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民玲
摘要:长期以来,由于一些现实原因及特殊条件限制,农村财务财务问题普遍存在体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有一些地方甚至成为一些贪污、腐败的重灾区,小官巨腐现象时有发生。如何规范农村财务问题,加强财务监管,防范财务风险,本文将从财务风险的发生与防范与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财务;风险
一、农村财务风险隐患
一是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不强。由于一些条件限制,农村财务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等不足。甚至一些地方还存在一人身兼数职的情况。村书记、主任、会计、出纳一人兼。农村作为一级村民自治组织,专业人员缺乏是一大弊端,即使现在正在从业的财务人员大多数没有受过正规系统的会计教育,并且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他们中有大多数人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因此在账务处理时难免不够规范、专业。
二是缺乏相应的培训与监管措施。一般的村级财务人员很少参加正规的财务培训,很多地方县镇两级也没有建立针对村级财务人员的长效培训机制。因此村级财务人员包括村两委干部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及有关的财经法规都没有系统的了解掌握。普遍缺乏相应法律和风险防控意识。即使有他们中有些人员在以前系统学习过财经知识,但是后续培训跟不上,不能适应新的业务发展和财务管理需要。账务处理时,随意、拖沓,不规范,不严谨。虽然很多地方在镇一级设有类似经统审计站之类的机构,以帮助村里建账、下账、审账,但是往往流于形式,相关的财经法纪没有得到严格执行。甚至有些村长期不下账、挂账、村干部挎兜账,致使贪污腐败的风险存在,近年来发生的小官巨腐现象充分说明当下村级财务监管方面的问题。
三是经费得不到保障。上级财政对村级的投入明显偏低,而很多村集体又没有什么收入。因此现在我国大部分农村,村办公经费相对缺乏,村干部的工资待遇得不到保障,有些地方甚至还存在村干部长期出义务工的现象,同时村干部的风险和自律意识以及职业道德还没有提高到很高的水平。因此经常会有隐匿、截留收入,虚列支出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应列入收入不予入账等形式出现。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村级的财务风险。
二、如何控制和防范村级财务风险呢,个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大对村级的人才支持和财政对村级的投入力度,首先对村级的办公经费上级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以保证他们办公所必需的经费和相关人员的基本待遇。近年来虽然有大批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才被选派到了农村,但往往这些人在村里扎不下根,留不住,从长远来看,还要依仗当地的人才资源。因此各地要因地制宜的推出一些适合当地的人才培养机制,增加自身的造血功能;也要推出一些措施吸引外地人才回乡就业、创业,充实壮大村两委,让一批年纪轻、学历高,能干事的人才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中。对于一些已经加入到其中的人员,要采取措施让他们稳定下来。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的能力。1.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的紧迫意识。财务人员和村两委干部要有足够的认识:农村财务工作存在很高的风险隐患,只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扎实做好财务工作,才能防范风险。账务处理一定要合规合法,及时、完整。坚绝杜绝虚账、假账。2.加强财务会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财务行为的基础,是实现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要加强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参与管理、提高技能、强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会计职业道德培训。财务工作人员要自觉提高法纪意识、廉政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知道什么可什么不可为,做到自尊、自爱、自警、自省,时时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遵循会计准则,确保财务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允性,降低财务风险。财务人员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三是强化监督与授权。要加强镇经管站与审计所的责任职能。经管站对村级账务实行代管,对各村(社区)实行集体资金统一管理,分村核算,专款专用。各村发生的集体收入必须在3日内全额缴存“镇(乡)代理中心”非预算单位分账户,严禁坐收坐支、超期留存或私自存入定点以外的其他银行;代管资金提取时由村(社区)填写请款单,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程序提取使用。(1)请款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日常开支由经管站长签批;1000-5000元的由管理区及包片领导把关签批;5000元以上大额资金由镇(乡)主要领导签批,代理中心要每月上报汇总情况。确保代管资金使用规范。
四加强和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账务公开制度。按照“全覆盖、严审计,重监督、促规范”的原则,对党组书记、村委会主任等村两委干部要在届中和届末以及每年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广泛听取村民和财务监督机构成员的意见,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开,凡是不按规定记账、审计的要对相关责任人由组织和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审计重点主要包括经济责任目标是否按计划完成;账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收支不实或资产不实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度,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社区和并村过程中,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举债是否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四茺”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情况。探索推行村级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用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按照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及时公开“一事一议”项目、低保扶贫等资金项目及财务收支项目,接受群众监督,推行“阳光村务”及“阳光财务”以进一步促进村级财务的规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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