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芝 陈艳芬 杨 琳 汪学才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0335)
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王静芝 陈艳芬 杨 琳 汪学才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0335)
无公害农产品作为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已成为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为提高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效率,分析总结了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材料、现场检查、产地认定、复查换证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且从申请人、检查员和管理机构三个方面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以进一步推进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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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无公害农产品作为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已成为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农业部颁布的《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意见》将无公害农产品作为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并将无公害农产品发展重点定位为“菜篮子”和“米袋子”产品[1]。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上海市共有有效期内无公害农产品达6 928个,获证企业总计1 310个,共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912个,涉及种植业产地128 904.45 hm2、渔业产地4 766.98 hm2、畜产品77.42万头、禽类产品1 202.13万羽。为提高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效率,笔者通过对认证各环节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类汇总,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探讨了相关解决办法,以进一步推进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开展。
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是实行属地化管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乡镇-区县-市级逐层上报的管理模式[2],因此,需要各工作环节紧密衔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工作机构通力合作,才能及时、准确、有效地完成认证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1.1 申报材料环节
认证要求:提出认证申请的申请人,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表》(简称两表一报告,下同)及其他附报材料。相关信息同步上传至农业部金农系统工作软件中。
存在问题:(1)申请人没有严格按照认证要求逐条提交申请材料,导致申请材料不完整,需要再次补充。例如,申请人性质为合作社+农户或公司+农户型的,未按要求提交含合作协议和农户名单的合作社管理文件或农户投入品记录文件;涉及初加工或养殖的申请人没有提供有效的QS证、养殖证、防疫证或屠宰证等资质材料。(2)申报材料填写内容不规范、不准确。以产品名称为例,按照认证要求,产品名称应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且严格一致,但部分申请材料中出现别名、俗称、方言、惯称等不规范的产品名称书写方式,导致信息无法上传至农业部金农系统。同时,产地地址不详细、产量核算不准确、产量和产地面积单位不规范等,也会造成材料被退回整改。
1.2 现场检查环节
认证要求:检查员应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的要求实施现场检查。
存在问题:由于工作量大、时间短,多数检查员未能做到边检查边填写现场检查报告,仅凭记忆补写报告,造成报告内容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关键项和不合格项描述不详细、不规范。例如,种植业现场检查报告的第11项植保产品的使用,部分检查员未按要求详细填写植保产品的登记证号、用量、时间、安全间隔期、防治对象、用药人等信息。此外,还存在检查员的综合评价意见不完整,流于形式,检查员、受检单位签字盖章不齐全,未提交现场检查报告等问题。
1.3 产地认定环节
认证要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运行,防止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脱节、主体不一致和证书有效期不衔接。
存在问题:(1)申请人提交的“两表一报告”信息不一致,如申请人名称不一致,认定产地地址、联系人地址与申请人地址混淆或不一致,核准的产地面积与实际产地面积不一致等。(2)提交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表》信息错误。如产地编号错误、申请认定的面积或规模错误、产地规模单位错误、证书有效期错误或与前次证书时间不衔接等,从而导致已颁发的产地证书无效,需重新换证,耗时耗力,影响颁证进程。
1.4 复查换证环节
认证要求:复查换证产品按照农业部公告第2034号《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申报,不在目录范围内的产品一律不予受理。
存在问题:部分企业未按时限要求及时复查换证,导致证书停用;部分证书到期的产品不在受理范围,例如,具有上海地区种植特色的小品种蔬菜马兰头、迷迭香、芝麻菜等,按照2013年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进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面临无法换证、证书停用的情况;部分换证材料缺少因换证合并导致产品名称及产量规模变化的情况说明。
通过对认证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可将问题产生的原因大致分为以下方面:(1)申请人的原因。涉农企业的申请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理解能力差,对认证要求不了解;部分申请人被动认证,为补贴而认证、为拿到证书而认证、为完成认证而认证;此外,申请人粗心大意、重视度不够、质量安全意识低等,也是造成问题出现的原因。(2)检查员的原因。部分检查员业务水平不高、责任意识不强。主要反映在不熟悉相关业务知识、不及时学习新标准和新规范,工作职责不明确,工作不细致,材料审核时不能发现问题,提交的检查报告不符合要求,导致材料被退回整改,影响认证进程。(3)管理机构的原因。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自2014年开始陆续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更为严格的制度规范,特别是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申请范围、产地证书、现场检查、复查换证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提升了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防范了风险,保障了无公害农产品稳步发展;但另一方面,制度规范变化的过频、过快,也给基层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此外,目前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过程中的基层检查员和管理人员大多为兼职,工作量大、责任重,对新标准和制度规范的了解不及时、掌握不到位,必然会造成各种问题的产生,从而影响工作效率。
3.1 提升申请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
通过加大宣传和引导,提高申请人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提高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才是无公害农产品稳步发展的保障和前提。(1)企业应主动在内部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让技术人员学习和管理人员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农产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2)作为企业内部经过培训获得资质的内检员,应该切实履行责任和发挥作用,要经常关注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的变化,积极参加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组织落实无公害生产,指导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开展内部检查及改进,配合管理机构相关工作。(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过程是对生产主体进行技术培训和服务、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的过程,应通过举办培训班、定期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多媒体平台(微博、微信、短信)等途径,对申请人进行认证制度、法律法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和引导,提升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
3.2 切实提高检查员的业务素质
(1)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学习交流等各种方式及时向检查员宣传新标准、新制度规范和新工作精神,不断提高检查员的业务水平。(2)调动检查员的工作热情。工作机构可通过奖励机制,如评选认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检查员等,发放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以充分调动检查员的工作积极性。(3)树立检查员的安全意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需要各方齐心协力才能保障无公害农产品稳步发展。(4)检查员要积极主动加强自身学习。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目录涵盖了种植、养殖、加工3个行业的26个类别567个产品,涉及专业广、专业性要求强,检查员需不断加强学习,完善自己,拓展知识面,提高工作水平。
3.3 创新和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应提高金农系统工作软件效率,将目前用户端口从区县工作机构再延伸至申请人,实现申请人在线录入、实时查询和信息下载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考虑引入专家评审、集中评审和交叉评审制度,借鉴外省市成功经验,探索新的认证模式,提高认证效率。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作为农产品认证的重要组成,在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产品品牌化、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是与上海推行的都市型生态农业模式相适应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克服工作环节多、机构层级多、涉及专业广、人力和经费不足等多种不利因素,切实调动认证双方的积极性、提高质量意识,形成各方合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达到稳步发展的目的。
[1] 农业部.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意见农业质量标准[J].果农之友,2005,(10):4-5.
[2] 何三鹏,王南,张文斌,等.上海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措施、成效及完善对策[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3,(5):13-15.
2015-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