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爱华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先秦诸子著作中“信”的社会语义学分析
罗爱华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援引先秦诸子五派十四部著作中具有代表性的“信”后,深入分析“信”在诸子典籍中的意义;进行语义学的归纳后,不难发现“信任”与“信用”是两个相互配合的统一概念,信任是信用的目的,信用是信任的前因。在此基础上,对当代的信任研究中只重视信任不重视信用、盲目提倡信任、并将之误认为美德的研究思路提出批评,提倡在未来的信任研究中必须兼顾信任与信用。
先秦诸子;信任;信用;社会语义学
社会学家对信任问题的关注始自西美尔的《货币哲学》,他将信任看成是凝聚社会使之不至于分崩离析的综合性力量。多伊奇对囚徒困境中人际信任的研究,开始了学术界对信任真正的重视。在当代,信任问题更成为学术界中的热点话题,西方的卢曼、马克·沃伦、阿罗等对信任进行了长期而持续的研究,弗朗西斯·福山的《信任》更成为西方信任研究的经典著作。在西方学说的刺激(部分是因为西方世界将中国划分为“低信任度”的国家)下,我国的信任研究有了长足的发展,彭泗清、王飞雪、罗家德等人在信任问题上进行了深入研究,张维迎的《信息、信任与法律》与郑也夫的《信任论》成为中国信任研究的经典。这些学者对信任的重要性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信任是“社会中最重要的综合力量之一”[1],是“市场经济得以健康运转的基石”[2]。
在我国当代信任研究的热潮下,笔者也有一些疑惑,那就是,我国信任研究基本上都是从西方的观点出发,在西方学者构建的概念与语境下进行讨论,却很少有学者回顾我国的传统学术,从中国的学术经典中寻找信任思想与观点。在笔者看来,既然信任是如此重要的一个话题,在国家发展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我国古代的学者们不可能不重视这个问题,也不可能没有丰富的信任观。带着这样的思索,笔者对我国先秦诸子的主要代表著作进行了一次搜索,希望能够对先秦诸子的信任观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
先秦诸子中,法、儒、墨、道等都是致力于研究国家于社会发展的学术,都对“信”这个概念有过阐述。兵家的研究范围虽然主要集中于军事,但在其中还是经常能够发现一些有关于“信”的精彩阐述。在研究中,笔者统计了法家的《管子》、《商君书》与《韩非子》,儒家的《论语》、《孟子》与《荀子》,墨家的《墨子》,道家的《老子》与《庄子》,兵家的《孙子兵法》、《吴子》、《尉缭子》、《司马法》与《六韬》等14部著作,在这些著作中共出现了“信”650次。笔者分析了这650个“信”字的意义,并在具体的文本中进行理解和分析,对前述五个学派的信任观进行了一次整理。总的来说,儒家强调道德的信,道家强调本能的信,法家强调制度的信,墨家强调宗教的信,兵家则强调效率的信。我们选择研究的这五大家、十四本著作,当然不能够说是先秦诸子百家思想的全部,但至少是先秦诸子思想中的主要部分了。
作为先秦诸子信任观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本文中,我们希望首先对先秦诸子著作中的“信”字进行一次社会语义学的分析,因为先秦的“信”字可以表达的意义非常丰富,这些意义互相区别,也有联系,并在某种程度上统一于“信任”这个主题。进行这样一次社会语义学的研究,一方面是我们进行更深入研究诸子信任观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进行这样的研究,可以让我们从文字与语义本身的视角上去发现“信任”这个概念的微妙之处。
通过字词摘取,在十四部著作的650个“信”字中,“信”的含义主要有22种,包括如下:
(1)“信”的本意是“真实”,例如《老子》中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信”应作“真实”来理解。
(2)信可以表示“准确、确实”的意思,事实上也是“真实”的意思的扩展。例如“同归之物,信有误者”此种的“信”应作“的确”、“确实”来理解。
(3)与“真实”相似的,表示“真正”的意思,例如“非信士不得立于朝”中的“信”就应作“真正”来解释,或者更加形象地翻译为“名符其实”,这个解释与“真实”相近,但也有一些微妙的差异。
(4)信作“真正”用时,可以组成“信乎”这个词,表示“是真的吗”的含义,例如,《论语》中的“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这里的“信乎”就是“是真的吗”的意思。
(5)与“真正”相似的,信也有“实在、信实”的意思,这个意思是上述古籍中最常用的“信”的意思。如《孟子》中夸乐正子是“善人也,信人也”,也就是说乐正子是“好人”和“实在人”,信在此做“信实、实在解释”,重点在于“实”的含义。此外,“信”已经开始与“诚”一起出现,例如《荀子》中就有“端悫诚信,拘守而详”,“诚信”翻译为“忠诚老实”,信因而也做“实在”解。
(6)真实的、实在的是可以相信的,因而信有了“相信”的意义,例如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信作“相信”解,更是无疑。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典籍中,本身有几处都出现了“相信”这个词,但意义要更加复杂,《管子》中说“君明、相信、五官肃”,“相信”者,其实是“丞相”“有信用”;《韩非子》中说“贵贱不相信”、《司马法》说“不相信,则一”,这里的“相信”,都是“相互信任”的意思。
(7)在“相信”的基础上产生了“信心”的意义。例如《论语》曰“吾斯之未能信”,“信”作“信心”解。此外,也产生了与这个“信心”意相匹配的“自信”这个组合,例如《墨子》称赞君子为:“君子进不败其志,内究其情;虽杂庸民,终无怨心。彼有自信者也”,这个“自信”与我们日常用的“自信”是相同的意思。不过,在这些典籍中,“自信”并不往往是褒义词,例如《商君书》中言“很刚而不和,愎谏而好胜,不顾社稷而轻为自信者,可亡也”,这里的“自信”就是贬义的“自以为是”的意思了。
(8)信的含义进一步在“真”的意义上发展,从当下的真(真实存在)扩展到未来的真(未来实现),获得了“兑现”的意义,例如《老子》说“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此时的“信”,应当理解为对此前的“诺”的兑现。从“真实”到“兑现”,“信”的含义完成了一次跳跃,因为“真实”是对当下的肯定,“兑现”是对未来的肯定,“真实”是对客观事物的描述,而“兑现”则有更多的主观意味。
(9)在“兑现”的基础上,发展出“诺言”的意义。所以孔子说“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如果诺言能够符合“义”的话,那么就是可以兑现(复)的。“兑现”与“诺言”都不是简单的“真实”了,因为“真实”的东西是客观的,是现在就已经实现了的;而诺言与兑现都是针对未来的,可以说,从“真实”到“诺言”和“兑现”,“信”就从“一般现在时态”跳跃到了“一般将来时态”了。
(10)在“兑现”与“诺言”的基础上,有了“信用”的意义,能够兑现诺言,才算是有信用。例如《商君书》中说“赏厚而信,邢重而必”,就是说重赏之下才能够树立信用,《荀子》说“不足于信者,诚言”,张觉(张觉,1995)翻译为“在信用方面不够的人,往往夸夸其谈”,此时“信”作“信用”解。(11)与“信用”相接近的是“信誉”这个意义。《管子》说“自媒之女,丑而不信”,丑是名声差,信是信誉,女人因为是自己一定婚姻的,因而名声差而且没有信誉。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这个“信”,也可以做信誉来解读。在我们的理解来说,信誉与信用是同一的。
(12)在“信用”的基础上,得到“守信用”的意义。《六韬》中有说,“凡用赏者贵信,用罚者贵必”,贵信,即贵在守信了,齐桓公向管仲询问“使民必死必信若何”,就是想问如何让人民能够守信用、拼死命。《管子》中,有“臣以节信”和“臣人者守信”,则是用复合词来表示“守信用”的意义。(13)对一个人有信心,而且这个人还有信用,那么就可以信任这个人了,因此信还有“信任”的意义。“信任”与“信心”之间的差别表现在信任除了有信心之外,还要有“任”的行为,“任”者“任命”也,因此,“信任”不仅仅需要主观上有“信心”,更需要在客观上有“任命”的行为。这种“任命”可以理解为授权,也也可理解为财富上的转移,因而信任是基于信心的,一方对另一方的资本或权力的让渡。孟子曰:“不信仁贤,则国空虚”,荀子曰:“已期三年,然后民可信也”,所说的“信”都是“信任”的意思。
(14)“信任”的意义之外,顺理成章的“信”也有“被信任”的意义。例如《韩非子》中说“凡当涂者之于人主也,希不信爱也”,“秦古巴以有罪益信”,这些都是“被信任”的意义。
(15)与“被信任”相对应的,还有“取得信任”的意义。信任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需要获得的,君主对臣子的信任,是赋权、赏赐、亲近,平民百姓对上级的信任,是纳税、守法、参战,无论对任何人,如何取得别人的信任,是非常重要的。管仲的人事建议是“临事不信於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荀子吹捧天子是“不言而信,不虑而知”,这里的信都是“取得信任”的意思。
(16)“取得信任”的人,就是“可信”的人,因而“信”也有“可信”的意义。“知巧而睹于泰,凡以为不信”中的“信”就是“可信”。很多情况下也能出现“可信”这个词,例如“则赏明可信而罚严足畏也”,“可信”这两个字正可以做“可信”来解释。
(17)“信”还可以作“威信”解释,例如《管子》中“寡人愿闻国君之信”,《尉缭子》中“号令明信,攻守皆得”,这些“信”皆可以作“威信”来解释。当然,什么是“威信”呢?也许可以理解为“威风且有信用”,那么“信”的本意也还是“信用”。
(18)古语中常用,现在已经用得很少的,信的本意,“伸展”。《管子》中说“绳不信,不可以求直”,此时的“信”,就是“伸展”的意思。相似的,也有“耳目聪明,筋信而骨强”,都是伸展的本意。这种意义在现在也还有使用,例如“信马由缰”、“信口开河”,只不过这些词语中的“信”,除了“伸展”之外,还有了“放纵”的意思。
(19)“伸展”引申出“申明”的意义,《管子》中“养老弱而勿通,信利周而无私”,所谓“信利周”就是“申明利害”。
(20)“伸展”的意义引申出“发展”的意思,例如《孙子兵法》中有“杂于利而务可信也,杂于害而患可解也”,所谓的“务可信”就是“大事可以顺利进行”的意思。《荀子》说“有诎而无信,则贵贱不分”,诎是忍让,信是进取,也就是发展。
(21)“信”也有“遵守纪律”的意义,在《孙子兵法》中,有“不约而亲,不令而信”,所谓“不令而信”,就是“不待申令就会遵守纪律”。
(22)还有一个用得很少的意义,“信号”。这个意义出现在《荀子》中,“龙旗九斿,所以养信也”,说的是天子的龙旗下有九条飘带,是用来保持身份的“信号”。此外,《墨子》中的“非有信符,勿行,不从令者斩”,这个“信符”中的“信”,无法单独解释,因为信符本身就是一个名词,但应该可以理解为,有某种“信号”的一个凭证(符)。
信也并不总是多为独字出现在文献中,而是与其他字有一些固定组合。其中,信的最常见的组合是“忠信(也作‘中信’)”,总共出现了650次“信”,其中有67次是“忠信”,还有一次“中信”,“忠信”的变体也包括“服忠用信”或“服忠信”。其次是“诚信”,出现了18次。此外,“信必”出现了5次,但每一次的“信必”都在“刑赏”之后。
以上是“信”的许多种基本的意义。事实上,由于先秦古文在语义学上并不严密,“信”这个字是可以有多种可能的解释的,例如“刑赏信必于耳目之所见”,信在这里可以理解为“信实”或“实在”,在耳目之前刑赏要信实,但是也可以理解为“兑现”,在耳目面前要兑现这些刑赏。又例如“言忠信,行笃敬”,此时的“信”通常作“信实”理解,“忠信”者,忠厚老实也;但这个信也同样可以当做“守信用”来理解,一样说得通,一样不影响典籍的意旨。更比如说,“信于朋友”怎么解释呢?可以解释为对朋友讲“信用”,也可以解释为被朋友“信任”,甚至也可以说对朋友很“实在”,无论哪一种解释都能够站的住脚,在逐字逐词的翻译中,这种现象比比皆是。
这种“信”的多种解释的存在,看似混淆不清,容易让人糊里糊涂,但事实上,“信”的多种解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在意义上也是互通的,即便是将这些意义互相混淆,依然不会影响作者需要表达的思想。
这650个“信”各有不同的意义:信实、兑现、信誉、相信、信用、信心、威信等,或者是信的其他意义如“伸展”或“信号”。这些大量的不同的意义之所以不会产生混乱,是因为信这个字所代表的意旨虽然非常多,却彼此相关,互相统一。
我们认为“真实”与“伸展”这两个意义是“信”的原本含义,这两个含义又可以从“信”这字中直接获取。所谓“信”者,《说文解字》中说“诚也。从人从言。会意”,说明现在的“信”与古文中的“信”是同样的写法。人言的一个要求是“真实”,说话不真实,不叫人话;人言的第二个特征是会传播,言语就像风,因而有“伸展”的意思。这两个意思持续扩展,最终产生信任的意义。
“真实”发展为“准确”、“真正”,继而发展为“实在”,进而引申为“相信”与“信心”的意义。“相信”的意义实现当下到未来的跳跃,产生了“兑现”与“诺言”的意义,进而产生了“信用”的意义。信用自我扩展了“守信”与“信誉”的意义。
“伸展”的意义扩展为“申明”与“发展”。“发展”是一种主动的、进取的行为,因为具有信用、有信心,因而可以为这种信心而进行某种投资,促使其“发展”,这种因为有信心而进行的促进“发展”的投资行为,就是“信任”,因而信也产生了“信任”的意义。
“信任”的意义自我扩张,得到了“被信任”、“取得信任”、“可信”的意义。其中“可信”又进一步扩展,与其他词语结合,如“信符”,就是“可信”的符了,“信号”也是“可信”的符号,所以天子龙旗用来“养信”,也就是用来保持天子的身份持续的可信。在这种“可信”的意义上,也能够发展出现在常用的许多词语,如“信号(可信的符号)”、“信息(可信的内容)”等。
“信”的意义的核心内容:信任、信心、信用、信誉、实在、诺言、兑现等,在哲学内核上是相通的:(1)实在是基础,只有实在的才能获得信任与信心,才能保持信用,才能成为可以兑现的诺言;(2)信用是产生信任、实现诺言的客体属性,一个有信用的人,说过的话才是诺言,才可以被兑现,这个人才有信誉,才是实在人,别人对他才有信心,才能获得信任;(3)信任是主体属性,信任的产生需要客体具有信用或信誉,信任的本身是相信诺言的可兑现性;(4)信心是由信用到信任的关键,有信用的人,别人才能对他有信心,有了信心,才有可能实施信任行为。因此,“信”的各种意义,不仅在语源上是相关的,在逻辑上也是相联的。
从以上的社会语义学的分析,我们可以提取出“信”字的两个最主要的意义:信用与信任。一个人拥有信用,是因为他人相信他能够在未来兑现诺言;之所以相信他,是因为这个人是实在的、诚恳的、真实的。因而信用是一种让他人相信自己的方式——也就是说,信用是获得别人信任的前提(至少是一种前提),一个人只有有信用,才能够获得他人的信任[3]。《司马法》开篇第一章就说“仁见亲,义见说,智见恃,勇见身,信见信”,短短的“信见信”三个小字,却揭示了信用与信任之间的关系——有信用,才能被信任,信用是信任的前因。人们保只有保持信用,才能够获得别人的信任,所以《老子》说“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正因为信用与信任之间具有如此紧密的关系,在汉语中,“信用”与“信任”才都是“信”的主要意思。
“信任”这个词语,同时包括“信”与“任”的意义[4],也就是说,在让他人“相信”之后,还需要获得他人的“委任”,才能够算是“信任”,因此,信任就必须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授权或任命的行为,而不能够只是一种臆想中的观念[5];同时,“信任”与“发展”同属于“信”字,说明两者存在着深层的联系,我们的解释是,“信任”必须是一种“发展”的行为,当我们信任他人时,并不是平白无故的给以委任、授以权力,更是希望我们对他人的信任将能够获得回报的,被信任方对信任方忠诚,为信任方服务,或者共享利益,这些都是对信任的回报,这种回报都是有利于信任方,是可以促进信任方的发展的。因此,信任是一种能够获得回报与发展的,对他人的授权或任命的行为,“信任是当施信方预期受信方将在友好动机下完成有益结果时,而对受信方作出的一种资源和权力的让渡”[6]。
我们通过对“信”的语义的分析,可以发现出这些先秦典籍与学派中的一些基本的信任观,可以分析出信任与信用这几种概念之间的深刻内涵。这种内涵,不仅仅存在于先秦哲人的思想中,更存在于事物不变的逻辑中,因而是古今统一的,那就是,“信任”与“信用”是统一的两个概念,两者相辅相成,信用是信任的前因,所以人们不会信任那些没有信用的人;信任是信用的目的,因此人们必须保持自己良好的信用,这样才能够获得他人的信任。抛开信任谈信用,是没有意义的;抛开信用谈信任,则是非常危险的。
福山著作《信任》有一个小标题: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他整本著作的内容当然非常丰富且有说服力,都围绕着“信任”这个社会美德是如何促进经济发展的主题。在这部书中,他也特别指出,华人社会较低的信任度,尤其是对家族外个体的不信任,抑制了华人企业的发展,不利于经济繁荣[7]。此后涌现出的一大批著作,固然都有创新之处,但是总的来说都是延续着福山的这个逻辑的。笔者则通过对先秦诸子著作中信任观的梳理,提出对福山这个理论的不同看法。
最直接、最显著的问题就是,福山偷梁换柱,将“信任”当作是“社会美德”,是非常错误的(结合他的另一部《伟大的终结》,我们甚至能够怀疑这种错误是他有意为之)。从资料来看,先秦诸子的著作中,固然有讲信任的重要性,却从来没有任何一位大师将信任看作是一种需要提倡的社会美德。即便是西方世界中,也从来没有明确地说过信任是一种美德。事实是,自始至终,无论中外,都将“信用”看作是美德,而不是“信任”。美德是“信用”,不是“信任”,即便“信任”能够促进“经济繁荣”,这种“信任”也必须是在有“信用”的支撑、抵押、担保下的理性的信任。
在福山那里,他对信任的积极作用的研究当然是难以辩驳的,他所列举的例子也并非他生造,而是现实存在的,他的错误则在于,他只谈了信任的功能,却不说信任的危险;只说信任的好处,却不讲信任的祸害;只谈成功的信任,却忽略失败的信任。2008年的经济危机,难道不是因为全世界对美国金融机构过度信任而造成的悲剧吗?他主张的信任,是一种没有信用支撑的虚假信任。
反观先秦诸子的思想,从来没有任何一家学说或者诸子中的任何一位,天真地说“信任”是一种美德!“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讲的是信用而不是信任;“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人伦说的也是守信用而不是对人信任;“言不信者行不果”,说的也是守信;“上善若水”中的“与、善仁;言、善信”,指的同样是信用;“将者,智、信、仁、勇、严”,这里所说的“信”,还是信用,而不是信任。可以说,中国传统典籍中,从未将“信任”看作是一种美德。相反的,诸子都对信任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韩非子认为“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孔子提出“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老子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轻诺必寡信”,《六韬》说“信而喜信人者,可诳也”,吴起说“将愚而信人,可诈而诱”,都在反复向后人提醒,赋予信任要非常的谨慎,不能轻易赋予信任,必须要在确定对方值得信任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赋予信任。
在如何保证他人值得被信任这个问题上,诸子更是煞费苦心,甚至用尽手段,《墨子》中讲到在战场上甄选斥候,打探敌情时,反复强调,要选择 “父母、昆弟、妻子有在葆宫中者”,可以用来当作人质;《管子》中更是直白,保证可信的方法是“一曰固(故国与祖坟),二曰尊(田产与爵位),三曰质(妻子儿女作为人质)”,从而“民必死而不我欺也”。可见,要信任一个人,是非常危险的,必须要确认这个人值得信任,有足够的风险抵押的前提下,才能够赋予他人以信任——而我们认为,并将会在未来的研究中论述,这种确保他人信任的风险抵押,即信用。信用包含声誉信用、实物信用、收益信用与权力信用这四种,他们都是信任的抵押物。
在福山的《信任》、马克·沃伦的《民主与信任》等一系列西方作品中,都在反复强调一个观念:信任是美德,信任创造(经济与政治的)繁荣。这些看似合理的论调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杀机——西方学者在提倡这种盲信的时候,他们已经暗地里树立了一个“值得信任”[8]的模范了,那就是西方的经济制度与民主政治(在树立这个模范的过程中,他们甚至没有谈到一丁点西方人民在经济监管、政治监督中所作的努力与牺牲,更没有谈论哪怕一点西方的经济信任与政治信任背后的信用),然后再呼吁盲目的、没有信用抵押的信任。但当我们审视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时,我们难道不会怀疑,正是对美国经济的过度信任,才让日本走上绵绵无绝期的经济衰退,正是对西方政治的过度信任,才产生了苏联解体这个“伟大的终结”,正是对美元的过度信任,才让全世界人民为美国的次贷危机埋单?
对先秦诸子著作中“信”的社会语义学分析,给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无论是从语义还是从逻辑上来说,信任与信用都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信任研究必须与信用同时进行,没有信用研究的信任研究是不完善也不正确的;过去不经思考地将“信任”当作是社会美德来进行提倡的研究方法是错误的,甚至是危险的,在未来的信任研究中必须杜绝这种错误。
[1]西美尔.货币哲学[M].陈戎女,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2]张维迎,柯荣住.信任及其解释:来自中国的跨省调查分析[J].经济研究,2002,(10).
[3]郑也夫.信任论[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
[4]郑也夫,彭泗清.中国社会中的信任[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
[5]克雷默,R·泰勒,编.组织中的信任[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
[6]李达,罗玮.信任定义的重新界定[J].晋阳学刊,2013,(1).
[7]福山.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
[8]马克·E·沃伦.民主与信任[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
(责任编校:简小烜)
Social Semantics Analysis of the “Xin” in Works of Pre-qin Scholars
LUO Aihua
(Hun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Party School of Hunan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hangsha Hunan 410006,China)
We extracted 650 words of “xin” from the 14 books of 5 main pre-qin schools, and made some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22 kinds of meanings in these books. After a social-semantics study, we concluded that the meaning of “trust” and “credit” are the main unified concepts of “xin”, which complement each other: trust is the purpose of credit while the credit is the antecedent of trust. Based on this study , we criticize the contemporary tendency of paying no attention to credit but trust, and blindly taking trust as a kind of social virtues. What we advocate is that in the future study, we must emphasize trust and credit at the same time.
pre-qin philosophers; trust; credit; social semantic analysis
2016-10-13
罗爱华(1978— ),女,湖南郴州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管理学。
B22
A
1008-4681(2016)06-00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