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近年来,山东省安丘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安丘模式”在全省、全国推广,被国家标准委表彰为“国家级农业综合标准化优秀示范市”。
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印发了《安丘市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完善了有奖举报、告知备案、市场准入、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成立了农业综合标准化研究所,积极做好农业生产标准的制定完善工作。参与起草、以“安丘模式”为主要内容的《初级农产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已在全国施行。健全控制管理体系,制定了农兽药管理办法,要求农兽药生产企业和产品必须严格落实告知备案和市场准入制度。健全检验检测体系,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检测资源,建立以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为中心,出口龙头企业和镇街检测资源为主体,职能部门检测机构共同参与、分工协作、覆盖广泛的检验检测网络。健全查询追溯体系,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落实产地准出管理。制定了《安丘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方案》,通过实施赋码追溯,对农产品实行“数字化”“身份证”式的标识管理,消费者扫描农产品二维码,便能方便快捷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进行追溯查询,实现了知根溯源、放心消费。
(黄卫华 崔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