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华,徐英
(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陕西西安 710064)
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善治模式与实践路径
白华,徐英
(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陕西西安710064)
在分析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理论内涵基础上,研究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模式与实践路径。研究认为,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是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同治理,实现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善治,即良好的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并呈现出创新、参与度、开放度、共享度、制度化、效能等基本特征;要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治理方向,塑造契约精神,完善治理制度体系和权力体系,搭建“元治理”共同体和协商民主的对话平台。
善治;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共同治理
大学新生阶段不仅是青年学生由中学学习生活到大学学习生活的转折,而且是人生的一个半社会化过程,这个过程的教育成功与否影响整个大学教育成效,也对未来人生具有深远意义。
大学新生学习生活转变是新生教育的核心内容,为什么要转变?转向何处?如何转变?解决这些问题的前提是要科学把握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内涵。学习生活既不是学习与生活两者的简单叠加,也不是学习如何去生活,它作为生活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是指学生以学业活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特殊生存过程[1]。这一特殊生存过程既是个人获得专业技能与实践经验的过程,也是个人为了实现生存需要与发展需要所进行的自觉的持续性活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其核心关注点是人的全面发展,而不是所学习的知识与技能;学习生活过程是个人自觉与主动生成的过程,而不是被动去接受的过程;学习生活所需的条件囊括满足个人生存与发展需要的一切环境与资源,而不仅仅局限于学习所需要的环境与资源。学习生活体现着学生的生存与发展状态,是衡量学生发展的内在标志和价值诉求。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方面予以解读。一是大学新生学习生活不应只关注新生作为学习者所产生的活动,过分强调学习的工具价值,而应将大学新生看作完整的生命个体,以满足其生存与发展需要为新生教育的核心内容,不能以专业技能的学习替代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全部。学习生活内容应以大学新生发展为尺度,新生成长发展需求什么,其学习生活内容就是什么,并随着新生需求的拓展而不断丰富。二是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目的比新生学习的目的更具广度,学习的目的在于尽快改变高中教育阶段的学习方式与习惯,完成大学各项学习任务,以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实践经验等,大学新生学习生活不仅关注学习方式的转变及学习任务的完成,更强调其在学习过程中自觉而主动的生存与发展状态,追求学习生活的意义与价值,以满足其提升生存与发展能力的需要。三是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所需要的条件是满足其生存和发展诉求所需要的一切资源与环境,进而言之,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涉及到与其相关的一切利益主体或环境,不局限于高校内部的资源环境因素,拓展延伸至其所处的整体生态环境,这就要求充分考虑影响新生学习生活的校内外资源环境,协调相关主体的利益诉求,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合作管理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即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共同治理,以取得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最大效能。
总体而言,笔者认为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是指新生以学业活动为表现形式,追求学习生活意义与价值的主动生成的过程;是实现由“学生身份”向“社会人”转变,体现着大学新生生存与发展状态的社会孕化的过程;是平衡大学新生与生态环境系统关系,共享生态文化与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过程。
“治理”一词最早源于世界银行概括非洲情况时所使用的“治理危机”,初始涵义为操控和引导,常与“统治”一词交叉使用。国内外学者对治理的定义众说纷纭,陈振明所提出的定义较具有代表性,他认为,治理就是指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为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共同享有公权力以实现对公共事务合作管理的过程[2]。教育治理是治理理论在教育领域的延伸与发展,旨在解决教育领域政府和市场失灵的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后,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总目标和必然选择,教育治理逐步成为公共政策领域的重要话语。教育治理就是指政府部门、营利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进行协商合作,共同管理教育领域内公共事务的过程[3],其典型特征是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同治理。共同治理是教育治理的路径,善治则是教育治理的目标。“善治”一词最早是由世界银行提出的,其英文表达为good governance,直译为良好的治理,与中国古代“善政”一词有着异曲同工之妙。20世纪90年代以来,“善治”一词逐渐成为政治学领域内的主要话语,俞可平在综合国内外治理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指出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在于政府与公众之间相互合作、共同管理社会生活,以实现最大的社会管理效能[4]。由此可知,教育善治就是要实现教育领域内公共利益最大化,意味着办成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教育或善教。总而言之,共同治理是实现教育善治的路径选择,共治不一定能实现教育善治,但没有共治,教育善治必将是空中楼阁,共治助推教育善治。
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是指政府部门、高校、社会组织、大学新生、家长等多元主体为增加公共利益最大化,共同参与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合作管理的过程。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与单一的高校管理不同,显著的区别就是主体不同,单一高校管理的主体只是高校,而治理的主体则包括了社会组织、大学新生、家长等。这一变化意味着,高校不再只是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主体,而且也是被治理的对象,大学新生、社会组织不再只是被治理的对象,也是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主体。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是对传统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管理的创新与超越,是教育管理民主化的集中体现和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反映。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作为高等教育治理的重要维度,其治理路径、目标和教育治理的路径与总目标是一脉相承的。具体而言,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路径就是要通过政府部门、高校、社区组织、社会公众、大学新生、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同治理,其目标则是实现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善治。
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善治意味着使大学新生学习生活领域内公共利益最大化,以达到实现“善教”的终极目标。强调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善治,主要有如下3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大学本身就是一个开放、共享的组织,不能脱离其所处的生态环境系统而独立存在,大学新生学习生活作为子系统也不例外,必然受内外部环境因素影响,要使得大学新生学习生活达到理想效果,单纯依靠高校这一主体是难以实现的,需要社会组织、大学新生、家长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调多元主体间利益关系,以实现合作管理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最终实现多元主体利益最大化的善治目标。二是大学新生学习生活面临着诸多问题,如自我的迷失、生活的遗忘、文化的冲突等,物化原则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成为一些大学新生的生活目标及行为准则,从而导致学习生活的迷失,价值观的异化,亟需进行教育引导。这就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引导大学新生认清学习生活的本质意义,让学习成为自觉的行动,在行动中发现乐趣,在过程中获得满足,以实现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善治目标。三是大学新生作为特殊的大学生群体,涉及到“二维转变”“两种生活”,“二维转变”是指基础教育阶段向高等教育阶段转变、“家庭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两种生活”是指高中学习生活、大学学习生活。也就是说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正处于关键的转折阶段,相比大学其他阶段更具复杂性,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善治将为以后的学习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是实现大学学习生活善治的逻辑起点。
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就是良好的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何为“良好的治理”?应具体分析其所具有的基本特征。不同学者对“善治”的特征有着不同的表述,德国学者阿伦斯认为善治应具有参与度、可预见性、透明度、问责制等4个维度[5]。俞可平提出了善治应具备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法治、合法性、有效等6个基本特征[6]。褚宏启等提出教育治理应具备自由度、回应性、秩序、透明度、问责、公平、参与度、效能等基本特征[7]。综合上述研究成果并结合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特殊性,笔者认为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应包括以下基本特征。
第一,创新。创新意味着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要不断更新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模式,优化治理路径,方能更好地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谁牵住了创新这个牛鼻子,谁就抓住了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的关键,具体而言,就是要把创新摆在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突出位置,在治理过程中不断推进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用创新引领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的方向,推进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参与度。参与度是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的重要表征。参与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主体范围越广,相关利益主体话语权表达越充分,对于学习生活管理事务参与程度越深,越能彰显教育管理的民主化程度,多元主体利益越能在实践中得到满足,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程度就越高。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过程中,新生、社区组织等利益主体处于弱势地位,增强弱势群体的参与度,有助于形成开放共享的新生学习生活,对于促进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生态环境系统的构建具有重要价值。
第三,开放度。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本身意味着教育管理的民主化,体现出“管理的开放”。治理开放度越大,治理过程中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所涉及的内容、条件、目的、经费等信息透明度就越高,越能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大学新生、社区组织、教师、家长等利益主体的活力,使得相关利益能获得更大自由选择权与支配权,降低相关主体的依附性和增强其主体性。
第四,共享度。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所需条件囊括满足其生存与发展的一切资源与环境,这就意味着治理过程中需要优化利用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生态系统内的全部资源与环境。而这些资源与环境分别由不同利益主体所占有或支配,所以需要整合生态系统内分布于不同主体下的资源环境服务于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实现治理体系内的资源共享。共享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进程的推进。善治意味着通过有效共享生态系统内的资源与环境等,实现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
第五,制度化。善治不是靠组织与个体主观意念自觉实现,它是规制的结果。制度化是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基本准则,任何治理主体及治理活动都必须依照规章制度办事,不以个人主观意志为转移。要将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制度化纳入大学章程以及相关社会规范,这样既能规范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更能制约高校的行为。制度化是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的本质诉求和基本要求,大学新生群体的特殊性及其治理的复杂性要求必须按照规章制度治理,否则必然会造成治理秩序的混乱,成熟的制度及有效执行是实现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的必要条件。
第六,效能。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效能是指治理活动中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例关系以及产生的效果。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必定是高效能的治理,以实现科学育人和社会进步的双重目标。但因治理活动涉及多元利益主体的共同参与,多元主体利益诉求达成一致并合作管理大学新生学习生活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的沟通与协商,一定程度上会造成治理的低效率和无序发展。治理本身就是管理民主化的一种表现形态,管理民主化过程可能会造成暂时的低效能,但有助于决策的民主化和执行的科学化,最后必将实现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长效能”,即营造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生态系统,实现大学新生个人和社会协调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即好的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特征不能等同于好的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特征,要正确把握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从逻辑上讲,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不一定意味着好的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实现,但一定是好的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必要条件和前提条件,先有“好治理”,方能有好的大学新生学习生活。
要实现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善治,就要不断创新治理理念,塑造契约精神,重塑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制度体系和权力体系,以新媒体技术为支撑,搭建“元治理”平台,实现“二阶元”治理模式的共振和有效发展,推进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治理方向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也是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治国理政方略。五大发展理念覆盖了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当然也要覆盖教育领域。实现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善治,创新理念是先导,其关键在于用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治理方向。
第一,创新发展理念引领治理活动可持续发展。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是不断发展变化着的,要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推进治理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将创新贯穿于治理活动的全过程,推动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进而更好地适应大学新生群体的特殊性和学习生活治理的现实诉求,让创新真正成为推进治理活动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第二,协调发展理念引领多元主体行动方向,统筹主体间利益诉求。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典型特征是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同治理,多元主体间有着不同的目标和利益诉求,这需要统筹兼顾、协调解决多元主体的目标分化问题,使多元主体参与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沿着共同的行动目标前进,提升治理的长效能。
第三,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生态发展。换言之,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就要以大学新生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为核心来展开,不仅要学习专业知识与技能,更要注重社会文化的渲染与影响,以可持续发展理念激发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这样才能真正形成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良性生态系统。
第四,开放共享理念引领治理发展方向。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是一个开放共享的生态系统,关起门来搞治理是不可能成功的,治理活动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这是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生命力之源。要以开放共享的姿态走出高校内部的小圈子,学习国内外高校先进治理经验,真正做到引领“一流”的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方向。
概而言之,五大发展理念是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行动指南,也是统筹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重大方略。
(二)塑造契约精神,完善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制度体系
洛克认为社会秩序的建立并不是自然产生的,而是通过社会契约所建立的,是为了维护公民的个人自由、保护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其不能承担或履行职责时,公民有权推翻并建立新的社会秩序。这种社会契约是基于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原则基础上的双方约定,是利益主体间博弈和平衡的结果。塑造契约精神就是要维护其权威,发挥契约在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契约治理代替行政治理和身份治理[8]。
一是将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制度体系纳入大学章程建设中,完善以大学章程为主体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大学章程是高校内外部关系总的契约架构,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制度建设要以章程为依据。大学章程是在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下,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缔结而成的,是多元主体间利益博弈的结果,对多元主体均具有约束力,而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制度纳入大学章程建设中,使其具有合法及权威性,对多元治理主体进行约束,实现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有序及高效发展。
二是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必然要求政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治理活动中“政府部门—高校—社区组织—大学新生—家长”的关系,界定多元主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明晰多元主体权力行使边界,推进大学内部学习生活制度体系的建设。与此同时,要建立多元主体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多元主体在治理活动中的责任,惩罚治理不力或不当的权责主体,做到履职尽责,违责必究。需要强调的是,制度设计时应将政府部门定位为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主体之一,而不是唯一的权力主体,高校、社区组织、新生及家长等多元主体都有相应的利益诉求,没有制度作保障,弱势主体利益将在治理活动中难以实现或消解。
总之,契约精神的塑造和制度体系的完善是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内在要求和和逻辑诉求。
(三)重塑多元共生权力体系,搭建“元治理”共同体
传统的单一主体的高校管理难以实现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善治目标,并逐步偏离善治特征的运行轨道,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才应运而生。
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本质是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同管理,就是要打破传统一元主体管理的弊端,以共治取代管理,重塑多元共生权力体系,搭建“元治理”共同体。
第一,重塑外部权力体系,以政府“元治”求“善治”。“元治理”就是指政府担任治理中协调主体的治理。由此可知,“元治理”的主体只能由政府来充当,但不同于政府主导一切的制度安排,政府负责制定远景规划、协调与整合利益等,并未排斥其他主体的治理方式和力量[9]。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也会遭遇治理失灵或失败的挑战,多元主体基于自身考虑问题,利益诉求难以达成一致,这样就达不到预期的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目标,要想使治理体系达到平衡和协调,满足各方的利益诉求,就需要政府这一主体出面协调各方关系。政府部门在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和“元治理”的角色定位体现在:协调和整合多元主体间的利益诉求,维护公共利益,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确定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远景规划、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制定制度和公共政策,为多元主体合作管理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提供共同的行动指南;进行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解决治理活动的碎片化问题和不可持续问题。
第二,重塑内部权力体系,建构高校主导、社区组织,大学新生参与、社会公众协同的多元共生的权力格局。高校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掌控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具体发展方向和目标,统筹高校内部及其相关利益主体所掌握的资源,共同服务于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社区组织作为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生态系统的重要部分,是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所依托的社会环境,激发社区组织活力,依托社区组织所掌握的资源使其成为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重要力量。大学新生作为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的引发者和治理者,要成为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
总而言之,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的实现需要通过平衡内外部权力体系,反复协商达成多元主体诉求的同向同行,共同管理大学新生学习生活。
(四)依托新媒体技术,构筑协商民主的对话平台
新媒体越来越成为一个关乎全局的战略性制高点,谁掌握了新媒体的主导权,谁就站在了时代的前沿。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活动中应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打造学习生活生态系统的“虚拟社区”,使之成为善治的有效平台。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生态系统的“虚拟社区”内相关利益主体和非相关利益主体都享有公平的利益表达话语权和平等的地位,整个社区是开放共享的,鼓励相关利益主体和社会大众广泛参与,不存在权威、英雄和等级差异明显的科层体制。“虚拟社区”所具有的“去权力化”“开放共享性”与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所具备的创新、开放、共享等基本特征与要求具有内在一致性,因此,利用“虚拟社区”构筑协商民主的对话平台是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实现的有效路径。在虚拟社区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高校、政府部门、社区组织、大学新生等主体的联席会议,讨论与解决大学新生学习生活生态系统内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有利于化解高校与社区组织、大学新生与社区组织、大学新生与周边人群之间的矛盾,促进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共同体的形成以及和谐生态系统的建设,助推善治目标的实现[10]。与此同时,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也为协商民主对话平台的构筑提供了技术支持,尤其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迅速发展,让协商民主成为可能。当下,“微力量”成为社会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方式,促进了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协商对话,增强了公民对国家与社会的认同感,是实现善治的重要力量。大学新生学习生活治理同样是面向社会的公共事务,“微力量”也必将是实现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的重要推动力。
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的实现需要学生、家长、高校、社区、政府部门等多个主体的高度共识与主动参与。在这个系统中的多元主体,虽然具有密切相关性,但跨越大学内外、勾连不同阶段,价值取向或利益关注点必然有所不同。这就需要政府这个无可替代的“元治理”主体,全面审视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事关高等教育成败,事关一代又一代社会精英成长观、发展观、人生观的价值意义,严格规范各主体行为,进而促成共识、转换理念,使大学新生学习生活善治真正得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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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governance mode and practical path of college freshmen’s learning life
BAI Hua, XU Ying
(School of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 Chang’an University, Xi’an 710064, Shaanxi, China)
On the basis of the analysis of theoretical connotation of college freshmen’s learning life, this paper studied the good governance mode and practical path of their learning life. It is suggested that the college freshmen’s learning life governance is the common governance with multiple subjects participation to realize the good governance of their learning life, which presents som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innovation, participation, openness, sharing, 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efficiency. Five development concepts of “innovation, coordination, green, opening and sharing” can be used to lead the direction of governance, mold contract spirit, perfect the management system and power system, and establish the “meta-governance” community and deliberative democracy dialogue platform.
good governance; college freshmen; learning life; common governance
2016-05-2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BIA150098)
白华(1958-),男,陕西清涧人,研究员。
G646
A
1671-6248(2016)03-0145-06