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钰萌
国家林业局近日印发《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命名办法》,对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的认定命名等作出明确规范。该《办法》的出台旨在推动林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林业产业集聚融合发展,降低企业成本,发展循环利用,提高集群创新能力,带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该《办法》是引领林业产业园区高端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规范性意见,也是林产业聚集地区和广大林产业从业人员必须了解的政策文件。那么,如何根据《办法》规定的具体路径和方法,成功申请通过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的认定命名呢?下面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下文件。
建立林业产业示范园,资源是基础保障。考虑到我国生态资源特点和林业发展特点,《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快构建“一圈三区五带”的林业发展新格局,引导林业产业区域集聚、转型升级。例如,在南方经营修复区,“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新兴产业,加快传统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打造制浆造纸、家具制造等林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在长江(经济带)生态涵养带,要“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和木竹产品加工园区”;在黄土高原-川滇生态修复带,“积极发展珍贵用材、特色林果、木本粮油基地和生态产业园区”;在沿海防护减灾带,要“依托沿海口岸辐射和临港工业能力,建设一批国家进口木材资源储备加工交易基地和地板、家具、木结构建筑等木竹加工产业集群。”因此,广大林产业从业者要先做足功课,精准定位,发挥特色,因地制宜推动林业产业区域发展。
《办法》指出,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国家林业局认定,林产品加工、贸易、服务规模大,集中度高,创新能力强,资源循环利用,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物流高效快捷,具有重要的区域经济地位,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方面发挥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林业产业园区,都可以申报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
《办法》对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命名工作中林业各级部门的权限作了清晰界定。
国家林业局负责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的认定命名,具体工作由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承担。
通过审定的产业园区名单由国家林业局发文确认,并授牌和颁发证书。对于被取消命名的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林业局也应当在国家林业局网及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每个国家五年规划期末,国家林业局向社会公布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报告。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将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纳入本级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与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的相关事项,在林产品原材料供应、林地供给以及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内的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加强监督管理,给予有效扶持,保障示范园区持续健康发展。
为切实发挥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作用,积极推动林业产业聚集融合发展,《办法》规定,申报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必须要有一定的林产业规模和配套的区域发展功能。
首先,林业产业自身发展需具备一定条件。如产业园区以林产品加工、贸易、服务为主,园区内从事林产品加工贸易及相关服务的企业户数占总户数的80%以上,年林产品加工、贸易、服务额在20亿元以上,园区内林业主导产业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创新能力强;产业园区在区域经济中地位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有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家以上或省级林业龙头企业3家以上等。
其次,要有比较好的环境配套设施和科学的建设规划。
如:产业园规模与环境承载能力、生产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相适应。园区内水、电、路、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加工、贸易、服务布局合理;建设规划已由当地建设用地规划主管部门、政府批复,选址科学,规划合理,配套完备,用地完成“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产业园区,规划产值不低于100亿元,具备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和重大创新条件等。
最后,要有健全的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如:产业园区具有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技术、物流、信息、法律、金融等服务组织体系完备、运行顺畅,能满足园区企业发展需要;产业园区组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到位,服务优良等。
《办法》规定,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包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提出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送的申报文件、县市人民政府向省级主管部门报送的申报文件及其他材料等。
《办法》对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的认定程序作了明确规范。
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系统科学评估,并提交评估意见;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综合考虑全国产业布局、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提出建议名单。
国家林业局主管局领导进过审核通过建议名单,并在林业局网或有关媒体公示后,由局务会议审定后正式发文确认。
被认定的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命名有两种方式:国家+地名/产品名+(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及国家+地名+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园区。
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成立以后,园区内的高端项目将加速产业聚集,林产业的集约集群发展将带动整个区域的加速发展。
当然,实现这一目标,对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的日常考核和管理必不可少。
《办法》指出,要关注示范园区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以及管理、新供给、辐射能力、科技创新、设施装备水平、信息物流、产业发展与带动等方面的示范作用,由国家林业局每3年对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全面考核采取材料考核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示范园区应于考核周期届满后第二年10月底前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情况报告,包括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建议,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送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示范园区进行现场考核评估,确定是否通过全面考核。
此外,《办法》指出,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未通过全面考核,或园区内主导产业非林化严重,已基本丧失林产品加工贸易服务功能,或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环保责任事故,以及造成其他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况,将取消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命名并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