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舆论中的道德绑架及其规避措施

2016-03-28 23:15琚亚兵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道德行为网络媒体网民

琚亚兵

(新疆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17)

论网络舆论中的道德绑架及其规避措施

琚亚兵

(新疆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17)

网络舆论借助网络媒体传播的快速性及受众基数大的优势应运而生,但其中的道德绑架亦不容忽视。究其原因,网络媒体与网民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基础上提高网民理性认知水平、澄清道德义务界限、加强网络媒体自我约束和净化网络道德环境是规避道德绑架的有效措施,从而更好地促进网络道德建设。

网络舆论;道德绑架;网络媒体;规避措施

随着我国网络媒体技术的普及与应用,网络舆论在现代舆论传播中产生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对社会与公众生活产生了巨大的无形冲击力,道德绑架就是其中影响之一,应当引起社会与公众的高度重视与研究,为创造一个文明的网络环境献计献策。

1 网络舆论与道德绑架的理论分析

舆论一般是指整合公众对某社会焦点事件的意见分歧而形成的社会集合言论和公众共同意见,其传播形式随着科技发展不断更新,从原始的“前呼舆謣,后亦应之”的口头相传,到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舆论平台,再到当前网络媒体催生的舆论新生态,大众表达言论的渠道更是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网络舆论应运而生。综合而论,网络舆论是指针对某一特定社会事件以网络媒体为传播形式,形成的具有广泛影响力且带有倾向性的一致言论和意见[1]。

道德是“依靠社会舆论、风俗习俗和内心观念,以善恶评价为标准来调节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与规范的总和”[2]。其以善恶评价为标准和社会舆论的软约束性特点为基本特征。绑架通常指的是通过强迫手段让被绑架者做一些违背自己自由意志的事,大部分指的是与法律背道而驰的事情,绑架具有强迫性与要挟性。因此,所谓的道德绑架是指人们以道德为砝码,借助广大群众的同情心和所谓的社会价值去煽动、胁迫他人或群体做出道德行为选择的一种行为,如果不做则会遭到道德和舆论的谴责,结果“做了的也少有自豪感,不做的事后则会感到内心不安”[3]。典型的如早些年刘福成为女儿治病向富豪求助捐款事件,《华商晨报》对此进行了特别报道,对出手帮忙的富豪盛赞尤嘉,对不愿帮助或沉默者变相道德批判。

综合以上分析,网络舆论中的道德绑架是指以网络媒体为平台,基于某一特定社会事件,以其自我认定的道德伦理标准,给当事个人或群体形成舆论压力,胁迫其做出符合大众舆论倾向或停止违背大众舆论倾向事情的行为,是一种愿望的道德。

2 道德绑架的构成要素

道德绑架是由道德绑架主体、道德绑架对象和道德绑架行为三大基本要素构成。

2.1 道德绑架主体

道德绑架主体是指实施道德绑架的个体或群体。它有两种类型:一是身处困境的个人和群体以及在整个事件中支持救助行为的网络媒体与网民;二是积极反对违背大众舆论倾向行为的网络媒体与网民。道德绑架主体的道德影响力越大,道德绑架越能得手。道德绑架主体能否有效,主要在于能否掌控对他人进行施加道德压力的网络舆论。因此能掌控并发动舆论的网络媒体与发表不当言论的网民最有可能成为道德绑架者。道德绑架事件中,网络媒体的导向作用与网民的言论影响至关重要,几乎所有的道德绑架都是在网络媒体与网民的影响下产生,这种网络舆论影响有时会歪曲被绑架者原初的意愿,使原本是个人间的私事行为演变成公众之下的道德绑架,并有越演越烈的势头。道德绑架事件如果是应受谴责的,那么受谴责的应当是道德绑架主体即起主导作用的网络媒体和发表不当言论的网民。

2.2 道德绑架对象

道德绑架对象是指道德绑架过程中被绑架的个人或群体。在网络舆论力量如日中天的信息时代,无论个人或是群体都有成为道德绑架对象的可能性,当然富人、明星、有名的公众人物的可能性会更大,因为他们是网络媒体和网民舆论的焦点,并且被公认为是社会责任的担当者。而普通人在做出违背大众舆论倾向的行为时,才有可能是道德绑架对象。由于当事人或群体看重、顾忌自身在社会中的道德形象影响,不得不屈服于网络媒体和网民的舆论导向,道德绑架对象越是顺从,被道德绑架的可能性就越大。

2.3 道德绑架行为

道德绑架行为是指道德绑架过程中道德绑架对象依照道德绑架主体要求意向所做的行为。道德绑架主体认为此类行为是道德的,实质是道德绑架主体依据自己的道德准则胁迫道德绑架对象做出的行为,典型的如网络舆论给司法工作带来的压力与影响;另一种此类行为可能是要求道德绑架对象停止违背大众舆论倾向的非道德行为。非道德行为不带有道德判断的性质,只有在与大众舆论倾向相违背时,才会成为道德绑架主体要求停止的行为。道德绑架主体要求履行的行为不是不道德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道德的行为;道德绑架主体要求道德绑架对象停止与大众舆论倾向相违背的非道德行为是不道德的行为。所以我们不能借网络舆论的无形力量,以道德的名义来要求他人履行不道德行为或停止与大众舆论倾向相违背的非道德行为。

3 道德绑架的原因分析

网络舆论中道德绑架的发生是有根本原因的,从网络信息的发布和受众两方面论,既有网络媒体的错误导向,也有网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3.1 网络媒体的错误导向

发布客观且真实的新闻事件是网络媒体的职责,其客观性要求网络媒体是公正性的中立者,对新闻事件不作舆论引导与价值评判。在生活快节奏和信息便利化的今天,大多数网民都喜欢接受道德价值已经明朗化的新闻事件,从而能够短时间内作出道德评价。特别是有关道德评判的新闻事件,经过网民的快速道德评价与舆论引导,很容易被大肆渲染传播[4]。网络媒体在发布新闻事件时极易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带上有色眼镜有意无意地对客观事实作出非理性的道德审判,并对这些新闻事件的性质进行归类评价,使得网民在接受网络媒体的道德评价过程中产生歪曲的舆论与误导,道德绑架从而发生。

3.2 网民的认知差异

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每个人的家庭状况、教育背景、生活环境等各种综合因素的不同,网民的道德认知也难趋一致,这很容易让网民在评判新闻事件过程中把自己的主观道德判断强加于人,依自己的道德认知做出不负责任的道德评价。但网民忽视了我国是一个公平正义的法治国家,宪法规定每个人的合法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当网民以自己的道德认知为标准,对他人的行为作出带有主观性的道德评价,并因此要求其履行自认为的道德行为或终止与自己的道德认知标准相矛盾的行为时,是否意识到自己无形中已经将他人的道德义务放大甚至造成了对他人权利的践踏?笔者倾向于个体道德用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不是成为用来衡量他人道德行为的标杆。

3.3 网民的从众跟风

网络媒体不断充斥着这样一种舆论与意见表达,当某特定社会事件与大多数网民的舆论倾向相矛盾时,会迅速形成与大多数网民道德认知一致的道德评价。虚拟的网络环境为网民自由发表言论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平台,其传播速度快、受众基数大的特征使得网络媒体上充斥着形形色色的舆论,对于已发表的不当舆论,网民甚至可以不予考虑自己所背负的道德责任。即便如此,网络媒体一旦有某种领袖意见与志同道合的群体相触碰,就很容易造成群体极端化。网民习惯于接受大多数人认同的道德评价,且往往从主观的角度出发来消化这些已经加工过的网络舆论,这时网民从众跟风,助长了道德绑架的产生。

4 道德绑架的规避措施

道德绑架犹如网络舆论中的一颗毒瘤,如何规避道德绑架从而更好地构建网络道德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4.1 提高网民理性认知水平

网民的理性认知水平是规避道德绑架的必要条件。一个文明的网络环境,网民应该遵守基本的网络道德要求,同时对他人的道德行为选择也给予尊重。每个人在不违背道德原则规范的情况下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道德意志进行行为选择的自由,任何人都不能因为他人道德行为选择与自己不同,或者不符合自己的期望就对其口诛笔伐。判断行为善恶与否的标准是看其对他人或社会是有益还是有害。一般情况下,有益于他人或社会的行为就是善的;如有害于他人或社会的行为就是恶的。但是如果某一行为并没有“有害于”他人或社会,而仅仅是“不益于”他人或社会,是否就可以说是恶的呢?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在这一问题上持“非善即恶”观点的人却不在少数。究其原因,这与网民的理性认知水平有很大关系。尤其是随着中国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人们的理性认知水平又没有达到相应的程度,汹涌的网络民意往往会对当事人形成巨大的压力,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甚至财产损失[5]。所以,应当通过舆论引导和教育,提高网民的理性认知水平,对他人正当的道德选择予以应有的尊重。

4.2 澄清道德义务界限

道德义务是伦理学的基本范畴,包括基本道德义务和崇高道德义务两个层次,不同层次的道德义务约束力也不相同,前者具有较强约束力,而后者约束力相对较弱,这是因为道德义务所蕴含的“应该”一词的含义不同。前者里的“应该”含有“现实必须”的意义,是基于“伦理关系”基础而论的,如子女应该孝敬父母,否则就是没有履行道德义务,就是不道德的;后者的“应该”带有“理想期待”性质,这类道德义务履行与否,以及对其行为选择的评价,则要依据作为道德主体的“我”与“他人”的伦理关系,以及“我”所扮演的社会角色而定,如富人应该帮助穷人,究竟履行还是不履行这种义务,舆论的力量“强制”人们履行道德义务,这就意味着可能将“美德”变为了基本道德义务。因此,需要澄清道德义务的界限,将基本道德义务与崇高道德义务区分开来,对于道德认识和道德选择都至关重要。

4.3 加强网络媒体自我约束

网络媒体是网络舆论中道德绑架的主要实施者。面对某特定社会事件,网络媒体有针对性地对某个人或群体提出道德伦理要求,从而使其迫于舆论压力和社会形象的考虑,最终选择他们并不情愿做或者不属于他们道德义务的行为。网络媒体凭借传播速度快和受众基数大的优势,易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攻势。当事人深陷其中,只好按照“绑架者”的愿望行事。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道德行为的权利,但道德绑架使得当事人别无选择;否则就会受到道德谴责,其自身的形象或声誉也会受到影响。网络媒体成为道德绑架实施者的主要原因是其掌控着网络舆论的大方向,正是这种掌控权给网络媒体提供了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便利,以“道德”的借口干涉私人的道德权利。无论任何人或网络媒体,都无权要求他人让渡出原本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去弥补他人或社会的利益,除非这个人是自愿的。即便这样,也不能将此视为让渡人的道德义务。我们应该做的是褒奖他人的崇高道德行为,而不是因为没有做崇高道德行为而对其谴责。所以网络媒体要加强自我约束,以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为底线,避免成为道德绑架的始作俑者。

4.4 净化网络道德环境

“康德指出以理性决定意志去实践的道德是自律;以经验为条件法则之下的事实存在是他律。”[6]本文的自律意指在道德绑架整个过程中网络媒体和网民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客观态度,严以律己;他律意是指危害到他人合法权益时,网络媒体和网民要接受社会和法律的处罚。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对舆论产生及传播的管控相对宽松,是一个虚拟开放的大环境,为道德绑架的滋生提供了空间。网络舆论中的道德绑架已日益成为网络文明建设的一大诟病,对道德绑架的规避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需要加大对违反网络道德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根源上严格约束网络媒体对新闻事件报道与发布的动机,加强管理网民互动中发表的不当言论,实行责任制度,这需要网络媒体和网民高度重视,无论是媒体发布信息还是受众者接受舆论,都要自觉成为网络舆论平台公序良俗的忠实参与者和维护者,从而净化网络道德环境。

[1]李琼瑶.网络舆论的现状及引导[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6(2):79.

[2]朱贻庭.伦理学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1:14.

[3]徐建琴.论道德绑架[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 (11):34.

[4]王誉俊.网络新闻生产中的道德绑架现象与规避[J].新闻世界,2016(4):82.

[5]郝其宏.网络群体性事件概念解析[J].齐鲁学刊,2013 (1):98.

[6]张民平.论媒介社会化与网络道德建设[J].湖南社会科学,2013(4):26.

责任编辑 周斯韵

Moral Kidnapping and Workarounds of Internet Public Opinion

JU Yabing
(School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Urumqi Xinjiang 830054,China)

The rapidity of internet public opinion by network media and accepting by large people emerges,but the moral kidnapping should not be ignored.Network media and netizens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it.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network moral,the effective measures are to improve the rational cognitive level of netizens,clarify the boundaries of moral obligations,strengthen the self-discipline of network media and purify the environment of network moral.

internet public opinion;moral kidnapping;network media;workarounds

G206

A

1674-5787(2016)06-0040-04

10.13887/j.cnki.jccee.2016(6).12

2016-10-02

琚亚兵(1985—),男,河南许昌人,新疆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伦理学理论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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