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兴(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福建福州350108)
弥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不足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李在兴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福建福州35010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能够切实提升农村土地的利用率,扩大农民的经济收益。因此,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缺陷进行分析,联系实际,提出了针对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缺陷的完善对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缺陷;完善对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是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发展的目标制定的,但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所有权主体上,现行的法律存在较大的不适用性,不仅存在法律间的矛盾,同时也有不够健全的现状,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1.1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规范之间存在矛盾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文件有许多,如《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通则》等都有具体的规定,然而依照于这些法律性文件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常存在冲突、矛盾的地方,如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问题上,《农业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则出现了不同的表述,基于债权保护与物权保护的不同,使得现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存在较大的争议,不仅不利于我国农业的发展,同时也影响了法制体系的完善[1]。
1.2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够明确
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政府而不是农民,尽管法律上规定了土地为集体所有,但是集体的主体现阶段由政府充当,这样使得农民无法在利用土地进行抵押来获得银行的贷款,使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无法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设备,无法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另外,土地的流转和交易必须先要政府对其征收,政府对土地征收有着严格的标准和流程,农村土地资源本就匮乏,政府征收后的土地无法满足于现阶段农村的农业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的发展,影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
1.3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方式规定不够明确
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法律允许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模式,这就使得在实际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出现转包、互换等形式,过于宽松的政策导致土地纠纷案件频发,也确实存在利用法律上的漏洞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不利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制度的完善,同时也限制了农村的发展,影响了农民的经济收益[2]。
2.1完善相关立法
只有在制度方面不断完善,才能在作用与实际的农村土地流转,才能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制度。首先要完善相关立法,对于已知存在的法律矛盾必须做出合理的司法解释,要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同时要制定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法》,要进一步规范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具体操作,要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予以规定,避免因土地流转产生的法律纠纷,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2.2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
对于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的不明确是导致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难以完善和落实的根本原因,因此,必须要将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上升到法律层面上,要避免政府的过度干预,要保证农村土地流转产生的经济收益完全的属于农民个人所有,同时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建立农村集体组织机构,使得农村集体组织机构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制度,实现农村经济收益的增长[3]。
2.3土地流转应注重民主合理化
在土地流转中要注重民主合理化,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流转工作,要建立相应的负责机构,要保证农民在土地流转的选择问题上是处于完全自愿的,不仅要负责土地流转的登记工作,同时也要负责为农民讲解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只有农民知法、懂法,才能在实际的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采取合法的操作,促进我国农村的快速发展。
综上所述,完善相关立法、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同时注重土地流转方法的民主合理化,才能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缺陷上的完善。
[1]龙翼飞,赵岚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新探——以北京地区部分基层人民法院所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为例[J].法学杂志,2012,08(05):50-55.
[2]高富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农村集体经济的转型——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法律思考[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9(04):101-116.
[3]卢新海,望萌.农用地流转的武汉模式研究——基于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的启示[J].农林经济管理学报,2014,09 (03):244-251.
F321.32
ADOI编号:10.14025/j.cnki.jlny.2016.17.017
李在兴,大专学历,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中级农业经济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