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地膜残留现状分析
邢台市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推广应用地膜,经过几十年的推广,农民对地膜的增产效果十分认可,棉花、油葵、花生、早春蔬菜等作物大部分采用地膜覆盖的种植方式。虽然地膜覆盖提高了农作物产量和种植效益,但也留下残膜,污染了土壤,对农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威胁。现行的地膜为理化性质相对稳定的石化产品,其残留于土壤环境中的碎片短时间内很难彻底降解。残膜在农田中的长期积累会导致土壤耕层理化性质和生物学性质的劣变,影响农作物根系的生长发育,进而导致土壤质量和作物产量的下降,因此必须要引起重视。
近年来,全市地膜覆盖栽培面积为288万亩,地膜总用量为6 600多吨,标准地膜(0.008 mm及以上)占使用总量的10%左右,超薄地膜(0.008 mm以下)用量为6 000 t左右,占地膜用量的90%,由于使用成本过高,可降解地膜目前在邢台市使用量很小。应用地膜覆盖的作物主要是棉花、蔬菜、油料(花生、油葵)等种植,其地膜覆盖面积依次为249万亩、19.6万亩和11.7万亩,其它作物7.7万亩。
几年来,地膜覆盖面积迅速扩大,而使用超薄地膜以及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相对滞后,大量废旧地膜随意弃置,由此带来的农田“白色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农技人员对地膜残留进行了田间调查,在巨鹿县城关镇、观寨乡分别选取3户进行田间挖方捡膜调查,每块地选取5个点,每点2 m1 m0.2 m,共取30个点,捡地膜335.4 g,平均每点67.08 g,折每亩残留地膜3 728.53 g。其中,在应用地膜10年以上的地块选取10个点,共捡膜134.8 g,平均每点13.48 g,折亩残留地膜4 495.58 g;应用地膜6~9年的地块选取10个点,共捡膜119.8 g,平均每点11.98 g,折亩残留地膜3 995.33 g;应用地膜3~5年的地块选取10个点,共捡膜80.8 g,平均每点8.08 g,折亩残留地膜2 694.68 g。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地膜使用年限越长,残留地膜越多,环境污染就越严重。
地膜在自然条件下很难降解,在土壤中可以残存时间长达200~400年。农田废旧地膜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恶化土壤环境。地膜能降低土壤含水量,削弱抗旱能力,引起次生盐渍化,造成土壤板结且肥力下降,影响土壤对作物水分、养分供应。二是降低种子发芽率,影响作物生长发育,导致减产。据测定,播在残膜上的种子,烂种率可达6.92%,烂芽率达5.17%,减产量达12%。三是影响农机作业质量。废旧地膜主要残留于0~30 cm的耕层,易缠绕犁骅、堵塞播种机和中耕施肥机,影响播种和施肥质量。四是污染农业农村环境。残膜被堆放在田头、房前、渠边,被风吹起,四处散落,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影响农村环境卫生。
地膜回收的方式主要为机械回收和人工捡拾。目前,邢台市超薄地膜难以有效收集,对地膜蔬菜等小面积作物残留地膜主要靠农户自觉捡拾,部分农户只是到次年种植前才粗略捡出地表大块的残膜;对玉米、花生、棉花等大田作物一般采用拖拉机牵引犁耙进行简单的收集,并无专业地膜回收机械应用于实践。捡拾的地膜多数采用焚烧或深埋,部分堆放在田间地头和道路旁边,造成环境污染及资源浪费。由于地膜中杂草、土较多,回收站一般不收,但是利用地膜生产成本较高,主要是清洗和回收成本,其产品质量也不如其他废旧塑料好,所以,企业利用残留地膜的积极性不高。其次是少部分农民将堆积在田埂或田间道路上的残留地膜捡拾后卖到废品回收点,量少、价低。
一是加快立法工作。建议尽早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将农田废旧地膜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从根本上遏制农田残膜污染。二是制定有利于回收再利用的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制定约束政策,禁止生产、销售、使用0.008 mm以下超薄地膜,从源头上治理废旧地膜污染。设立废旧地膜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制定补贴及信贷、税收优惠等支持鼓励政策,引导地膜回收再利用。三是建议将废旧地膜回收机械、废旧地膜初加工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鉴于残膜回收机械购置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建议将地膜回收机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建议在废旧地膜初加工设备购置方面给予补贴,激励中小初级加工企业在地膜回收利用工作中发挥基础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其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的积极性。
054000河北省邢台市农业局李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