序到规范。通过加强政策扶持宣传、典型示范引导、全程指导服务等工作,使土地流转形式由过去自发形成、私下进行、大部分只有口头约定而无书面合同、或签订的书面合同双方权责不清的不规范、无监督的无序状态,转变为现在签订由省农牧厅统一制定的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从无序逐步走向规范,2015年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二、存在问题

(一)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高,不愿或不敢流转

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完善,农村土地其保障功能远远大于其生产功能,使得尽管外出务工从事第二、三产业收入远远高于种地收入,绝大部分农民仍将土地视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最后的“非农就业的退路”[1],是他们最切身的利益,农民不愿或不敢流转,怕流转出去会失去土地,从而进一步失去最后的保障。

(二)缺乏科技型的经营主体

目前,全区参与土地流转的经营主体主要是一些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这部分经营主体就现状而言经营规模不大、发展后劲不足、产业化经营程度不高,不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真正缺乏能够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

(三)土地流转价格机制不健全

由于多种原因,在签订流转土地合同时,农民对土地流转价格增长趋势缺乏预判,重视的一般是当时价格,流转价格往往固定死,或是增幅不大,如果签订的是长期土地流转合同,受损失的显然是农民,存在纠纷隐患。

(四)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现阶段,村组土地承包流转经营纠纷由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大多数村组干部文化层次低,部分乡镇农经干部对法规政策学习不够,对有关的《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解仲裁法》等法规政策理解不透,流转纠纷调处力度不大。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宣传发动,积极引导流转

一是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宣传栏、开办专题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培训《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近年来凉州区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探索创新的经验以及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增收致富的鲜活典型,引导广大农民从传统的“守土”观念中解放出来,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流转,使土地流转逐步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二是采取算账对比的办法,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引导群众参与流转。据调查,土地流转后农户不仅每年每0.067hm2可获得500~1 000元的土地流转收益,农户家庭劳动力还可就近临时性打工或长期外出务工,年收入在5 000~15000元,既解决了农忙回家、农闲务工影响收入的问题,又增加了家庭收入,调动了农民群众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村组干部、致富能人带头流转,通过积极组织村组干部、致富能人实地观摩学习,鼓励有能力、懂经营的村组干部、致富能人带头流转土地,让群众看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好处,从而推动流转。

(二)完善服务体系,促进规范流转

一是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区上依托区经管站成立了凉州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设置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信息发布、合同规范、鉴定和纠纷调解仲裁等工作,并建立健全规范的市场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对市场运行、服务规范、中介行为、纠纷调处、收费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各乡(镇)依托经管站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设立服务窗口,负责本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宣传与咨询、信息登记与发布、档案管理、纠纷调处及指导合同的签订与鉴证工作。各村以村委会为依托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点,确定土地流转信息员,做好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搜集、上报等服务工作。目前区、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已达到“有机构、有牌子、有服务场所、有专职人员、有制度、有办公设备、有信息栏和信息台账”的“八有”标准。二是建立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和完善乡村调解、区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当农村土地流转发生纠纷时,先由各乡镇调解委员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调解本辖区内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不成的,可向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今年,全区共调解仲裁各类土地承包纠纷59件,有力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制定扶持政策,激励土地流转

一是制定政策。2009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针对设施农业建设出台了《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二是整合项目。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用机械补助、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科技示范点片建设等涉农项目和农村土地流转结合起来,对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的经营主体,优先安排农田水利、道路、电力线路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帮助改善流转土地的基础设施条件。

(四)培育示范典型,带动土地流转

通过采取政策引导扶持、协调贷款融资、技术跟踪服务等积极措施,拓展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大力扶持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示范典型,以典型带动土地流转,进一步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

四、发展对策

(一)开展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通过开展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严把档案清查关、调查摸底关、数据登记关、公示确认关和颁证关,完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利于强化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有利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完善区、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

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区、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通过区、乡、村三级服务网络的有效结合,依托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实行统一规范的业务受理、信息发布、法律政策咨询、交易签约、交易中(终)止、交易(合同)鉴证、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交易无争议,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交易品种和方式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交易过程公开公正,交易服务方便农民群众。

(三)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的落实力度

加强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管理,在供求双方达成最终流转意向后,遵循规范的交易规则,按照省农牧厅统一制定的流转合同规范文本签订产权流转交易合同,实行制度化运行、规范化管理。

(四)强化业务培训

对乡镇、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信息员配备不全和业务能力较低的,要加强培训,熟练掌握土地承包及流转法规政策,及时调处矛盾纠纷。

(五)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由区上统一设立土地经营权流转专项资金,重点培育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指导他们集中发展主导产业,鼓励他们集中连片规模化流转土地,实行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提高示范带动效应。

(六)强化监督机制

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制度,加强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实现对土地流转的实时、动态、长效监管,保障交易公平,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抓紧建立规模经营风险规避机制,完善利益保障机制,切实强化利益保障;依法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杜绝隐瞒信息、暗箱操作、操控交易;加大纠纷调处力度,维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七)建立奖励机制

区财政每年安排农村土地流转专项资金,制定奖励办法,按照“产业突出、集约经营、扶持规模、分类奖励”的原则,对产业特色叫的响、经济效益高、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乡镇、村和经营主体进行表彰奖励,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集约化经营。

[1]冯应斌,杨庆媛,董世琳等.基于农户收入的农村土地流转绩效分析[J].西南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2008( 4):179—183.

(编辑:魏翔)

F321.1

A

1673-9019(2016)10-0015-03

2016-04-14

董兴永(1978-),男,甘肃武威人,农经师,主要从事农技推广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刘婧(1982-),女,甘肃张掖人,农艺师,主要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兰云(1984-),女,陕西宝鸡人,助理农经师,主要从事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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