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勇
湖北通山龙虾“135”工程 助力精准扶贫
○王勇
湖北省通山县是一个集老、库、山、穷于一体的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近年来,在省农业厅和省水产局的大力支持下,该县在做大做强特色养殖,推进产业与精准扶贫对接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该县通过大力实施产业扶贫“135”工程,利用冷浸田发展小龙虾养殖2.14万亩,建成百亩以上连片基地48处、500亩以上2处、千亩以上1处,实现总产值1.28亿元,为全县农民人均增收140元。
通山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小龙虾产业发展,出台了加快小龙虾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小龙虾产业发展“两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一阶段重点抓好示范点建设,2015年底以前规划建设小龙虾基地2万亩,实现总产量3000吨、产值1.2亿元;第二阶段把小龙虾产业列入全县“十三五”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7年底以前全县小龙虾养殖面积发展到5万亩,实现总产量7000吨、产值3亿元。我们紧扣目标,推进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相结合,2015年全面完成小龙虾产业发展第一阶段目标。下一步,我们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建成小龙虾精准扶贫示范点100个,带动1.5万农民群众参与小龙虾产业经营,解决5000名贫困人口脱贫问题,确保贫困户每年有3000-4000元红利。
县委县政府将小龙虾产业作为精准扶贫的重点产业来培育,注重发挥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推行入股经营、挂靠经营、基地务工三种产业扶贫模式,吸纳贫困户通过参与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发展小龙虾产业实现增收,解决脱贫问题。
一是入股经营扶贫模式。对有劳动能力、有小龙虾产业发展意愿、但缺乏资金的贫困户,我们鼓励支持他们以土地和政策资金入股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经营,贫困户发展小龙虾养殖实行每亩帮扶政策资金500元。2015年,全县有560多户贫困户与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签订入股经营协议,使土地资源和政策资金变成股金,实现了贫困户脱贫与产业发展互利双赢。
二是挂靠经营扶贫模式。对没有劳动能力、没有土地资源的贫困户,县委县政府整合涉农政策资金,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按照每户无偿支持1万元,金融贷款每户5-10万元,实行免担保、免抵押、免利息,连续帮扶三年,支持贫困户挂靠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经营,确保每个贫困户每年收益不低于3000元。扶贫对象由县扶贫办、水产部门共同把关,资金由各乡镇和农商行统一核定发放。目前,全县有240户贫困户通过挂靠经营实现增收。
三是基地务工扶贫模式。通过“基地+贫困户”、“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带动贫困户”等多种形式,尽可能吸收贫困户就近务工,增加收入,实现贫困户脱贫致富。县委、县政府对吸纳贫困户入股经营、挂靠经营、基地务工的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在贴息贷款方面优先安排,对带动能力强的给予奖励,切实增强了小龙虾产业扶贫的内生动力。
一是实行奖补帮扶支持。为促进小龙虾产业发展,该县委县政府对小龙虾养殖户按每亩1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同时,安排县直单位对各乡镇规划建设的小龙虾养殖基地进行对口帮扶,支持养殖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落实部门帮扶资金380万元。
二是实行全额贴息贷款支持。为解决群众发展小龙虾产业资金难问题,我们积极协调县金融机构,开发“虾农贷”信贷产品,为全县养殖户提供贷款。2015年,县政府安排“虾农贷”担保金,对需要贷款的养殖户实行全额贴息贷款支持,目前发放“虾农贷”1100万元。
三是提供技术培训支持。聘请省、市水产技术专家,组成专家服务团,向全县小龙虾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资料和技术专家联系方式,组织技术培训,进行技术指导,实现全县小龙虾养殖大户技术培训全覆盖,养殖水平明显提升。
四是免费提供草种支持。县政府出资50万元,统一采购草种,按面积无偿分配给各养殖户,要求每个养殖基地都种植水草,保证小龙虾养殖的生态环境和产品质量安全。
五是纳入农业保险支持。将小龙虾养殖纳入农业保险范畴,实行小龙虾养殖病害和洪灾保险,参保最高赔偿额为800元/亩,参保费率按赔偿额7%缴费,保费56元/亩,由政府和养殖户各支付50%,2015年由县财政全额支付保费,为全县600多户虾农系上了“安全带”。
通过实施产业扶贫“135”工程,仅用了一年多时间,通山县小龙虾产业做成了万亩规模产业。目前,通山县已组建小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38家,带动2456户群众以土地、现金、投工投劳等多种形式入股参与合作经营,其中近三分之一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通联:437100,湖北省咸宁市水产局,电话:0715-8255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