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加强农作物秸秆治理 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当前,洮南市农村已进入秋收季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秸秆治理工作,巩固洮南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洮南市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禁止农作物秸秆入村为重点,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扎实开展农作物秸秆治理,纵深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洮南市农作物秸秆治理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为辖区内农作物秸秆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秸秆治理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项工作。农业、消防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负责农作物秸秆治理的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等项工作。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洮南市各乡(镇)、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治理工作,以禁止农作物秸秆入村为工作重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的发生。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治理原则洮南市各乡(镇)、相关部门着眼于新农村建设大局,加强农作物秸秆治理工作,完善保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的同步推进,确保了洮南市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面实施秸秆禁烧洮南市各乡(镇)政府、场认真谋划,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废弃秸秆,防止出现随意焚烧现象。突出重点区域和秸秆禁烧防控压力大等重点区域,全力抓好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和国道两侧、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突出重点时段,在发生大风、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加密巡查,实行严防严控,确保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块黑,不发生因秸秆焚烧造成安全事故”的秸秆禁烧目标。
(二)强化巡查监管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期间,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加强联防联控,建立以乡镇、场为单位、村(屯)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由洮南市环保局组成秸秆禁烧工作检查组,对各乡(镇)、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对秸秆禁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洮南市各乡镇、场按照责任分工,组成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实施。
(三)加强工作调度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期间,洮南市各乡(镇)政府、场坚持执行日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向市政府反馈情况。
(四)注重宣传引导洮南市各乡(镇)政府、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和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价值,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洮南市政府将对秸秆焚烧严重的乡(镇)、场予以通报批评。
(一)落实工作责任洮南市各乡(镇)政府、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各乡(镇)、场在总结春季秸秆禁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谋划,制定行动工作方案,严密组织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建立监管体系洮南市政府按照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建立市政府、乡镇(场)、村(屯)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控机制,按照包抓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洮南市各乡(镇)生态环保监督员加强巡查,做到禁烧监管无缝隙、无盲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扎实稳妥推进。
(三)严格督查考核洮南市政府将根据环保部遥感卫星巡查监测火点信息和市环保局现场巡查情况,对秸秆焚烧火点集中的乡(镇)、场下达督办函,对工作进展缓慢、禁烧措施不力的乡(镇)政府、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乡(镇)政府、场立即采取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于乡(镇)政府、场未安排人员现场巡查、重点禁烧区域无专人值守、未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及时处理,致使秸秆焚烧火点居高不下、造成大气污染的市政府将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四)完善应急机制洮南市各乡(镇)、场制定秸秆禁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布秸秆焚烧应急预警,调度监管力量和应急队伍,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一旦出现火惰,快速处置,及时上报;对阻碍禁烧监管监督的不法行为及事涉人员,依照治安管理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对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从严从重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